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7日,山西省母亲文化研究会成立。这个由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社科联成立的非营利组织,倡导母爱、母教、爱母、孝母的观念,在研究会成立时就得到社会各界有志从事和热心母亲文化研究者的关注与支持,多数人提倡应建立“母亲大学堂”和“母亲俱乐部”,意在提高母亲素质,选拔优秀的母亲教育工作者。我认为这项工作很重要,但随着“社区”工作的普及与进展,如何让母亲文化“进社区”也值得我们思考。当前社区工作的多元纵深发展,而社区又是宣传和普及母亲文化的最基层组织,牵动全社会对于母亲的关注、关爱,发挥母亲在和谐家庭、和谐社会建设中所起到的特殊作用有最为直接的催化剂功能,一旦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在社区工作者的参与协调下就可以避免问题升级,零距离的接触女性,可以直接、便捷地化解矛盾。我们将此作为一项课题进行讨论。讨论中发现对于母亲文化的认知有些简单化,一味注重母亲教育的功利,这样的思路似乎有悖母亲文化的内涵。因为作为一个母亲,不仅有教育子女的责任和义务,也有当好儿媳甚至要当好妻子和女儿的责任和义务。“母亲”虽然是社会结构中最为核心的元素,但家庭和社会中的多元化身份,致使“母亲”需要责任和义务随时转换。而母亲文化研究蕴含的理论视野和现实生活关系中的复杂化矛盾冲突也不应被忽略。
首先,是“母亲文化研究”的性别特指性。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母亲”一词的出现不仅仅只指性别或人的生物称谓,把“母亲”称之为“祖国”也是常见的书面语,这在我们中华文化的传统国度是一种象征意义,把自己的祖国称谓“母亲”更显得亲切、温暖,没有隔离感。因为,祖国母亲是伟大的,宽容和谐的,人人都能接受。而我们这里讲的母亲文化的真正所指是生物人,一个血肉丰满、情感丰富、鲜活生动的活生生的人,是一个家庭中最重要的成员之一的——女性,这是母亲文化首先具有的特指性。
尽管特指性之对准的是生物意义上的性别概念,但仅指性别好像还不能把“母亲”的含义准确化,因为随着女性心灵思想的解放,经济生活的独立,政治文化的自由,独善其身的丁克家庭使很多女性不愿意生子养育,即使是具备了做母亲的婚姻条件,也很难走进母亲文化阵营,何况一些具备性别特征,却不愿发挥主观能动性的不结婚者,那“母亲身份”是永远和她们无缘的。而性别特征的表象特征和内象特征又把母亲身份具体化,有婚姻条件却不具备生育条件的女性,抱养子女而做了“母亲”的人,也不能排除在外。因为有具备生养的性别,却不具备生养的条件,从而规避了不能生养的生理局限,使自己做了“母亲”具有了教育、养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母亲文化的特指性且核心是“母亲”,是成熟了的、结了婚后生儿育女的、身为人母的女人。
当然,身为人母的女人也包括两个层次:自己生养子女之后当母亲的,和生养了自己的母亲。感受母爱的温馨和体验身为人母的艰辛是截然不同的。虽然两者有一种递进关联,但母亲天然的教育性能及大爱无私,这是母亲文化特指性的核心。从十月怀胎开始就和子女有着血脉相通的天然情感联系,到孩子出生之后的喂养、抚摸及说话、走路、教育,母亲的言行举止和呵护痛爱都对于子女的成长影响深远。特别是母亲的为人处世风格,直接影响到子女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中国传统文化中“敬敷五教”就说明这个道理。“五教”是古人认为的父子、君臣、夫妇、兄弟、朋友而促成的社会人际关系,后让孟子深化成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儒家教育思想核心,也形成了中国数千年的社会主流价值观。可见,中国教育的源头是做人,而非传授知识。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而母亲又是人降生来世的启蒙教师,在一个人成长的历程中,母亲的形象、母亲的做人原则时时处处都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子女。坚强豁达的母亲是不会培养出胆小唯诺的子女,而自私唯我的母亲一定会使子女缺少博爱和和谐。因此,人们才会说母亲的道德品质优劣及综合素质高低,直接或循序渐序地影响着子女的未来。母亲聪慧温柔,子女才会智慧贤孝;母亲刻薄小肚鸡肠,子女耳濡目染是不会宽容大度的,即使走向社会也缺乏心胸宏远恐难以担当重任。因此,教育子女成其为优秀的社会有用人才,是母亲应有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母亲天然教育性能的最有价值的回报。
其次,是“母亲文化研究”的动态性。
人们常说女性天性善良、温柔、体贴、慈爱等,特别是只要做了母亲的女人,所有美丽好听的词汇都能和女性靠拢。其实不然,母亲是无私的,也有大爱,但母亲的无私和大爱如果只追求自我,处理不好母亲角色的担当,经营不好母亲应尽的义务,那么母亲的身份就会分化,处境就会改变,而随着身份分化和处境的改变,直接伤害和影响到的是子女的感情以及教育和培养问题,这是母亲文化的动态性。
首先从少女到走进婚姻殿堂而做了“母亲”是母亲文化的初始动态过程,这个动态过程的质的飞跃,在于天然的性别成熟。但是做了母亲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它蕴含着的动态过程和质的飞跃有两个层面,一是在于母亲个体的素质约束,没有很好素质教育的女性,即使是做了母亲也有不尽到母亲责任的。要不遗弃子女,要不放任自己,蔑视人伦和良知视子女存在而不见,任子女自由成长和发展。二是随意离婚,不尽人伦纲常,生育了子女却一味追求个人的感情幸福,把教育子女的责任推卸给别人,不顾子女的情感缺失与心灵缺失,更有甚者,会把孩子当把柄当人质,当婚姻情感破裂的出气筒和报复剑,一味拿子女当挡箭牌或要挟对方的理由,不仅对子女情感是一种伤害,而且是对母亲的生养、教育义务责任的一种亵渎。因此这个动态过程的复杂化是要格外引起重视的,特别在经济发达的现实社会,女性思想解放,在经济独立的个体权利彰显和自由保障之下,母亲文化要表现出应有的持续性意义,不能片面地追求个体自由而放弃整个家庭关系的影响,一定要把母亲文化所具有的身份转移的破坏性放在首位,因此母亲素质的提高,则应从生活习惯、思维模式和价值观念的改造入手,在某种程度上它关系到一个民族的文明进步程度。
再者,是“母亲文化研究”的多样性。
仅此一点我认为就是母亲文化的价值再现。因为,一个母亲的责任和义务不能仅仅只体现在教育子女是否成功之上。一个母亲在家庭的角色身份不是单一的,她既是子女的母亲,又是“母亲的”女儿、公婆的儿媳,更是丈夫的妻子以及社会各种角色。身份和角色的多样性是母亲文化研究的深度精神内涵和现实存在,我们不能忽略这种多样性带给母亲文化研究的社会意义的重要性。
因为你也许是一个成功的社会角色但不一定是一个好母亲,你也许是一个好母亲却不一定是一个好妻子,是一个好妻子不一定是一个好女儿或儿媳。尤其在当前的经济社会,女性的政治地位自由和经济地位独立,让大多“母亲”成功地走向社会与男性不分彼此大有社会担当,成为社会进步、经济建设的价值贡献者,但却忽略自己“母亲”身份多样性的职责和本分,要不子女教育失败,走向犯罪或颓废;要不夫妻有失和睦,走向离婚或仇视;要不没能很好地孝敬服侍父母与公婆,子欲养而亲不在。
中国是一个母性文化大爱的国度,之所以能把自己的“祖国”比作“母亲”,就是源于中国文化的包容性与和谐性。而母亲文化之所以要包容进这么丰富的精神内涵,也是不外乎母亲角色身份多样性,带给社会和家庭和谐安康的重要作用,这是不可忽略的现实存在。在我看来,这个多样性的比例应该占到母亲文化的70%左右,以目前中国人的平均寿命71.4岁为例,(2002年亚太地区社会科学与医学大会上的权威数字表明中国人平均寿命为71.4岁,后来没有对外公布更加权威的及时的数字)母亲教育子女成才的比例只能占到20%,而80%的时间和精力是消费在社会角色当中的。拿我的母亲为例,老人家今年82岁高龄,20岁结婚,24岁就做了母亲,在她老人家最年盛如花的时节都消费在生育子女、孝敬公婆和教育子女之上。她吃苦耐劳,含辛茹苦,以厚德慈母之爱默默奉献着自己的青春也消耗着如花似玉的肌体,可在40岁时就当了姥姥,开始接受来自血缘之外的关系处理,特别是当了婆婆之后的言行举止,恩泽晚辈的高风亮节使我们如今尚有30多口之家,仍然和气如初其乐融融,好不让邻里街坊羡慕。记得姐姐出嫁早,因为年轻常常因小夫妻闹别扭就回娘家,可是每一次都让母亲赶了回去,不是母亲不痛爱女儿,是母亲不宠惯姐姐把回娘家作为解决问题的坏毛病。母亲当了“婆婆”可是从来不在外人、家人面前指责儿媳,每一次小夫妻吵架,母亲总是先责骂自己的儿子。上世纪60年代,国家贫困小家也无粮油,我们一家八口人,只靠父亲教书的微博收入糊口,常常是吃了上顿不见下顿。我们姊妹六人又都处在长身体和上学期间,饿的人饥肠辘辘头昏脑胀。没有劳力也就分不上生产队的粮食,一度靠挖野菜度日。母亲如果一晚上不出去偷队里的苜蓿,第二天就揭不开锅,姐妹兄弟就会哭喊不止,为此我会经常看见母亲伤心流泪。有人说世上有一种爱,最无私,会向你倾尽所有;最伟大,你的一生都将从这里开始;最高尚,对你的付出从来不奢求回报;最纯洁,都是那么的自然、真诚,不会掺入半点瑕疵,这就是母爱。是人世间无与伦比的爱,所以被称之为——大爱。只有细细品味和感受这种大爱,生活才有滋味,生命才会充满阳光与希望。因此“母爱”才会成为文学艺术的永恒主题,也为母亲文化注入永恒美的旋律。
因此,母亲文化研究的内涵丰富而多彩,深刻而多元,需要严谨而认真对待。对于母亲文化的价值认知、母亲身份的阶段性转换以及母亲教育行为的价值评估和时代意义等,都需要超越浅层次的理论视野和学术精神,功利的关切是无法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