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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此时众人都早已翻身离开骆驼,双脚踩在滚烫的沙尘之上,目光在王大小姐与越来越近的“巨龙”之间逡巡,好似在等待着她做出决定。

只见那王大小姐抬起一手,没有半点犹豫,说道:“留下半数骆驼。”

话音一落,只见一名清瘦老者牵着一只骆驼,走向了王大小姐。而后,女子手中的长剑首度出鞘,一点寒芒闪烁,仿佛让这炎热天气多了一丝凉意。一个剑花,反握长剑,直插骆驼肚子,持剑横移,瞬间便是鲜血与肚肠滚落一地,骆驼也应声而倒,剑光闪烁,便是剥下一张完整的骆驼皮,而后将剑身擦拭干净。这才反应过来的众人,也磨刀霍霍走向某只骆驼。

那些商贾,自然是无动于衷,由身旁的“保镖”们,开始着手解剖工作。何默转过脸,说道:“常兄,你我二人共乘一骑就好了,解剖工作,我门儿清,当然,若常兄也想要练练手,也可以的。”

常无病连忙摆摆手:“还是何兄来吧。”

何默拍了拍自己身后的骆驼,目光驻足在骆驼身上片刻,伸手摸入袖中,掏出一柄匕首。阵仗虽然没有王大小姐那么大,动作却也是干净利落,开膛破肚,掏干内脏,而后一点点的剥开毛皮。

众人解剖的效率各不相同,却也都不慢,不一会儿便全部完成。此时映入众人眼中的“巨龙”,端得是有那毁天灭地之威,呼啸而来,卷起漫天黄沙,并且来势愈发的凶猛,地面上不断翻飞的每一粒黄沙,好似都被激起了凶性,终于是记起了自己也是煌煌天威中的一份子,不断的助长这条“巨龙”。

常年与山清水秀相伴的常无病,哪里见过这般阵仗,此时已经是目瞪口呆,死死盯着席卷而来的沙暴。何默一把拉住常无病,大声疾呼道:“快,躲进骆驼肚子。”

此时的情形已经十分危急,由不得他胡思乱想,便被何默一把拉住,整个人都被塞进了骆驼肚子,而后何默也钻了进来,两人不断调整姿势,尽量让自己可以少占用一些空间,最终,何默将剥下来的骆驼皮,覆盖在死去的骆驼肚皮上。

而在此前,王大小姐在清瘦老者的一再坚持下,只得再次披上裘衣率先进入骆驼肚子,众人也都一一做好了准备,商贾先入,保镖随后,壮汉们就比较委屈了,好在其骆驼体型还算大,而那笑面男子与大髯汉子,也是一起躲避这场天灾。

瞬间,好似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下来,整个空间里,能够听到的,唯有二人稍显急促的心跳声,身周那粘稠的感觉,让人稍稍有些不舒服,还带有些许腥味,令人作呕。

只是片刻之后,这些感觉都已经不再重要。一时间,雷霆炸响声,呼啸风声,全都钻入到耳朵当中,好似老天爷发怒一般,直击灵魂深处。

不知是否是何默有意为之,二人此刻在骆驼肚子中,乃是头尾相连的状态,在一声“抓紧毛皮”的爆喝声中,两人一头一尾死死的抓牢骆驼皮。二人已经恨不得用手指穿透毛皮,却还是仿佛毛皮随时有可能离他们而去一般。可狂风可是半点不留情面,好似要用尽力量,誓将毛皮一把扯过,任由风刃肆意的游走众人全身,不形销骨立不罢休。

时间一点一点的推移,可外边电闪雷鸣之声,却好似从未停歇一般,而且声势依旧浩大。不过好在从毛皮上传来的力度来看,风力好像在越来越减小,二人的压力就小了不少。

不知这般天威持续了多久,那仿佛要毁天灭地的声响愈来愈小,最终不复存在一般。常无病便有些躁动,却听得耳边传来何默的声音:“别动。”又过了良久,彻底没了声响,何默才拍拍常无病小腿肚,说道:“出去吧。”

何默与常无病双手不断地扒拉着,毛皮之外,皆是黄沙,不一会儿,探出去的手就彻底没了阻碍,伸出了黄沙之外,紧接着便是一颗被黄沙染成了金发的一颗脑袋探出,顺势又是第二颗,而后便是如雨后春笋一般,一颗接一颗的冒出来。而落在灰头土脸的各位眼中的,是好似纤尘不染、依旧是身着锦衣、三千青丝随风而动、亭亭玉立的王大小姐,以及身侧站着的清瘦老者。

此时剩余半数的骆驼也已经站立了起来,嘴中似有些低鸣,依稀可见黄沙掩埋下,那些被剥了皮的骆驼,一张张毛皮则早已被众人收起,一位位旅者如同金甲神人一般,在落日余晖中金光熠熠,与一袭白衣,百花争妍,仿佛拘押了全天下春意的女子,形成鲜明对比。

王大小姐扫视一遍众人,好似在确认什么,而后,大手一挥,翻身攀上骆驼,说道:“启程。”若非脚边掩埋的骆驼尸体,王大小姐这简短的指令,都要让常无病感觉刚刚的灾难似乎从来没有发生过。

小队再一次浩浩荡荡的出发,只是从一人一匹骆驼,变成了轮流乘坐。而众人的目光,也更多的停留在了那清瘦老者身上。常无病自然也是疑惑不小,此前见到清瘦老者,以为是那富商,一身着装看起来就倍儿值钱,手上佩戴有一枚翡翠戒指,慈眉善目的,让人感觉丝毫没有战斗力,而此刻却与王大小姐同行。

如同情报贩子的何默又凑了上来,与常无病解释道:“这老者,乃是负责王家家主安危的死士中的一员,只认家主一人命令,王大小姐见了他,也得执晚辈礼。”

常无病张了张嘴,话到嘴边又给咽了下去,只是看了眼周遭的众人,有些人似乎在讨论着什么,目光多有汇聚于老者身上。常无病还是没忍住,压低嗓音问道:“何默,你究竟是什么人?”

何默用右手大拇指与食指捏住匕首锋利的刃身,用柄抵住脸上那显眼的十字刀疤,微微侧过脑袋,笑容灿烂的望向处于左边的常无病,说道:“我?只不过是天地间的一株无根浮萍而已。天为被,地为床,四海为家。”

常无病有些无奈,苦笑一声,默默伸出大拇指,何默也抬起左手,伸出大拇指遥相呼应,微笑依旧。

众人早已掸去了身上的粒粒沙尘,却依旧有些零零星星的光点闪烁,身上的淋漓鲜血显露出来,给人的感觉,就好似刚刚被爆锤一顿,使得金身几近溃败的神灵一般,实在是凄惨了些。而实际上,几乎是没有人受伤的,所以行程到时无碍,这是没了半数骆驼,赶路速度稍慢。

待到太阳已经全部没入金色沙海与赤红天空交界处时,队伍便停了下来。此前也是如此,每日日出而行,休憩半个时辰,朝着某个方向前行,每日月落而息,同样是休憩半小时。所以即便是在这沙漠之中,常无病的修行倒也能够做到一日不辍。

满身的砂砾让常无病有些难受, 实在是无法集中于修行,所以短暂的调整呼吸之后,便彻底放弃了。而后与众人有样学样,脱下身上所穿的衣物,抖了三抖,然后轻轻抽打在比较难受的地方,将沙尘也全部掸去,由于并未准备过多的衣物,所以只好干脆重新穿起来。在这个过程中,倒是无一人舍得用水清理身体。

等到该休息的时刻,每日都会进行例行抽签,选取某两拨人当中的一位,分批次的进行守夜任务,进行轮班。今日与以往稍稍的不同,就是可以多出一件骆驼皮毯子吧,这样度过夜晚也就会更加的舒坦一些。

在这沙漠之中,大部分的时间,放眼望去,都是一望无际的金色,所以即便是有地图,作用也并不是太大,想要走出沙漠,只能凭借着老手们日积月累的经验了。这一队人马,有王大小姐,还有那“庄家”,以及何默,这些明面上的老手,常无病觉得这一趟肯定会非常安稳。

今日的抽签,对于常无病与何默来说,比较的友好,常无病只需要一名壮汉守住前一个时辰就可以了,而何默,则需要在太阳升起前一个时辰醒过来便可。掐头去尾,可以安稳的好好休息一番。

守夜其实挺无聊的,屁股底下是那无边沙海,头顶便是无尽星河,二者好似遥相呼应一般,让正片空间显得十分的单调。

举头望去,难免又会想起故乡、故人,白日里经历的生死劫难,让他有些恍如隔世的感觉,同时心中有多了几分恐惧,害怕自己就这样客死他乡,再也见不到自己的妹妹了。

窸窸窣窣的声响将常无病的思绪拉了回来,想来是已经到了该换班的时刻了,自己还未有动作,那笑面男子便已经醒来了。而那壮汉,则是去叫醒了另外一位壮汉,夜幕之下,两名壮汉看起来都差不多,也是老鼠老虎傻傻分不清楚,只是被叫醒那位,明显还有些睡眼惺忪。

笑面男子也无言语,示意常无病大可以放心睡觉。而就在其躺下不久之后,笑面男子便起身,去往离人群较远的一处地方,黑夜之中只有黑影闪动,无法看清究竟在做什么。常无病遂也起身走去,正好迎面撞上返回的笑面男子。那人停住脚步问道:“常兄这是……?”

常无病伸手挠了挠头,说道:“这不是大晚上的尿急嘛,刚刚惊讶于兄台的守时,倒还忘记了这茬,所以便想着赶紧解决掉,兄台既已解决三急之事,就不用在此耐心等我了。”虽然不知道这笑面男子怎么知道自己姓氏的,却也并没有多少惊讶,只是对此人多了几分警惕。所有人交流的机会并不多,自己不知道对方姓甚名谁,而像自己这样的小角色,理应也不该被其他人注意才对。

笑面男子表现倒是并无任何异常,拱手道:“那在下就不打扰了,常兄请。”而后便走回了人群当中。

等到其离开,常无病也走到了他此前待过的地方,一阵粗略查看之后,并未有发现任何多余痕迹,但正是如此,好像才更加可疑。而后也返回人群,好似无事发生一般。

————

第二日一大早,常无病就被何默摇醒,朦胧之间,见到依稀挂满星星的天空,以及那令人熟悉的刀疤,便又一头栽倒,闭上眼睛,含糊不清的问道:“干嘛?”

何默轻声笑道:“日上三竿啦,还不起床?”

常无病连眼皮都没抬,反驳道:“你骗鬼呢,天都没亮。”

等了片刻,并无回应,常无病便要就此再次进入梦乡,却忽听得耳畔传来“风暴又来了”的惊呼,一下子好似触电一般猛的坐起身来,虽然立马清醒过来的脑袋知道不可能,可已经是睡意全无了,只好苦笑着摇摇头。

然后在连连哈欠声中,与之交流道:“你要……小心……那笑脸男。”

何默微笑道:“是我们,都应该小心,这无利不起早的势利眼于家人。”

常无病止住了哈欠,面露疑惑,只听得对方继续说道:“火元大陆的于氏家族嘛,虽比不上王家,可也算得上的数一数二的大家族了。个顶个的都是“大商人”,掉钱眼里的家伙,啧啧啧,有钱那是真有钱。”而后又是微微摇头:“而这位虽是庶出,却也是年轻一辈当中拔尖的存在,都隐隐有些压制嫡子的势头,年轻人,太过锋芒毕露,不好啊。”

常无病问道:“是不是不管什么问题,问你你都能知道?”

何默一愣,看向常无病那有些真挚的眼神,噗嗤一笑,说道:“哪儿能啊,世间奥妙无穷,我只是一介凡人而已,哪儿能尽知。”

常无病又想起了那死在自己柴刀之下的阴沉脸汉子,问道:“凡人?难道修行者不都是以仙人自居?视普通乡野村夫为蝼蚁?”

何默嗤之以鼻:“能这么想的,都是刚踏入修行没多久的雏儿,一个人,他的知识越贫瘠,所相信的东西越是绝对,往往就会有一股莫名其妙的自信,觉得自己理解了世界的奥妙,觉得世界上再无任何能够阻挡自己前行脚步的困难,便愈容易视他人为草芥。只有当他懂的越多,才会愈发的明白自己的渺小,才会越来越感觉人力终有穷尽之时,对天地,对万物生灵,方能开始由衷的敬畏。”

常无病重重点头,深以为然。

————

不多时,太阳便已经升起,迎着火红的大日,众人开始了日常的“休憩”,在这之后便是按部就班的赶路,只是,多了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一处绿洲,已经离我们不远了。

若是准备足够充分,穿越沙漠的话,其实大可以不必途径绿洲,这便是储物戒指的好了,对于冒险者与商贾来说,拥有储物戒指并不难。不过,连续这么多日的黄沙漫天的景象,也着实看腻了,能够在旅途之中增添些许绿意,总归还是好的。

听闻这消息,驼队众人,好似确有士气大振。

如此,又在沙漠之中晃荡了三日之久,可众人迎来的,并非是能够稍作休憩的绿洲,而是席卷而来的又一条“巨龙”,裹挟着煌煌天威,朝着众人极速赶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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