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光法师学佛以伦常为本论
清末民初,由于社会****、僧团涣散堕落、诸宗衰落等现实条件,传统佛教由于受山林派厌世避居及经忏流的消极影响,已与现实生活发生了严重脱节。一方面,学人缺乏切入佛教修学法门的最初方便;另一方面,社会亦缺乏正确了解佛教的现实途径。面对这种情况,佛教界的有识之士,都极力在寻找引导佛教切入现实生活的最佳途径。
印光法师一开始就确立伦常为本、净土为归的居士佛教理念,以“敦伦尽分,闲邪存诚,诸恶莫作,众善奉行”立世入道。经过不懈的努力,最终推动了以这一思想为指导的居士团体的迅猛发展。
敦伦:谓敦睦人伦,即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睦。人伦:即儒家思想中人与人礼教所规定的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及各种尊卑长幼关系。尽分:尽到自己的本分的责任和义务。闲邪存诚:指防止邪恶,保持诚敬笃实。这是印光法师世出世间修学佛法的一大纲要:“果能将此八句,通身荷担,决定可以生入圣贤之域,没登极乐之邦。”并且称“方为真学佛者”。
“欲学佛者,必须要敦伦尽分,闲邪存诚,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吃素念佛,求生西方,方为真学佛者。”(《三编卷一·复高慧荫居士书》)
敦伦尽分、闲邪存诚、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欲学佛道以脱俗,若不注重于此四句,则如无根之木期其茂盛、无翼之鸟冀其高飞也。真为生死、发菩提心、以深信愿、持佛名号,博地凡夫欲于现生即了生死,若不依此四句,则成无因而欲得果、未种而思收获,万无得理。果能将此八句,通身荷担,决定可以生入圣贤之域,没登极乐之邦。”(文钞三编卷二·复蔡契诚居士书三)
居家学佛自然成了佛教切入现实社会的最佳入口,成了引导佛教导入现实生活的重要途径。学佛之人若能以诚敬之态度来敦笃伦常乃至广行诸善,则“为圣为贤,了生脱死,皆有余裕。”世出世法就打成了一片。
今谓只此敦伦尽分,闲邪存诚,诸恶莫作,众善奉行,真为生死,发菩提心,以深信愿,持佛名号,此八句,若能依而行之,为圣为贤,了生脱死,皆有余裕。佛法要妙,唯在乎诚。汝能始终守之以诚,则更无可言矣。《(文钞三编卷二·复周伯遒居士书十八)》
印光法师还说,佛法如无明长夜里的灯烛,是生死苦海中的舟航。修身处事,向圣贤看齐;透彻地研究佛理,参悟自性,以求了脱生死。这一切都要有始有终。如来说法,是随着众生的根基来说的。根基浅的人,就告诉他要敦伦尽分,闲邪存诚,诸恶莫做,众善奉行。然后逐渐深入,一定可以达到三业清净,一心圆明的地位。
佛法者,无明长夜之灯烛,生死苦海之舟航。持身涉世,希圣希贤。穷理尽性,了生脱死。莫不资之以成始成终。良以如来说法,随众生机。机浅者,示之以敦伦尽分,闲邪存诚,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渐入渐深,必可至于三业清净,一心圆明之地位。(《三编卷三·佛教净业社流通部序》)
鉴于儒家伦常修身齐家思想与佛教为善理论的内在一致性,印光法师主张在家居士,应以以“克尽人道”“各令尽其人道之分”的和睦处世的儒学修身方法,为居家学道的基础和入道方便。他说:
至于学佛一事原须克尽人道方可趣向,若与孝弟忠信、礼义廉耻等事一不实践,虽终日奉佛,佛岂佑之哉?良以佛教该世出世间一切诸法,故于父言慈、于子言孝,各令尽其人道之分,然后修出世之法。譬如万丈高楼必先坚筑地基开通水道,则万丈高楼方可增修且可永久不坏。若或地基不坚,必至未成而坏。(《印光法师文钞三编卷一·复丁福保居士书》)
印光法师还阐明了儒与佛并无二致的道理。儒以诚为本,佛以觉为宗。本觉就是诚,始觉就是明。
儒佛之本体,固无二致。儒佛之工夫,浅而论之,亦颇相同,深而论之,则天地悬殊。何以言之,儒以诚为本,佛以觉为宗。诚即明德,由诚起明,因明致诚,则诚明合一,即明明德。觉有本觉,始觉,由本觉而起始觉,由始觉以证本觉,始本合一,则成佛。本觉即诚,始觉即明,如此说去,儒佛了无二致。(《增广·卷二·复汤昌宏居士书》)
大意是,儒家和佛教的本体,固然没有什么两样。儒家和佛教的工夫,从浅的方面来说,也是相同的。从深处来讲,那就有天壤之别了。为什么这么说呢?儒家以诚为本,佛家以觉为宗。诚就是明德,由诚发起明,因为明而导致诚。诚与明合而为一,就是明明德了。觉有本觉,有始觉。由本觉而发起始觉,由始觉证得本觉。始觉本觉,合而为一,就成佛了。本觉就是诚,始觉就是明,这样说来,儒家与佛家,并无二致。
又在《增广印光法师文钞卷二·复安徽万安校长书》中说:“尽性学佛方能尽伦学孔,尽伦学孔方能尽性学佛……儒佛二教合之则双美,离之则两伤。以世无一人不在伦常之内,亦无一人能出心性之外。具此伦常心性而以佛之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为克己复礼、闲邪存诚、父慈子孝、兄友弟恭之助,由是父子兄弟等相率而尽伦尽性以去其幻妄之烦惑、以复其本具之佛性。非但体一,其用亦非二也。”
在印光法师看来,佛教以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入道,以发心“信愿念佛,求生西方”为究竟,亦是佛教依戒律和皈依修学的核心精神所在,并且“常行于日用伦常中也。其功德利益,何可称量。”
至言持戒,且先守佛两句略戒。其戒唯何,曰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此两句包罗一切戒法,了无有遗。(《三编·卷一·复复陈飞青居士书三》)
皈依之名甚易得,皈依之实极难修。须持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之五戒。并须去心中幻现之贪瞋痴。修性中本具之戒定慧。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信愿念佛,求生西方。上劝慈亲,中劝兄弟,下劝妻子仆婢,同修此道。如此,则是自利利人,己立立人之道,常行于日用伦常中也。其功德利益,何可称量。(《三编卷二·复卓智立居士书一》)
其意思是,归依这个名分很容易得到,归依这个事实却极难修持。必须持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这五戒。并须要去掉心中幻现的贪瞋痴。修自性中本来具有的戒定慧。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信愿念佛,求生西方。上劝慈亲,中劝兄弟,下劝妻子仆婢,一同修行。这样,就是自利利人,己立立人的方法在日常人伦中的使用。其功德利益,怎么可以说得尽呢!
而“欲得佛法实益,须向恭敬中求。”必须以闲邪存诚之“诚敬”为修身的根本原则。
世出世法,以诚为本。诚则能感圣应。不诚则无感,圣无有应。譬如月丽中天,影现万川。水若昏浊鼓荡,月影便难显现。由水所致,非月之咎。故曰,欲得佛法实益,须向恭敬中求。有一分恭敬,即消一分罪业,增一分福慧。有十分恭敬,即消十分罪业,增十分福慧。若无恭敬,则但结远缘,难得实益。(《三编卷四·敬告阅者务须至诚恭敬自得实益》)
就是说,世间法和出世间法,都是以诚敬为本。诚敬就能得到圣人的感应,不诚敬就没有感应。譬如月亮高悬在天空照耀,月影显现在江河湖海之中。水如果浑浊不平静,月亮的影子就难以显现。这是因为水不平静的缘故,不是月亮本身的问题。所以说,要想得到佛法的真实利益,必须向恭敬中诚求。有一分恭敬,就消一分罪业,增一分福慧。有十分恭敬,就消十分罪业,增十分福慧。如果没有恭敬,那只是结了个将来的缘分,难以得到现实的利益。
入道多门唯人志趣,了无一定之法。其一定者曰诚、曰恭敬,此二事虽尽未来际诸佛出世皆不能够易也。而吾人以博地凡夫欲顿消业累速证无生,不致力于此,譬如木无根而欲茂、鸟无翼而欲飞,其可得乎?(《增广印光法师文钞卷一·复弘一师书一》)
而其真正的行为实质则又在因果,故云:
律不独指粗迹而已,若不主敬存诚,即为犯律。而因果又为律中纲骨,若人不知因果及瞒昧因果皆为违律。念佛之人举心动念常与佛合,则律、教、禅、净一道齐行矣。(《增广印光法师文钞卷二·复四川谢诚明居士书》)
印光法师还强调了佛教的理论基础即“须知人死之后,神识不灭”是导人向善的根本之所在,提出为人父母者,“在其子女幼小时,即当教以因果报应之理,敦伦尽分之道。“
世人不知因果,常谓人死后,则告了脱,无善恶果报,此为最误天下后世之邪见。须知人死之后,神识不灭。如人人能知神识不灭,则乐于为善。若不知神识不灭,则任意纵欲,杀父杀母,种种罪恶,由此而生。此种极恶逆之作为,皆断灭邪见所致之结果。人人能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则天下太平,人民安乐。……
且人之信心,须在幼小时培养。凡为父母者,在其子女幼小时,即当教以因果报应之理,敦伦尽分之道。若待其长大,则习性已成,无能为力矣。(《三编卷四·上海护国息灾****法语》)
白话为,世人不知道因果报应的道理,常说:“人死后就一了百了,没有什么善恶报应。”这是最误导天下后世人的邪知邪见。要知道,人死后神识不会灭。如果人人都能知道神识不灭的道理,就会乐于向善。如果不知道神识不灭的道理,就会任意纵欲,无所不为,杀父杀母,造种种罪业,皆由此而生。如此极其恶逆的行为,都是断灭论的邪见所导致的结果。人人能诸恶莫作、众善奉行,那么会天下太平、人民安乐……
而且,人的信心,必须要在幼小的时候培养。凡是为人父母的,在子女幼小时,就应当教给他因果报应的道理,敦伦尽分的道德品行。如果等到他长大了,习性已经形成后,就再也无能为力了。
在此基础上,印祖又指出了“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是佛法戒经中之要义”,要进一步深化并扩大其伦常修身的实践,乃至于“凡起心动念不可以萌一念之不善,如此则诸戒均可圆持。”他说:
戒为一切善法之根本,当看《在家律要》。然律文繁多,或难详读详记,但于心中常常存一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之心。凡起心动念不可以萌一念之不善,如此则诸戒均可圆持。倘只在事相上讲究,虽一戒不犯,亦没有能够称为持净戒人,以心中仍有犯戒之相……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是佛法戒经中之要义,后世钝根人宜于此著力,则方为契理契机。(《印光法师文钞续编卷上·复峄县宋慧湛居士书》)
印祖进一步把诸恶、众善归集于心地上的修持,要学人破除戒相、事相上的执着。欲得心地唯善无恶,不可稍有放纵,指出“当于一切时处主敬存诚、如面佛天方可希企。”又说:
须知此语乃一切学佛法人之总关切要语,诸恶、众善皆须在心地上论,不专指行之于事而已。心地上了不起恶全体是善,其念佛也功德胜于常人百千万倍矣。欲得心地唯善无恶,当于一切时处主敬存诚、如面佛天方可希企。心一放纵,诸不如法之念头随之而起矣。(《增广印光法师文钞卷二·复马契西居士书一》)
印祖还从身、口、意三业的角度来诠解诸恶莫作、众善奉行的伦理实践,劝人存好心、说好话、行好事。谓:
学佛之人必须存好心、说好话、行好事。存好心者,凡逆天悖理、损人利己等恶念不可以起,起则立刻生惭愧忏悔之心,令即消灭;凡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利人利物之心须常存之,力能做者认真做去,不能够做者心亦常存于此。说好话者,要说有益于人有益于物的话,不是要人听到欢喜叫做好话,如教训儿女及劝人为善、劝人戒恶、劝人敦伦、劝人修福等。行好事者,认真行孝亲敬兄、睦族化俗之事,凡诵经礼佛、念佛拜忏各佛事必须身心恭敬。(《印光法师文钞续编卷上·诫吾乡初发心学佛者书》)
印光法师在回复朱石僧居士的信中讲,须要让念佛的人,各各尽到自己的本分。比如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和妇顺,主仁仆忠。存好心,说好话,行好事。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己这样做了,还要劝别人也要这样做。那么,无知的人就不再敢轻易来讥毁。倘若不能够尽到自己的本分,纵使有所修持,也难得与佛相感应。而且会招来无知的人说,佛法对世道伦常没什么大的帮助。纵观古来大忠大孝而且有深仁厚德的人,多半都是因为学佛精进得力而来的。所以,《观无量寿经》三种净业正因,第一就是孝养父母,奉事师长(师长就是有德之人),慈心不杀,修十善业。能孝能悌能慈,就能令身三业(指杀,盗,淫),口四业(妄言,绮语,两舌,恶口),意三业(贪,瞋,痴)都是向善的。这样的人,就是国家社会的宝贝人才。能令见到、听到他的人都受到影响,而变善。所谓“以言教者讼,以身教者从”。世间的种种事情,都是要以身为本的。况且现在,歪理邪说,无奇不有。我们学佛人,如果不认真地从伦常,从居心动念处讲究用心,不但自己的功夫难以得到实益,别人见了,也容易产生非议。所以,须要认真从伦常上讲究,谨慎从起心动念处体察。那么本立而道生,世人见到听到,不知不觉地就随着学习我们的善行了。好比如风行草偃,水到渠成了。
须令念佛者,各各尽己之分。如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和妇顺,主仁仆忠。存好心,说好话,行好事。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以此自行,复以此化他。则无知之人,不敢妄生讥毁。倘不能够尽己之分,纵有修持,亦难与佛相应。而且招彼无知者,妄谓佛法无益于伦常世道也。历观古来大忠大孝,深仁厚德者,多皆由学佛得力而来。是以观经三种净业正因,第一即是孝养父母,奉事师长,(师长即有德之人)慈心不杀,修十善业。能孝能弟能慈,能令身三,(身三业杀盗淫)口四,(口四业妄言绮语两舌恶口)意三,(意三业贪瞋痴)通皆是善。如是之人,乃为国家社会之宝。令彼见者闻者相观而善。所谓以言教者讼,以身教者从,世间事事,皆须以身为本。况且现在邪说异见,无奇不有。吾人学佛,若不认真从伦常居心动念处讲究。则自己工夫亦难得益。他人见闻,或生闲议。是以须要从伦常上讲究。从起心动念处体察。则本立而道生。世人见闻,不知不觉相随而学。譬如风行草偃,水到渠成矣。(《三编·卷三·复朱石僧居士书一》)
在这篇开示中,印光法师强调“须令念佛者,各各尽己之分。”“是以须要从伦常上讲究。从起心动念处体察。则本立而道生。”“存好心,说好话,行好事。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无处不体现了印祖“敦伦尽分,闲邪存诚,诸恶莫作,众善奉行”的立世修学思想。居士佛教兴盛发展亦是近代佛教复兴运动中的一大特色,而其主流即是立足伦常而专心念佛的净土行人。
在为人们的伦理行为确立心理根基的同时,印光法师又从维护社会细胞即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社会组织的稳定性及培养随顺伦常社会心理责任的角度,论述了家庭教育对社会安定和谐发展的重要性。这也正突出了传统文化以道德自觉内省及自我制约为调节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即使在今天,这一思想对我们如何更全面有效地进行社会关系协调和治理亦有着积极的参考价值和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