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离开部落,首先得有个落脚点。
洪荒之中,只有顶级大佬才有资格开府独居,毕竟到了这个层次多少都有些绝对保命的手段,想要对顶级大佬进行一击必杀非常难。
一旦杀不死对方就会遭到无穷无尽的报复,一生难安,而稍次一点的祖巫或是顶级大巫若独自开府还要担心会不会有对头联起手来抄家。
当然,像栗稷这种蝼蚁中的矮子根本就不会出现在大佬眼中,他需要防备的仅是一些巨型猛兽和刚化形的妖。
只是现在仙还没修成呢就出了BUG,难不成真要找个地方自废修为苟起来?
那是DOG啊!
人毕竟是社会性动物啊,脱离了群体不就是越活越回去了吗?
栗稷的想法是先出去,渡过天劫拿到东西后找个人流密集的大部落甚至原始城池再做打算。
毕竟来过那么多前辈,作为同乡,对后辈保留的亿点点乡党人文关怀的可能性还是值得期待的。譬如完善穿越者人事制度、牢固树立以穿越者为本的核心思想,保证同乡在洪荒的事业成就感等等。
不知道去那些原始公司的大门口喊一句“开门啊老乡”会是个什么情形。
秋日渐近,寒冬似乎就在不远,万物历经了一夏的繁茂生长终于要结果并进入蛰伏,孕育希望等待来年,部落里的人却对栗稷越发的没了耐心。
半年了,非但没长个,人倒是越发的白嫩,娇娇弱弱的还不爱食肉,尽吃那些不管饱的谷子和青草,没有一点巫族部落公民该有的样子。
一天到晚总是香香的,连阿母都怀疑栗稷是不是偷偷用了她藏起来的肥皂。
当然,最重要的是他的力气依然还是二百来斤。
厌恶。
发自本能的厌恶。
很像那些身体孱弱就知道吃喝玩乐只配用来血祭的人族一样。
对,部落里的人对栗稷的看法渐渐达成一致,觉得他越发的像个人,而不像巫族。
“我能怎么办?我也很绝望啊!”
循道趋近圆满,天劫临近,而他却一点办法都没有。
栗稷躺在自家屋顶的草棚上,看着夕阳坠落,兀自发呆。
忽然间,两团与斜阳一样火红的光芒凭空出现,爆发出耀眼的光辉,在璀璨的云霞上绕着落日嬉闹追逐,好似天空中出现了三个太阳。
那大概就是妖族的金乌太子了。
大地霎时间被照得一片亮白,族人们快速的集结到广场上,还没等首领说话,远端的天空忽的闪过一道蜿蜒天痕,天空似幕布一般被从中掀开,月亮凭空跳了出来,轻柔的月色竟将炫目的日光压过一头,带给大地一片祥和。
两只散发着强光的金乌在月亮本体面前彻底蔫吧了,灰溜溜的收起了一身火焰想飞回太阳宫中,只见两只三足鸟极尽挣扎,却是被一股无形的力量给拉进了太阴宫。
羲和大佬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一场意外。
族人们见没有大战发生,该干嘛就接着干嘛,看他们一脸淡定的模样,在战争和平静生活间切换自如,也不知在漫长的岁月里历经了多少次生死存亡的考验才会这般从容。
整个部落唯有栗稷还傻傻的躺在屋顶不动。
他不是洪荒土著,也还未修炼有成,没有那种生死看淡不服就干的原生性格,这次的意外发生在天边,下一次灾祸指不定就会降临到跟前。
离开,必须离开,在这个本就遭受厌弃的部落里待着一点保障都没有,想要做些什么也碍手碍脚的。
方才天边陡然闪现的三个太阳给他带来了一丝灵感,栗稷已想到如何解决循道圆满和天劫的方案,到时候他也算有了离开的底气。
三两下跳回地面,进屋生火去准备参加晚宴,托公有制的福,栗稷现在还能吃大锅饭。
等夜幕降临,栗稷走到篝火边,已经没有多少孩子愿意坐在他身旁。
距离栗稷的成丁礼越来越近,依旧不见他的力气有一丝增长,完全看不到能够完成历练的希望。
孩子们的本心其实不坏,只是本能的排斥那些没有作为、不能为部落做出贡献的人,这本身就是公社公民该有的觉悟。
在原始公社,他们会温柔的抚养幼儿,会耐心的赡养曾经为部落做出贡献的老人,就是不肯待见一个无灾无病的无用成年人。
栗稷觉着,这时候不是应该有一个帮扶首领如天神下凡一般出现在跟前,拯救一下自己这个洪荒困难户,将他引上自强不息的洪荒生存道路吗?
到底只是原始公有制,部落领导人的思想觉悟也忒差了。
目光扫了半圈,就栗牙还坐在身边。
“你打算跟我去做成丁礼?”
栗牙捧着一根一米长的肋骨啃得正欢,听到这话停了下来,看着他道:“是啊,要不你咋办?”
这个憨憨,难道你帮忙打到了猎物我就能继续留下来了吗?往后的日子又该怎么办?
栗稷内心一阵感叹,没想到来到了险恶的洪荒之中还能收获了一份兄弟情义,现在想想平时的忽悠实在是有点对不起这个唯一还肯跟他交流的弟弟。
只听栗牙接着说:“阿母想生个女娃,一直没怀上,你可不能死,你死了我就会被抓回去住还要伺候她。”
好吧,这是个重女轻男的世界。
栗稷知道阿母已经两个月没来月事了,因为这两个月来在屋内都没有发现那些被用过的能吸水的树叶。
“阿母的肚子里已经有小娃子了。”
栗稷想想还是把这消息告诉栗牙,因为他想把这个弟弟一起忽悠走,留在这种原生部落太危险。
“真的?!”
栗牙的眼睛为之一亮,似乎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东西:“没骗我?”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栗牙用他油乎乎的手抹了抹嘴吧:“以前没有,这半年倒是经常骗。”
“不信就自己去问。”
栗稷看得出来,阿母对他们兄弟两并不怎么上心,或者应该说部落里的母亲们对自己的儿子都不大关心,成年后就一脚踢到单身狗的集体宿舍去住,来往慢慢的就淡了。
除了男女观念外,大概还有原始社会风俗的原因,部落公民将亲人之间的别离失散或死亡看得异常平淡,毕竟在洪荒中分散和永别没什么两样。
《易传》中记载:“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藏之中野,不封不树”就充分的展示了上古先民在这方面的做法。
把死人抬到荒野上,找点树枝盖起来,火也不点,土也不封,就这么完事了。因为不出半天肯定连骨头都找不到,还立碑纪念个鬼,什么棺葬什么墓穴对原始社会来说完全是一种超越了时代的社会文明。
对了,鬼在洪荒中比人族还没有存在感,巫族一身气血充盈,煞气冲天,哪怕是厉鬼都不敢过于靠近。
那些在外飘零的孤魂野鬼,要么被地底血河的修罗族抓走,要么被妖族抓走,下场也只有一个,被炼制成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
现在阿母有了新孩子,栗稷觉得自己把栗牙拐走完全没有什么心理负担,就是有点对不起栗牙这个大小兄弟。
栗牙还真屁颠屁颠的跑过去问了,阿母笑骂了两句又一脚把他给踹回来,然后这孩子一脸傻乐的对栗稷说:“阿母问过族老,说是个女娃。阿兄,你的成丁礼我就不陪着去了。”
王德发!
阿母有了继承人就不管阿兄的死活了?
说好的兄弟情义呢?
刚才心底还泛起的那点歉意顿时就消散无踪,这种二五仔就该往瘸了忽悠,甭跟他客气。
栗稷愣了一下才说道:“我出去之后就不回来了。”
栗牙瞪着一双牛眼,低下头看着自己的矮子老哥,显然有些无法想象这弱鸡一样的家伙在外夜不归宿会是个什么下场。
被猛兽追杀?
还是被妖族吃掉?
就这二百来斤力气,还不到觉醒第三层的实力,连个十岁的娃都比不过,一身血气虚弱得厉害,恐怕连最没用的鬼魂都能附体。
栗稷对这种鄙视的目光毫不在意,他使出了杀手锏:“我要去找大部落。”
栗牙先是一脸向往,然后满嘴嫌弃的道:“你可算了吧,都快被咱部落撵出门了,大部落才不要你。”
“大部落的姑娘身体更结实。”
栗牙咀嚼的嘴忽然不动了,眨了眨眼睛看着自家阿兄,懵逼之中带着一丝惊奇,他刚才听到什么来着。
“大部落的姑娘腰身更有劲。”
栗牙稍稍的挪了挪屁股,紧靠着阿兄。
“大部落的姑娘腿更粗,胸脯更平。”
话刚说完,栗稷已经听到那家伙咽口水的声音了。
“大部落的姑娘声音更豪迈,体毛更多。”
栗牙忽然扔掉手中的骨头,抓着栗稷的肩膀道:“阿兄,让我陪你一起去大部落吧。”
强忍着肩膀的疼痛,栗稷瞅了栗牙一眼,这装作义薄云天模样的二五仔就是自己的亲兄弟。
“大部落离我们很远。”
“我能扛着你跑。”
“路上会有野兽。”
“不怕,我会打跑它们。”
“可能还会遇到妖族呢。”
“额,阿兄我还是不陪你去……”
“大部落的姑娘。”
“阿兄,让我陪你一起去大部落吧。”
这货是鱼脑子吗?
栗稷又黑着脸再问一次:“路上可能会遇到妖族。”
“那,我们躲着他?”
“嗯,夜里到亭子那边找我,我跟你说说大部落姑娘的事。”
栗牙的脑袋一阵猛点,得益于栗稷时不时的忽悠和灌输,让这在小地方长大的孩子对大地方总是有些天生的幻想,特别是在即将成丁的年纪,胸中简直是万丈豪情,恨不得立马出去闯荡一番。
再看一眼不远处的风榆:脸上没有茸毛就算了,手背居然光溜溜的,腿不够粗壮,背也不算厚……顿时,栗牙便觉得这位阿姊的身躯不够魁梧,体毛不够茂盛,嗓音不够粗放雄浑,在他眼中已变成昨日黄花。
栗稷的肠子已经笑到打结了,原始人这是什么审美,居然会考虑体毛丰茂冬天可以用来御寒,择偶标准完全继承了直立人时代的生存和安全需要。
这个弟弟看似憨厚,其实性子十分的跳脱,好奇心很重,不过好在暂时被忽悠住了。
吃完晚餐的栗稷独自回到那片自由地,开始盘算着怎么继续给栗牙洗脑,就他那鱼脑子,差一会儿不提就完全是另外一个想法。
溪水涓涓的流,时间悄悄的走,不觉间已是月上枝头,粗野豪放的欢愉声在部落里如惊涛骇浪般此起彼伏,无论是人还是被驯养的猎物都不敢打搅那些被情绪奴役到发狂的原始人,确实也为难部落里的半大小子们。
也只有栗稷这种“真·过来人”才会表现得淡定些,要是洪荒中的女人全是这种模样,他宁愿一辈子不嫁。
嗯?
好像有哪里不对。
一道身影摸黑走向了亭子,缩手缩脚的盘坐在外边,正是那一脸好奇的栗牙。
“嘿,阿兄。”
栗稷之前想了想,觉着对于没有过多娱乐项目的原始人来说,音乐是最容易洗脑的,于是暗地里改编了一首歌,用来忽悠栗牙这个年龄段的原始人再合适不过。
只见他随手拿起一块木板,两只手五指微开将木板举在胸前充当手鼓,一边打着节拍,一边唱起了达坂城的姑娘:
大部落的姑娘硬又平啊!
手臂是粗又壮呀。
大部落的姑娘腿子长啊!
一身肌肉真漂亮。
你要是举婚,
不要喜欢别人,
一定要等着我。
我带着皮毛钱财,
领着我的哥哥,
赶着那辕车来。
大部落的姑娘身体棒啊!
满身体毛厚又长。
大部落的姑娘会擒狼啊!
能管一群牛和羊。
……
咱不能要求一个个头两米五的原始人能有什么好嗓音或是好音色,硬唱出来还不得跟牛叫一样变成个五音不全的灵魂歌手,多吓人啊。
栗牙张着嘴想学却怎么都唱不对,一边听得痴迷,一边学得着急。
歌中的女子简直就是巫族少年梦寐以求的完美对象:能打、能生、能睡、能劳动。
唱了几遍,看到栗牙一心向往又意犹未尽的模样栗稷便知道效果差不多了,这事得温水煮青蛙,不能急也不能过,否则这熊孩子满部落嚷嚷就全泡汤了。
于是停下来对栗牙道:“回去睡觉,明天你还要打猎,想听明晚再来。”
优美的旋律和直白的歌词一直在脑内旋绕,为了大部落的姑娘,栗牙现在完全听从栗稷的话,尽管很想接着听,最终还是一步三回头的离开了。
周围彻底没人,栗稷稍稍调整心情,开始了新的尝试。
他打算把胎息法已经在体内凝结到近乎圆满的元气散掉,散到身体的各个部位,类似于散功却又不掉境界。
不过这还只是猜想,当他运起紫霄,啊呸,运起那无名的功法进行引导时,体内凝聚的元气还真就逸散到身体的各个部位,融入了血肉之中,滋补他的身躯。
方法可行,看来“天选之子”的身份还是有好处的嘛。
原本栗稷最坏的打算是散功重修,但现在看来用不上了。
尽管胎息法的境界还在,他却不会再主动去用胎息法修行,仅通过平时的呼吸恢复,那些逸散的元气需要一个多月才能回满。
而栗稷要做的,便是在这一个月多的空档期内把守一法也修到循道境界。接下去的步骤还是一样,把守一法修至循道快完满的元气散掉,再次空出一个多月来修炼食气法。
三种修行功法,三次元气补身,就不信不能让身子发生一点变化。
三个月后,秋末初冬,栗稷将要进行成丁礼,那也是他离开部落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