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赛历克斯府邸离开后,我便直接奔向猎人公会。要是再不过去,铁定要被大婶唠叨一通。
为自己的耳根清净,我马不停蹄地冲进了公会。
“大婶,今天还有什么需要处理的委托吗?呃,这位是……”
当我赶到公会时,大婶却没搭理我。只见一位充满压迫力的大块头正站在柜台前,正跟大婶商量着什么。
大概是注意到了我,那名大块头也扭过头看向我。那一双慑人的眼神,让我本能的握紧了盾牌,月盈则飞快的缩到了我的身后,只露出一双眼睛打量着这位新来者。
我对这个大块头的第一印象就是肌肉老大爷,第二印象则是野蛮人战士。
没错,这是位已经须发皆白的老人,但笔挺的身姿却完全没有任何衰颓之感,那身腱子肉比起酒馆的大叔还有过之而无不及,其气势绝对能让在坐的年轻人羞愧到无地自容。
与他年龄不符的还有那身装备,那顶有着牛角装饰的半覆式钢盔,非常有传说中维京人的风格。除去那顶风格独特的钢盔外,身上也全是钢铁与皮革组成的复合式盔甲。这身盔甲的防护非常到位,几乎是全身着甲。
这身盔甲连我都看着眼馋啊,预计我目前能搞到手的最高档盔甲也不过如此了。除了盔甲的优劣外,装备的重量也让人惊讶。除去一身重甲外,这位大爷还背着一大一小两柄战斧,腰间还有投掷用的飞斧,这一身的重量绝对非同小可。
老当益壮,这个词可能都还不足以形容这位老大爷,怎么看他都比小镇上的年轻人更能打。
“这位是……”我下意识的咽了口唾沫问道。
这身打扮可不像是猎人,反倒更像是佣兵一类的人物。而且这一位非常非常的不好惹!不说月盈了,连我都能感受到迎面而来的压迫感。
“啊……这位是准备转属到我们公会的前佣兵。但你确定要转属吗?”大婶擦了擦额头的汗说道。
“没问题,毕竟佣兵没有那么明确的等级划分,以后也能随时转回去。”
“好吧,不过我们这里怕是没有能让你满意的委托……”大婶一脸底气不足的样子,开始书写入会手续。
这个大爷可真是个狠人啊。
公会的大厅里,包括我在内,所有人都向这位老大爷行了个注目礼。
公会本就属于民间组织,在平民文盲率几乎百分百的情况下,档案的管理其实非常麻烦。而猎人与佣兵这种存在竞争关系的公会,出于半是报复半是节约的心态,会把转属者的档案直接销毁。
如此以来,一旦转属,那么你在之前公会所做的一切就算是全部白费了。除非你比较有名,以前干过的事情众人皆知,否则你以前的功绩就会直接付之一炬。
看这位大爷的年龄,这么一次转属就相当于放弃了之前半生的拼搏。实在搞不懂他为何要特意转属到一个偏远地区的猎人公会,完全不值得啊。
当然了,那身盔甲与武器是不会因此贬值的,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不会去质疑这位披着老人皮的猛兽。
将转属的文件办理好后,大爷便扫了眼委托板,随意的将大半委托给划拉走。
很好,不管这位大爷的目的是什么,至少我能轻松不少了。目送这位大爷迈着虎步走出公会后,我默默的将余留的委托全部拿走。
动作快点的话,三天之内应该可以全部搞定。收了一箱子的魔药,我也有底气放开点手脚干活了。
大婶看着空白的委托板,露出了欣慰的微笑,之后她就在我充满怨念的目光下,哼着小曲擦起了柜台桌板。
大厅里,剩下的猎人们丝毫没有因为委托被抢光而哀嚎,反倒是兴奋的凑在一起讨论那位老佣兵。
看这帮家伙的做派就知道他们没前途了。不过这样一来,等到了晚上应该就能听到一些相关流言了。虽说胡扯的内容能占据九成,自己要理出那一成有用的信息也挺费劲的。
“哦哦,我刚才好像见到一个虎背熊腰的大爷从这里走出来唉!快说说,是不是发生什么大事了!”一道金色的流光冲破公会的大门,飞入到了人群之中。
那是最近流浪到小镇的吟游诗人。在他大喊大叫的这会儿,手中依旧抱着一架吟游诗人爱用的小竖琴。乍看之下,的确有几分吟游诗人的姿态。
在阳光照耀下,那头金灿灿的长发显得格外瞩目,而且那张脸蛋也属于无可挑剔的类型。范恩可能因为书生气太重而显得缺乏阳刚之感,那么这位自称维尔特利的诗人,就是绝对的阳光大帅哥,估摸着十个人里九个会说他帅,剩下的那一个是脸盲。
如果排除掉那怪异夸张的肢体语言和面部表情,那么维尔特利绝对能成为少女杀手,而不是让人用看二哈的表情注视着他。
感谢那位老爷爷,不仅帮我分摊了工作压力,顺便也引走了这个逗比的目光。最近我可是被这家伙搅和的不得安生啊!
我跟月盈对视一眼,默契的压低了气息,准备在引起维尔特利的注意前偷偷溜出去。
可惜,事与愿违,就在我们两个即将跨出大门的时候,这名金色闪光就突然出现在了我们的面前。
你丫是会闪现吗?!
“哦哦~这不是我们小镇最强大的猎人吗。抱歉抱歉,被那名龙骧虎步的老者夺去了注意力,差点怠慢你了。昨天有没有遇见什么有趣的魔兽,还是说经历了什么艰辛的冒险?请务必与鄙人分享一下!”
维尔特利将竖琴搂在怀里,两掌摩挲的着靠了过来,一双闪闪发光的大眼睛加上咧着的大嘴,活像一直蛤蟆。
“喵啊啊!”大概是受不了心理与生理上的双重压力,月盈在尖叫中奋起一脚,直取腿间命门。
在一阵哀嚎中,公会的大门重新向我们敞开。
“工作打紧,我们就先走一步了!”我拉着月盈,跨过在地上蠕动的金色怪物,飞奔着离开了小镇。
今天难得的加下班吧。一想到这货跟我们住在同家酒店,我就失去了偷懒的欲望。
看来又得换个休息的据点了,这货实在是太可怕了!这家伙居然还会半夜起来乱弹一通竖琴,美其名曰——寻找灵感。
我承认他认真弹曲子时表现很不错,老天爷特不公平的给了他一张帅脸后,又给了他一个好嗓门,可惜没能给他一个正常的脑袋。这让他所谓的寻找灵感只会让人头大如斗。
最近卖力干活的原因,有大半都是因为不想撞见维尔特利这只披着金毛皮的二哈!
唉~果然还是要找个安静的住所才行,跟这种人做邻居,我怕是要折寿十年!不管怎样,大叔的酒馆是不能呆了。
又或者,在解决掉这一次的骚乱,直接离开呢。
仔细想一想,自己在这里呆的也够久了。虽然一直找寻着一个能够安生的地方。但这里似乎也无法带来家的感觉。倒不如说,我跟这个世界,依旧是有些格格不入。
脑海中回想起了卢克那个混蛋。跟那个陷害了我,让自己彻底断绝留在王城希望的家伙不同。我可没办法对自己不诚实,看不惯的东西永远都看不惯,我可学不来他的阿谀献媚。自己这脸皮终归是不够厚实。
所以,真到万不得已的时候,那就离开吧。学学古时的侠客,浪迹天涯或许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