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北。
这是个荒凉的地界,风一扬,便是满天黄沙。
黄色是世界的主旋律,千年万年亘古不变。
风沙毫无阻拦,只要一动,便可吹到极远的地方,若是多了,便是乱迷人眼,分不清东西南北。
不止过了多久,风停沙止,一个黑点出现在天地边际上,越来越大。
那是一辆马车,马车上有一个女人,独自驾马驱车,来到了这荒漠之地。
她去的方向,则是去病镇。
这是一个小镇,矮矮的破烂黄土城墙上搭着凉棚,几个光着膀子的士卒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丝毫没有注意到有人将要到来。
普通的小镇,简陋的设置,这就是去病镇。
因为传言这里是霍去病将军追击匈奴时暂住的一个地方,后人便以此为基础建立了一座小镇,取名为去病镇,汉人与异族相互交融,便有了现在这些人的先祖。
他们世代生存在这里,种植谷子,高粱,面朝黄土背朝天,过着靠天吃饭的日子。
因为是在是过于偏僻,即使是那些行商也极少到这里收购皮草和珍贵药材,更别提交易粮草了。
女人的到来,引起了小镇的轰动。
生活在这里的人,皮肤长期受风沙和烈日的侵蚀,大多粗糙不堪,犹如岩石的表面一般磨人。
而女人却是水嫩的,在女人买下一处两层的楼时,说是要开客栈,大家都觉得她傻,因为来这里的人一年也没有几个。
但这并不影响那些小伙子偷偷摸摸地到这里来,用手指戳一个小洞来偷看女人的美丽。
时间一长,以至于已经没有了一处窗户纸是完好的。
中间出的闹剧不知繁几。
可仅仅只限于看看,若是真的想做些什么,没有几条命,怕是连女人的脚趾头都摸不着。
能走过不知千里万里来到这里,本就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
匪,贼,天气……各种原因都是路上的阻碍。
能安全到这里的,可不是什么省油的灯。
她的手段极其狠辣,一出手便是人命,几次三番后就没有人再敢语气轻薄地跟她说话,只是时不时拿着粮食跟这位美艳老板娘换一碗酒喝。
老板娘很能干。
最初人们以为她手无缚鸡之力,后面付出了血的代价。
以为她应该是富家小姐出身,十指不沾阳春水,至于下地干活这种事,那一定是不在行的。
但他们也错了。
她做得很好,也愿意吃苦,总是把那几亩园子打理得很好。
荒漠缺水,对于水的需求是饥渴的。
谁也不知道,老板娘是怎么做到的,联合几个壮小伙,在离城几里外挖出了三口井,靠着这些水,她种的粮食收成都很不错。
更让大家不可思议的是,她居然愿意让大伙在井里打水,而不是跑数十里,到那一片湖泊里打水,并且打回来的水里有一半都是泥沙。
女人造出了一个名叫“辘轳”的东西,打水极为方便,只要把木桶一端系着麻绳,在绑在上边,摇一摇就可以装着满满一桶水回来。
因为有了充足的水源,去病镇开始繁荣起来,家家都能收获比以往多一倍的粮食。
也有想要出去看看的年轻人带着粮食出去看看,买卖货物,回来的时候带来了许多他们没有见过的新奇玩意。
生活又多了几分颜色。
在他们眼中,女人就是菩萨转世。
为了歌颂女人的功德,他们将最初挖出来的三口井叫做三圣井,尊称她为女士。
至此,众人对女人总是放得很尊敬,若是有人冒犯,不用女人开口,自然会有人出手教训。
因为水质的改变,女人酿的酒水更加甘甜醇香,让人忍不住多喝上两口。
到了农忙时节,多多少少都会有人拿着几斗粮食前来换一些酒来解馋,坐在木桌上,看着美丽的女人,心情自然也会大好。
而女人也多了些笑,就像山上开满了花。
其实,女人也很爱美,总是会捣鼓一些东西抹在脸上,让他们很是不解。
等到女人在这里待了一年后,容貌依旧不减时,他们才明白这些东西有什么用。
女人是一种奇怪的生物,年轻的时候喜欢把自己打扮得成熟一些,而等到年纪大了些后,却想方设法把自己装饰得像个情窦初开的小姑娘。
她也不例外,喜欢把刚开的花朵摘下戴在如墨的长发上,一举一动都很得体,从未有过放纵。
这与她那少女的外表形成了鲜明的反差。
她也年纪不小了,应该找一个男人陪陪她。
即使她可能不算年轻,但也生得美丽,被叫做小镇第一美女,叫她听取后说了一句:“有村花的赶脚。”
大家都听不太懂她的意思。
但她一定是很寂寞的吧,一个人生计了这么久。
抱着这样的想法,不少自觉不错的男人都找上门来,表达爱意。
只是都被她回拒了,没有原因。
他们想要说爱的时候,却嘎然而止,因为他们猛然发现。
过了这么久,他们连女人的名字也不知道。
他们知道女人生得美丽,能吃苦,会针线活,能种地,会酿酒,还做了许多造福一方的事情。
但是他们不知女人叫什么。
她也从未告诉他们自己叫什么名字。
直到九月十五那天。
依旧是黄沙漫天飞舞,在一片昏暗中,走来了一个带着斗笠背着刀的男人,蓄着胡须,一身劲装,很有男人味。
更奇怪的事,他一人就走过了茫茫戈壁滩。
女人记得很清楚,在他第一次见着自己的时候,他微微愣了一下,不敢相信这个穷乡僻壤会有如此出尘的女子。
片刻后。
他说他叫莫问,是一名游历四海的侠客,今日路经此地,于是借宿一晚,明天就要走。
女人对着他笑,拿出了平日了不常见的瓜果,摆成了好看的拼盘,接着上酒,是一种纯得跟水似的酒,看不出颜色,入口极其辛辣,好似火烧火燎。
他从未喝过如此烈的酒,一时间觉得酒虫闹翻了天,一连喝了几碗,脸色通红。
女人坐着,陪着他喝酒,告诉他自己的名字――蒋卿。
这也是人们第一次听见她说起自己的名字。
吃到一半,莫问突然想起自己带的银子恐怕不够支付这么好的酒,但又吃了这么多,怕是不行了。
女人浅笑着告诉他,不用他付钱,自己在这里太无聊了,只要给她讲一个故事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