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8266000000002

第2章 和废弃物品说话

这个情境总是反反复复出现在我梦境中。

我趴在草丛中,或者靠在树干边,光斑像在给草叶铺成的舞台打亮追光,也毫不吝啬地晃进我的眼睛。

正当我闭上眼享受这一切,大地忽然轻轻摇晃。

一开始像摇篮般有节奏地、轻缓地摇动,接着就不可控制地剧烈晃动起来。

“宇阳哥哥,快醒醒!快醒醒!出大事啦!”

我费力地睁开眼。砰的一声,一本书砸在我的脸上,身下的床铺也在猛晃。

糟了,难道地震了?

我一个激灵,顾不得掀开门帘,就用前滚翻扑到了屋外。

只见我的仰慕者,丁丁小朋友,正开心地推动水泥管小屋。

“丁丁,原来是你干的。”我立即仰面躺下做死鱼状,“我还没睡够。”

我的神经又过于敏感了。都是因为那个梦太逼真吧。

“快看这个,宇阳哥哥。我昨天在垃圾场捡到的。”丁丁把一张报纸挡在我的脸上方。

——《史上第一悲情:一号垃圾场里的少年》刺眼的大号黑体字,张牙舞爪得像要把人的眼珠都挖出来。

我鲤鱼打挺,坐起看报。虽然我凡事不上心,整日浑浑噩噩,但好奇心大概占了我的心脏百分之五十的重量,所以不愿错过任何新鲜事。

彩色的半版大图,构图分为上下两部分。上半部,青灰色的天空,接近地平线的云彩染上了暖色调;下半部,蔚为壮观的垃圾山吞噬了半个火红的夕阳,橙红的余晖洒落到垃圾山上,变成了光滑材质的垃圾反射的金光闪闪。

垃圾山脚下,有个小小的身影。虽然背对镜头,但能分辨出,那是个清瘦的少年,正弯腰搜寻着什么。

咦,这件灰蓝色外套好熟悉……

“宇阳哥哥你要出名啦,等会儿给我签个名,好不好?”

我把报纸随意一卷,塞在口袋里,打算等会儿收到书架上,充当用餐时的桌布。

“好饿……丁丁,早饭呢?”

我们坐在水泥管的顶端,边吹风边吃今天的早餐。

和丁丁一起吃早餐,这也是我每天要做的事。我独自居住在垃圾场的日子里,丁丁是我唯一的朋友。他家离垃圾场很远,但每个早晨,他都会早早地带着早餐来找我。

吃完丁丁带来的丰盛早餐,我们照例会在处理场散散步。

刚要绕过一座垃圾山,眼睛突然被一道光线刺中。

我下意识地去寻找光源。一副眼镜躺在脚边,碧绿的眼镜脚张开抱住被挤得扁扁的可乐罐。

“好漂亮的眼镜!”丁丁把眼镜捡起来,放在手心里。

还来不及细细观察,视线竟逐渐模糊。

垃圾山的灰、白、黑掺杂着少量红绿黄蓝,各种色彩拧成一圈,绕着中心璀璨的日影飞速旋转,越转速度越快,越转色彩越杂乱。胃里一阵翻腾,就在我晕眩之前,眼前的图像又恢复了正常。

我感到眼球干涩,于是用力地眨了眨眼。

“眼镜还很新呐。”丁丁把眼镜递给我,担忧地问我,“宇阳哥哥眼睛不舒服么?是眼镜跟你说话造成的?”

“应该没错。”我的声音不由得低沉下来。

丁丁把我和废弃物品之间的感应叫做“说话”。

六年前,我发现自己有了这项奇怪的身体机能。

一开始,我只是对某些丢弃在路边的物品感到好奇。它们躺在马路上、草丛里、垃圾桶边……看起来和别的垃圾别无二致,但又散发着奇异的光泽和温度,仿佛有生命似的。感觉到这一点,我时常会忍不住去触碰它们,甚至偷偷带回家。

然后,其中的一些就对我“说话”了。

极少数能使用语言和我交流,但更多的是气味、幻象、震动、声音……

我想,这大概就是所谓的通感或者第六感吧。它们的倾诉,和我内心的琴弦产生了共鸣。

我后来又尝试和家中的物体交流,桌子、书本、妈妈的化妆品、花盆……这些我都试过,却都没有任何共鸣。

于是便认定,我只能和那些被丢弃的物体“说话”,其他的无效。

我接过那副眼镜。的确,尽管它现身于垃圾处理场,但是看起来完全不像废弃品。仔细观察,厚镜片上的划痕很少,整副眼镜在阳光下光泽透亮。镜框是类似啤酒瓶的翠绿,材质并不是普通的塑料,掂着比一般的眼镜要重得多,摸起来还有冰凉的触感,我猜测可能是某种玉石。镜框和镜脚连接处的金属小铆钉也锃亮亮的。质量如此之高,价格肯定也不菲才对。如果找到失主,不会吝啬给点报酬的。

“看!那里还有个眼镜盒!”丁丁兴奋地叫道,把眼镜盒也捡起来。比划一下,眼镜正好能放在里面的木制小镜架上,不大也不小。看来眼镜本来装在眼镜盒当中,受到了良好的保护。可惜眼镜盒经过长途跋涉和挤压,表面已经变得破烂不堪,图案难辨,连开口都合不上了。但是眼镜盒是个重要线索,我还是将它擦干净,收进了口袋里。

这副眼镜,说不定是下个月的伙食费来源。

捡到眼镜后,我带着丁丁和眼镜一同去了市中心最大的眼镜店。

我把眼镜交给店员,询问对这副眼镜有没有印象。

但是店员不仅没有想起任何跟这副眼镜相关的信息,还给我们拿出来十几副绿色镜框的眼镜,非常热情地挨个介绍。

“哇,好多亮闪闪的眼镜啊!我也好想快点近视!”丁丁激动地轻抚桌上的眼镜们。

“丁丁,近视了会很难受的,不戴眼镜就看不清东西,没法读书也没法走路。”

丁丁紧张地问:“也看不清宇阳哥哥了吗?”

“那当然啊!要是你近视超过三百度,我站在你面前,你也认不出来哦!”

“丁丁不要近视。”丁丁撅起嘴来。

“这才乖嘛。”

“可是丁丁好想要眼镜啊!”

丁丁难得有想要的东西,就满足他一下吧。

我从十几副眼镜里找到最适合丁丁的,问了下价钱。

店员摁了摁计算器,微笑着说:“这副打折以后七百四十五块。”

“呃……不要镜片,能便宜一点吗?”

“不好意思,本店暂时没有无镜片眼镜出售。”店员冷淡地回答。

我只好蹲下身,对丁丁说:“这里太贵了,宇阳哥哥买不起。我们去别的地方找找好不好?”

“嗯!只要是宇阳哥哥买的,什么样的眼镜丁丁都喜欢!”

走出店门的时候,我清晰地听见那个店员小声嘲讽说“神经有问题”。我拉着丁丁快步走开。

我们转遍了市中心的眼镜店,依然一无所获,每家店都说没卖过和我手中一样的款式。即使有相似的,也只是塑料或者金属镜框做成的。不过,一家店里好心的老板帮我们鉴定了眼镜的度数,左眼和右眼都是六百度。

这么深的度数,不带上眼镜,估计什么都看不见吧?很容易立刻就意识到眼镜丢了才对。

太阳高悬,已近晌午。我和丁丁走得筋疲力尽,早就饥肠辘辘了。

“KFC!”丁丁指着大红色的招牌,“鸡腿汉堡!”

“想吃这个?”

丁丁视线钉在那张印着巨大汉堡的海报上,然后摇摇头:“昨天刚刚吃过。”

我摸摸口袋,还有几十块钱。干脆全塞给丁丁。

“去买吧。”

丁丁欢呼着跑向KFC,我则找了个行人长椅坐下来休息。

长椅在一棵壮硕的梧桐树下。

宽大的树叶遮住了夏末仍旧酷热的骄阳,风的体温迟迟不降,熨烫了我的脸和四肢。

“知知知了……”

夏蝉的多重唱此刻听来并不刺耳,夏天毕竟快要过去了,它们正抓紧最后的生命歌唱。活着的时候,即使嘶吼也无人关注,人们仅仅把它们当做夏天的BGM;等到秋风乍起,就悄悄地死去。

想到这些,我的心中涌起淡淡的心酸。

那就让我好好欣赏一下蝉鸣吧。我对梧桐树上的蝉们说。

它们也像听到了我的心声一般,努力地发出更大的声音。

我打开眼镜盒,眼镜散发着温润的光泽。

六百度,戴这副眼镜的人的近视很严重啊,不戴眼镜的话,是不是什么都看不见?我把眼镜架在自己的鼻梁上。

眼前的场景,成了虚幻的世界。过于明亮的光线穿过镜片,眼中的一切物体都模糊了。但这种模糊,并不是罩上了磨砂玻璃般。它们只是过于清晰,清晰得令人无法准确判断距离,使双眼失去了控制焦距的能力。

我试着站起来,慢慢迈出步伐。脚下不平的地面,远处扭曲的建筑物,我像置身一个巨大的摇篮,每一步都在左右摇晃。

视野里出现了一个中年男人的背影。剪裁合身的黑色西装,袖口反折一小段红白条纹衬衫,深棕色皮鞋擦得干干净净。

“爸爸……”我轻声唤道。

他停下了远去的脚步,缓缓转过身来。

“宇阳哥哥!给你,鸡翅!”

硕大的鸡翅挡住了视线。我立刻摘下眼镜,推开丁丁,但正午的广场,行人寥寥,根本没有刚刚的中年男人。

为什么我会认为那是我的父亲?仅仅一个背影而已啊!

微风吹过,一片梧桐叶掉在我的肩膀,仿佛一只宽大的手掌。

蝉鸣在这个瞬间停止了,一秒过后又此起彼伏地响起。

“宇阳哥哥怎么了?”丁丁把鸡翅高高举起。

“没什么。”大概是蝉鸣扰乱了我的心绪吧。我压抑住内心隐隐约约闪现的酸楚,接住丁丁递到嘴边的鸡翅。

同类推荐
  • 王俊凯我不放手

    王俊凯我不放手

    他(王俊凯)未出道之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写她交往,并许下承诺。可她苦苦等了他三年,终于忍不住来到重庆找他。可两人再重缝之时,他却狠心的说:“你这种人,根本不值得我爱!滚!”她的心彻底碎了。可他却是因为不让她受到伤害,得和真相的她,会作何选择……
  • 猫的诱惑

    猫的诱惑

    八年前的一场车祸让赵尔儒成为了孤儿,本来与姑姑住在一起的他,因为姑姑的工作调动,不得不开始独自生活。尔儒在放学的路上捡到了遇见了四只流浪猫,把它们带回了自己的家中,没想到其中的一只黑猫,竟然可以在晚上的时候变成美丽的少女,并且告诉尔儒,她叫希希。希希的到来让尔儒有些抓狂,原本平静的生活就这样被打破,尤其是希希提出要跟自己一同上学的要求,更让他没法接受。后面还会发生哪些意想不到的故事呢?
  • 皇家六少恋上千金女

    皇家六少恋上千金女

    一个微带嚣张气息的拽丫头——宫希然;一个只会死读书的书呆子——玉兮寒;一个美国回归的野蛮女生——莫薰;一个文静内敛的上流淑女——蓝紫昕。四个别致不一样的女生,会在伯莱亚皇家贵族学院掀起一阵怎么样的巨浪?六个男生对上四个女生,他们会擦出怎么样的火花呢?
  • 我们的青春—开始季

    我们的青春—开始季

    本书以高中生活为背景来写,讲述了主人公从一个懵懂少年逐渐走向成熟的道路。
  • 格林圣伊高中部

    格林圣伊高中部

    格林圣伊中学,是一所充满神秘的贵族中学。神奇的七大地带、神秘的学生会会长、神经的七大法规,无不让人好奇。她贝魔夕,一个拥有天使面孔,却有着恶魔野性的女生,在开学的第一天就运气好到爆的接二连三的碰到他们。他,冷酷恶魔般的空调男,居然是她的未婚夫;他,开朗少根筋的怪卡男,居然是她未来的哥哥;他,温柔天使般的祸水男,居然是她幼年时的伙伴。当爱神之箭来临时,她将如何面对……
热门推荐
  • 我的名字是赵信

    我的名字是赵信

    安妮:“我要出门买点食物。”赵信:“买食物……你不是在煮水饺?”安妮:“……锅不小心炸了。”赵信:“锅炸了?!”安妮:“让你买的饮料呢?”赵信:“飞了。”安妮:“飞了?!”赵信:“被刚才迦娜施放的技能不知吹那里去了。也正好,反正锅也炸了,我带你去下馆子。”安妮:“哦。”
  • 雨色

    雨色

    “人说医身易,医心难。其实医人易,却更难自医。只是就算被伤的鲜血遍地,还是没有人会停下脚步等你,这个可怖的世界没有同情,没有怜悯,因为有恻隐之心的人,都死了,逃了。”“那我们为什么不逃呢?“童子抬起头,稚气的眸子里满含疑惑。“因为,这是江湖啊。“
  • 上古剑宗

    上古剑宗

    以绝世之姿成为所有人仰望的存在!没有之一!-----------------------------PS:大家觉得字数现在有点少的,可以先养着,看胖子的完本VIP作品《洪荒剑君》,希望大家继续支持胖子O(∩_∩)O~
  • 课外雅致生活-培养摄影才能的途径

    课外雅致生活-培养摄影才能的途径

    雅致,谓高雅的意趣;美观而不落俗套。生活是指人类生存过程中的各项活动的总和,范畴较广,一般指为幸福的意义而存在。生活实际上是对人生的一种诠释。经济的发展带动了价值的体现,实现我们的梦想,带着我们走进先进科学社会,懂得生活的乐趣。
  • 梦逍遥..more

    梦逍遥..more

    “妞,来给爷亲亲”什么?变态?“嘿嘿,爷就是变态,来...香一个”;“帅哥,你的嘴巴好诱人啊,可不可以让我亲一下?”什么?不行?“不行也要行,不要反抗额,要乖...唔...唔...”我潇洒的妖妖-张楚寒即使只有4年得自由,我也要活得潇洒,获得幸福!
  • 九万

    九万

    懒人一个的富贵少爷脑子突然被门夹了,搞了一出离家出走,从此一去不复返。1.慢热,也可能根本热不了。2.另外作者也记不住设定,有bug提出来。3.作者是个辣鸡,文笔不行,剧情……没这玩意儿,尽量不套路(瘫)。
  • 火红年华

    火红年华

    她曾梦想是当电影明星。只身一人来京“北漂”,四处投稿碰壁。一本书让她名声大震,名气超过沈从文。29岁永失我爱,爱人牺牲,风浪中永不言败,别人是花样年华,她是火样青春。1904年初秋,湖南常德福安县,一户姓林的大户人家,太太难产,全家人急得团团转。女婴顺利出生,取名林冰之。冰之四岁那年,父亲突然去世,留下母亲和一大家子人,无人照料,母亲找到一个教书的工作,背着女儿去学校,一边教书一边带孩子。林冰之从小耳濡目染,对文字感兴趣,能写会唱,天才少女。18岁的冰之逃婚到上海,读上海大学中文系,冰之第一次发誓要成为一个作家,并暗暗喜欢上了老师,失恋后回到湖南老家,母女关系更加紧张,“九姨”回乡,来看林家母女,宣传进步思想,她是独立自主新女性,心中满是国家命运,冰之仰慕,并以她为“红色偶像”,开始写小说,把失恋的痛苦转化为动力,立志要干一番大事业……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