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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6)

我收回手臂。转头去看水面的树影,它们已经延伸了许多,快到河中央了。

“我们走吧,好像很晚了。”阿文舒展一下臂膀,仿佛他肩上的肌肉已经紧张劳累了很久,此刻已然麻木了似的。

“我教你开车好吗?这样你以后可以经常到这里来。”他突然补充了一句。

我不置可否,只有对着他微笑。

学习开车,对我当然是求之不得,尽管我的存款很微薄,无力购买最破旧的二手车。

我从沙滩上拾起一块扁平的石子,让它从水面上蹦跳而过。阿文也效仿我的样子。可他似乎仍然有些心不在焉,那块石子一头扎到水里便消失了。

就如同上中学时一样。那时,我和伟时常徘徊在护城河边,他手中的石块在水面连续跳动很多次,而我的却总是一下子就沉入水底了。

不过,我的石子却往往激起更大的涟漪,一圈圈扩散开来,把伟刚刚创造的那一串秀气的水纹撑破了,挤散了。

或者说,混在一起了,分不开了。

那晚的聚会就在我们平时开例会的实验室里进行。出乎我的意料,罗教授并没有参加。

从平时罗教授与大家说笑的情形来看,他是无论如何不该错过如此重大的聚会的。自己的学生获得博士学位,怎么说也要花费四五年的心血。不过又要缺少一个做科研的主力,他心里恐怕也会有些遗憾呢。

美国大学的教授,最主要的任务其实不是授课,而是科研。不论他课讲得多烂,只要科研做得好,手里握着大把的经费,就可稳坐教授的宝座,直到生为终身教授。而科研呢,自然是教授来指导博士生们完成了。所以教授与博士生的关系,其实就是老板与雇员的关系。教授就是老板,也是商人,写报告拉来科研经费,就好比谈成一笔生意。而博士生呢,就是真正从事生产的“工人”,“工资”,也就是奖学金,多半是从教授经费里获得的。对于教授而言,培养一个博士生就如同培养一名员工——要花费很长时间才能顺手。而博士生总归是要拿到学位毕业的,毕业了就不能再帮助老板做科研。所以很多教授并不希望自己的博士生早毕业,更有甚者,会在暗中做手脚,拖延学生毕业的时间。

不过罗教授倒是性情和善,处处都是要为学生着想的。所以这毕业聚会他居然缺席,我难免要疑惑了。

然而他的研究生们却对此丝毫也不意外。他们嬉笑着放肆地拿导师和师母说笑,散布出许多关于罗教授怕老婆,下班一贯立刻回家的故事。我将信将疑。

其实这种聚会真的没什么意思。

即将毕业的男生身材瘦小,皮肤出奇的黑,口齿也特别不清,让我联想起台湾中央山脉上居住的原住民。

这位瘦小的“原住民”想必就是我在报纸上读到过的“台独分子”吧,因为我曾听见有洋人问他是不是Chinese(中国人),他回答不是Chinese,是Taiwanese。这种答法和罗教授的其他台湾学生不同,遇到类似的问题,他们往往会回答是中国人,不过来自台湾,或在台湾长大。

想必台湾的外省人并不占大多数,如何到了罗教授的实验室就成了主流?可能因为罗教授本人是“外省人”吧。

很奇怪的,人总喜欢分成群体,可以以肤色分,以语言分,以口音分,以地理位置分,以年代分。记得小时候看的《小人国》里,两个小人国之间发生了战争,原因就是一个国家的人打鸡蛋时总是从大的一头开始,而另一国人则是由小的一头开始。那时我疑惑的并不是为什么要为了这点小事打仗,而是如果从任何一头打破鸡蛋,那么怎样用两个拇指干净利索地把鸡蛋掰开呢?

就象母亲做的那样。母亲总是从中间敲破鸡蛋,然后用两个拇指轻盈地把蛋分开来,透亮的蛋清和浑圆的蛋黄就完完整整地落到碗里了。

不知道“原住民”是如何打鸡蛋的?那外省人呢?

阿澜呢?还有辉?他们打蛋的方式相同么?辉,他到底选择了哪一种方式呢?我呢?我应该选择哪一种方式呢?

我的手很笨,经常会把蛋搞得支离破碎,手指上沾满蛋清和蛋黄,粘粘的有点儿象鼻涕。

也许是因为族群不同的原因,也许还有其他原因,反正“原住民”在这群台湾人里总有些被孤立。我可以从他们平时同他谈话的表情中感觉到。

虽然其貌不扬,形单影孤,这“原着民”却很有本事,在新竹的清华大学(台湾人称之为清大)找到了助理教授的差事。

这确实应算作一件惊天动地的事情。在台湾找到教授的差事似乎不见得比在美国容易多少。一来是台湾大学本来就少,二来是如今台湾教授的薪水也很高了。如果工资不差的话,谁不愿意回故乡生活呢?

如此好的一件事,最终还是弄得悲伤起来,一群男生喝了些酒便开始涕泪交流,仿佛每个人都是那要与大家离别的人。

也许,每个人都想做那与大家离别的人吧。

阿文也有些醉了,他也落了些泪,不过我知道他心里并不羡慕那将要离开的人。因为几个小时之前,就在那阳光明媚的河畔,他曾经告诉过我,他不想回台湾。

他不想结婚生子,继承祖业。然而,他为什么不想结婚呢?难道,对于一个英俊而浪漫的年轻人,婚姻不值得憧憬么?

但这又与我有什么干系呢?我想我也有些醉了,因为我的心情也莫名其妙地忧郁起来,不过我却未曾流泪。

晚会结束的时候,我和阿文并肩从教学楼里走出来。夜风里夹带着一种春天特有的味道。

又是这令我留恋的春的气息,记忆里似乎寻得到它的踪影。到底是何时何地呢?我曾经闻到并喜爱上这股味道?

阿文却一连打了好几个喷嚏。他讲话的声音听上去有些象重感冒病人了。

他问我为什么一直沉默着。

我回答因为我在琢磨一个问题。

他问我什么问题。

我告诉他是打鸡蛋的问题,我把《小人国》的故事讲给他听。

他笑了,两排整齐的牙齿在月光下显得格外洁白。

我突然想起卧佛寺的夜。空气中似乎弥漫着同样的味道。

阿文仍笑着。他迈着懒散的脚步,衬衫的衣角被夜风吹得哗哗作响。

我陪他一起走回他的宿舍。

在他宿舍的门前,我和他道别。他睡眼惺忪地说要开车送我回家,我连忙拒绝,匆匆扭过头,开始我漫长的步行。

到家至少还有半个多小时的路程吧。

我独自一人走上柏油马路,也许是夜深的缘故,路上没有任何汽车经过,路边的灌木丛里蛐蛐儿叫得很嘹亮。它们的世界正生机勃勃。

没有路灯,多亏天上的一轮明月,路在我眼前清晰地延伸。

我走了大概不到二十分钟的样子,面前突然闪出两束车灯,在漆黑的夜里,那灯光看上去特别耀眼。

灯光逐渐靠近,我可以清晰地听到汽车发动机的声音了。

车子驶近我时明显降低了速度,最终停在我前方五六米远的地方。

车子顶端突然闪烁起耀眼的霓虹。原来是一辆警车,车里的扬声器爆发出惊天动地的吼叫声。我却没听懂那吼叫的内容。立时间,初夏夜的浪漫一扫而光,我内心升起一阵恐惧,不禁停住脚步。

喊叫声重复了几遍,我终于听懂了,是叫我趴在地上,把双手放在脑后。

我更加惊慌了,心想是不是应该立刻向灌木丛里逃走。

可此时双腿已在微微颤抖,逃跑的动作绝不会敏捷。倒是曲膝,趴下,把手放在脑后的动作更顺理成章。

我于是趴在地上了。就象以前在好莱坞电影里看到过的那样。

我的鼻尖顶着地上的一片落叶。那上面积了些露水,凉冰冰的。

冰凉的露水令我清醒。我并非罪犯,为何要逃掉呢?

但警察为何要拦截我呢?莫非……莫非他们得知我在中国楼打黑工的事情了?可这是好几个月以前的事了,难道也会秋后算账么?

不过,算账又如何呢?遣送我回国么?如果不叫我出钱买机票,那么未尝不可。

我这样趴着,似乎过了一个世纪。

终于,我听见皮靴与路面敲击的声音。除此之外,我还闻到一股淡淡的古龙水的味道。

我想一定有支手枪正指向我的后脑,背后不禁升起一丝寒意。

那警官命令我慢慢从地上站起来,但必须始终把手放在脑后。我简直惶恐到了极点,起身的动作笨拙不堪。

我终于见到那警官了。

他的面貌同音色一样年轻。他个头不高,身体很结实但丝毫也不显臃肿。他的嘴唇紧紧抿着,手里果然握着一支枪,始终指向我。

他没有戴帽子,一头短发散乱地反射着月光。他一身黑色的警服在夜幕里很有隐蔽的效果,只是腰间宽阔的皮带上有些金属样的东西和左胸上佩戴的徽章在月光下闪烁着。

他腿上的警裤紧绷着,在小腹下方隐约勒出几条横纹,他迈动腿的时候,那几条纹路上下涌动着,有些象月光下荡漾在湖面的波纹了。

他拧亮另一只手中握的电筒。

手电的光芒很刺眼,我微闭起眼睛,双手仍老实地放在脑后。

我只穿了一件不很肥的衬衫,和一条贴身的牛仔裤。我想,他应该不难看出我身上并没有隐藏任何武器。

他于是熄灭了手电,他原本紧张的目光也变得松弛了,不过,他的手枪却仍旧指向我。

我只好继续把双手背在脑后。

他绕到我背后。他的手开始在我身上摸索。

他的动作很仔细,一只手从肩头开始,经过腰,从大腿一直滑到脚踝。他并没有如何用力,手掌却始终紧贴着我的牛仔裤。我似乎感觉到那掌心的温热了。

空气中已经弥漫了古龙水的味道。

他终于开始对我发问。他问我为什么这么晚独自在马路上行走。

我告诉他我只不过正在回家的路上。我是密大的学生,我没有汽车。

我回答得很是惶恐。所以难免会词不达意。不过他似乎听懂了我的解释。他轻轻拍拍我的肩膀,伸手指指前面的警车,随即告诉我他可以送我回家。

我不知道这是建议还是命令。我只有点头表示同意。

车里还坐着另外一位警官,看上去至少有四五十岁了,头秃了不少,身材很臃肿。

胖警官告诉我,在美国很少有人会在深夜独自在公路上行走。所以难免会觉得我可疑。他还奉劝我以后不要这样,因为这是非常不安全的。那年轻的警官再也没有和我说什么。然而后视镜里,我却看到他的目光,在黑暗中闪烁。

汽车毕竟远快过步行,也就是不到五分钟的样子,警车已经停在我住处门前。

十分钟后,我已倒在地下室自己的床上。我原本以为,以我此时的疲惫,应该立刻就会睡着了。我却没料到,这一夜我无法入眠。

那盘具有催眠效果的录音带自从搬了家就再也找不到了。

也许是天热的缘故。我心里总萦绕着一鼓躁动。

我的双腿微微感到酥麻,特别是被那年轻警官触摸过的地方。

我于是跳进浴缸,拧开水龙头。冰凉的水从莲蓬头里喷射出来。我连着打了几个寒颤。我想大叫,最终还是忍住了。

我擦干身体,躺回床上。思绪仿佛是一片落叶,随着风没有目的地飘荡。

如果我果真是罪犯,那年轻的警察,会不会偷偷把我放掉呢?

我为我的愚昧而羞愧。我并非澜,我也不曾遇到辉。

在这遥远的异乡,我又如何能够遇到辉呢?

阿文真的开始教我开车了。

刚听他这么说的时候,我丝毫没有当真。可第二天他便找上我,一脸正经地要收我为徒。

我练习开车的时间定在每天晚上。他从中国楼下班以后,开车到STEVE的实验室把我接走。

实验室的工作其实丝毫也不辛苦,绝对不需要做到晚上十点。但那里有一台基本上由我支配的电脑。而晚上Steve很少留在实验室自习。也许他根本不需要经常自习。将要毕业的博士生只需完成论文,不需修课。

或者说,他就有时间做他真正想做的事情了。每天下午五点,他准时离开这些庞大笨拙的金属支架时,总一丝不苟地梳理他柔软的宗发,仿佛去赴约会般,似乎一天的生活,从此刻才刚刚开始。

所以每到夜晚,这间实验室就被我独自占领了。在这间不太大并且有些凌乱的房间里,我自由自在。这里远胜过公共机房或自习教室,因为在那些地方,我不能大声喧哗,也不愿别人大声喧哗。在这里我不用顾忌这些。

我在这里自习,完成各个科目的作业,使用电脑编辑实验报告。任务完成以后,如果时间还富裕,我有时也会上上网。当时我能够找到的中文网站不多。我时常猜测,我在中国的同学们何时才会开始使用电子邮件呢?也许他们已经开始使用了,我只是不知道而已。不知从何时开始,我已和他们失去了联络。

记得在清华上过两门与电脑有关的课程,第一门叫做《计算机文化》,主要是在主楼后厅的地下计算机房,用486的机器练习打字;而第二门课是《FORTRAN77》,正二八经的编程课,也不过是用几台貌似中华学习机的屏幕联接成的最原始的UNIX系统来完成。而密西根的工学院里,公共机房却是随处可见的,机房里制备的都是高速的PC机,操作系统也是最新的Win95。还有一些机房里是一色的SUN工作台,20寸的大显示屏,地地道道的UNIX系统。而除了机房以外,在每间办公室,每个图书馆,甚至在学生宿舍的活动室里,都安装着连接着互联网的电脑。仔细想来,离开清华不到半年,半年不至于有什么翻天覆地的改变,照此说来,清华的电脑设备是无论如何不能和这里相提并论了。

然而,每当听到“大学”二字,我脑海里呈现的,仍是那方方正正带着围墙的校园,那晚间灯火通明的宿舍楼,还有三教四教门前密密麻麻排列着的自行车。这密大工学院厚实的实验楼,极缺少窗户的墙壁,走廊里洁净反光的地板,还有那些随处可见的电脑,却无论如何都无法给我学校的感觉,反倒象是一个公司,很发达很先进的公司,我们都是公司的员工,表面上衣冠楚楚,实际上不过是为了生存在挣扎罢了。

阿文总是带我到校园里一个很大却很偏僻的停车场练习开车。这个停车场和教学区相距甚远,白天有校车往返其间,多半是学校的员工在使用,所以过了下班时间就变得特别空旷。

停车场坐落在校园的最东侧,我和阿文把它称作“东大停车场”,后来简称“东大”。

我告诉阿文,清华也有一个“东大”,但不是停车场,而是运动场。

阿文笑着说“东大”一定是我在“清大”最留恋的地方吧。

我疑惑地扬起眉头。

他解释说,他最留恋大学母校的运动场,只有在那里,他才最愉快,最尽兴,丝毫没有压力。他说他最热衷的体育运动是足球。

我突然想起我并不知道阿文的母校是哪所学校。甚至不知道它在台湾还是在美国。

我不好意思问。我担心他曾经告诉过我,我却未曾留意。我的记忆一向是不可靠的。

我开始搜索自己对大学操场的印象。这个印象对我丝毫也不友好。我不经常从事体育运动,尤其是类似足球或篮球一类的剧烈运动。没有哪个操场上记录过我的骄傲。

可此时,我果真有些留恋清华的“东大”了。

我和伟曾经在晚自习的间歇在那里散步。仅一次而已。我们评论着夜色里练习长跑的身影。有个身影的姿势尤其怪异,我们特意等在跑道边,那人近了,才看出他原来在练习竞走。

年迈的丰田车在我的控制下摇摇摆摆地围着“东大”兜着圈子。车子拐弯时夸张地扭动,我不由得想起那练习竞走的人在夜幕下怪异的身影。原来开车这件事远比看上去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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