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顿.米兹,1910年出生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二战时在美国陆军担任随军牧师。跟着美国军舰在东南亚一带活动,1946年,二战结束后的第一年,米兹从驻菲美军中退役,流落在马尼拉。安定下来后,寄住在马尼拉市区一个皮鞋店的楼上,他年纪大了,又家徒四壁。邻居常发现他在房内对着墙练习演说,像有精神病状,于是大家都称他为“疯子”。
早在1954年6月,有一个自称“人道王国政府外交部长”的人致函给蒋介石,称他们成立了一个“人道王国”。“这个王国位于东印度群岛及法属中南半岛之间,即越南附近,由一群小岛构成……人道王国是具有美国国籍的‘国王’及其他数名美国人士,受圣灵感召所创的,我们的行动秉承了天意。”,该国国王为“蒙上帝之恩”的君主和国王,“人道王国”打算支持中国台湾方面“光复大陆”,但请中国台湾先承认他们,并割让西沙群岛等等。
这份来函的地址为菲律宾首都马尼拉第1094号信箱,引起了中国台湾情报人员的注意,台湾有关人员查明,南海所属各岛屿中并没有这个“人道王国”。台北驻菲律宾“大使馆”去查,也没听说有这一“王国”。于是,台湾方面认为来函所提的事“荒诞不经”,便没有理会。当年又有自称“人道王国政府行政部长”的人致信给蒋介石,提出“价购海南岛”的要求,台湾同样没有理会。
在这份函件中有一点引起了中国台湾方面的注意:据一些信息显示,这个“人道王国”,地理位置与南沙群岛重叠。这一行为有可能“侵犯领土主权”,中国台湾方面便于1954年7月,派军队及地质勘查人员赴南沙群岛实地调查,并由“驻菲大使馆”照会菲律宾外交部。
而事实上,这个“人道王国”标示的“领土”,正是后来被菲律宾称为“卡拉延群岛”的中国南沙群岛。
第二年,菲律宾的报刊开始陆续报道“人道王国”神秘故事,称“人道王国”真有其事,位于菲律宾以西的南海,人口3000多,都是美国、法国、中国、日本、印尼及马来后裔……而编这些故事的,就是自封了一大串头衔的米兹。
虽然后来“人道王国”一事被拆穿,但这件事却引起菲律宾商人托马斯.克洛马的“兴趣”。他有一个渔船队和一所私立海事学校。克洛马决定按米兹的“指点”,到南海寻找那个神秘的“王国”。
1956年5月11日,克洛马宣称自己成立了一个“新的国家”,他与他在海事学校的40余名学生,在南海领域“发现”了一些岛屿,并分别“占领”了南沙11个岛。他将这些地方名为“自由邦”(菲律宾语“卡拉延”),“定都”黄岩岛。克洛马任“总统”,聘请米兹为“名誉国王”。5月15日,克洛马发表了一份“告世界宣言”,声称对南沙海域6.4976万平方海里领域内的全部33个岛、屿、沙、礁、洲、滩及渔区享有主权。
早在1935年,美国人制定的国际业余无线电活动呼号表,把黄岩岛列入全球三百多个“DXCC分区”中,代号为BS7H。美国与菲律宾签订的《马尼拉条约》,并没有把黄岩岛和南沙群岛列为共同防御目标,因为历史上菲律宾从没对这些地方提过主权要求。
1976年,在中、菲建交一周年,菲律宾与一家瑞典石油公司合作在南沙群岛的礼乐滩勘探石油。中国政府都先后发表了抗议声明。然而,都仅仅是“声明”而已,没有采取任何实质性的行动。
1970年8月,菲律宾占领了南沙群岛的马欢岛、费信岛。1971-1980年,又先后占领了中业岛、南钥岛、北子岛、西月岛、双黄沙洲、司令礁。1971年7月11日,菲律宾总统马科斯在记者招待会上说,南沙群岛是“有争议”的岛屿,“占领是决定性的因素,占领就是控制”。态度强硬,行动坚决。
在所有东南亚国家中,菲律宾是最早对南沙提出主权要求的。1978年6月,菲律宾政府以总统法令的形式,将中国南沙群的大部分岛礁划入版图,又以专属经济区名义,将黄岩岛及附近海域连同台湾以东的部分应属于中国的专属经济区囊括其中。之后,中菲之间黄岩岛争议越演越烈。
事实上,由于诸多原因,直至1980年代,中国才开始重视南海问题。在1988年以前,中国大陆实际上并没有有效控制南沙群岛的任何一个岛屿、珊瑚礁或沙洲。1985年3月,中国才开始允许“国营、集体、个人一起上”,提出“组织有条件的渔船向外海发展远洋渔业”。这是一个开始。在此之前,南海海域很少有中国的渔船。
1986年,南海开始出现中国渔船,在南沙,渔民发现有不少菲律宾的小渔船游弋其间。
接下来更多的中国渔船涌向南海。一同驶向南海的还有军舰。1988年1月31日,中国军队6名官兵驾驶小艇登上永暑礁。在随后3月爆发的赤瓜礁海战中,中国战胜越南,占领了南沙群岛的永暑礁、华阳礁、东门礁、南熏礁、渚碧礁、赤瓜礁共6个岛礁,确立了中国大陆对南沙群岛的实际控制。
至2011年,海南潭门镇共有远海捕鱼船只150艘,有去南沙捕鱼记录的渔船达五十余艘,与所占比例最高的西沙不相上下,处于台湾控制下的东沙也在了潭门镇渔船的航海图上。
黄岩岛逐渐成为危险之地是在1997年。这一年,中国重申南海U形领海线及其内之所有岛礁主权。之后菲律宾海军在黄岩岛举行两栖登陆演习。两国的紧张关系投射在黄岩岛上,对中国渔民来说,此处捕鱼的危险系数陡然上升。
在黄岩岛捕鱼的中国渔船几乎都来自潭门镇,中国农业部南海区渔政局不完全统计,1989年至2010年,周边国家在南沙海域袭击、抢劫、抓扣、枪杀中国渔船渔民事件达380多宗,涉及渔船750多艘、渔民11300人。其中,25名渔民被打死或失踪,24名渔民卑打伤,800多名渔民被抓扣判刑。数据中的每一类,都可以在潭门找到亲历者,这些统计上的单调数字,恰好是潭门渔民的历史和现实。在中国渔船捕鱼旺季,中国南海区渔政局也会追寻渔民们的航行线路,派渔政船前往南海渔场巡航。只是因这片水域难以抛锚停泊,渔政船在五六十天时间里都在渔船附近不停歇地航行。
中国在南海海域主张的国界线被称为“9段线”,当中国的渔船靠近9段线时,中国渔政船会告诉生产渔民不要越界。如果渔船发出了求救信号,就赶过去解救他们。这即是贴身护渔。
由于中国主张9段线以内南沙群岛主权海域面积广阔,距离中国大陆又很远,南海渔政局的执法船就算全部出动,面对数量庞大的外国渔船,既不容易发现也无法都驱赶走。在美济礁守礁时,中国渔政船偶尔会遇到一两艘外国渔船,但也很难抽身出礁处理。
出于保护渔业资源维护海洋生态的考虑,中国南海每年5月16日至8月1日法定为休渔期,但并不涵盖北纬12度以南的南沙海域,这也就意味着全年大部分适于出海的时间里,都有中国渔船在南沙活动。
[9]海洋划界问题:十九世纪之前,现在所谓的争议岛屿,仅仅只是个传说。西方对亚洲进行殖民战争后,战乱不止,中国周边的岛屿几经辗转,使本来简单的岛屿权属,成了说不清、理还乱的“纠结”。如果没有1982年在蒙特哥湾获得通过、1994年开始实施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出现,“纠结”也仅仅是“纠结”而已。《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出台后,把争议岛屿及其邻海推到了风口浪尖。《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本意在于用划分陆地边界时盛行的精确划界做法,划用海洋主权。这样的初衷,本意是美好的。但由于沿用了把国家之间的边界用一条或者若干条严格的断续线来显示的做法,加上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岛屿等相关规定,在现实中又增添了许多无端的麻烦。
根据依据这一公约,从领海基线算起,沿海国家有权宣布12海里领海,24海里毗连区,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以及最多可以延伸至350海里的大陆架;同时,岛屿拥有与大陆一样的权利。根据一些国外学者的统计,一个直径仅为1英里,面积约0.8平方英里的小岛,从围绕该小岛的领海基线算起划定宽度为12海里的领海,则该小岛可以拥有面积190倍于其陆地面积,多达155平方英里的领海海域。若再考虑到还可以围绕该小岛划定宽度为12海里的毗连区和200海里的领海以及可多至350海里的大陆架,同时考虑到这样大的海域附带的海洋资源,其利益更是惊人。
这在相邻海洋国家不存在海域交叉的情况时还不会产生不良后果。可如海域交叉情形存在,当事国又有不同的主张,矛盾就会激化。
中国与邻国的海权争议就是在这一背景下节节升级。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规定,中国有望获得300万海里的“海洋国土”。然而,因为海域宽度的限制,与朝鲜、韩国、日本、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印度尼西亚、越南等八个国家,在海洋主权主张上存在冲突,海洋边界均需进一步确定。如,在总面积38万平方公里的黄海海域,中、朝、韩三国存在18万平方公里的争议海域;在总面积77万平方公里的东海海域,中日间有16万平方公里的争议海域。每个国家都会想方设法主张自己的最大化利益。这样的情境中,有关国家针对争议等岛屿,都在营造主权存在的标识或者现象,并试图获得岛屿所附带的各种权利、利益,便成为情理之中的事情。于是,“纠结”就演变为乱局,甚至引发战争。
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出台之前,这样的景象并没有出现过。当时绝大多数国家,主张的海权不过是从领海基线外延12海里到24海里的领海,之外的海域都是公海。在这一情形下,岛屿,小岛、礁石附带的海洋权益,非常有限,其经济产出能力与投入根本不成比例,双方投入巨大争夺一个小岛也毫无意义。 但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以后,海洋划界问题便不可避免地陷入困境。由公约背后牵涉到的巨大的利益变数,美国声明不加入《联合国海洋公约法》。大部分海洋边界存有争议亟待解决的今天,一旦几个已加入国家对划界决定不满,宣布步“美国后尘”,不承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或退出,乃至成为“潮流”,《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前途就会变得扑朔迷离。对于中国而言,除非中国与邻国之间在协商的基础上形成共识,否则,争议岛屿、争议海权的问题将会长期持续下去。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出现后,海权在国际范围内出现了很大的变化。在海权竞争中,已不再完全由“枪杆子”说了算,主权国家在世界海权竞争中的地位,无论是科技、航运、海洋产业或是环境保护,说到底都和每个国家政府对应出台的激励政策和配套措施有关。
强调和平竞争,而不再像之前的海权观一样主张对单纯军事强力的崇拜,决定了包含了公共物品供给以及开发和利用海洋的技术与效率的国际间竞争,才是最终决定海权归属的主要力量。
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规定的新的领海基线,南海是多国争相提出主权管辖,从而充满潜在危机的地区。除了中国宣称全部南海的权利,文莱与印尼、泰国与柬埔寨、马来西亚与新加坡、印尼等方面也存在争执。中国公布其领海基线后,越南与菲律宾更认为受到威胁。例如中国的领海基线在西沙水域,是以28个基点直线连接东岛、浪花礁、中建岛、北礁、赵述岛、北岛、中岛和南岛等。如此一来,西沙领海基线内全部变成中国内海,中国完全的主权使外国所享有之唯一权利是无害通过权,而外国军舰通过,必须先得到中方之许可。1994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获得足够国家批准而生效以来,作为主张全部南海权利的中国在1995年东盟外长会议中,提出依照公约精神与相关国和平解决争端。在2002年东盟十加一高峰会上,中国与东盟十国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准则”。中国当前需要做的,是把握好现代海权竞争的规律,用最低的成本实现最多的海洋权益。武力实在是穷尽一切和平努力之后不得已的选择。因为,只有尽最大努力沿着和平的路径,最大化维护和利用中国海权的目标才会被确保经济目标实现。国际形势变幻莫测,有些国家往往视国际法如无物。从军事力量上,需要为完整的海权提供支撑。因此,中国面临的海权问题,是怎样在现代海权条件下既能保证国家的海洋安全,同时最大程度地开发和利用好海洋。
陆权的屯田与今日中国海权有相似的地方,使得昔时适用屯田的逻辑,应该也适用现在的中国海疆,可称之为“屯海”。相对屯田,“屯海”更强调对经济发展的贡献,中国要想在争议海域与各相关国家的较量中处于上风,最根本的做法是继续大力发展海洋经济,不断扩大国家综合实力,增强国家综合实力与海洋经济的相关性,开发和利用海洋,在“生产竞争”中制胜。
[10]《大陆架公约》,1958年第一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所通过的海洋法公约之一。规定各沿海国对其大陆架海床和底土所拥有开发利用、养护管理自然资源,包括生物资源的主权权利。
早期由于海上还未发现石油等能源,海上管辖十分混乱,“公海自由航行”来自荷兰海军舰炮的射程,从陆地起算三海里之外算是“公海”。二十世纪中期以后,各大国为保护海上能源、渔场并控制污染、划分了责任归属,传统的公海概念已不敷使用。海上强权美国首先由杜鲁门在1945年宣布美国领海的管辖延伸至其大陆架,打破了传统公海的认定原则。紧接着,众多国家延伸了领海到12海里或200海里不等。至2006年,仅剩新加坡与约旦继续使用3海里的规定。一个特殊案例可以说明早年海上管辖之乱,早年当英国奉行3海里政策时,有人在1967年占据了其外海以往海军废弃的一座堡垒,自己成立国家,称西兰公国。有英国船只航行经过,遭“公国”人射击。但英国法院认为,该处在3海里外,已属公海。该国自建立以来一直由其元首派迪.罗伊.贝茨和他的家人以及合作伙伴占据。其常住人口很少超过五人,可供居住的领土面积大约有550平方米。后来该公国发生“政变”,此事震动了德,荷两国外交部,英国竟称无权干涉。英国直到1987年才将领海依公约扩充至12海里,而“西兰公国”也声称12海里主权,英国虽可依据“大陆架”原则主张该区,却为避免法律问题而使西兰公国存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