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饭馆,我要了一份拌饭和小菜,他要了一份冷面。
我俩对坐着,等着各自的午饭。因为我一时找不到什么话题,所以一直在沉默。他可能是想打破这种尴尬的局面,提议说:“新到这个班级,还谁都不认识。要不然,咱俩每天中午一起吃饭吧,就当有个伴。”
我看了他一眼,本想拒绝他的话到了嘴边竟变成个“好”字。
张心阚呀张心阚,怎么就好了呢?
我马上说道:“不好吧,刚开学,咱俩就天天一起吃饭,别的同学看见会误会吧?”
“误会什么呀?就是一起吃个午饭怎么了?会不会想太多,我们会在一起三年呢,或许还会更长。”
感觉越说越乱,弄的好像人家只是想交个朋友,我多心虚一样,好像想多的是我一样。
为了证明自己的思想很纯洁,绝对没有想多。我回了句:“那好吧。但是咱俩约定一下,每周一三五我请,二四六你请,怎么样?”
我们那时候还没有减负的好政策,再加上我们是重点高中,所以我们每周六都要加课,很痛苦的。
他很爽快的答应了。
我接着说:“那就从今天开始吧,今天是周三,我请。”
他尴尬地笑了笑,说:“不好意思了。”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明天就是你了,别着急。”
他笑着说:“好好好。”
看着他笑,忽然觉得心里一暖。
现在的我一定想不到,以后的我和武岑会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情感纠葛。
吃饭的时候,武岑介绍着自己,在我看来,像是在炫耀。
他说本来是想走音特的,奈何他爸妈不同意,偏让他走文化课。但是音乐对他来说,不可能就这么放弃,所以自己偷偷组了个乐队,叫“YOUTH”,他是吉他手和主唱,现在缺一个鼓手。他满是骄傲的说着,我也羡慕的听着,我很喜欢会乐器会唱歌的人,觉得他们的人生都非常炫。
我忽地来句:“给我唱个,我崇拜崇拜呗!”
他说:“好呀,晚上放学,跟我来音室,我唱给你听。”
几乎是和他最后一个字重合,想都没想,脱口而出一个好字。
他咯咯的笑,我也不由自主地跟着笑。
这种感觉,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