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人民代表大会
瑞金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1986年4月7日至10日在瑞金剧院举行,出席代表217名。大会审议并通过县政府工作报告、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报告、1985年财政决算和1986年财政预算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坚决制止侵占耕地建房的若干规定》。大会收到议案158件。
瑞金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87年5月11日至15日在瑞金剧院举行,出席代表188名。大会审议通过县政府工作报告、县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87年计划的报告、1986年财政决算和1987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1名、副主任4名,选举县长1名、副县长5名,选举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各1名。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瑞金县人民政府发展林业生产议案》,要求县政府尽快制订《瑞金县发展林业生产的规定》,授权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大会收到议案229件。
第二次会议1988年1月11日至14日在瑞金剧院举行,出席代表177名。大会审议并通过县政府工作报告、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88年计划的报告、1987年财政决算和1988年财政预算报告、《关于发展林业生产的决定》的执行情况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出席省人大代表5名,收到议案100件。
第三次会议1989年3月13日至16日在瑞金剧院举行,出席代表176名。大会审议并通过县政府工作报告、198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1988年财政决算和1989年财政预算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补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名,收到议案87件。
瑞金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90年4月11日至14日在瑞金剧院举行,出席代表283名。大会审议并通过县政府工作报告、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1989年财政决算和1990年财政预算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县政府关于《发展林业生产若干规定》的报告。选举县长1名、副县长5名,选举县人大常委会主任1名、副主任5名,选举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各1名。大会收到议案241件。
第二次会议1991年3月26日至29日在瑞金剧院举行,出席代表281名。大会审议并通过县政府工作报告、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1990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及1991年计划安排报告、1990年财政决算和1991年财政预算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江西省实施《土地管理法》的办法》的执行情况汇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收到议案202件。
第三次会议1992年3月25日至27日在瑞金剧院举行,出席代表260名。大会审议并通过县政府工作报告、县199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2年计划安排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991年财政决算和1992年财政预算报告。补选县长1名。收到议案117件。
瑞金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93年1月10日至13日在瑞金剧院举行,出席代表271名。大会审议并通过县政府工作报告、县“八五”计划及十年规划修改意见和1993年计划报告、1992年财政决算和1993年财政预算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瑞金县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报告。选举人大常委会主任1名、副主任4名,选举县长1名、副县长5名,选举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各1名,选举出席省人大代表6名。收到议案129件。
第二次会议1994年3月29日至31日在红都影剧院举行,出席代表278名。大会审议并通过县政府工作报告、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94年计划报告、1993年财政决算和1994年财政预算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瑞金县整治社会治安秩序的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收到议案116件。
瑞金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94年9月22日在红都影剧院举行,出席代表273名。欣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撤销瑞金县设立瑞金市。因此,原筹备召开的县十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改为召开瑞金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大会作出《关于撤销瑞金县设立瑞金市有关问题的决定》,内容是:一、鉴于县改市后,其级别建制和行政区域未变,原县十三届人大代表资格仍然有效,不作重新选举,将瑞金县人大代表改称瑞金市人大代表,任期至1997年2月(即原县十三届人大任期届满);二、将瑞金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改为瑞金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三、撤县设市后,原瑞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瑞金县人民政府、瑞金县人民法院、瑞金县人民检察院改称为瑞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瑞金市人民政府、瑞金市人民法院、瑞金市人民检察院,上述机关所属机构以及各乡(镇、场)企业事业单位和学校等相应冠市行政称谓;四、将瑞金县国家机关组成人员改为瑞金市国家机关组成人员,职务称呼相应改“县”为“市”,不作重新选举和任命;五、撤销瑞金县设立瑞金市的时间为1994年5月18日(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之日)。
瑞金市各级机关从1994年10月18日起正式对外办公。大会还听取关于撤县设市工作报告,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撤销瑞金县设立瑞金市的批复、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瑞金县设立瑞金市的通知、赣州行署关于转发省人民政府撤销瑞金县设立瑞金市的通知;作出关于撤县设市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届次、国家机关的改名、国家机关组成人员职务的改称等有关事项的决定。
第二次会议1995年3月29日至31日在红都影剧院举行,出席代表254人。大会审议并通过市政府工作报告、1994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5年计划报告、1994年财政决算和1995年财政预算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因工作调动,大会批准1名副市长请辞副市长职务的辞呈。大会收到议案95件。
第三次会议1996年3月26日至29日在红都影剧院举行,出席代表255名。大会审议并通过市政府工作报告、市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6年计划报告、1995年财政决算和1996年财政预算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因工作调动,本次会议批准2名副市长、1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请辞各自职务的辞呈。大会收到议案104件。
第四次会议1997年2月14日至16日在红都影剧院举行,出席代表259名。大会审议并通过市政府工作报告、市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7年计划的报告、1996年财政决算与1997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因工作变动,市长和2名副市长请辞各自的职务,大会批准辞呈,大会补选市长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各1名。大会收到议案101件。
瑞金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98年1月3日至6日在红都影剧院举行,出席代表226名。大会审议并通过市政府工作报告、市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8年计划的报告、市1997年财政决算与1998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市长1名、副市长5名;选举产生人大常委会主任1名、副主任4名;选举产生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各1名,选举出席省人大代表5名。大会收到议案119件。
第二次会议1999年2月8日至10日在红都影剧院举行,出席代表207名。大会审议并通过市政府工作报告、市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与1999年计划的报告、市1998年财政决算与1999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因工作变动,1名副市长请辞职务,大会批准其请求。大会收到议案98件、质询案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