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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蜗牛壳

(一)

纪秋琴提着药回家,她刚花了三百万在市中心买了一套房,因为腿脚不方便,除了早上买菜和买药,她很少出去,家里有两台空气净化器,没日没夜地运转着,因为总有一股臭味在房子周围飘来飘去,她最后发现,臭味是从对面303飘来的。她站在过道里,直愣愣地盯着那扇破旧的防盗门,似乎在猫眼后面,隐藏着一头被禁锢的野兽,她从未看见有人从里面出来过,但是,防盗门掩盖不了偶尔发出的声响和逐渐加深加浓的臭味。因为这邻居,房价掉了很多。

她有时也会不分缘由地咒骂,仿佛这样,就可以解决房子掉价的事情。

周炯把视线从猫眼里挪开,扭了扭酸痛的脖子,这个邻居阿姨每次走在过道上,都能弄出窸窸窣窣的声音,不是塑料袋子的摩擦声,就是塑料拖鞋的嗒嗒声,他耳膜生得异常,敏感地捕捉到一丝丝声响后,就变得异常兴奋。

他从垃圾成山的客厅里穿过,中间留了一条巴掌宽的小路,刚好够他穿着拖鞋踩着直线通过,他有时会装作领导的姿态,审阅一下两边的垃圾:堆得整整齐齐的牛奶盒子;还有死的猫和老鼠,以及在抽屉里发现的老鼠幼崽。

厕所马桶堵了,到处都是用塑料口袋装着的排泄物,一叠重着一叠。走到尽头是一面靠街的窗户,窗户旁是一块窄长的镜子,母亲留下的,因为留在主卧里,竟然在那次火灾中没有炸裂,再往右拐就是他小小的卧室,一个双开门的衣柜,以及一张两米宽的大床塞满了整个房间,窗帘下掩藏着一台电脑,黑色的机身,如甲壳虫般匍匐在那儿,尾巴很长,是二伯拉的网线,那是他与外界唯一的联系。

天气燥热,房间里的空调没日没夜地开着,他敞着肚子躺在地板上,坦然地暴露出烧伤的痕迹,脸上,脖子,手臂,胸部,腹部,一半的身体被弯弯曲曲蚯蚓似的的疤痕所覆盖,对比另外一面,连身体自己也要自惭形秽。可这蚯蚓也暂时给他带来一点利益,一个残疾证,一份每月几百块的低保钱,钱直接转到账上,避免了蚯蚓战栗于日光之下。他挠了挠肚子上的疤痕,举起了遥控器,把温度调低了两度,空调传来“哼哧哼哧”的声音,感觉它要爆炸了。

他舒舒服服地躺了半个小时,洗了一把冷水脸后,又坐在电脑面前,开始噼里啪啦地敲击着键盘,游戏并不能带给他切实的快乐,他只在乎结果,靠着长期打游戏,卖装备换钱,他严格要求自己,通关后才允许吃饭,一天吃一顿,顿顿点外卖,外卖就放在门外,一溜烟就提溜进屋,好像他念小学时,午觉时分,一溜烟跑出去玩的样子。

十二岁以前,他的童年谈不上快乐,但也能自娱自乐;十二岁以后的日子就灰暗了,他大概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那个中午,他肚子疼得厉害,蹲坐在马桶上,小脸直到憋得通红,小腹也并没有减轻一点疼痛。客厅里传来争吵,过了二十分钟左右,外面没了吵架的哄闹,只听见“噼里啪啦”的声音,他感觉很热,提上裤子,打开卫生间的门,一瞬间,满眼的红色袭来,他只是感到脸火辣辣的,迅速地抬起右手挡住脸,猛地把门撞上了。

一个小时后,他裹着毛巾坐在湿漉漉的过道里,对面是三具蒙着白布的长方形焦黑躯体,有他的父母,还有外婆。

过道里又传来邻居爽朗的大笑,但却伴随着几句温柔的女声,周炯中了魔怔一般,穿过客厅的垃圾山,从猫眼中,锁定了一个女孩子的背影,女孩跟在邻居阿姨身后,找钥匙的同时,掉下来一张纸。

门打开,又关上,周炯等了一会儿,走到过道上,捡起那张纸瞅了瞅,是“妖精街”的宣传单。在一分钟内,是周炯这三年来,第一次打开房门。

此后,周炯便三番两次地梦见女孩,早早地醒来,见到她同邻居阿姨一起外出,然后提着一包菜回来,阿姨总是会驻足在过道上,挖空心思地咒骂,但同时又苦于没有对手,仿佛在和空气吵架,锉伤了锐气,最后只好提着菜垂头丧气地进屋。

女孩有时候很早出去,傍晚归来,背着一块画板,衣服脏兮兮的,如他一般,二人有了简单的相似点。他甚至不知道这个女孩儿的名字。

(二)

火灾以后,他便开始厌恶红色,还有太阳。

父亲是爷爷的第四个儿子,因为父亲的偏执,他们父子俩关系本来不好,但没有想到,火灾过后,爷爷却成了他最可以依靠的人。

公安把他判给爷爷,爷爷成为他的监护人,刚开始天天送饭,刚开始他还出去走走,无非是看看老头儿下棋,后来自己也下棋,长长的头发盖住脸,扫过棋盘。

他并不敏感星期的刻度,能触摸到时间的流逝是在剪头发的时候,每半个月坐在理发椅上,望着镜子里的自己,嘟囔一句“哎呀”。

后来,周炯觉得做点什么都感到累,什么都不做也累,他也就懒得做了,洗衣机坏了,脏衣服堆在客厅里,偶尔爷爷来帮他洗一洗。

他看见爷爷弯着腰坐在一个塑料凳子上,前面摆着一个大盆,一边洗一边同周炯开玩笑:“你看,站着洗,累,我就坐在一个凳子上洗,洗得无聊,就唱歌。”

在听到《友谊地久天长》的浑厚歌声后,周炯的心情变得沉重起来,他问爷爷,怎么才能活得轻松一点。

爷爷说:“想活得轻松,放弃是方法之一,但要看你怎么放弃了。”

周炯咽了一下唾沫,说:“放弃?不要朋友,不再讲话。”

爷爷苦笑到:“我活这么久,算是看透了,你我都是孤独地来,孤独地离开,你确定,中间的这一段,也要一个人走?”

“不清楚,再看吧!看吧!”

“孩子,你啊,往后所有的苦累都得一个人扛着,最后的好坏也要自己受着。”

冬日的一天夜里,一只黄色的野猫顺着空调外架爬到他的床上,他的脚触到一个软绵绵的东西,一惊,从床上坐起来,看见了呼呼大睡的猫。

他像一个普通的青年那样,拿着一根绳子逗猫,猫也像普通的猫那样敞开肚皮。他决心留下它。

刚开始养猫的时候,爷爷用蛇皮口袋装来黄沙,充当猫砂,离开时又把脏的猫砂装进蛇皮口袋里带走。

爷爷来的次数由一周两次,变成一周一次,一个月一次,后来爷爷生病了,便很少来看他。

再后来,爷爷病死了,同时猫也病了,没救了,他看着它痛苦着,身体逐渐变得冰凉。那一个月里,周炯整个人瘦得只剩皮包骨,刚吃下的东西,立马吐了出来。

他的头发长且油腻,覆盖在肩头上,二伯声色俱厉地质问他:“你这是干什么呀?”

周炯在本就不宽敞的房间里踱来踱去,挠着头,半响才说一句:“你也要走吗?”

二伯说:“以后我都会来看你的。”

周炯一瞬间崩溃了,突然就哭出来,停下来,蹲在一张椅子旁,一口一口地咽着保温桶里的饭。

二伯把保温桶拿到洗手台洗了,提在手上,走时递给他两根橡皮筋,说,我也不劝你剪头发,老爷子也没有劝住,你就做事的时候绑一下也好。

他接过来,圈在手上,稍稍有点紧。二伯拍拍他的肩膀,走了。第二天早上起来,周炯的左手肿了一大圈,他把橡皮筋摘下后,放在了桌子上,后来手消肿了,他又把它们戴上了,还好,比较松了。

在之后的几年里,他几乎再也没有出去过。每天打游戏,日夜不分,每天睡到下午一点半起来,饿着肚皮打游戏,点外卖,吃饭,打游戏,再在凌晨四点伴随着或冷或热的空调风声入睡。

(三)

日子过得很快,对他不满的人越来越多,随后业委会举行了一场声势浩荡的游行,开始有组织地抵制他,他最后不得已卖了房子,带着三百万去县城了。

临走前,周炯最后一次照镜子,镜子中的他披着油腻的长发,身后是被彻底打扫干净的303房间,一切都是崭新的,光鲜的,他嗅了嗅,房间里没有死耗子的味道,也没有了他活过的痕迹,一个人匆匆地消失掉了,仿佛不曾存在过一样。

二伯说,周炯你带着剩下的几百万滚蛋吧!临走时,二叔好像变了一个人,那时候的他看起来就像小学门口卖炸串的师傅,谦卑热情,双手握住周炯,说到“当年你爸去外地读书,我也是这样送他的”,他眼眶和鼻尖竟然红了,同时,站台上的人都盯着这个即将潸然泪下的男人,他愣了一下,对周围的人说:“老子不知道你们在看什么,我有那么好看吗?”

周炯反问他:“二叔,你确定他们不是在看我?”

二叔收回他满载热情的温暖的大手,搓了搓,说:“那个,该走得了……”

周炯来到县城,走进一家位于居民楼一楼的理发店,一个老头热情地从躺椅上坐起来,招呼他在镜子前坐下,围上理发围布,殷勤而又善良地问到:“打算剪个什么发型啦?”

他张了张口,发现说不出话来,可能太久没有与外人交流了吧,口齿不利落。老头儿以为他没听清,于是又重复了一遍,声音加大了。他说,短发。

他摸摸裤子,里面有计划理发的一百块钱,去了几家理发店,看着这么油腻的头发,也都作罢。他懊悔不已,一开始就不应该去那么热闹的地方理发,这会儿又给别人提供了谈笑的资料。可哪一家理发店不热闹啦?那里面全是令人炫目的不锈钢剪子,越看越美的镜子,连他们说出的话都闪闪发亮。当然,除了这家灰蒙蒙的理发店。

理发的时候,老头絮絮叨叨地讲一些与周炯无关的事:这是我自己开的理发店,爷爷曾是剃头匠,老婆生病了,这么辛苦,还房贷呀,后来买了一楼的房,开一家理发店。

偶尔老头会问点周炯关于理发的要求,周炯的回答很干脆,全是“好的”“行”“可以”。

理完发后,周炯付了钱,向老头打听到了妖精街的去处,便揣着那张破旧的宣传单,慢慢地走进了那条街道。

在妖精街的入口处,一群外卖小哥在等单,通通坐在摩托车上,握着手机;旁边有中老年人,分几批蹲在阶梯上,也在等货物。

街道漂亮有很多人,大多戴着妖精面具,故称之为“妖精街”,有戴着狐狸面具的大叔吆喝着烤肉串,手法娴熟地翻动着竹签;也有挥着纱巾贩卖小风扇的“兔子”。

一座寺庙诡异地矗立妖精街的中间,是座老庙,那儿正在表演一场大戏:法海从庙门里冲出来,表演收白蛇妖精的戏码,刚冲出来,就摔了个狗啃泥,围着的人群哄然大笑。

这时,从人群里跑出来一个老头,头发花白且凌乱,他疯疯癫癫地吼道:“今天星期几?你们害怕了吧!一对二!”

扮演法海的演员将计就计,从地上爬起来,握着法杖,往地上一立,大吼一声:“把这妖怪拿下。”

旁边扮演和尚的男人,顺势上前,左手压住老头儿肩膀,右手拉住他的手臂,三下二除五,把老头儿拖出了包围圈。

周炯站在旁边看热闹,所谓的荒诞,变成了此时人们眼中的现实。

(四)

他以前披着长发,不用戴面具,而现在,为了生意,还是选了一个普通的黄色猫咪面具戴着,尽管脸就是最好的面具。

周炯决定去妖精街上班了,他先在附近租了一套房子,就在理发店楼上,租金很便宜,相较于他几百万的存款来说,是绰绰有余。

他进了一批棉布裙子,打算去妖精街摆摊,至于为什么非要去那儿,还一改往常地打算贩卖女式衣物,他想,也许是没啥具体的理由的。

他的摊位旁边坐着一个女孩儿,戴着很普通的面具,披着长发在画素描,一幅素描,卖十块钱,生意不好不坏,女孩儿看起来不在乎,还经常可以听到她的笑声。周炯想,也许她也有一套位于市中心的房吧!

一天,女孩取下面具,露出很凑合,很勉强的表情问他:“你有多余的橡皮筋吗?”

周炯愣了一下,女孩儿是那个猫眼里看到的女孩儿。他很想放声大笑,同时又想放声大哭。他忽然摸了摸自己的脸,手指触到坚硬的塑料面具外壳,现在是以这样的面貌去遇到她,以后若是突然消失,也不会有遗憾了,他放心了。

“哦,我找找。”周炯说。

周炯知道自己没有,还是下意识地摸了一下口袋,然后回复抱歉。突然,他想起手腕上的两根橡皮筋,于是取下来一根递给了女孩。

女孩儿问道:“这个不过三十块钱吧?”

“什么?”周炯说。

“这裙子的进价。”

“嗯嗯,很便宜。”周炯思考了几秒,得出了结论。

“你说,这个面具我要放在哪里嘛?放在哪里,都显得挺多余的。你也取下来吧,天儿挺热的。”

“不了。”他说。

女孩子继续问道:“我叫‘李雪代’,你叫什么呢?”

周炯绞尽脑汁,却无法给出答复。

女孩子试着问了一句:“外号肯定有吧。”

“废人一个。”周炯说。

一阵短暂的沉默过后,李雪代掏出手机,说:“交个朋友行吗?你的电话是…”

周炯说出一串数字,过了一会儿,兜里的手机响了几声,李雪代同样也听到声音了,随即她笑着摇了摇手机,挂断了电话。

过了一些日子后,一天,李雪代说她要回去了,回广州,临走之前,期待着看一下他的模样。

李雪代对周炯说:“你的眼睛很好看,笑起来弯弯的。”还用两只手在空中比划出一个弧形。

李雪代说要合影,周炯迟疑了一下,按照最开始下定的决心,还是没有把面具取下来。

女孩儿望着周炯,略作思考,然后说道:“没关系的,没关系的,如果不能做到。”

从妖精街回来后,周炯脱下湿漉漉的衣服,泡在盆子里,坐在小板凳上,像爷爷当初教给他的一样,一边洗着衣服,一边吹着口哨,口哨声断断续续,最后变成了呜咽。

这就是放弃了吗?这就是轻松了吗?他心想。只不过是从一个混沌的壳跳进另一个混沌的壳里。

周炯坐在小板凳上,四周的风景始终没有变化,阳台外面的云朵也没有消散,楼下理发店老头儿的声音依旧憨厚热闹。

他站起来,他的思维不由分说地把他拉扯到桌子那里,他湿漉漉的手在衣服上抹了抹,打开手机,点开一串号码拨了过去,对方的手机铃声响起,是蔡琴的声音:“鱼儿离不开这片大海,人儿还在等着他回来……”

与此同时,李雪代的手机屏幕上显示出四个字——“好人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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