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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少爷我快死了

陈国河西有座名为不二峰的奇峰,山腰怪石嶙峋,虬结难攀,山顶却是松涛万顷,翠意葱茏,覆着一片奇怪的林子,这林内四季不分,青黄混杂,常见到铁树新枝并长,梅堇银桦共仰,山下寻常百姓极少接触这座高耸入云的危峰,牧羊采草往往也只到山脚为止,人们便传说,这山顶上住着神仙。

就在这座密林内的某处,停着一辆驴车,拉车的驴子解了靳绳,正低头嚼着青草,在驴车旁,有位身姿略显青涩的女孩点起了篝火,于火堆上翻烤着一只剥干净了毛皮的肥美兔子。

女孩的身边叠着块由各色皮草层层堆砌而出的暖床,床上窝着一个神色苍白的少年,他正懒洋洋的烤着火,百无聊赖地看着女孩料理兔肉。

少年长得并不难看,甚至当得起俊美两字,只是他时常脸色雪白以至于惨白,显得阴郁而冷淡,故而大大削弱了别人对于他五官的印象,即使是在裴南道三月的春风中,他也依然穿着厚厚的暖裘,搭着密不透风的围脖,被数量颇多的被褥包围着。

“我可能要死了”

少年卧在一张软熊皮上,望着女孩有些圆润的侧脸与宽宽的额头,说得忧伤且坚决:

“今晚本少就要仙逝了。”

那张熊皮和他身周的布匹都是些极昂贵的奢侈事物,只是皆显得有些破旧,有的地方还沾上了不少泥点草屑,像是一路奔波无暇顾及的后果。

“仙逝这话是给那些声名显赫的大家用的。”女孩蹙眉驳斥道:“少爷你是万万担不起的。”

“但本少真的快追显圣他老人家去了。”少年以袖掩唇,轻咳起来:“你看,都咳出血了。”

他的袖上血斑遍染,看着有些触目惊心。

女孩却不以为意,起身翻弄起篝火上的那只肥兔子:“少爷你每天都说要死要死,我都听腻了。”

“我这一去,最放心不下的就是你。”少年自顾自地继续说了下去,他眼中柔情满溢,像是动了真情:“还有老家书房底下那缸咸菜。”

“待我仙逝后,那缸咸菜挖一半出来给我陪葬,另一半就传给你了,西村那位教书先生于我有恩,可以分两勺给他。”

少年依然坚持用仙逝这个词,絮絮叨叨地叮嘱着:“当然是从你那份里面拨出来的,还有老家的小白,记得每天要喂二两白酒,不然我怕它又出去叼寡妇内衬。等你百年之后,托人把我们葬在一起,也算是不枉我对你一片真心...”

“呸呸呸。”女孩翻了个白眼:“说什么丧气话,谁和你百年了,之前路过娑州的时候你还和青楼的倌人打情骂俏呢,我可没看出来你的...一片真心.”

“再说了。”她拨动着金黄油润的兔子,声音突然消沉了下去:“家里的那些东西,现在也都不在了。”

少年静静地看着她的身影,难得地安静了下来。

女孩摇摇头,将烤兔从木架上取下,又从腰间取出一柄造型拙朴的小刀,熟练地将兔肉分成了几块,接着将兔子屁股递给了少年:“诺。”

少年脸色一苦:“太肥。”

“薛大夫说了,身子越虚越要吃些脂腻东西。”女孩将兔子屁股一把塞进少年的嘴里,感到刚刚靠近少年的手上涌出一股瘆人的寒气,便抽回手在火堆旁烤着:“乖,快吃,吃完了还要喝药。”

她的年龄比起少年要小上近半轮,现在却操着一副老气横秋的语气,显得有些荒唐,又有些可爱。

少年却不认为这有何不妥,仿佛早已习以为常,他艰难地嚼着兔肉,含糊不清地抱怨道:“那药有个逑用,苦得像黄连,少爷我喝完该吐血还是照吐,放的屁还臭了些。”

女孩叹了口气,心想自己家少爷还是这么贫,也不知小时候那个文静腼腆的男孩和自己面前的究竟是不是同一个人。

“我平常话很少的。”似乎是察觉到了女孩心思,少年解释道:“毕竟我都快死了,人又懒,没什么力气去说废话,只是在这破林子里憋太久了,不和你多说几句就要抱着萝卜互述衷肠了。”

那只黑驴仰天长嘶一声,好似在说老子才不和你个病秧子互述什么大肠。

女孩将剩下半只兔子扔入驴车,走到一边,小口吃起一只兔腿,见女孩不理他,少年叹了口气,花了些力气从身边竹奁里掏出一本残破不堪的旧书,意兴阑珊地读起来,那书不知被人翻阅了多少年头,封皮烂了个精光,内里纸张黑黄焦脆,棉绳松动,缺页也是家常便饭,但看他读的随意自然,也不知是怎么看进去的。

时间流逝,火堆上跳动的火苗一点点暗淡下去,此时正是月夜,漫天星辰茫茫,白绢似的长河贯彻夜幕,在山峰的峰顶蜿蜒蜷连,星光漫布,皎洁动人。

“他娘的。”少年将手中破书一抛,恶狠狠道:“不等了!”

那女孩本是乏了,正抱腿埋头打着瞌睡,闻言抬起头来,睡眼惺忪道:“真不等了?”

“半个月了!”少年痛心疾首道:“半个月了,少爷我天天吃兔子屁股,嘴里腻得要喷油,那什么腌臜破烂童子连根毛都没看到!”

“可要是真不等了...”女孩咬咬嘴唇,小声道:“少爷你就真要死了。”

少年身形一顿,眉开眼笑道:“哟,终于会关心少爷了,先来和少爷亲近亲近...”

话音未落,明月忽起,月光四溢,倾泻而下,霎时将火堆浇灭,就在月色于丛木枝桠下的细碎剪影中,有道娇柔身影渐渐浮现出来。

那是个面容清丽的少女,她看起来不过十多岁,黑发如绢,在腰部束成一股,她身着细锦华衣,繁纹秀帛,露在衣物外的肌肤欺霜赛雪,鼻梁小巧,朱唇可人,眉角淡描,缓睁明眸,正是肤如凝脂透骨膏,眉似桃花点朱红。

少年看看突兀出现的少女,又看看身边女孩,感慨道:“早叫你去减肥了。”

月光下身着华服的少女面容和他身边的女孩如出一辙,只是发型不同,身形苗条些,脸颊也清瘦些,比本人多出了几分轻盈感。

“不行啊。”少年叹道:“你额头没她那么宽,无味得很。”

少年身边的女孩平日里习惯将流海梳在脑后,露出一片平坦光洁的额头,极为惹人眼球,视觉上确实比浮在半空中的少女要宽上少许,但她似乎十分在意这一点,此时正狠狠地揪着少年的小臂,惹得他大声呼痛起来。

“我当然不会以真容示人。”少女皱眉道:“尤其是你这样无礼的俗人。”

少年自知理亏,讪笑两声,刚想说几句俏皮话,却听少女冷声道:

“不必多言,那女人的腌臜味我隔着半个南陈都闻得一清二楚。”

她又将目光投向他身周的数层毛皮,脸上嫌恶之色满溢而出:

“纨绔膏粱,这等浮靡荒淫之风,休带到我不二峰上。”

少年挑了挑眉,他依旧卧在皮草堆里,此时动了动身子,换了个舒服的姿势:

“既然如此,逢世童子自然也知道我们此行所为何事。”

“有求于我,为何捆我门生,强闯山巅?”

“我也不想啊。”少年叹气道:“不还是你那看家的不顶用,山脚的罴阵又简单得很,随便走走就上来了。”

他从地上拾起一根木棍,随意地敲了敲身后驴车,一声含混的低呼从车内传出,引得逢世童子脸上一阵抽搐。

“善男余虔安,信女余一筒,求童子渡我。”余虔安用棍子挠了挠背:“渡完就放人。”

逢世童子不语,忽有清风起。

头顶的星河渐渐漫漶不清起来,仿佛被山风吹散了一般,无数茫茫星辰动荡起来,宛若在汤盆里飘动的浮絮,这阵无根的清风不知从何而起,若即若离地刮过大地,它越走越慢,越吹越轻,在接近不二峰山巅时便成了悄无声息的微风,柔和地向余虔安飘来。

余虔安眼神一凛,唤道:“一筒。”

一筒揉身而上,自火堆边抽出那根原本串着兔子的铁棍,横立在余虔安身前,屏息凝气,肃穆以待,她一声断喝,铁棍落在微风上,竟激出了金戈嗡鸣声,铁棍以极高的频率震荡起来,尖端变得赤红,高温激起的烟气在空中四处弥漫,一筒的额前冒出许多汗水,她回头看着余虔安,仿佛在询问些什么。

余虔安向她点了点头。

一筒深吸一口气,神识上涌,将她的双目染成一片金黄,有数朵靛蓝色的火焰自她的肢体中冒出,迅速攀满铁棍,向前点燃了那阵微风。

那微风发出一阵凄厉的哭号,轻易地被劈成了两半,向四周散去,宛如想要甩脱依旧黏连其上的蓝色火焰,它的速度陡然暴增,忽而化作了无边的狂风,在林场中翻滚挣扎着,有无数混沌的杂质在风中聚集,使其看起来仿若实物,它掀翻树木,崩石裂土,搅得整个山巅沙土飞扬,鸟兽悚然,不二峰仿佛就要被这阵发疯似的狂风生生拦腰斩断。

一筒的脸色有些黯淡,几缕鲜血自她的眼角缓缓落下,在她柔白的肌肤上留下两道凄美的红色。

“何必呢。”逢世童子不解道:“为了这样的人。”

一筒摇摇头,擦去血迹,依然举棍护在余虔安身前。

萝卜早已不见踪影,不知溜去了哪里,余虔安与一筒被这阵暴风吹的衣衫猎猎,东倒西歪,但奇怪的是余虔安身下的那堆皮草依然无恙,稳稳地撑住了他的身子。

“你这个女人是不是有病啊。”余虔安坐起身指着逢世童子的鼻子骂道:“动不动就打架?这山上不是你住的?”

“我是男儿身。”逢世童子身形在狂风中岿然不动,垂目回道:“尘世的居所弄坏了,再换一座就是了。”

余虔安有些无语,他正搜肠刮肚想骂些更恶毒的话,却觉心口一凉,一条尖峰窄脊的剑身正穿过他的胸前,剑根处汇聚的血珠流入血槽,淅淅沥沥地落在地上,浇出一道整齐的直线。

余虔安低头看着胸前慢慢扩大的殷红,回头便看见了身后那个满脸怨怼的不二峰弟子,那阵狂风解开了驴车的门闩,也掩住了利剑的锋芒。

他想了想,说道:

“真疼。”

一筒棍尖上挑,将余虔安身后那人扫飞出去。

余虔安认真地望着胸前长出的剑刃,似乎那是什么新奇事物,他抬起小指,沾了些胸前鲜血,送入口中尝了尝,沉默半响,叹道:

“苦味重了些。”

“血髓虚寒,津液阻塞,腑毒流注,故有苦味。”他看着逢世童子,解释道:“而阳亏阴亢,四时不一,心肾不交,元阳流散,热入血室,故命无多时。”

他用双手握着剑刃,将它向后缓缓推出了自己的胸膛,铁剑当啷一声掉在地上,却没有带出多少血液,他胸中那块贯穿似的洞口渐渐地止住了血,只余下一片阴恻恻的漆黑。

“你看,我连血都没多少可流了。”他穿着被鲜血洇透了的华美宽袍,露齿而笑。

“我生病了,病的很重。”

“所以我快死了。”

“但我很不想死,我还有许多事要做,我想吃老家的咸菜。”

“万一我死了,一筒怎么办?”

“有人能救我。”他笑得温柔且烂漫,如果没有身周的血浆,想必会很好看:“而世人都说,不二峰上的逢世童子有逢世镜,能察万物行踪,只有你能找到她。”

“你要救我。”余虔安说的平淡而不容置疑:“不然我就杀了你。”

“你杀不死我。”逢世童子柳眉微挑,语气同样不容置疑:“你只是个凡人。”

“凡人也有命!”余虔安大吼一声,身上的伤口又蹦出些血花来,他的脸色有些涨红,平息半响,才逐渐冷静下来。

“那就是要我死。”

“你现在这样,死了和活着有何不同?”

余虔安不答,他从地上拾起那柄剑,横在自己喉前,剑刃在他的肌肤上划出一连串的血珠。

一股血腥气不知从何而来,弥漫在不二峰的峰巅,先是极淡,而后极浓,浓的粘稠,汹涌,霸道,几乎使人睁不开眼睛,它环绕在所有人身周,无孔不入般黏附着他们的肌肤。

余虔安双目赤红,痛苦地喘息起来,每随着他呼吸一次,那血气就浓厚一分,最后竟渐渐地开始发黑,不二峰的弟子忽然鼻息一窒,直挺挺地倒了下去。

一筒捂着胸口,轻轻地咳嗽起来。

逢世童子有些动容,原本清冷淡漠的眸子渐渐发亮,她望着决然举剑的余虔安,叹道:“原来如此。”

清风徐来,轻柔地卷起了漫天血腥气,又徐徐送入余虔安的伤口,那道怖人的洞口开始缓缓愈合,他一向苍白的脸上竟回复了些血色。

“杏坛。”逢世童子启唇道,言毕挥袖离去,月色下澈,山巅再无此人。

有宗师于剑南道投剑三百万,剑自成溪,成山,成万物,万物上有杏花肆意蔓延,是谓杏坛。

余虔安投剑躬礼,对月三拜,真诚道:

“多谢。”

裴南道向东的官道上,有辆破旧驴车正晃悠着缓缓前行,看上去像是乡社农户运送草料时常用的载具,只是当头的那只黑驴比之一般的驴子还要瘦些,双目却是神采缤纷,灵动狡黠,浑然不似一只牲畜,奇的是它长长的双耳竟被人粗暴地打了个结,直挺挺地竖在头上,看上去有些滑稽可笑。

这辆驴车并无车夫,那只黑驴老老实实地独自拉着车,不时向身后的车厢里望望,可怜巴巴地哼唧一声,仿佛在向谁求饶似的。

“忍着。”余虔安牵着一筒的小手,淡然道:“养你这么久,紧要关头就跑路,着实让少爷寒心,先罚你扮两天兔子。”

余虔安从一筒的手腕上摘下一枚造型典丽精工的玉环,在一只手上把玩着,另一只手轻轻揉捏着一筒白嫩的手掌,心想这丫头是不是最近又胖了些,忽听她开口道:

“少爷,你真的觉得在杏坛能找到那人?”

“也许吧。”余虔安感到热量渐渐从一筒的手中传来,使自己身上的恶寒稍减,轻声道:“谪仙人,大概是懒得骗我的。”

“可是...”一筒犹疑半响,说道:“可那是杏坛,我怕我打不过那些人。”

余虔安愣了愣,忽然大笑起来,觉得自己这小侍女真是一根筋得可爱,这番话驱散了许多晚间病征带给他的烦闷感,他调笑道:

“打不过,要么就不去了罢。”

“不行。”一筒认真道:“要给你治病的。”

“那是自然。”余虔安松开一筒的手,钻进一条驼绒毯子里:“去当然是要去的,但谁说要和他们打架了?都是些读书练剑的人,讲讲道理就能上去了,毕竟人命......关天呐。”

他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的生命比很多事情都重要,也理所当然地认为世间所有人也应当这么想。

一筒似乎也这么认为,她没有出言反驳,只是静静看着毯子里的余虔安。

“怎么?”余虔安在毯子里探出半个脑袋问道:“想吃宵夜?”

“少爷。”一筒向上指了指:“上面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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