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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故乡,我们在怀念它什么?

一、公交车载来的婚礼

在星期五的傍晚,被三号线的拥挤程度狠狠教训了一顿的我,提着排骨,站在人群里动弹不得。

我尴尬地看着那包放在陌生小妹妹行李箱上的排骨,费了好大的劲才低下了头,避免与她四目相对,这时候,我想起来是该要怀念故乡了。

在故乡慢悠悠的公交车厢里,从来不曾有过如此大的人口密度。如果有,那便是它的勋章,它的荣耀。因为在那天,它承担了迎接新娘亲友的重任。

大概在二十多年前,用公交车接新娘亲友,在小镇里还是经常出现的景象。

到了接亲那天,灰扑扑的公交车焕然一新,男方的迎亲队伍下车,把女方亲友一个一个塞进公交车,车里渐渐闹腾起来,在发车的时候,喜庆的气氛达到顶峰。

驾驶员站起来,举起双手,一遍一遍在空气中压下去,他大意了,其实这样并不能把吊在行李架上的三个小孩扯下来,相反,他们打算踩在椅背上,跳到另一边的行李架上去。

妇女们则左手提着袋子,右手把瓜子一颗一颗地往嘴里送,糖纸瓜壳落了一地,提前为喜庆的婚礼铺上一层厚重的瓜子味的垫子。

经过长途跋涉后,公交车终于到达目的地,过了村头,一个带有两层楼的小院子显露出来,那是这对新人未来的家,将来可能就在此处,也会谱写出一个鸡飞狗跳的乡村爱情故事。

新郎带着腼腆的笑接下新娘,散发红包时,声音里有一丝丝的嘶哑。

热闹的乐队在不远处奏响乐歌,几个小女孩儿霸占了前面的场地,用来跳绳,脚步在黑色橡皮筋之间飞舞,让人看得眼花缭乱,她们被乐队的主唱赶走又来,跳着绳,脸上继续挂着超长的鼻涕。

由此可断,那鼻涕定不是清鼻涕,否则无法在脸上实现超长待机。

主唱的歌喉迷人,台下是听得一愣一愣的观众,包括热心肠的上菜的人。

“上菜上菜上菜,听见没?”喜宴负责人站在厨房门口,吼了几遍都没人回应他,于是直接冲上台子,抢了主唱的话筒,说:“他妈的给我上菜了,听见没?”

上来的菜,很少有大鱼大肉,几筷子下去,骨头盘子便都露了出来。抢不到菜的小孩儿,只有哭鼻子,可那又怎样,乡野饭桌从不相信眼泪。

二、铁路边的猪脚饭

吃完饭沿着铁轨走回去,小孩儿腿短,两根横木之间距离又长,很快,双腿便沉重如灌铅,闹嚷嚷要大人背,即刻便收获了一巴掌,真是惊喜满满的一路呀!

无论小孩儿怎样撒泼耍混,都无法爬上大人的背,只能老老实实地艰难跨过一节节横木。

很快,饭桌上努力争取的一点儿能量都消耗在路上了,小孩儿靠着仅存的几颗喜糖续命。

他饿得前胸贴后背,饿得怀疑自己得了绝症,全身发抖冒冷汗,头晕眼花耳朵痛,死皮赖脸地坐在铁轨上,这下子是怎么也走不了了。

那时候,小孩子才明白,有些车只负责接,并不负责送。

迎来送往,那是大人以及时间的事。

大人动动手指头,指了指远处昏黄的一个亮点,说,走,我带你吃好吃的,小孩儿这才站起来,晃晃悠悠地爬上大人宽厚的背。

铁路旁边,支着一个塑料棚子,棚子里搭了几张木桌子,昏黄的灯悬吊在棚顶,照在几个老人的脸上。

大人点了一份猪脚饭,还有醪糟汤圆,过了一会儿,一个接一个的碗被摆上桌来,先是用砂锅装着的沸腾猪脚,再是两碗白米饭,最后是蘸料。

一碗好的猪脚,需要有软乎的黄豆,脆生生的油麦菜,烂糯的猪蹄,一层层地由下至上叠好,放在大火上,煮至沸腾。

耳边响起了老板娘关于修高压锅花了十块钱的絮叨,此时,在小孩儿心里,它们通通都是废话,都是噪音。

他先把砂锅里的黄色浓汤浇在白米饭上,搅拌均匀,再来一截油麦菜,铺在饭上,“哼哧哼哧”两大口米饭下肚。

再用筷子把表面的肉夹走,能夹多少是多少,剩下骨头上的肉,得上手。

所以,猪脚饭这里鲜见情侣,毕竟不是谁都愿意,让对方看见自己张牙舞爪的样子。于是这里多的是老头儿,以及小孩儿。

等砂锅空了以后,两小碗醪糟汤圆被老板娘适时端了上来,小孩儿用瓷勺一勺一勺地往嘴里送汤圆,大人则直接用碗喝下去,中途停顿了三下,大概在花时间咀嚼那圆子。

吃饱了饭,小孩儿便有力气继续往前走了,一路上吹着口哨顺走了别人的狗,到后来怎么也吼不走。

三、守住第一茬香椿芽

在回去的路上要经过一小片山丘,我眼尖,看见了几棵香椿树。凑近一看,芽太小,还不能吃。

如果着急的话,还是勉强可以摘下,可是当有了猪脚饭垫肚子后,看这些也便有了大人那般的坦然自若。

千叮咛万嘱咐,告知老母亲,定要在后天早上把它摘去,早了怕嫩,晚了怕老,趁着它不注意,一把薅了,洗净剁碎,敲上两颗鸡蛋,撒上一点细盐,裹上鸡蛋液的香椿芽,铁锅热油是它最好的归宿,也是最后的战场,成败在此一举,快炒起锅,同样遵循早了怕嫩,晚了怕老的道理。

结果到了第二天,这事儿果然被别人截胡,我愚蠢地捧着空碗,看着空落落的香椿树茫然无措。

那天,我便从我幺爸那里学会了第一句诗——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我们一批批成长,一批批离去,就像那香椿芽一般,不知入了哪座城市的铁锅,进了哪栋大楼的饭碗。

而我幺爸,从始至终都是骄傲的单身贵族。

有时候会感叹,风调雨顺真是一个美好的词语。

去年这时,因疫情我停滞在老家,干旱太久,漫山遍野开放的,不是金灿灿的油菜花,而是坚如铁石的黄泥块。

我想,写出“春雨润如酥”的人定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只有农民才知道,雨水宝贵。

我们要在大片土地上栽种玉米秧,假以时日,等它们成长起来,便可以光荣地成为猪的口粮。

栽种一棵玉米秧本是一个容易的行为,但任何行为从事百遍千遍,都会成为酷刑,让人苦不堪言。

玉米秧很脆弱,蹲下,取出玉米秧放进提前挖好的坑里,一只手把它扶正,另一只手摁紧周围的泥土,让它的根须与整个大地有了切实的联系,这意味着,从此,它便是一株独立自主大写的玉米秧。

等这块土地上都站满了玉米秧后,便撒上肥料,淋上粪水。

一个上午下来,十个手指头都酸痛,指甲缝里镶嵌着金黄泥土,怎么抠都抠不干净,苦不堪言。

我不断起立,蹲下,走到下一个坑……循环往复,从此,在那一片地上,每一株玉米秧旁边都多了一个我的足迹与它相伴。

中午,我奶奶提前回屋里,做了香椿炒蛋,我洗净双手,捧着个大瓷碗,盛了白米饭,坐在院子里,大口大口地咽着饭菜。

米饭上面摊着香椿炒蛋,几块腊肉排骨,很香。排骨很难啃,啃啊啃啊,直接上手,实在搞不定的,“啪”的一声,扔给了旁边的大黄狗。

夜晚吃的便是熬得很粘稠的粥,粥上面搁了半颗流红油的咸鸭蛋,一碟红萝卜摆在小木桌上,转个身便能夹到,咸菜旁边还有一碗菜,那是幺爸骑着飞扬的摩托车下山买的一斤猪头肉。

我端着饭碗,看着拿着筷子的乌黑手指头,感叹到不知道猪吃了那些玉米有何感想,是否会掏出小本本,点评一番,或者更有甚者,写封表扬信。

事情很快有了眉目,到了过年的时候,反正我觉得,那猪肉倒是颇有一些风味,肥而不腻,早一点杀它,怕嫩,晚一点杀它,怕玉米储备粮紧张。不早不晚,刚刚在我回乡的前一天,它完成了它的使命。

我看着装玉米的陶缸,它由时间填满,又由时间掏空,一年又一年,春去秋又来。

四、尾声

当我们在怀念故乡的时候,我们究竟在怀念它什么?

我想,怀念的最多不过是那第一茬绿得流油的香椿芽;那条见到你不会狂吠,反而欣喜若狂的恶狗;那张沟壑遍布红扑扑的脸,一旦看见了你,便丢下镰刀和背篓,说要回去给你做一顿热腾腾的晚饭。

怀念的,还有那些再也回不去的岁月,奔赴不了的地方,拥抱不了的人,说的那句——你回来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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