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错过了这次机会,只怕此生再无机会了呢。”
“小姐,我们走吧。”
山茶一马当先开路了。
边红杏看着山茶的背影微微摇头,低叹:“我们家山茶就是太好色了,我很怕她有一天会因此而背叛我这个小姐呢。”说着,侧身,转头,抬手,温柔地整了整欧阳东风的衣襟,又换上了满心欢喜的语气,“我有欧阳。”
“姐姐,”沿柳凑上前,“还有我呢。”
“嗯,我还有小沿柳。”
蹲着画圈圈的百晓生顿时手指如飞,画圈圈的速度快了许多。这个没良心的孩子,早知道当年不捡回来养了!
这回,终于有人理会他了。
聿百里走过去踹了他一脚,问道:“百晓生,我们要去扬州,你不一起走吗?”
“我——”百晓生瞥了一眼沿柳,及时咽下嘴边的“不去”二字,改口道:“当然一起去。”
沿柳还小,需要他保护。
特别是和边红杏在一起,他要亲自时时刻刻看着才放心,否则,保不准就出什么妖蛾子呢。
再说了,此去扬州,山水迢迢,风餐露宿再把孩子折腾病了怎么成?
百晓生还在自我说服,一众人已经拐上了岔道。
待百晓生奋起直追追上之时,恰好听到封爵以对着燕如雪说,“这位姑娘很是面熟啊。”
走在封爵以前头的聿百里一个趔趄,差点摔倒——老大,你们不仅见过面,你还眼睛眨都不眨地一直盯着人家看了好久呢,好在那件事大嫂没有生气,现在你又……怎么就不长记性呢?大嫂生气了怎么办?
倒是百晓生,折扇“哗啦”打开,笑了:“这位就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乱来师太’。”
“哦。”封爵以点着头,就在众人以为他要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说一句“原来是塞北第一女坏蛋燕如雪啊”的时候,他却是说了一句让燕如雪咬碎银牙、让众人差点集体摔倒的话,“还俗了吧?头发挺长的。”
一阵静默。
山茶忍不住嘀咕,“就这样的人还是江湖第一杀手?”她对现今杀手的素质深表堪忧啊。
沿柳握了握山茶的手,道:“你要是不想再活下去了,你可以这么想。”
聿百里觉得有必要澄清一下,为了江湖上所有的杀手。
“能让老大记忆深刻的一向只有猎杀对象,旁人……”聿百里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特别是女人,老大顶多觉得面熟,鲜少能记住。”
由此可见,能让封爵以觉得面熟倒也不易了。
再推敲下去,便可以引申出男人本——色,这一真理!
饶是对女人辨识度极低的封爵以,面对只有一面之缘的燕如雪,都会有面熟之感呢。
倒是山茶,长长舒了一口气。
“嗯?”边红杏挑眉相询。
山茶踮脚附在边红杏耳边小声说道:“这样,哪天我偷偷杀了他,我也不怕他来找我报仇了。”
一瞬间,边红杏不知道该做什么表情好,良久,才拍拍山茶的肩膀,无力地说了句:“有梦想总是好的。”
“小姐,我会努力的。”山茶握拳保证。
边红杏又是无语。
“那——”想了一下,边红杏委婉地提议,“咱们到了扬州,你便找个道长学一下驱鬼除魔之术吧。”
“呃?”山茶不解,“为什么?”
“人死不能复生啊……”
山茶抖了一下。
“死了还能来找你报仇的——”边红杏望了一眼封爵以,“厉鬼……吧?”
山茶欲哭无泪,“小姐,山茶只是想为你出口气。”
“你有这份心便好。”
“嗯。”她一直都有这么份心!
“若有机会给大伙儿做饭,你便买点砒霜放在他那碗里就得了。”
听边红杏说完,山茶的嘴张大——小姐,砒霜……不是调味料啊!
“有些事,看开些,别一直记恨着。”
山茶张开的嘴边合上了。
小姐,山茶没有记恨,记恨的是你吧?
到了扬州,那风月无边之地是不能不去的。
好不容易捱到圆月初上,空气中的脂粉味越来越重了,边红杏一行人离开客栈,漫步街巷,朝那温柔乡去了。
来这样的地方,边红杏自是做了儒生打扮,手执一柄折扇,扇面是一副“青山空雨后”水墨,颇有些意境,乍一看,当真是一个气度花心的少年公子哥儿。
山茶和沿柳则是变成了小书童。
唯独燕如雪——虽是换了衣裳,却仍是女子的装扮。
藕色重纱的高腰褥裙一丝不苟地系着,明明是循规蹈矩的打扮,却因裙摆是桃花粉和胭脂红揉合而成的魅丽色泽,在举手投足带出旖旎无数,迷乱了旁人的心神。
再瞧一眼那玲珑清妍的眉目,纵是自诩见多识广的百晓生,在那一刻,也是傻愣住了的。
山茶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燕如雪瞧,就怕眼皮一开一合,少瞧了一眼。一路上,撞了好几次墙。
边红杏虽也是满眼惊艳,但自己终究也是女子,倒也不至于对燕如雪垂涎三尺。
只是,这样一位天下无双的美人身处一派香艳浮靡,最不缺的就是不怀好意的好色之徒了。
一路行来,借故搭讪者有之,伺机揩油者有之,盲目跟随者有之……
百晓生收了扇子,以扇轻点沿柳的头,“沿柳啊,还记得你幼时曾问过叔叔,什么是祸水?”
“叔叔,沿柳如今知道了呢。”沿柳展颜,笑眼弯弯,说不出的甜净可爱,“祸水之名,燕姑娘当之无愧。”
被扣上了“祸水”的高帽的燕如雪倒也不生气,笑得愈发娇媚,眼波流转处——回应她眼神的,竟是滴答、滴答的口水声。
似是对这般景象甚为满意,燕如雪转过身,对百晓生绽开笑颜,趁他愣神,牵过他身旁的沿柳,俯首,“柳儿,姐姐调教你做祸水,可愿意?”
阿——嚏——
沿柳很失礼地打了个喷嚏,然后,揉着鼻子一脸歉意地向燕如雪赔罪,“燕姑娘,你身上太香了,害我打喷嚏了。”
在沿柳张嘴之时,燕如雪就以绣帕遮面,是以,她那如花容颜依旧如花,脏了的只是一方绣帕。
“不打紧。”
“燕姑娘,”沿柳还在揉鼻子,“俗话说天妒红颜,你若是甘心做个祸水,又怎会要出家呢?”终于揉完了鼻子,“沿柳虽然年纪小,但幼承庭训,深明以色事人终不能长久这个理。所以,燕姑娘的好意沿柳心领了。”
若不是燕如雪脸色不佳,聿百里不方便伤了美人心,他是真想为沿柳的言辞鼓掌喝彩的。不愧是百晓生教养的孩子,不仅牙尖嘴利,还能指桑骂槐,前途不可限量啊!
山茶偷瞄了一眼环顾四周的边红杏,默默想:沿柳这般大的孩子正是依葫芦画瓢,有样学样儿的时候,小姐又造孽了!
“沿柳,过来。”
边红杏似是发现了有趣的事物,招呼沿柳一起去瞧。
沿柳蹭了过去,顺着边红杏手指的方向望去——
前方是绵延而去,看不到边际的两层小楼。无数环肥燕瘦、浓妆淡抹的女子披着红、挂着绿,挥舞着手中的丝巾,无数条五颜六色的丝巾临空招展,香艳了,也热闹了。
细听,还有那一声娇过一声的“宝贝儿”、“心肝呐”入耳。
沿柳毕竟还是个孩子,生生被这些腻死人的称呼寒出了一身鸡皮疙瘩。
这是到了扬州城温柔乡的腹地。
那些小楼檐下都悬着各式花灯,灯火辉煌,亮白如昼。
楼前车水马龙,都是玩乐之客。
看他们的打扮,贩夫走卒、士官大夫、书生侠客……不一而足。
“扬州是个好地方啊!”百晓生感慨。
既然是来扬州见识风月的,那自然是要去风月最妙处的。
未曾嫁进慕容山庄的时候,边红杏就听人说过一句话——不贪功名与爵位,只求醉死谁与欢?
这话里便藏了号称扬州第一风月场的名——谁与欢!
如今到了扬州,必定是要去这“谁与欢”瞧上一瞧的。
“谁与欢”不难找,楼最高、门前马车最多的便是了。
只,这里并不是最热闹的。
亦是两层小楼,檐下挂着花灯,只是楼上没有那些挥舞着丝巾招揽生意的女子。大厅虽然高朋满座,却是也很清静,只一名素衣女子抚琴,垂首低吟浅唱。
“女肆斜影疏,良人如初顾。纤手如玉脂,淡妆胜罗敷。引君入香堂,言词论今古。君心城切切,妾意情楚楚。盟定三生约,共谱月下曲。岂料鸳鸯棒,分飞相思苦。纵有抱柱信,不能容世俗。君子世无双,陌上人如玉。但求同归土,又把前缘续。”
曲落,掌声不息。
“欢小姐此曲真真是只应天上有,人间不得闻啊!”
“若能得欢小姐青睐,小生此生就死而无憾了。”
“哼!谁不知道欢小姐眼高于顶,想做她的入幕之宾,下辈子都难呐。”
“要真有那傲骨,又怎么会流连这烟花之地?那傲骨啊,只怕是给咱们这些只够银子听曲,不够银子一亲芳泽的人看的。”
嘈杂喧嚣。
不满、怨愤背后,何尝不是包含了那些近乎过分的企望、希冀?
这些话,台上弹唱的女子明明是一字不落地听在了耳里,抬眼的时候神色却无波动,只眼角眉梢带着点抹不去的倦意。
似倦又非倦,无情似有情。
——这便是谁与欢的老板,清欢。
流落风尘,依然能让无数客人称上一声“欢小姐”,必然有些不同凡响之处。
边红杏正瞧着,忽闻耳旁传来一声嘀咕——“这位姑娘看起来很面熟啊。”
不消想,说这话人定是封爵以。
边红杏几欲笑出声,堪堪忍住。
这几日,她总算是知道了,在这江湖第一杀手眼中,但凡是美人儿,他都会觉得面熟。其实呢,他转个身就会忘了美人如画的容貌,再相逢也还是那句“这位姑娘看起来很面熟啊”。
燕如雪也深知这一点,这几日都尽量避着封爵以。封爵以那句万年不变,有着搭讪嫌疑的“这位姑娘看起来很面熟啊”她一日听不下十回,耳朵都出了茧子了。现下,谁要是对她说这句话,她立马挤出一脸狰狞来回敬上一句:“我和你爹也很熟!”
百晓生和聿百里只瞧了一眼,便收回了视线——再美,还能美过他们身边这位道貌岸然的女坏蛋?
沿柳咂了咂嘴,偏头去看燕如雪,“燕姑娘,她还不如你呢。”
“……”
燕如雪默然了。这称赞……她还是出家算了!
在众人的认知里,欧阳东风沉默是应该的、正常的。他一直都是这么冷冰冰、生人勿进的模样。
但——
欧阳东风开口了。
“女肆斜影疏,良人如初顾。纤手如玉脂,淡妆胜罗敷。引君入香堂,言词论今古。君心城切切,妾意情楚楚。盟定三生约,共谱月下曲。岂料鸳鸯棒,分飞相思苦。纵有抱柱信,不能容世俗。公子世无双,陌上人如玉。不能同世生,但求同归土。”顿了顿,又道,“这最后两句一改,听着倒也不觉得悲凉了。”
“没想清欢抚琴消遣却是遇上了知音人。”清欢盈盈福身,款款朝欧阳东风走了过来。
这一行人,一进门她就不得不留意到了。
曾几何时,她这小小的“谁与欢”竟有鼎盛到如厮田地,不仅男子喜好前来,连女子、孩童也一并踏足了?
谁与欢倒不是没有接待过女子。
有些养在深闺的大小姐、仗剑江湖的女侠,因为心底的好奇,换了男装前来的也不少。
她也不点破,只是让姑娘们奉上酒好好伺候着就是了。
这行人里,也不缺扮了男装的女子。但,却还杵着一个国色天香的大美人是女子打扮,不免让她心下有些不悦——这女子到这里,只有两种可能,一是砸场子,二是卖身。
前者让她烦心,后者让她寒心。
二者,她都不喜。
清欢在距离欧阳东风三步远的地方站住了,笑道:“清欢想与公子行个酒令,清欢若输了,那清欢便向公子走一步;公子若输了,那公子上前一步,清欢后退一步,可好?”
“请。”欧阳东风道。
聿百里悄悄问封爵以,“老大,欧阳居然还念过书?”
封爵以冷哼一声,“我也念过书。”
这……绝对是比从此江湖上少一个塞北第一女坏蛋,多出一个乱来师太还要震撼的事情!
聿百里绞尽脑汁,才想出了一个四字成语来描述这个信息——匪夷所思!
“老大,你还记得你都念过哪些书吗?”
“三字经。”
……好吧!《三字经》也算!
“老大,要不,你背两句来听听?”聿百里想,如果老大能把《三字经》背完,那他就回家寒窗苦读去,也许一年半载就能中个举人啥的光宗耀祖了!
封爵以瞥了他一眼,轻轻开口:“给我滚!滚远点!”
不多不少,刚好两句!
每句三字,字字珠玑。
聿百里失落了,看来,他这辈子是不能光宗耀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