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我喜欢种花,妈喜欢种果。在搬了家之后,在后窗给她开辟了一个小园子让她侍花弄草,二楼的露台放我的兰花。以前住的小区有严格的规定,最多养几个盆栽,而且还不能放在室外。自从有了这样一个袖珍小园子,每天我回家都会在那里待一会儿,花草树木的清香总让人心情很宁静。刚开始,妈种了不少樱桃萝卜,长势很喜人。可是,大概因为土质的原因,并没有丰收的喜悦,收了大小不一的一堆萝卜儿,衬着绿油油的叶子,也算讨个喜兴。
草木知秋,秋风刚一卷过,路边的枫树就染了红黄的晕。天气也开始变得清凉了,早晨起来到露台上,吸一口清冽的空气,很是舒服。5月播下的种子,都已经开始结果。亚城的土是红土,黏结性大,我种植的时候也没有翻土和配基肥。所以,并不指望那些豆儿,西瓜或者是西红柿能有多大的收成。
起初的豆荚藤刚刚发芽的时候着实地喜人,粗壮的苗儿几乎把覆盖的泥土都顶翻了。后来,又郁郁葱葱地爬满了一墙,可是过了很久都没有看到它开花。后来施了肥,但是心里并不指望有什么收成。即便不开花结果,我想,在雨天听着雨点落在藤蔓上,看着那因为落雨而变得更加青翠的藤蔓,总让我想起从前蜿蜒的常春藤。不下雨的日子,隔着阳台上的纱窗,看着阳光在叶子中间斑斑驳驳的影子,微风吹过巴掌大的绿叶,也自有一种悠闲。我觉得就已经足够。
所以,后来在豆荚藤中发现一朵白色的小花时,我还是惊喜了一下。花逐渐地越开越多,后来长出小小的豆角,弯弯的像下弦月。再后来,我已经可以从上面掐下一把豆角来。秋风紧了,大概到冬天就没有这样的花和豆了。
我种西瓜其实是无心栽柳。早先我去买花草的时候,顺手捎回一棵西瓜的小苗,只是种着玩。至于结西瓜这样的事情,连我自己也不抱多大的希望。西瓜秧倒是显现出极为旺盛的生命力,不久就爬满了整个种着小松树的小坡。黄色的西瓜花开得一片一片。西瓜花又叫半日花,半天就败。只是却基本上没有雌花,也就谈不上结果。上网查过,知道雌花有类似于小西瓜样的花房。最后找来找去,终于在西瓜秧长到两三米的时候看到了雌花。于是又学了授粉,在阳光下和着蜜蜂的嗡嗡进行人工授粉也还是件蛮有意思的事情,这是因为雌花太少,而采蜜的蜜蜂总是忽略藏在叶子下的雌花。在授粉之后,小西瓜终于露了头,而且几乎是一天一个样子,每天都大一圈儿,十分让人开心。
妈妈给心爱的西瓜都系了红线,为的是便于寻找,还特别地按照老大、老二的顺序给每个西瓜起了名。有一天数了下,居然有七八个小西瓜。可是不知道什么原因,西瓜老大在长到小皮球那么大的时候就不再生长,后来被妈妈在清蔓的时候给误剪了下来。老二后来者居上,可是长势喜人,样子却从刚开始的滴溜儿圆变成个“倭瓜脑袋”。老二在蔓上挂了数天,也终于停止了生长,在被我实在忍不住切开来的时候,瓤子才刚刚有点点粉红,味道不甜,有点清淡。
老三、老四则不知道为何挨个夭折。那几天,妈妈每天都在说,不会再收西瓜了。可是,柳暗花明,突然有一天在绿色的西瓜叶子里面,发现了一个翠绿的西瓜,标准的长圆形,清晰的纹络,瓜皮在阳光下闪着油亮的光泽。真是一个漂亮的西瓜呀。这个后来者居上的西瓜,不但个头上赶超了老二,甚至在长大的过程中都保持着漂亮的西瓜样子,没有变成倭瓜头,而后来我又在另外一枝侧蔓上发现了一个同样漂亮的西瓜。小时候的西瓜,真是好看!长大后还是保持了漂亮的椭圆形,只是因为秋露的原因,挂了一层霜。真是个前途无量的西瓜。
当然,还不能忘记说说青色的番茄。在并不肥沃的土地上破土而出的种子,居然长成这样高大的苗,然后又开始结出一颗颗青色的果实。可是,什么时候变红,却丝毫没有动静呢。随手撒了一包花的种子,这包花的种子来得很轻易,可是没有想到居然会开出这么多的颜色。
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
陶渊明爱的人间乐趣,也不过如此吧?
梦也何曾到谢桥
回家数日,时差怎么也倒不过来。因为,随了国内的办公时间,晚上一夜不睡,白天又只能小寐片刻,精神就有些跟不上。还好周末无事,夜深人静在灯下看叶广岑的《豆汁记》,她的文字底蕴丰厚,带着些贵族气,又掺着浓烈的世俗味道。能用文字码出感官的盛宴的,还有一位李碧华。但是叶广岑胜在出身皇亲贵胄,偏又在人世间打熬了数十年的疾苦,从前的荣华富贵与后期的平民市井,经过沉淀之后,酝酿出的文字就比李碧华窝在祖父的藏书楼里写出来的更丰富,实在,好像是身冷肚饿的人在冬日里突然吃了热腾腾又喷香流油的饭菜,精神抖擞。
我是个随意的人,看书就是看书,我的书历来干干净净,从不会在上面做什么批注,心得,分析……总觉得那种刻意其实是扫了读书的兴致。翻一本实实在在的真书,未必就一定要从头看。网上的文字更是一目十行地看过去,但是所有值得看的地方又都尽收眼底。对我而言,看书是一种乐事,过几日不翻,就会想得慌。若翻了书,看不下去,就索性一丢,做其他的事情。
有人也问我是不是就看阳春白雪,我说那怎么可能,才子的书读多了和精细的饭菜吃多了一样容易腻,要定期换口味才好吃。我从小看的书就很杂,算得上是博览群书。小时候脑子好,一目十行看过的也能记得清清楚楚。从某种程度上说,我其实是个很洒脱的人,搁到几百年前,换个男儿身,怕是个貂裘换酒也堪豪的主儿。但是,偏偏众人对我的评价不外是讲究,细腻,敏锐,独独缺了豪迈洒脱一说。我妈妈小时候经常说我对不爱吃的东西碰也不碰。她说的也并非没有道理,我对于自己不喜欢的东西,人,或者是事,的确碰都懒得碰。
受了西方的教育,在西方生活,时间长了说英语已经是条件反射,但是我并不觉得西文有视觉的美感,这西文包括了法语,英语,德语,西班牙语……西方文字不象形,单就这点就不如博大精深的中文,西文简约,紧凑,但实在少了层次,华美,优雅和气韵。以前有位英籍的教授,她极其注重声韵,倒是让我注意到英文的韵律之美。但是即便英文婉转流丽,甚至于我觉得英文的演讲,也远比中文来得更自然贴切,然而就文字所能表达的美感而言,中文实在无出其右。
书看得多了,一篇文章不消看完,只要扫一扫前两句,大抵就对作者的功底了然如心。这除了天生的敏锐之外,更多的还是读书破万卷的积累。我小时候是个贪玩活泼的孩子,好奇心很重,几乎无所不能地折腾着父母的耐心。彼时并不知道父母给予我的家教和别家的有什么不同。但是我学前读物是《古希腊罗马的传说》,后来又增加了许多与西方艺术、历史和文化相关的插画和小书。我妈妈是建筑设计师,她的案头和书架上摆满的是《日本的禅意花园》,《中国园林设计》,《建筑》等形形色色的建筑设计、艺术人文等书籍。那些书有着精美的图片和生动的色彩,加之家里的藏书不少,从各种名著到自然学,七侠五义,医学国学等林林总总。所以在长假时节,再没有什么比读书更让人废寝忘食。
但是我又很贪心,总不愿意因为读书冷落了自己其他的爱好和玩乐。于是,这书就越读越快,一目十行但是却乐在其中。长大后,我曾经如是写过读书带给我的世界:那是绚烂夺目如七宝楼阁的小千世界,一眼望不尽的天涯路,丰富得超过任何孩子的想象。书中的世界,几乎是每一个作家毕生的精髓。所以,我对于李敖描述的“炉边的远游”深以为然。
然而,想不到炉边的远游却一不小心变成了现实中的远游。而渐渐地,繁忙的学业让我忘却了曾经的乐趣,甚至曾经雪夜闭门读书带给我的那些悠闲自在的岁月,听到父母的脚步声匆忙把手中的画笔和颜料哗啦收进抽屉的小小紧张,还有那些年少时的朋友们,无论多么晚都等着我一起回家,生日时书包里突然发现的奶油曲奇小饼干,费列罗的金色巧克力球,手工制作的漂亮小玩意儿,是多么美好的时光。
说着另一个国度的语言,回一次国,得一次呼吸道感染,没好利索又踏上归途,被朋友们一边呵护着一边数落着:“越活越娇气了。”他们带我去看最新的商业中心,最时尚现代的酒吧,同胞面孔的侍应生始终说着并不地道的英语。但是也有知道我心意的好朋友,等着我尝遍了国内的美食之后,带我走街串巷去吃草根美食。但是无论怎样故土难离,我只是暂落的飞鸿。而我似乎也习惯了这样的生活。直到有一天,在凡·高博物馆,在看尽了那些明亮的委内瑞拉蓝,灿烂如金的黄色,还有凡·高最朴实无华的褐土色基调的乡村以及惨淡营生的农民之后,我看到了他画的“杏花”,他用了最柔和的夜空蓝,衬托着幽雅的象牙色的花朵,还有绿松色的枝条,然而打动我的并非仅仅是这些。凡·高在法国南部的春天,画出了自小就种植在我心里的色彩,还有在静夜里花开无声的细腻,那时侯他的身体和精神都已经快耗尽,但是落笔却如此轻柔,幽静,散放着处子一样的芬芳。看过千万幅美丽的画,只有这一幅烙印如人生的胎记,与生俱来,永难忘怀。
其实,那次的旅行我最想去的是长眠在罗马的济慈,但是结果却阴差阳错地驻足在凡·高的画前。但是这错失,却是最衷情的邂逅。我爱花,但只曾经守候过一次白色山茶的开落,那些美丽的花,如同美丽的画和文字一样是人生可以细细品味的乐趣。赏花,看书,论画是和繁杂的工作相比最清闲最具美感的事,但是我总是不愿落下痕迹。所以,我没有如余光中般,看一朵花看到绝望的惊艳。
唯有这次枝上花开,惊醒了记忆中所有精美的画卷,那曾是母亲绘图案台上每一笔精细如丝的线条,文字的迷宫里每一扇门背后未知的宝藏拼图,禅意隽永的古典花园里一个孩子最初埋下美感的种子;甚至,那是John Galliano 最惊世骇俗的鬼才设计,也是黄宾虹笔下最淋漓尽致的堆墨山水。
凡·高如是说:“如果生活中不再有某种无限的、深刻的、真实的东西,我便不再眷恋……”
二月的巴黎,尚未春暖花开,与我前尘永隔的凡·高清淡祥和的笔致,触动了我最敏锐细微的神经。曾经以为前尘隔海,却谁知原来一直都在心里。
心动不需要永恒,只要刹那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