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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情迷动物园(2)

这里以魔幻的速度追赶着时尚,一旦投入,你便从此开始了你旋涡式的沦陷。根本没有一种时尚是给挨饿受冻的穷人准备的。而同时,也根本没有一种时尚是不需要人挨饿受冻的。最可爱的悖论。就算是十二月的时尚杂志,也别指望能看到真正暖和的衣裳。一件真皮皮衣、一件薄棉袄就是所谓的棉服。其他用来抵抗隆冬的,或许就是手链上的一圈毛毛了。也许,我们可以在香车和豪宅的臆想中,完成这些时尚。但挨饿这关,你是一定要过的。你要咬着牙减肥,因为你发现,衣服越做越小了,越做越精确地贴合在身上,肥肉简直比癌症还要可恨。这一切预备好,你就准备要在天寒地冻的时候穿着露肉的黑色丝袜了。是的,你可以有万元的皮草温暖你的上身,有牛皮羊皮鳄鱼皮配羊羔毛的靴子暖你的脚,但是没有一套谈得上时尚的衣服可以允许你穿着肥厚的秋裤毛裤的。冬天的时尚是双腿的磨难。

新款总是适于下一季的天气,但你怎么能等呢。不管这个冬天是多么的寒气逼人,立春后又是多么的料峭,乍暖还寒。大年初八,市场开业,已经满眼花红柳绿的夏装了。你知道,你真的知道这么买不过是在暖气的房间里试穿,镜子前转个圈儿,你怎么会不清楚,真到穿的时候,它们又变得那么不可忍受的陈旧。这次又让你猜对了。比喻:啊,这感觉不正像被爱情遗弃的失去感觉的情侣吗?比喻是一篇文章的气味儿,好的比喻又要贴切又要出奇,如同高级香水又要怡人又要刺激。呵,把比喻给比喻了,干得不错!于是这追逐的脚步越来越纷沓,绞合着四季的步子,我们还来不及脱下靴子,镂空的高跟钻石凉鞋就已经穿在脚上;我们还顶着烈日,就急急忙忙地把粗棉线大围巾挂在脖子上。是哪位贴心的发明家开创了“混搭”,女人们便更加肆无忌惮了。丝绸的长裙亲吻着皮草,露趾的凉鞋里塞进棉袜。于是再没有换季的衣橱大搬迁,只需要越来越豪华宽大的衣帽间。那些所有美丽的衣服啊,所有的它们都可以在一起,太阳和雨雪在一起,悲剧和喜剧在一起,新苗和谷穗在一起,罗密欧和祝英台在一起,女人和猫在一起,男人和狗在一起,啊,无限自由,无限搭配,只需要一个吉星高照的完美灵感。来吧!

他和另一个女人在一起。他称她为奥利弗。那个瘦长的细心姑娘,大力水手的情人,高个子。我们总要糟蹋无辜的卡通。如果你的情敌曾经被称为小丸子、Hellokitty或者懒羊羊,那么你将需要放弃多少可以印在T恤上可爱的图案啊。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个!算了,是我假装平和,多方试探,诱敌深入,抛砖引玉……换来的成果。知己知彼比蒙在鼓里要好。谁说的,大家都这么想。我们用美好的事情象征我们的爱情和爱人,把它们和我们的记忆像鼻涕和口水一样黏在一起,为什么这样?我们不应当就这样被左右,我们不能理性一点吗?奥利弗跟她没有任何关系,奥利弗不会从T恤或是丝巾上跳下来,用傲人的高度牵走我的男朋友。我不应当将我的妒忌和恨加在这样一个细心姑娘的身上。她细心美丽,她甚至都能爱上一个又穷又傻到助人为乐的不过是有些蛮力气的水手,在这个年代,简直感动中国了。她叫奥利弗,她正是不巧有条长腿以及由此引发的高个子罢了,她招谁惹谁了?戴上理性的厚镜片、理性的白手套,搬来理性的硬板凳,波伏娃仔细地记录萨特死亡前的龌龊状态,记录他的失禁和浓痰,他一寸寸萎缩的皮肤,还有他逐渐萎缩的曾经不停冒泡儿出尽风头的脑细胞,嘭嘭!啪啪!就这么回事儿,就没啦。读者啧啧,一个被弃女人恶毒的报复,她恨他。误会。误读。镜片大跌……存在主义忘记了他人也正存在。我买下了那条奥利弗丝巾。我立即知道这个存在更加存在了。我将在每次戴它时吞咽下必定会跳出的一个感情符号。我加重了奥利弗的象征意义。死胡同。一切倚仗记忆不朽。上帝是个爱看热闹的旁观者。

掀开帘子,早春阳光。叽叽啾啾。楼梯在楼体外侧,上三楼去韩国城(第二重点,标注圈2)。韩国货集中到了三楼内侧,一共差不多三十个档口。浏览下来,快则十分钟,若真想不放过一件衣服,那么也能熬上几个钟头。这是动物园里韩派高档货的集中地。我应当安排一个同行的女伴,可以炮制精彩的对话,就像《拉摩的侄子》那样满页尽是活泼可爱的双引号:

“今天太阳不错。”

“不过听说晚上会起风。”

“哎,北京的风啊。”

“不过那时候,动物园早关门了。别忘了,这是批发市场。”

这是交代故事场景和背景的对话,里面提到的“风”承载着一些似有若无的意蕴。

走着走着,可以开始一段推动故事情节发展的对话:

“这件不错,你就是很称绿色。”

“是吗,不像个草虫子吗?大蚂蚱?”

“你又来了,他说的你就信?一个爱了两年的男人,早就只剩下挑剔讽刺的眼神了。换人!”

“是他要换掉我,像换一件衣服一样。”

那是件绿色雪纺碎花裙,只胸前的一条细貂毛,表明它是冬装。但我后悔了,这个与我同行的女人,她务必会打扰我的孤独感。况且又给她找不到另外一个情节身份,甚至起她的名字也够费脑筋的。除非……原来她就是那个奥利弗?吓了我自己一跳。在我看来,悬疑会干扰好不容易聚集来的悲伤气氛。悬疑虽然可怕、激烈,甚至惊悚,但它缺乏悲伤,也不忧郁(不搭不搭不搭:酷帅的礼帽和蕾丝套裙,绕脚罗马鞋和纯棉运动装)。爱伦·坡、莫迪阿诺呢,诸多借口!愚笨的女作家。它让你的神经如同射灯,奔向终点,悬疑让生活舞台化,它不真实,它无法表达那种懒洋洋的无所抓挠的黏稠的低落情绪,悬疑由于它的注定大白真相而蕴涵着一种完满,常态才是地狱。

好吧,就允许我让人生厌地自言自语吧。可要小心被抛弃的小说人物,他们会跑过来找你算账的,埃梅和皮兰德娄都吃了这苦头。你干吗休掉我?我可以跟你接着对话,你把我的脸弄得惊异一点,或者撑撑拉拉我的身材,大胖子、矮个子、独眼龙……情节?我可以是位羞涩的同性恋者嘛,暗流涌动地陪着你失恋,在那间臭烘烘的厕所里眼馋着你换衣服的背影,趁你不经意之时用我颤抖的手指头触碰你腋下那块被胸罩挤出来的副乳。还不够料?你这个不负责任的,跟所有在寒冬腊月的暖被窝里嘿咻造人的家伙们一样,你想清楚了再造啊,我已经来了,已经说了两段颇有水准的对话了,这个时候你又嫌我碍事了?我身强力壮我体液蓬勃,我还没来得及谈恋爱呢,你怎么……

果然是个长舌妇。庸俗乏味的个性,幸好早早了断,要不那对话会越来越俗气,我需要的那种热闹空气里悬浮着的真实贴切的疼痛感,将被这个聒噪的女人给毁了。毕竟这不是个关于动物园淘衣攻略的通俗小说呀。可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呢,我的昂着头望着天的大作家?我们可真的头晕目眩了!

知道了知道了。我料定是时候为这篇小说加些猛料。姑且当它是小说嘛。后现代嘛,摊开双手,那又如何嘛。在动物园看到吵架更兼打架的几率还是非常高的,吵架场景中国人写得最地道,比如鲁迅。那带着些好奇神色的麻木面容的看客也最为出众,广为流传。喜剧是他人的悲剧。去三五次动物园保管就能一饱眼福。那位顾客边走边骂,档口的女人将身子伸出半个来对骂,走远的那顾客竟然掉头回来,指着她骂。档口的那位将身子越探越远,最后一个咬牙,胳膊一撑柜台,体操运动员一样一下跃起,她竟然出来了。那顾客下意识后退几步,然而箭在弦上,狂言已泻,只好豁将出去,于是两个女人扭作一团。一个是民族风,丁零当啷的大圈儿银耳环,一串圆片子缠绕的金灿灿的长腰带,一身的红绿黄蓝间或刺目的金色缎面银丝线,上衣是斜开襟小袄,下面是窄高腰大筒棉裙裤。她扭打得四肢婀娜灵动,更称得细腰翘臀,妩媚风情。顾客则是个中年妇女,墨绿色斗篷羊绒大衣欲盖弥彰了一身的团肉,黑色紧身裤倒附和上宽下紧的原则,然而她的体型是出离原则的胖。她的短靴子可怜见的,头重脚轻。她自然是成熟高贵风。此刻她脸上正汩汩冒着汗水,五色的化妆品正坚持着就要分崩离析,然而这次的全身运动把她本来的红润白皙竟然调动起来,金耳环恶狠狠地猛烈晃着。

两年来我仍旧不能在世纪天乐的地下迷宫(第三重点,标注圈3)里转清楚。你是我的玫瑰你是我的花,你是我的爱人是我的牵挂。它真大啊。ABC区,每个区再分为东西南北四个小区。动物园是大品牌虚与委蛇的梦。既然是梦,当然不必花费现实那样残酷的金钱。那时我处于时尚磨合期。这是个类似阴阳相克、走火入魔的时期。我想要把知道的一切时尚规则用到一身衣服上,穿得一塌糊涂。累加促成贫乏。他原谅我一切怪异装束。我的眉梢惊愕,眉心擦来擦去晕成一团乌云,他觉得美。我号称开始流行街头摇滚,于是披挂得摇摇欲坠,他搂着我。我将头发高高歪扎,并编成四股辫子,就那样支棱着,他牵着我。我穿着那套就像要去战场的灰突突的衬衫,他还是那么爱我。他与我形成一个能与世界敌抗的小气候,那么有力量。我所想寻找的正是那件衬衫。它正是在这个地下迷宫被我冠着时尚的名义买来的。我找来找去,它在一年前的那个流行里像糖一样化进时间之中,而时间的洪水已经奔涌到我现在的脚指尖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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