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晨,我从青叶的怀里醒来。有几缕阳光透过木板间的缝隙照射进来,我抬手遮了遮眼睛。我不习惯这样的光亮,有点刺眼。
我眯起眼睛看了看昨天受伤的手臂,却没有发现任何割痕。它们都被缝起来了,用的是与我的肤色相配的深红色,针脚密密麻麻且非常细致,粗略看根本看不出我受过伤。
我下意识地摸了摸我的额头,坑也没有了,我的头又变得和以前一样圆润可爱了。
“青木,你在干什么?”青叶也起来了。
“我恢复原样了!”我跳起来说,“是你做的吗?”
青叶点点头,指着我说:“还有毛衣。”
我低下头,发现自己穿上了青叶织的毛衣——米白色无袖的。“真好看。”我夸赞道。
青叶没有感到很高兴,只是淡淡地笑了一下,然后说:“我们去寻找一盏灯吧。”
这时我才想起,灯碎了,是被我打碎的。我又想哭了,但不可以。因为那个人规定的《玩偶法则》中有一条是——不能为同一件事情流泪两次,最多一次。
我忍住泪水,问:“可是灯怎么办?”
“很简单。”青叶从他的米白色小包里掏出了一块石头,“用这个就好了。”他把它放在阴影处,退到一旁。
石头在发光,光很微弱,但看得到。
我突然知道这块石头是什么了。萤石,青叶告诉我的,他说萤石可以在黑暗中散发着自己的光亮,即使并不强烈,也要努力散发着,就像萤火虫一样,弱小但坚强。
“你想用它来代替那盏灯?”我问。
“嗯,在我们去寻找灯的这段时间,就由它来充当明灯。”青叶拿着纸和笔不知道在写些什么,“我们给他留张字条,如果他来了就知道我们去干什么了。”
青叶把笔和纸一同递给我,说:“你也签个名。”
我看了看纸上的内容——给看到微弱灯光回来的你:因意外打碎了灯,害怕你会因为看不到微弱灯光而不再回来,我们决定出门去寻找一盏有着微弱光亮的灯。时间不定,但会尽快回来。
纸条的右下角是青叶的签名,还差我的。我提笔快速地签好了我的名字,问青叶该把纸条放在哪里。
青叶一边整理行囊一边说:“放在那颗萤石的下面,用这个玻璃罩把它罩住。”
我接过他递给我的玻璃罩,样子有点像已经碎了的灯的外罩。我又想起了那盏灯,陪伴了我们十年,却这么轻易地离去了。
我傻傻地站在原地,沉浸在回忆中无法自拔,完全忘了自己要干什么。最后还是青木做好了剩下的准备工作。
等到一切都准备好了的时候,已经到了吃午饭的时间了。平常在这个时候,我都会和青叶争论是棉花好吃还是草籽好吃,争论的结果都是我赢。但青叶不喜欢吃棉花,因为他是草籽做的,身体比较结实,吃棉花会让他变得很胖。而我和他刚好相反,所以很喜欢吃棉花来让自己变得圆滚滚的。那个人最喜欢圆润的我了。
只是,虽然我的身子很圆润,但我的头还是有点扁。于是青叶决定在临行前对我进行一番改造。他把我身体中过多的棉花塞到了我的脑子里,使得我的身子比较匀称,颜值上升了一个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