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学堂跟家乡的很不一样,这里人人洋派,纵然是家乡最好书院出来的连灿,都觉得自己的英文蹩脚,他又不会说上海话,索性每天靠不说话来掩盖自己的来处。
下课后,同学们三三两两作一堆,在一起说笑。连灿就在座位上佯装做功课。其实是每天都在记日记。
“我真想念家门口的石板路,小时候父亲牵着我,由那条石板路走去剧院看戏,下雨天地面汪着水,我会故意踩水玩。”
“上海人说话又快,发音又奇怪,我要很仔细才能听的懂。可是为什么这边的同学说的英文那样流利。一名叫周天然的女孩子英语格外好,她不似我们那边的女孩子都扎小辫,她居然有一头短及脸颊的短发。”
“父亲每天都回来很迟,母亲做的饭很难吃,很想吃一碗家乡的碱水面。每个月最喜欢父亲发薪水这一日,早晨他带我去街口买小馄饨吃。虽然比不上家乡的馄饨皮薄汤鲜,已经是在这边吃过的最好吃的食物。”
“住的地方太潮湿,我胳膊手心已经长了好几个水泡,痒的恨不得将皮肤抓烂。一下雨房顶的油毡布不太管用,墙壁还有水渗下来。偏偏上海的黄梅天持续那么久,每天下雨下的人心里发苦。真羡慕那些同学,每天的鞋子都是干净的,不会沾上泥巴。你看周天然每天穿的裙子都衬她的那双黑皮鞋。”
少年的日记里每天絮絮写下零碎的心事。埋头学习,一天又一天,过的倒也简单愉快。
那一间平房渐渐添置了一些家具,都是父亲自便宜的旧货市场买来。家具散发一阵阵霉味。连家的人都说:“能有瓦遮头、有饭填饥,已经是万幸。其余不必讲究太多。”
但母亲极度重视连灿的外表,唯一的一件白衬衫和黑长裤是校服,每天都洗干净,用烧水壶底部熨的平平的给他穿上,母亲说:“人靠衣装。”
母亲自己已经换了粗布衣衫。每天只能在家烹煮打扫。不知道她还记得不记得不久的过去,她还是家庭养尊处优的太太。
那天走的仓促,所有带来的衣服都是家常穿着。母亲带来的最好的一件衣服,是出事那天穿在身上的褐色丝绸长衫,由当地最好的绣工绣出暗花,需要在光的照耀下才隐隐可见。
这件衣服母亲收了起来,留着重要的场合才会穿。
连灿衣服渐渐显得短,手腕和腿都露出来,显得窘迫。因此每天走进学校之前,都还要整整衣角,抬头挺胸走进去。
他以为他在学校的存在感那样低弱,谁都不知道自己是谁。但他不知道自己的眉眼极具轮廓,浓眉大眼高鼻梁,每天只顾埋头读书科科甲等,那种拒人千里的气质已经让无数少女心折。
对于女生们对他的关注,他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每天暗暗模仿周天然的英文发音,周天然说话喜欢在扬声时刻挑一挑眉毛。不知不觉,连灿背课文的时候,遇到升调也喜欢挑起他的浓浓眉毛。
他不知道,他什么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