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王安石偏听偏信,一意孤行,程颢虽然感到非常失望,但他仍然决定作最后一搏。
当年四月十七日,程颢再次奋笔疾书,写成《再上疏》给神宗赵顼,指责王安石主持变法是“一二臣实与大计,用贱陵贵,以邪干正”,他说:“聪明人做事就像夏禹治水那样,让洪水顺其自然地从低洼的地方流走,做的是无事之事;舍弃这种办法而到险峻的地方去筑堤防水,说不上是聪明。自古以来为振兴政治而提出的措施,没有朝廷内外的舆论都说不可以而能够有成绩的,何况还排斥忠良之士,阻拦和抹杀公众舆论,使卑贱的人欺侮高贵的人,邪恶的人侵犯正直的人呢!即使侥幸有一点小成绩,然而使追求功利的臣子一天天受重用,崇尚道德的风气一步步遭到破坏,尤其不是朝廷的福气。”最后,他强调指出,当权者在政治上思考与处理问题要顺民心,要以理服人,不能以势压人、盛气凌人,独断孤行等等。
程颢知道,自己上疏中的“用贱陵贵,以邪干正……兴利之臣日进,尚德之风浸衰,尤非朝廷之福”(《二程集》P458)等言辞,虽然切中要害,但却与自己的身份不相符,肯定会激怒王安石及其亲信。
然而,他更在意自己的人格,有话决不藏着掖着。当他看到自己中肯的意见得不到重视,朝廷不容他,他也不情愿与那些在他眼中的专横、霸道、不可一世的功利之徒为伍。便毅然提出辞呈,表现出大丈夫“道不同不相与谋”的气节。
这样一来,程颢便把“尚德”与“兴利”的对立关系,演化成“公心”与“私心”、“天理”与“人欲”、王道与霸道的对立关系。
其实,在王安石的亲信看到程颢的上疏后,正想追究程颢以言犯上,拟按宋朝律例黜逐程颢。但他们把处分意见向王安石禀报时,王安石认为,程颢虽然与自己的政见相左,但他敬重程颢的忠良。再说,与其他的激进反对派相比,程颢对王安石新法的反对相对要温和得多,而且是否定之中有肯定。诸如,程颢认为,王安石推行的《免役法》还是切实可行的。所以,王安石并不同意对程颢深究。有程颐《明道先生行状》记载为证:“荆公与先生(指程颢)虽道不同而尝谓先生忠信。”
正在此时,赵顼让王安石去研究程颢递交请辞一事,王安石建议,不如来一个顺水推舟。于是,赵顼采纳王安石的意见,将程颢排挤出改革智囊团,让其出去担任提点京西刑狱。
哪知,程颢以《辞京西提刑奏状》,坚辞不受;后只得改差签书镇宁军(澶州)判官,程颢这才书《谢澶州签判表》,谢恩赴任。就这样,程颢结束了居职九个月的伴君如伴虎的京官生涯。
反对派领袖司马光在长安得知此事后,亦上疏请求退职,并称赞程颢不论是作为一个“政治”的人,抑或是作为一个“社会”的人,其人品是无所挑剔的。
这期间,与程颢同朝为官的苏东坡,贬到湖州。到了1079年7月28日,官居太守的他也因反对变法陷于一个被文学史家称为“乌台诗狱”的案件中。神宗皇帝深知苏东坡的才华,再加上他的祖母光献太皇太后竭力要保护苏东坡,苏才于1080年出狱,被贬为黄州团练副使。
苏东坡到黄州后,难得悠闲,在黄州生活四年又四月,创作颇丰,计作诗220首,词66首,赋3篇,文169篇,书信288封,合计740篇(《苏东坡黄州作品全编》,丁永淮、梅大圣、张社教编注,武汉出版社出版)。其中,写下了《念奴娇·赤壁怀古》的千古绝唱。诗云: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
一天,当苏东坡得知二程氏兄弟早年曾在黄州府属下的黄陂县望鲁台(又称凤凰台)读书,就特地到此一游。他刚到望鲁台,当激情吟诵起程颢的《春是偶成》时,忽然,程颢早年的半边联(上联),一下子闪入了他的眼帘,只是下联尚未对出。苏东坡驻足欣赏,上联是:“云间神仙府。”
苏东坡看了半天,认不出开头的两个字。善于对绝对的他眉头一皱,有了:第一个字是“碧”,第二个字是“空”,合起来是:“碧空云间神仙府”。
接着,苏东坡还立即提笔续成了下联:“山中隐士家。”第一个字是“险”,第二个字是“峡”,合起来就是:“险峡山中隐士家。”苏东坡落笔后,乘兴而游,忽然又发现了墙西壁有一首诗:
凤凰台上凤凰游,凤去台空水自流。
阶前千里明如镜,一轮明月照高楼。
苏东坡知道,这前两句是引自李白游金陵凤凰台(故址在今南京市中华门附近,今有凤台路)所作《登金陵凤凰台》一诗,写出了自己遭贬时“凤去台空”的情景。但后两句却笔锋一转,又道出了他大难不死、走出牢狱之灾,来到民间宛如“一轮明月照高楼”的心境。于是,他也乘兴提笔,在东墙和诗一首:
凤凰台上凤凰游,台畔悟桐不计秋。
榻有琴书壁有画,湖如明镜月如钩。
王安石的变法尽管四面楚歌,但由于有皇上赵顼的庇护,王安石不仅丝毫无损,反而权力进一步加强了。
不过,在得不到重要臣僚支持的情况下,王安石相当冒失地启用了一大批初出茅庐的新人。王安石认为,这些人最重要的长处是,进入官场的时日不长,聪明、热情、渴望建功立业、没有沾染官场习气。所以,王安石更加大刀阔斧地进行全方位的改革——
熙宁三年十二月前后,王安石在主持颁布《畿县保甲条例》,并在首都开封府的属县试行之后,还与韩绛同日升任宰相。次年十月,扩建太学校舍,并进行教育改革,在太学开始实行《三舍法》,从优秀太学生中直接选拔官员。熙宁五年三月,先在首都实行《市易法》,后推行于杭州、广州、扬州等主要城市,由官府收购滞销货物,商贩以财产抵押向官府赊购货物以贩卖,企图以此限制大商人垄断市场,防止物价暴跌暴涨。熙宁六年八月,开封府又实行《免行法》,各工商行户出免行役钱后,不再向官府无偿提供物品或服劳役。熙宁八年二月,王安石晋升为首相(昭文相)。
然而,历史给王安石开了一个大玩笑,他变法的灾难性后果竟被程颢言中。
老实讲,《青苗法》是适合农民们需要的,特别是在青黄不接时节,更能显示其救济与援助的功效。问题是,春贷秋还,本钱一千,须加息三百,农民岂能承担得起如此高利的重负?而且贫苦之家借贷,必须以田里的青苗为信用担保或者抵押。不愿借者则强令贷钱,如此勒令摊派岂能取信于民。这样一来,风调雨顺时,农民尚可对付;而一旦出现天灾人祸,发放贷款的官府与使用贷款的农户双方,却立即同时陷入恐慌之中。官府为了减轻自己的损失和责任,只有逼迫农民还本付息。农民没办法,只好变卖家当还债。严重者需要卖房卖地,甚至卖儿卖女。最后,导致一批批农民流离失所,更使许多农民不敢贷款。
可是,由于层层地方官府都有固定的贷款准备金,这些贷款本金附带着必须完成的增值使命一道下达。如果贷款发放不出去,地方官员便无法完成那百分之二十的贷款利息,这将直接影响官员们的升迁。于是,各地官府及其官员们为讨好上司而花样百出。其中最普遍的做法是,根据当地农户的经济状况,将他们分成不同的等级,规定不同级别农户的贷款额度,然后,强令当地富户与其它不同等级的农户之间结成利益共同体,由富户为各等级贫户提供担保或者抵押。更有甚者,若干地方官府的官员们,为了提高自己的政绩,竟欺上瞒下或公开或变相地大放高利贷。
于是,一件本来充满政治善意的政策,却在各级官吏的运作下,变得面目全非,成了彻头彻尾的残害百姓的祸水。
更令王安石始料不及的是,变法开始后不久,全国各地连续数年旱、涝、蝗灾不断。致使遍布全国的地方官员立即变成残害百姓的虎豹豺狼,在他们追逼之下,受灾农户纷纷倾家荡产,卖儿卖女卖妻子的情况层出不穷。而且,富裕之家更加成为官吏们锁定的对象,迫使他们破财免灾,或者破产、出逃……
《均输法》与脱胎于《平准法》的《市易法》推行以后,则形成了对城市居民特别是工商业者的打击。原本立足于平抑物价、抑制大商人重利盘剥的新政策,蜕变成国家垄断市场、货源、价格,甚至批发与零售也被政府官员所操纵。于是,大中小商人类皆步履维艰,致使城市工商业开始凋零。
真是祸不单行,王安石起用的一批新人也纷纷翻船。由于这批新贵缺少阅历,没有经验,很少受过生活与人品的考验,因此,在激烈的政治斗争中,特别容易由急功近利变为投机取巧,进而不择手段,堕入下流,为君子所不齿。其中,王安石最重要的支持者与助手如吕惠卿、章敦、曾布、蔡卞、吕嘉问、蔡京、李定、邓绾等人,大都走的是这条路。邓绾竟厚颜无耻地说:“笑骂由人笑骂,好官我自为之。”
所有这些,都成为保守党打击王安石的有力证据,王安石因此于熙宁七年被罢相。然而,在宋神宗赵顼看来,要想不让这场轰轰烈烈的改革半途而废,非王安石莫属。于是,赵顼于熙宁八年再次起用王安石,任命他为首辅大臣。
这里有一个不容忽视的细节。当时,由于改革派的内部分裂,使新政推行更为困难,王安石因此多次向宋神宗提出辞职,赵顼一再挽留也无济于事。
正在这时,有个叫练亨甫的人向中丞邓绾献计说:“你为何不对皇帝坦言,用特殊的礼遇来挽留丞相呢?如果把丞相有官职的子侄都升成高官,没官职的亲友都授予官职,再在京师赐与丞相第宅田邸,那么丞相辞职的要求不就打消了吗?”邓绾在无计可施的情况下,在上朝时就把上面的话一一对皇帝说了。神宗听了也没答话,只是会意地点了点头。
一天,王安石再次向赵顼请辞,神宗诚恳地对他说:“只要你能留下,你的要求我都答应,只是还没有一座合适的房子给你。”王安石听了十分惊异,连忙欠身答道:“臣罪该万死,何曾有这等要求?”赵顼把原委一说,王安石当即奏请查办此事,邓绾和练亨甫因此都丢了官。
正是由于王安石卓越的文学成就和清廉的操守,所以,当你翻开官方修订的正史《宋史》,就会赫然发现:王安石变法的最重要支持者、参与者、助手、学生和继承人,几乎全部被列入奸臣的行列。惟独这位变法领袖安然无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