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政心里的念头百转千回,现实中则也只是过了短短几个眨眼的工夫。
王明见李政不要金牌,又以为对方本就没想着要跟自己抢,心里便高兴起来。
暗说,果然啊果然,在巨大的利益面前,谁都没自己拎得清!
李政这没什么见识的泥腿子,估计对金牌的价值有多大还没个具体的概念呢。
王明将金牌放入自己怀中,故作大度的说道:“行,那龙鳞我就先拿着。
不过话说回来,这龙鳞就是给了你,你也换不了东西。
你想呀,要是上交朝廷,那怎么也得跟郡一级的官府交涉,可你是连县衙的大门朝哪开,都没亲眼见过的人。
你要是去换,保不定就被人给坑了,还不如等我换了东西之后再分给你点儿要稳妥些呢。”
这一设想,王明倒不是信口胡说。
身为晋国广大普通百姓中的一员,李政尽管没跟官府有过接触,但也从课堂先生口中了解到,普通百姓与朝廷之间,其中是隔着三层行政机构的。
晋国实行州郡制,朝廷将国土划分为九州,设州牧。
一州下辖十几个郡,设郡守。
一郡下辖十几个县,设县令。
一县下辖十几个乡镇,但乡镇和农村一样,是不设官吏的。
乡镇和农村不同的地方是,只有几十户人家,甚至十几户人家的农村,由大姓家族的族长管理。乡镇则靠由百姓推举,由县令认命,但又没有品级的里长、邻长管理。
李家集镇的里长、邻长自然不能代表朝廷。
哪怕就是在小镇居民心中,权尊势重,抬根手指头就能灭人满门的县令大老爷,其在整个权力阶层里面,那也只是个小小的七品芝麻官。
芝麻官,是没有专属直奏,上达天听的权力的。
有这种权力的,职位最低也得是郡守。
所以就李政而言,如果把金牌给了连李家集镇都没走出过去的他,那怎么将其上交到朝廷,还真会是个让人头疼的问题。
假若他要与真正意义上的朝廷产生接触,那他就要跨过以县令为首的这一基层行政机构,直接去郡府上交。
那么,首先他必须要有路引才能离开李家集镇去县里,办路引就要找里长,就要说明原因。
可里长要知道有这等好事,那就不让你去了,他自己拿了金牌就去上交了。
就是在里长这儿能蒙混过关。
那到了县城衙门中,在办理去郡府路引的时候,县令也会跟里长一样的说:龙鳞给我,你回家吧,谢谢啊……
这种假设是合情合理的。
财一露白,群盗仗戈夺之的事情不光是盗贼会干,小官小吏们也会干。
因为县令和县令以下的官职,在真正的权贵眼中,属于是地位卑下,事务冗繁的下贱之役。
所谓下贱之役,说白了,就是在朝廷规定的利益分配中,分不到多少好处,但担任的职责却又多又杂的下等官吏。
既然下等官吏们分不到多少吸纳进朝廷肚子里的民脂民膏,那就只能对其管辖的百姓们吃拿卡要,非如此不能维持他们体面的生活。
他们唯利是图,做官的第一目地和终极目地从来都只是为了捞钱,完全干得出代为领赏的事情。
所以能不能从朝廷那里换得东西,还是要看家族势力的大小,要看身后有没有能跟这些下等官吏们博弈的底蕴……
假若无权无势的普通人,拿着这惊天的富贵到处乱跑,那注定是要给这些下等官吏们作嫁衣裳的。
不要说换不回东西来,恐怕连骨头都得让他们给嚼碎了,吞进肚子里面吸收掉。
……
虽然王明说的没错,但李政也不相信王明换了东西之后还会分给自己。
不谈这王八蛋刚才见财起意,差点跟自己动起手来。
就是以前,对方要是真有意愿照顾自己,那也早就照顾了。
两人的家庭本就是一贵一贱,就金钱方面来讲,王明手指头缝里露出的一点余财,那也够李政全家吃一年的了。
但这么多年里,李政从来都没在王明身上得到过什么实惠,虽然他也不求这个。
他跟王明的要好,打一开始就是因为臭味相投,换而言之就是能尿到一个壶里……可并没有想到过什么经济上的算计。
是以,王明拿了金牌要独占好处,他也不会感觉到是自己吃了亏。
因为这块儿金牌本来就不是自己的,自己并有没失去什么。
可是,王明现在得了便宜还卖乖的模样,让李政觉得十分的可恶,于是他悠悠的说道:“哦……苟富贵,勿相忘啊。”
王明被对方这句话说的脸红了一下,他知道自己空口无凭的许诺没有保证。
真要是换了那么多东西,那他就直接去封地当万户侯了,还回什么李家集镇?
连李家集镇都不回了,那还给李政分什么东西?
再说,跟李政谈钱……谈钱多伤感情呀!
可毕竟自己占了这么大的便宜,吃相也确实不好太过于难看,于是他就说,除了金牌之外,其它从青年男子身上找出的东西,他愿意都让给李政。
我吃了肉,让兄弟跟着喝点汤,这也算是见者有份儿了。
“这个小瓷瓶,这两个银元宝,都给你了。那几张符箓我也不要。”
王明大方的分配着,好像这些东西本来就是属于他的一样。
……
从牛皮袋里倒出来的东西,除了金牌、小瓷瓶和银元宝之外,其实还有一样。
那是一枚跟金牌差不多大小的,月牙儿形状的白色物件儿。
王明这时也才有心思,将这最后一样东西拿起来细看了一番。
只见这月牙儿形状的东西像是玉,又像是骨头,形状与其说是像月牙儿,不如说更像是某种大型野兽的一整颗犬牙。
说它像玉,但表面摸着很粗糙,没有玉的润感。
说它像骨头,但它的材质又是半透明的,呈雾白色,没有杂质。
虽然不知道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但看过数不清的好玩意儿的王明,觉得这个东西应该不怎么值钱,因此可以分给李政。
要是自己看走了眼……
那也不亏,因为自己得到的金牌可是能换十万两黄金,百万两白银,还有美人和万户侯的龙鳞。
这顶多就是一枚古玉,要质地没质地,要品相没品相,连最基本的人工雕琢都没有,那能值几两银子?
再说,自己怎么可能看走眼?
好东西都得是珠光宝气的样子,让人打眼一看就心生喜欢才对,哪像这个,灰不拉几的,丢大街上估计都不会有人去捡。
这么想着,王明就轻易的做出了一个,将要让他悔恨一生的动作。
他扬起手,把它扔给了李政。
王明笑嘻嘻的说道:“这是枚古玉,也给你了。要是遇到好师傅能雕刻出个模样,估计也可以当传家宝传下去……好了,这东西也分完了,咱们回家吧。”
王明没说如此一分那大家就两清了,以后谁都不能再拿着这事儿挑理……
但他相信心思细腻的李政,是会理解到他的用意的。
李政默默的把自己分到的东西,全部都装到了已经空空如也的牛皮袋里,又将牛皮袋放入怀中。
然后,他们两个再不作停留,一起离开了这里。
……
两个少年,略带紧张,略带兴奋的走在去往李家集镇的路上。
他们的关系好像已经冰释前嫌,又好像刚才的不快并没有发生过。
可两个人都心知肚明,他们之间,是产生了裂痕的。
即使这裂痕没有一下子扩大,并导致两人从此形同陌路,但彼此的关系也不会像今日之前那般坚固了。
其实,对李政和王明来说,影响他们关系破裂的裂痕终究要产生,哪怕不是现在,那也拖不了几年。
因为家境的不同,就注定了这两个人在长大之后,势必要分道扬镳。
王明会当官,会当校尉,他家在军政两方都有人脉,最不济,他也能继承他老爹的一部分家产,在李家集镇当一辈子衣食无忧的富翁。
李政虽然也在读书,但他不可能通过科举改变自身的平凡命运,也就不可能当官。
他在军中也没有亲戚,做生意既没本钱,也没有同流合污、蝇营狗苟的黑心……
李政的人生走向,在很大概率上,是会成为一个农民的。
一个在死之前的每一天,都为糊口而艰辛劳作的农民。
那一个富翁与一个农民,还当什么朋友?
富翁能跟同一层次的朋友们在纸醉金迷时,说自己有个发小,关系可好了,现在那发小正在地里抡锄头呢……
会说吗?
说,恐怕也只是在给别人提供茶余酒后的消遣谈资。
而农民又怎么好意思的觍着脸跟别人讲,我年少时,跟咱们镇上的那个富翁是最要好的朋友?
这难道不可笑吗?不丢人吗?
……
王明知道,李政不可能当自己一辈子的朋友,两个人终究不属于一个圈子。
他从未想过要帮助李政改变命运,因为他知道自己比李政命贵的太多,若牵扯到不对等的利益帮助,那自己只能源源不断的付出,而不可能收到任何回报……
救急不救穷,穷是个无底洞的道理,王明从小就懂。
话又说回来,帮助李政改变命运,这是相当于再造父母的大恩情,李政拿什么还自己?
还不起就会愧疚,自己可不能让李政后半生都活在愧疚中啊……
……
李政今天也知道了,平常看着还有那么几分侠气的王明,其实眼里只有利益,没有感情。
这样一个见利忘义的朋友,不遇到事情还好,一遇到事情,那是真能害人的……他以后是没办法再与其交心了。
因此。
这段友情过早的进入结束倒计时,两人都不会觉得有什么可惜与遗憾的。
对刚才的事情,和刚才各自心中的所思所想,他们也都不会后悔。
当然,这也只是现在。
以为李政会在种地时,埋怨自己不拉他一把的王明不会想到,他们当中,最终悔到肠子都青了的那个人,会是自己。
这却也是后话了。
……
两个人回到李家集镇的时候,已经是日近黄昏。
夕阳余晖,把天空的白云浸染得红彤彤,把小镇里鳞次栉比的屋舍,映照得金灿灿。
小镇上空飘荡着的袅袅炊烟,仿佛也带上了饭香味儿,让李政空瘪的肚子,不由自主的咕咕叫了起来。
在即将分别的时刻,李政忽然对王明问道:“你怎么就想着把龙鳞上交给朝廷呢?去跟仙家门派交换,也当个仙人不好吗?”
这是他才在心中升起的疑问。
他自己觉得,当一个与天同寿、与天同福的神仙,应该是比当富家翁、万户侯什么的,要更加具有吸引力。
而王明家本身又不缺钱,跟朝廷交换,充其量也只能让他家本就有很多的金银变的更多罢了。
既然如此,那何不追求一下老翁所说的,真正的逍遥与自在呢?
“我到哪儿去找仙家门派啊?这世上有没有仙人还两说呢……你该不会以为刚才的那俩货,真的是仙人吧?”
王明一脸的鄙夷,原来他是根本就不相信这世上有神仙。
他的这一观念并非是有什么强大的现实依据支持,而是他认为自己没见过的,那肯定就是没有的。
虽然他亲眼看到过老翁与青年男子的奇异之处,但这时的他,已经不认为那两人是仙人了。
仙人不死,能死的肯定不是仙人。
那两人所说的成仙得道,没准儿就和镇子里张半仙儿追求的一样,是幻想着死后到天上去当神仙……
可死后的事情谁能预料呢?也无法验证。
那这两人跟骗人的张半仙儿又有什么区别?顶多就是装神弄鬼的手段要比后者强上一些而已。
他见李政也认同似的笑了笑,便又说道:
“就是这龙鳞能不能跟朝廷换那么多东西,也尚属未知。我还得跟家里人好好问问,才能知道那俩货说的到底有没有水分。
呵……就算真有仙人吧,可仙人又有什么特殊的?
一个脑袋被砸进腔子里还能活,一个靠符箓能把人烧成灰,这样的仙人又比普通人强多少?哪里有当富家翁自在?
所以还是跟朝廷交换的好,起码朝廷是我能找得到的大金主,换来的东西也是看得见、摸得着的……
哎,要不你还是把那几张符箓给我吧,好家伙,那是真能变成火的,别哪天你再把我给烧了……”
“我去你的吧,我连符箓的使用方法都不知道,怎么烧你?走了!”
李政听对方又想变卦,把明明已经分给自己的符箓再给要回去,就急忙转身,撒腿奔着自己家的方向跑,心说这王八蛋占起便宜来还没完没了了。
不可交!
这王八蛋绝对不可交,自己以前真是瞎了眼,居然会把这种人当做最要好的朋友!
“别忘了,后天跟我一起去山谷里把弩箭都收回来!”
王明望着他越跑越远的背影大喊道。
此刻,那把珍贵的钢弩自然提在王明自己的手中,不过却也早被他用脱下来的对襟氅衣给包了起来。
毕竟要进镇子里了,镇子里的居民又都是乡里乡亲的,他也不想大摇大摆的端着钢弩引人侧目。
弩箭则是射完就没有的消耗品,对他来说虽然不算贵,但主要是民间没有地方可以买到,所以必须要回收。
至于说是后天,则是因为青年男子的尸体,从被发现,再到上报官府,再收敛好送去县里的义庄……怎么也得用上一天的时间。
因此,明天是不能再去那里了,以免跟官面儿上负责收尸的人撞上,徒生事端。
有家族撑腰的王明虽然不怕事,但也不愿意多事,不为别的,主要是因为懒。
“知道了……”
李政的回应远远传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