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宛晴的文案力挫群雄,通过了公司的决议。接着在策划小组的通力合作下,广告提案过五关斩六将,入围了香庭湾广告策划竞标的最终角逐。作为文案的撰写者,祝宛晴出席了竞标会议并且担纲了解说。
竞标会议上,祝宛晴对设计提案进行了妙语连珠的禅述,给主办方留下了不错的印象。解说结束后回到自己的位子,同来的沈晓海投来赞许的目光。
她拿起矿泉水喝了一口,突然感到身体被一股奇怪的力量贯穿,似乎有人在窥视她。转过望去,只见那束目光来自于主席台——是香庭湾的老板谭力维。对方并没有回避,而是迎着她微微一笑。
这一笑真叫晴天霹雳!
她曾经见过他两次。一次在樱花馆,他问她要不要赚外快;另一次在酒店,他挽着凌千惠。
会场人多再加上紧张,一时竟没有注意到他。
天哪,世界怎么这么小?才咽下去的水瞬间冻成了冰柱,硬梆梆地卡在胃里。接下来的时间里她就像一台调错了频道的收音机,脑袋里充斥着各种刺耳的噪音。
终于熬到了散会,她抓起文件夹准备第一时间冲出去。谭力维却及时叫住了她:“祝小姐留步,关于你们鼎丰公司的提案我还有一些疑问,请移步办公室详谈一下如何?”能拒绝吗?别人绝对会以为她疯了。她硬着头皮来到谭力维的办公室。
“祝小姐,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谭力维挥退左右,笑吟吟地说,“穿上衣服,我差点都没认出来。”“谭总,我不明白你的意思。”祝宛晴装傻。
“你不会这么健忘吧,不久前在樱花馆,我们可是有过一面之缘哦。”“什么樱花馆,你是不是认错人了?”“我的记忆力很好,过目不忘。”谭力维冷哼,“我不但记得你的脸,还记得你胸口有一粒痣。”祝宛晴一阵发冷,下意识将文件夹横在胸前。此举分明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真没想到你不光人漂亮,还很聪明,看来胸大无脑这句话也不全对。我真是对你越来越感兴趣了!”谭力维咪缝着眼睛扫视着她,目光犀利得能够扒下她一层皮。人前正襟危坐的他,这一刻原形毕露。“上次的建议,你考虑的怎么样了?”祝宛晴在他的逼视下溃不成军。她低着头,窘迫地盯着脚尖:“谭总,我们还是说说提案的事吧。”“这是一码事。”谭力维趋前一步,捏住她的下巴,“我们做个交易如何?香庭湾的这单业务,你应该很清楚它的价值。”“如果我不答应呢?”“我想不出你拒绝的理由,各取所需应该是一件双赢的事。”“我有自己的底线。”“你确定这是最后的答案吗?”“是的。”谭力维无声地盯了她几秒钟,然后撤回手恶毒地笑了:“有个性……但个性是需要付出代价的!我劝你还是三思而后行。”“你是在威胁我吗?”“不,我是在提醒你。你应该知道,我谭某人在本城还是有点分量的,想要一个人从某个行业里消失,不过是一句话的事。”谭力维转身坐回老板椅,“今晚我在中心酒店1118房间,过时不候。”祝宛晴头重脚轻地走了出去。
“你怎么了?”沈晓海在外面等她,见她神色不对,不禁面露诧异。
“没什么,谭总对我们的提案很感兴趣。”她强颜欢笑。
“综合比较,我们的胜算还是很大的。”“先别高兴的太早,合同没签之前随时存在变数。”两人搭乘电梯下楼。祝宛晴的一颗心随着电梯下坠,谭力维的声音就像不祥的乌鸦,一遍一遍地在她的头顶盘旋。穿过大厅时,她忽然脚底一滑,坐在地上起不来了。不用说又是旧伤复发了。更倒霉的是鞋跟还断了一根。有句话说的真对,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沈晓海扶她到大厅一角的沙发上坐下。
“这附近好象没看到修鞋摊。不如这样,你把鞋码给我,我帮你买一双先凑合着穿。”他搔着头发说。
祝宛晴点头。对面就有一间天罡百货的分店。从这里过去,只需穿过一条马路。
没想到这么近的距离,沈晓海竟然往返花了一个多钟头。也许是在柜台前面踟蹰吧,购物本来就不是男人的强项。
新鞋的款式就跟他的性格一样,四平八稳、中规中矩。舒适的小坡跟,穿上去十分跟脚。“暂时别穿高跟鞋,等脚伤好了再说。”沈晓海帮她将旧鞋收起来,细心提醒。
“谢谢,多亏你了!”“客气什么,都是朋友。”见他一脑门子汗,祝宛晴取出一张纸巾递过去:“天罡离这很近啊,怎么累成这样?”“我没去天罡,去了大华。”“啊?怎么舍近求远?”“我讨厌那个小日本的企业。”“为什么?”“短短几年,本城的一些大的百货商场和超级市场基本都被天罡收购吞并,变成他们辖下的傀儡。听说就连老牌子的大华也岌岌可危。我总觉得他们居心叵测。众所周知,日本的经济奇迹得益于掠夺式的侵略战争,现在尽管战争平息了,但和平年代的经济侵略和文化侵略,危害更大!可笑的是,地方政府似乎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或者是故意装傻,在政绩和利益的驱动之下,大开城门引狼入室。”沈晓海毫不掩饰其厌恶之情。
他的想法与祝宛晴不谋而合。
“就说霞飞路吧,原来是一片居民区。大家本来都过得好好的,谁知道突然有一天,一群人闯进家里将他们轰出去,变成了丧家之犬。听说那块地被天罡买了,要建一座旗舰店大楼。”沈晓海忿懑不平,“我女朋友也是受害者之一。她不但流离失所,甚至还差点家破人亡。所以你叫我如何不恨它?”每一场拆迁都是一场战争。在强势利益集团面前,被拆迁者的权力丝毫得不到保障。某些地方政府也挂羊头卖狗肉,从中起到了助纣为虐的作用。这种事情早已看得麻木。
“不说伤心事了,已是中午,我们去吃饭吧,”祝宛晴岔开话题。
“好,能吃辣么?这附近有一家水煮鱼不错。”“可以。不过提前说好,这顿饭我请。”“哪有女士请客的道理?”“别争了,就当给我一个机会表达谢意好了。”祝宛晴态度坚决。
其实这顿饭还有另外一个意义——告别宴。她已经决定辞职。也许只有这样才能避开谭力维的纠缠。
回到公司后,她立刻将辞职信打出来交到了人事部。沈晓海闻讯大吃一惊,急忙赶来追问原因。
“实在是身不由己。你也看到了,我的脚有伤。”祝宛晴苦笑着说,“非常感谢你对我的照顾。在鼎丰的这段时间,我最大的收获就是多了一个朋友。”沈晓海觉得这个借口有些迁强。但见她去意已决,也不好多说什么,只能由衷道声“珍重”。
几天后祝宛晴另外找了一份工作,在花店里当店员。
谭力维的话并非危言耸听。他的永基房地产公司在本城也算得上举足轻重了,势力自然不可小觑。
最心狠手辣的莫过于他们这些房地产开发商了。上头有红道保护伞,下头有黑道武装,暴力拆迁尚且不在话下,何况对付她这么一个弱女子!
而且就算谭力维肯放过她,谁又敢保证以后就能平安无事了?广告行业接触人多,搞不好哪天就会旧事重演。
这个世界有时很大,大到你无法找到一个刻意躲藏起来的人;有时又很小,小到总是与你最害怕的过去狭路相逢。所以彷偟再三,她决定另辟蹊径。
那天她路过一个花店,看到门上挂着招店员的牌子,便毫不犹豫地走进去应聘。
老板是个年轻的女孩,叫小谢。她热情地接待了祝宛晴。也许是年龄相仿的原因,两人一见如故。就这样祝宛晴留了下来。
店名很好听,叫“花样年华”。铺面不大,但经营得有声有色。
祝宛晴第一次见到那么多花。什么波斯菊、郁金香、熏衣草、睡莲……也从小谢那里了解了很多花卉知识。原来栀子花又叫白蟾花、玉瓯花,三叶梅又叫九重葛、贺春红,文殊兰又叫秦琼剑、十八学士,每一种别名都充满了诗意。其中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黄莺,原来它又叫“加拿大一枝黄花”。
小谢告诉她,别看它外表美丽,秉性却狠歹毒——它具有惊人的生命力和繁殖力,并且排挤其它作物生长。据说在它的生长区内是寸草不生的,一旦逸生野外,甚至会对农业和生态构成危害。所以又被称为“植物杀手”。
祝宛晴感慨万千。樱花馆其实应该更名为黄花馆——出入那里的人简直就是它们的翻版,个个衣着光鲜,灵魂肮脏。
花店的工作很简单,每天就是插花送货,有时也跟着合作单位去布置各类会场。她在加藤雅也那里学到的插花技术终于有了用武之地,看来多学点东西总是有好处的。有句话说的好:技多不压身。
馥郁的花香具有一种奇妙的作用,能够使人忘掉那些不开心的事。她由衷爱上了这份工作。
半个月后的一天上午,她正在修剪刚到的鲜花,突然迎宾铃响了,有人推门而入。
“小姐,帮我包99朵红玫瑰。”一个十分熟悉的声音。
她由花海里抬起头,两人不约而同地怔住。竟是甄子聪。
“好久不见。”她放下剪刀,客气地打了招呼。
“宛晴,你怎么在这里?”甄子聪脸色尴尬地杵在门口。
“这是我的新工作。”“你从盛世传媒辞职了?”他一脸惊讶。
“嗯。”祝宛晴不想多说什么,利索地按照他的要求将玫瑰扎好。99朵玫瑰,代表一生一世。她曾经也享受过同样的待遇。那时的她,打死都想不到会有今天。
“卡片怎么写?”她拿着笔问。
“今天是她的生日。”“那就写生日快乐?”“行,”甄子聪点头,又讪讪地说,“宛晴,其实我一直都想对你说声对不起。”祝宛晴假装没听见。不然怎么回答?骂他一顿还是回句没关系?前者她不屑,后者她不愿。就算她再大度,也无法原谅一个在关键时刻将她弃之不顾的人。
“380块,谢谢。”她递上帐单。
甄子聪面红耳赤地掏出钱包。祝宛晴随便扫了一眼,里面的照片已经换上了一个陌生的女孩。她的那一张,可能早就被扔进了垃圾桶。
朱连璧说的没错,他转身的速度也实在快了些。那些甜言蜜语犹在耳边呢,想想真是讽刺!
不禁微微冷笑了一下。
甄子聪当然尽收眼底。他几乎是狂奔出花店的,慌张得忘了推门,只听砰的一声巨响,差点玉石俱焚。
祝宛晴猜测,从此之后他都不会再来这间花店了。
凌千惠经常来这里玩,也帮着做点事。女人天生爱花,或许是因为本性相近。自古有云:女人是水铸的精灵,花做的骨肉。
花有百种,人有千面。如果拿祝宛晴和凌千惠跟花相比,她们就是昙花。昙花绽放于漆黑的深夜,丰姿冶丽,芳泽无加。却只能在暗夜里妖娆,见不得阳光。
祝宛晴最喜欢绣球花。这种花在七八月份时随处可见,无人理会,却开得铺天盖地。很多时候人也是这样,环境再恶劣,都要咬着牙撑下去,活出自己的一份精彩。
这个周末凌千惠又来了。运动服旅游鞋,头发随便挽成一个马尾,跟一个普通的大学生差不多。没有人能将她跟那些龌龊的事情联想在一起。祝宛晴在这么想的同时也鄙视了一下自己——她还不是一样道貌岸然?
三个女孩说说笑笑,时间过的很快。快到中午的时候有个老人推门而入。
“段伯伯您来啦!”小谢热情招呼,看来是个常客。“还是要一打白山茶吗?”“是的。老太婆就喜欢这个,没办法。”老人笑容慈祥。
凌千惠见他年迈,便拖了一把椅子请他坐下。
“咦,我认得你!”老人眼睛一亮。
“您是?”凌千惠疑惑地打量着他。
“你不记得了?那是一年前吧,我在路边不小心摔倒,是你和一个小伙子把我扶起来的!”“哦,想起来了!”凌千惠恍然大悟,“老伯伯你的记性可真好!”“那是当然,我一直都想好好谢谢你们呢。”“谢什么,都是应该做的。”“唉,老实说现在像你们这样的年轻人不多啦!”老人感叹,“你叫什么名字?”“凌千惠。”他们在闲聊的时候,祝宛晴把花扎好了。老人抱着花离开。一辆豪华轿车在门口等着他,司机殷勤地替他打开车门。“天呀迈巴赫,什么人啊这么有钱!”祝宛晴惊呼“不太清楚,只知道他姓段。”小谢摇摇头。
祝宛晴怔了一会儿,把凌千惠拉到一旁:“他看上去心肠不坏,不如你去求他帮帮忙……”“算了,我当初扶他也只是举手之劳,并没有想要什么回报。”凌千惠一口拒绝,“再说都过了那么久了,何必去破坏我在他心目中的形象呢。”“可是我真的不想你那样下去……”“只是暂时而已,等攒够了钱我马上就会退出来的。”凌千惠笑了笑,“到了那一天,我就可以牵着他的手走在阳光下了。”这个“他”,当然指的是她的男朋友。
祝宛晴不期然地想到了骆正龙。曾几何时,她也有过类似的憧憬。
“千惠,你们肯定会有那么一天的。”她握着凌千惠的手,发自肺腑地祝福。她没有实现的梦想,真的希望有人替她完成。
凌千惠的手机响了。她接听之后,脸色蓦然大变。
“宛晴,医生说、说我妈妈不行了!”凌千惠的妈妈去世了。祝宛晴出席了葬礼。没想到会见到沈晓海——原来他就是凌千惠的男朋友!
这一天是个阴天,太阳躲进窄窄的云缝,仿佛一滴将堕未堕的眼泪。凌千惠倒在沈晓海怀里,哭得像个迷路的孩子。
凌千惠的妈妈叫梁燕如。墓碑上嵌着她年轻时的一张照片,清秀的轮廓与凌千惠极为相似。她微微笑着,用目光抚摸着坟前两个相偎的身影。她可以放心地走了。沈晓海肯定会把女儿照顾得很好。
凌千惠是幸运的,至少还有一个温暖的怀抱可以依靠。
身上的包袱既已卸掉,凌千惠自然也用不着再做女体盛了。祝宛晴半是欣慰半是羡慕。然而令她没有想到的是,一个月后,凌千惠竟然再次出现在樱花馆。
“宛晴,我打算继续留下来。”她低着头说。
“什么意思?”祝宛晴茫然不解。
“我要继续做女体盛。”“啊,你疯了!?”祝宛晴大叫!
“不,我很清醒。”凌千惠扬起脸,目光坚定,“我要赚很多钱,帮助晓海实现他的理想。”“……”“这个世界是不公平的。有的人含着银匙出生,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得到一切。有的人出身卑贱,空有一身报负却得不到一个发展的机会。晓海的能力是有目共睹的,只是缺乏机会。我愿意帮他创造这个机会,好让他走的更远。”“他知道你的决定吗?”“不知道。”“我就知道这是你的一厢情愿!以我对沈晓海的了解,他是绝对不会接受这种事的!”“所以才要瞒着他呀。”“那你怎么跟他解释突然多出来的钱?”“我一直骗他说我有个有钱的舅舅,多年来都在资助我们母子。”“你这是在玩火!如果他发现真相就糟了!”“他不会知道的。”“千惠,你应该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夜路走多了迟早会撞上鬼!”“那也只能怪自己倒霉。”“天哪,你怎么这么固执!”祝宛晴气得连连跺脚。
“这些日子以来我经历了很多。同样是人,凭什么别人可以鲜衣怒马、钟鸣鼎食,而我们却低到尘埃里,就像别人脚底的泥?我不服气!我也要做人上人!”凌千惠咬牙切齿。她姣美的脸上散发着一股戾气,令祝宛晴觉得陌生和狰狞。
“恕我直言:你口口声声说是为了沈晓海,其实是为了你自己!沈晓海只是一个可以令你出师有名的幌子而已!”祝宛晴吸着冷气说,“千惠,你变了!”凌千惠默然了一会儿,笑了:“也许吧,这个世界充满了变数,但有一点我没变:我依然深爱着晓海。在我的计划中,他永远都是最重要的那一部分。”“不,我不这么觉得。有一点我敢肯定:如果你一意孤行,只会离他越来越远。”祝宛晴用力摇撼着她的肩膀,“千惠,你快醒醒吧!易得无价宝,难得有情郎。”“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凌千惠轻轻挣脱她双手,站了起来,“别再劝我了,我已经决定了。”祝宛晴望着那个僵硬的背影,心脏一阵阵抽痛。她再也不是从前那个单纯的凌千惠了。金钱的力量真是可怕!
她忽然想起了一个故事:一只狐狸发现了一个结满果实的葡萄园,可是篱笆太紧钻不进去。它饿了几天迫使自己瘦下来,这才如愿以偿地享受到了美味。它爱上了这里,于是留了下来。起初是不想离开,后来是身不由己。因为它越来越胖。
故事的结局是:有一天葡萄园的主人发现了它,将它乱棍打死。
它本来是有机会逃走的。囚禁它的不是篱笆,而是贪婪。
樱花馆就是葡萄园,凌千惠就是那只狐狸。
风月糜烂之地,最可怕的不是肉体上的摧残,而是对灵魂的腐蚀,我会不会有一天也像凌千惠一样,变成欲望的奴隶呢?
祝宛晴胆颤心惊地拷问着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