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莱迪夫妇在力夏达城中算得是知名人物了,不为别的,就因为有钱,而他们之所以能被抢匪们盯上也正是出于这个缘故。
一般大富豪们都会很在意出行的安全问题,护卫的多寡不仅仅是安全上的保障,也可以视为是一种排场。而葛莱迪可不是个普通的富豪,至少在陶拉里亚排进财富榜的前五位是完全不成问题的。钱财当然是富翁们最关心的东西,除此之外,人身安全就是最重要的一环。要是连命都没了,有再多钱不也是白搭吗!搞不好还便宜了那些小人。为了避免如此令人郁闷的事情发生,葛莱迪在安全方面特别舍得花钱。论数量,无人能与葛莱迪所拥有的近五十人的私人卫队相媲美,若再算上家仆和随从的话,那么他每次出行时的人数则更加可观;论排场,几乎清一色的骑士卫队也绝对称得上气势恢宏,足以成为葛莱迪在所有富人面前自傲的成本了。
单看人数的话,抢匪们还真不是葛莱迪那浩浩荡荡的车队的对手,但这些家伙全都是无法无天,久经战场,经验丰富,杀人如麻的悍匪,哪会在乎这区区将近五十人的私人卫队呢?在他们眼里,这些未经过战场上血雨腥风所熏陶过的雏儿们,就如案板上的肉一般,只等着他们来宰割。
二话不说就大开杀戒,是大道抢匪们多年来养成的好习惯。
葛莱迪的车队的护卫中除了大量的骑士外,甚至还有几名法师,这些人都是被葛莱迪从佣兵商会中用重金聘来,作为自己卫兵团的顶梁柱的。虽然到目前为止还从未有机会让这些法师大显过身手,但葛莱迪对此并不在乎,他图的其实就是个心里踏实,至于钱财只是小问题。葛莱迪坚信,自己的每一次投资都是极有道理且极其明智的,所以他从来都不会心疼。心疼钱财?那是什么感觉?葛莱迪早已把它遗忘掉了,只有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垃圾们才会有这种想法。
平心而论,那几位法师的实力本来还是对得起他们的薪金的,但是多年来他们过于沉溺于奢华享乐的生活,已经变得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虽然技艺犹在,却早已把警觉和战斗之心丢了个一干二净。
最先命丧箭雨下的便是这几个养尊处优的法师。老练的抢匪们眼尖得很,一早便确定了法师的人数和所在位置。既然是偷袭,自然要先拔掉最碍眼的钉子,而那些不入流的私人卫队在抢匪们的眼中根本不足挂齿。
现在,连唯一能对匪徒们构成点威胁的法师都已全部被杀掉。那么接下来等待着这群华丽的车队的,便只剩屠杀了。
一轮箭雨过后,所有法师以及近十名行于外围的护卫均跌落马下,命丧黄泉。此时余下的幸存者才慌慌张张地相互聚拢到一起,举起盾牌,掩护伤者,准备应付下一轮箭雨。
不再有箭飞来了,因为没那个必要,取而代之的是大道抢匪们的集团冲锋。箭袭已经达到了目的,清除了所有能远程作战的法师,并且压制住了剩下的敌人——他们甚至忘记了同样可以用箭来还以颜色。
没有比这会儿更适合作为欺近敌人的时机了。抢匪们挥舞着不同形状、却都饱含杀气的兵刃,气势汹汹地冲向了车队。到底还是肉搏战更能满足这些嗜血的狂徒啊!匪徒们在一双双充满惊恐的眼睛的注视下,疯狂地劈开对方的身体,让鲜血激射,漫空飞舞;血之花自由自在地飘零、凋落,染红了整片世界,解除利刃的饥渴,更满足了这些变态恶匪们的扭曲心理。
在漫天飞洒的新鲜血液的刺激下,抢匪们躁动的心灵立时变得更加狂暴,于是他们用更快的速度挥舞着手中的利刃。每记无情的一击,总有鲜血作陪,它们如泉水般喷溅到空中,再如朦朦细雨般轻轻洒落,伴随着它们加入到这片猩红世界中来的,是愈来愈多哀号着的无助灵魂。
血,已成为暴徒恶行的催化剂,让这场疯狂的杀戮进行得更加肆无忌惮,将这片宁静的潮没水滨彻底化为了人间地狱。
葛莱迪夫妇早已被四周的惨剧吓破了胆,他们龟缩在车中瑟瑟发抖,不要说指挥手下了,现在的情况下、就连让他们张张嘴,勉强吐出一个简单的单词都势比登天啊。
车队的护卫们很忠诚,他们虽然在逃跑,但是没忘记带上主人。聚在葛莱迪夫妇乘坐的豪华马车附近的护卫有十数人,是分散作战的小团体中最大的一个。即便如此,这群忠诚的护卫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在留下了数具尸体之后,葛莱迪夫妇所乘坐的高级篷车才在护卫们的拼死掩护下勉强逃离开那片修罗地狱。饶是如此,随行的人还是在不依不饶的抢匪们的追击下一一倒在了血泊中,至于那些没有来得及逃离屠宰场的人,他们的下场无人得以亲见,但仅凭那些凄惨凛冽的痛苦哀号声,便已可大致推断出这些可怜人的悲惨命运。
家仆、随从、车夫……这些人不是战士,没有强健的体魄与坚强的心灵,他们之中聪明一点的从战斗伊始便四散而逃,但是如豺狼虎豹的匪徒们可没有放过任何活口的打算——任何关于罪行的见证人都要被彻底抹杀掉,此乃安全起见,也是这伙抢匪的行规。
葛莱迪夫妇当然也是见证人,而且身份地位也绝对不低——无论是从他们乘坐篷车的华贵程度上还是其周围聚集着的大量护卫这一点上看,都是这个昭然若揭的答案的最佳体现。
“嘿嘿嘿……想从老子手中溜走?那可真的是……”追在最前面的一名悍匪一边奸笑,一边从背后抽出一把短斧,瞄准了目标,后面的话才伴随着斧头一并掷出:“奢望啊!”
飞斧破空而至,准确地钉在了逃亡车队中一位骑士的后脑上。这名不幸的骑士连哼一声都没来得及便坠马而亡了。
“哇哈哈哈哈!你们看到没有,老子投的越来越准了!”刚掷出飞斧的匪徒一脸狞笑,对着周围的同伴吹嘘起来。他的表情异常兴奋,而对于自己刚刚犯下的罪行却丝毫没放在心上。不,在这种人的潜意识里,杀人不但不是罪过,反而倒成了一种荣誉:嗜杀者受人敬仰,软弱者遭人鄙视;当然,这里的杀是广义的杀,在这伙匪徒的眼中,杀一个人和杀一条狗没什么本质的区别,唯一有所不同的,便是杀人(尤其是杀有身份、有地位的人)更能激起杀戮的快感。
仅为杀戮而杀戮的时候也不在少数,若还能有利可图的话,那这伙无法无天的抢匪更是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都敢做了。
“你准?别逗我笑了,看大爷我的吧!”另一名匪徒不服气地亦从身后抽出一把同样造型的短斧,尽管身在疾驰的马背上,他也照样轻松自如地把短斧在手上颠了两三下,也不见如何瞄准,甩手便掷了出去。
与之前那人的手法完全相反,这回斧子平平地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圆滑的弧线,从前方逃亡骑士的身后侧迅速欺近。
待前面狂奔的骑士听到风声之际为时已晚,“嚓”的一声,飞斧如割草的镰刀般切过了一名骑士的脖颈,势头毫不减弱,又挟着劲风继续着它的回旋之旅。在那名遇害骑士的头颅刚刚斜斜地飞起,血花开始四散飞溅之际,飞斧劈在了第二位受害者的腰间。强劲的回旋力让这把致命的斧头在受害者的身体里继续回转、盘旋,撕裂肌肉,切割筋骨。这种痛楚堪比任何酷刑,与前一位断头而亡的骑士相比,这名可怜的骑士显然要在断气前承受百倍的痛楚与折磨。
“瞧见了没!一挑二!大爷我的手艺比你可强得太多了!”一击干掉两个人,这个结果让行凶者很是满意,他转过头开始得意洋洋地挖苦起先前掷斧的那名匪徒来。
“亨克尔,你这家伙……”先行表演的那人心中很是不爽,虽然对方确实技高一筹,但他可不想在口舌上也出于下风,正待反唇相讥几句,却早有人发话在先:“凭你们这点本事还争个什么劲啊!真是笑死人了!”
“你说什么!”两人闻言勃然大怒,他们正待破口大骂,却在看清楚说话之人面貌之后不约而同地改了口:“啊……菲洛耶先生……。”
说话之人是一名相貌俊秀的男子。此人远比其他匪徒年轻,额头上系着一条赤色布带,脸上挂着一副玩世不恭的神色。看上去给人以不修边幅,邋邋遢遢的感觉,甚至和城市街头里游荡的小混混亦无太大区别。然而冷酷的笑容和毫不掩饰的浓厚杀气却使这名略显颓废的美男子看起来格外恐怖。
“你们可真是够无聊的呀,嘿嘿……要照我说,有时间在这种问题上争个没完,倒不如赶快把前面那些家伙给处理掉!”见其他人脸上纷纷露出敬畏的神色,被称作菲洛耶的年轻男子心满意足地咧嘴笑道:“不过,你们倒是激起了我杀人的兴趣。”
菲洛耶脸上挂着邪笑,双手陡地一扬,数道寒光立时分头没入跑在前面不远处的骑士们脖颈之中。
惨叫连连,四名骑士几乎同时坠马,无论是否立时毙命,他们都活不成——抢匪们的马队呼啸而至,把所有落马之人踏为了肉泥。
“好功夫啊!”
“还是菲洛耶先生厉害!”
先前还在互相较劲的两名匪徒此刻反到配合默契地先后拍起了马屁,至于菲洛耶刚才的嘲讽,则早被他们抛到了九霄云外。
若论年纪,这里大部分的匪徒作菲洛耶的老爸都绰绰有余了,可他们谁都不敢轻视这个有些孩子气,又有些傲慢的年轻人。也难怪如此,出于对自身安危考虑,对于任何一名刺客,无论其武艺高强与否,都不应轻易冒犯。更遑论面前这位年纪虽轻,双手却早已沾满了鲜血,并且还与十大公会中臭名昭着的拉铎司有某些关联的刺客了。
刺客们往往习惯低调处事,但菲洛耶可不同,与其他同行相比,他更喜欢率性而为,行事亦过于张狂。与其说菲洛耶是个刺客,倒不如把他视作一个嗜血的狂热战士。
“哈哈哈哈……还有许多哪!你们就慢慢品尝吧!”被鲜血唤起本性的菲洛耶此刻仿佛完全脱胎换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他浑身热血沸腾,一边近乎歇斯底里地嚎叫着一边向前面抛射出更多的寒光——数柄由黑铁精炼而成的细长如鱼形的飞刀。
完全进入兴奋点的菲洛耶不仅是敌人的噩梦,也是“自己人”的噩梦。若在这家伙进入状态的时候惹到他——哪怕仅仅是挡了他的路,其结果也必定是死路一条!大家当然清楚这个后果,因为所有胆敢和菲洛耶当面叫板的家伙都死掉了。
此时的菲洛耶就像个定时炸弹,让所有同伙都胆战心惊,不敢轻举妄动。虽然他们一个个的都嗜杀如命,但是跟菲洛耶抢夺猎物却是必定会没命。
抢匪们大都不怎么喜欢跟菲洛耶一起出来干活,不得不承认,这家伙的确很能干,工作效率非常高。但是,跟菲洛耶在一起也是极度的危险;而且,最令匪徒们感到郁闷和极度无聊的是,这家伙实在太过能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