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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可能因为这些原因,也可能在我工分的问题上老丁有些愧疚,也可能在长达三宿的批斗会上父亲宁死不屈地保住了他的皇位,反正母亲要车他竟很痛快地答应了。车有了,还缺两个送亲的,按当地风俗出嫁那天女方这边得有两个姑娘送亲,男方那边得来两个姑娘迎亲,母亲就又给我找了两个送亲的姑娘,母亲说她找到谁谁都很高兴,都说二姐结婚俺能不去吗?俺早都想吃二姐结婚的油丸了。那份亲密劲好像大家从来都是亲姐热妹,从不曾有过摩擦隔阂。

那些年农村办喜事必须炸丸子,而油炸丸子是当时农村人最向往的食品,除了过春节或者办喜事,平时是很难吃到的,所以那时的农村人管喝喜酒不叫喝喜酒,叫“吃油丸”,就像今天管喝喜酒叫“吃高价饭”一样,是不同时期对参加婚宴所用的不同代名词,这些代名词多少都能体现一点产生它们的那个时代的特征。记得我结婚那天,一个来赶人情的老头坐在堂屋的饭桌旁,一边香甜地吃着油炸丸子,一边很神往地说:人家毛主席大概天天能吃上这东西。

村里姑娘的热心我很理解,一方面阶级斗争的气氛不那么强烈了,曾经有过的对立场面对她们来说不过是一场儿戏,一旦过去很快就忘记了;更主要的是她们想借此机会出出头,露露面,把平日干活无法穿的新衣服借这个机会穿一穿,显一显,借这个机会把自己好好打扮打扮。有个叫桃红的女孩,新做了条毛蓝色裤子,爱惜得不得了,干活时决不舍得让它上上身,有一次几个姑娘一起捣粪,一个姑娘说活着真没个意思,一辈子呆在这山沟旮旯,天天就是吃饭,干活,睡觉,一点奔头也没有。在一边捣粪的桃红很认真地说:你没有奔头俺有,俺的毛蓝裤子还没穿呢。那天母亲找她陪亲,她比谁都高兴,说这下好了,陪亲那天她可要穿毛蓝裤子了。

农村妇女,可怜。

母亲没想到事情会办得这么顺利,她去求老丁本来是抱着试试的心理,为了女儿,母亲豁出去了,碰钉子就碰钉子吧。没想到这一试,居然车也有了,人也有了,母亲喜不自胜,回家兴冲冲地告诉我,说看起来我还有点福,“文革”这几年破四旧,反对结婚坐轿车,好多姑娘都是用步子量到婆婆家。而多少年的老规矩讲究结婚这天要“坐福”,坐轿车,坐喜床,都为了这个“福”。现在我能在好多姑娘用腿量到婆家的年代居然有车坐,这不是福是什么?

然而,我没领情倒和母亲吵起来,我说母亲真是多此一举,做事不看火候。

母亲说:我怎不看火候?这不是你一辈子的大事吗?我想你的命不济,结婚时隆重一点也好冲一冲,不能哑没悄声走了不吉利,这才豁出老脸求人。

我说:什么高兴的事值得如此大肆张扬,悄悄走了算了。坐个车就吉利了?

母亲说:不高兴不是你自己找的吗?你怨谁?

是的,不高兴是我自己找的,我谁也不该怨。一时间,多少辛酸苦辣涌了上来,我不由眼泪簌簌而下。还是父亲理解我,说闺女不想坐车就不坐呗,你强求她这个干什么?闺女说得对,咱们这样的家办事还是少张扬好。

后来母亲去辞了车和人,大大扫了急着去陪亲的姑娘的兴,桃红的毛蓝裤子自然没得到登堂亮相的机会。想着她们一个个失落的样子,我心里竟获得了一点报复性的满足。

在结婚的前两天晚上,我叫余福江把我的被褥衣服之类分两批背回他家,依我的意思结婚那天余福江亲自来把我接去算了,不管是余福江家还是我家,一个客都不用请。我想以这种独特的方式来抗拒对我不公的宿命,张扬一个愤世嫉俗的我。

但余福江家除了在花钱方面不讲地方习俗,其他一切都按地方习俗来。按地方习俗结婚那天余福江不能来,他就在他们屯里找了两个长得不错的姑娘来迎亲。我这边已经把送亲姑娘辞了,不想再找,恰好结婚头一天何静来了,我就让何静陪我去。那天晚上,何静在我身边睡得很沉,我竟一宿没合眼,眼睁睁看着月亮从东边升起,又从西边落下。我想我这一生不会再有转机,我的青春,我的前途,我的梦想已统统被判了死刑,今后我只能在锅碗瓢盆、鸡鸣狗叫的交响曲中了此残生了。

结婚那天,天气晴朗,风和日丽,母亲和小姨说看这个天小素结婚后能过上好日子。住得最近的二哥二嫂回来了,小姨没让弟弟回来,说春天生产队活忙,不好误工,她自己来了。母亲和二嫂倾家所有,做了顿好饭。父亲因情绪爱激动,稍有点刺激就哭,怕我走时他会哭得不可收拾,所以提前躲到房后菜园里。

我永远忘不了父亲走时的背影:穿着哥哥们退了役的发了白的旧衣裤,拄着棍,两腿像两张对开的弓,急急地,歪歪趔趔地走了……我虽没看到父亲的脸,但我知道,那张皱纹交错的脸上一定是老泪纵横……

按地方习俗谁家儿子娶媳妇都要请亲朋好友,请屯中平时有来往的邻居喝喜酒,也就是吃油丸。来客都要上礼,村里人叫“赶人情”,赶人情的人来得多,办事家就不吃亏。那一天,余福江家就请了不少客,屋子里院子里安了几十桌,还特意请了个厨师做菜,所谓的厨师,就是农村里能上得台面,谁家有红白事情都要被请去上灶的或男或女,也只会做个大路饭大路菜,那时的农村人,没有过高要求,只要吃得比平时好一点,就很满意了。

尽管余福江家屋里屋外都是为喜事忙活,为喜事前来大吃二喝的人群,熙熙攘攘很是热闹,可我总也挥不走父亲的背影,一想父亲的背影,眼前一晃动他那歪歪趔趔的走路姿势,眼泪就止不住往外流。晚上,余福江送走客人,进屋见我哭得一塌糊涂,就向我保证:你放心,我一定早早把父母接到咱们身边。

余福江在和我结婚后的这年秋天也离开了果树队(大概是受了我的影响)回生产队干活了。果树队的人员重新做了调整,走了一些老队员,换了一些新人,果树队经常要做这样的吐故纳新。

郭云红和魏清在余福江回来之前就离开了果树队,魏清高升了,被安排到公社人保组当了头头,多少满足了一下他的野心,郭云红去了大连某个单位,由挣工分的农民一下子晋升到必须领导一切的工人阶级。不过郭云红走得并不光彩,是在一些人的笑骂中离开了家乡。

在我和余福江结婚的这年夏天,有一次郭云红以大队领导身份到公社开会,会议中间休息时去附近的供销社转悠,看好了一双布鞋,就叫售货员拿给她看,鞋拿来了,郭云红没有急着付钱,她见售货员忙得不可开交,觉得有机可乘,就偷偷把鞋拿走了。哪知道那个售货员忙尽管忙,却没有糊涂,发现郭云红没付钱就拿走了鞋,立即追了出来,恰好追到公社门口追上了,当时公社门口全是开会休息的大队小队干部,售货员追上了郭云红,也没客气,当着众人面就嚷嚷开了,售货员那么一嚷嚷,等于全公社都知道了郭云红的丑事,公社门口很快就贴出了郭云红的大字报,题目是《请看偷鞋的共产党员》……那年月,不知有多少人生怕天下不乱,郭云红出了丑事,自然有人幸灾乐祸。

经过这一事件,郭云红在大队公社都呆不下去了,公社和大队对贫下中农出身的郭云红还算照顾,想方设法把郭云红送到离家较远的一个城市工厂当了工人,据说去到那儿后,因为是党员,原先又是大队干部,还当上了工人里的小头头。

郭云红因祸得福,由一个穷苦的农村孩子一跃变成了最吃香的工人,吃开了皇粮,让好多人羡慕得眼睛发红发蓝。果树队的那些老队员心里尤其不平衡,一时间什么难听话都出来了,有的说:赶明儿咱也去偷双鞋,偷了鞋好去当工人……另一个就说:你戴高帽子游大街去吧,戴上手镯(手铐)吃小饼子(指蹲拘留所)去吧,不撒泡尿照照你是谁……更有尖酸刻薄的:难怪现在的人都要削尖脑袋造反入党当干部,只要入了党当了干部就好了,偷东西都能偷出个铁饭碗。

郭云红的事件发生后,何静特意跑来告诉我,说郭云红丢丑了,这下你该出口气了吧?可我没有幸灾乐祸的感觉,我觉得郭云红不付钱拿走了鞋很正常,一个从小穷得连双鞋都穿不起的女孩子,入了党当了干部就能一下子脱胎换骨了吗?就能一下子变成个高大完美的人?说到底还不是个穷怕了的农民孩子,一时见财起意完全在情理之中,用不着大惊小怪。别说郭云红只是当了个小小的大队干部,而且仍旧穷得叮当响,即使某些身居要职家富万贯的大人物不照样贪婪无比?郭云红只是拿了双鞋,那些大人物可是既要窃利又要窃权……如果剥去那些大人物笼罩在身上的神圣光环,露出的恐怕是更加龌龊不堪的丑陋灵魂,你能要求一个小小的郭云红什么呢?我倒觉得大队能安排郭云红离开目前的尴尬处境是正确英明的举措,是你争我斗,今天你打倒我,明天我又打倒你,举国上下混乱一片的“文革”中的一个亮点,从这件事情上起码能说明,人与人之间还有那么一点宽容、同情,有那么一点通情达理,有那么一点人情味。

那年10月,何静和刘春波也结婚了,何静家和刘春波家相距三里多地,何静也和我一样,拒绝车马,自己用步量了去。这也是何静对命运的不甘仅能做出的反抗。

结婚后一个月,我开始正儿八经地过起农村家庭妇女的日子,和余福江的嫂子轮饭班,一轮半个月。当时农村还没有通电,磨米磨面全靠慢腾腾的石磨石碾子,我除了做一家八个人的饭,还得推磨轧碾子喂猪。在做饭期间兼推磨轧碾子喂猪是我提出来的,我想要干就索性承包到底,不做饭时还能轻轻松松到余福江家的生产队干点活。能到一个没有歧视,能得到平等待遇的生产队干活,在当时就是我最大的奢望,是我争取自食其力唯一的出路。但不久这条路也堵死了,父母在下洼子需要我常回去看看,为他们推磨轧碾子,为他们跑供销社买东西,还要为他们准备一日三餐的烧柴。

辽南地区,烧柴永远艰难,弟弟走后,父母的烧柴问题就落在我的头上,我每隔一两天就回家一次,回去把衣服一换,就扛上镢头拿上镰刀上了山,到了山上,不是拍打上年遗留在地里的根子头,就是割蒿子,刨草根……凡是晒干了能燎锅底的,我都不放过。

这年的5月中旬,姐姐带孩子回来了,姐姐一回来就接过我为父母准备烧柴的任务,像我一样,每天扛上镢头拿上镰刀上山,把山上一切能燎锅底的都收拾回家。

但我在婆家做饭的任务就没人接替了,轮到饭班的半个月,一天三顿饭外加喂猪推磨轧碾子,几乎不得闲。都说猪大自肥姑娘大了自会,还真不假,在这之前我连顿干饭都做不好,现在不光会做干饭稀饭,推磨轧碾子也都会了。干这些琐碎的家务活苦点累点还没什么,就是做早饭掌握不住时间。余福江家没有钟,我托干商业工作的大哥给买,两年后才买到。在没有时钟的那段日子里,我早晨做饭全凭外边天的亮度,但这亮度不好把握,尤其在农历下半月,你也不知外边的亮色是天亮了还是月亮照的。生产队一年四季上工早,我怕误了劳动力出工,常常后半夜醒了就不敢再睡,穿上衣服瞪着眼坐等着天亮。

当然,余福江家对我并不苛刻,活干差点也不说什么,可我生来发贱,干什么都尽职尽责,就怕别人说不是,所以在伙里那一年,我一边委屈得不行,为自己由一个心高气傲的中学生沦为了家庭奴仆而委屈,一边又努力干好份内的活。如果说余福江家特别是余福江他妈对我有什么不满意,那就是结婚后,我不像农村的新媳妇那样穿红戴绿,而新媳妇不穿红戴绿,不像个新媳妇样,婆家会认为不吉利。可我不管,我不想那么快就丧失自我,我仍然保持着学生的装束,仍梳着两条小辫。在学校时大家都说我气质好,怎么看都是一个中学生,结婚后我竭力地保留着那点可怜的虚荣,死抓住那点可怜的虚荣不放,也以这种方式纪念我那已死掉了的过去。一个刚来村里落户,以前曾在某大学教书的“五七战士”,还果真把我当成学生,问我在什么学校读书,我说在“家里蹲大学”,“修理地球系”。那位教师笑了,说我挺会幽默,我听了想哭。

这年的秋天,余福江没食其言,把我的父母接到他们村,他们村叫庙前村,因早先村后的山上有座规模不小的庙而得名,庙虽然在文革一开始就被学生拆了,但庙前村的名字还保留着。

余福江往庙前队转父母户口时很费了一番周折,庙前的政治队长怕上边说他阶级路线不清,怕群众反映,拒绝接受一户已丧失劳动能力的四类户,余福江说这样吧,我去征求贫下中农的意见,同意了就叫他们盖个章,要是贫下中农都同意了,就请你同意。队长说行,只要贫下中农同意,我没意见。

于是余福江就一家一家到贫下中农家拜访,陈述父母的难处,恳求人家在他自己画的申请表上盖章,余福江东西南北跑了几天,好话说了三千六,就差跪下磕头了,终于求得庙前的贫下中农都在表上盖了章。群众同意,政治队长没话可说了,最后父母在庙前队落了户。

在往庙前办理父母户口这件事情上,余福江又一次显示了他十足的韧劲、勇气和那么一点痞性,他根本不去请示大队,也不求谁说情,就按自己的计划一步一步去办。事成以后,大队干部们不高兴了,大队的一把手和大队治保主任把余福江叫到大队,说你的胆子也太大了,办你丈人户口这么大的事也不通过大队,你这是越了锅台上了炕,你也不想想你老丈人是什么人。

余福江挨了训也不在乎,笑嘻嘻地把早准备好的话拿出来对付他们,说我所以这样做完全是为你们好,你们不感谢我反倒批评我,我真要去求你们,不是叫你们作难吗?你们同意还是不同意?同意了,你们就会背个阶级立场不清的罪名,丢了官都说不定;不同意吧?这人都是父母生父母养的,谁也不是石头缝里蹦的,我老丈人是四类分子不假,可四类分子也是人,真看他不能动了却没人管,你们也会于心不忍吧?

两个大队干部听余福江这么一分辨,只能无奈地笑了,说余福江真会狡辩。

由父母的落户问题我想到了马涛招来的那户亲戚,那户人家历史清白,没有任何政治污点,又人强马壮。结果在劳动力不足的下洼子硬是没落上户。马涛也曾东找人西找人地盖章,可最终也没有成功,因为大部分贫下中农拒绝盖章。同样是落户,为什么人强马壮的贫下中农反倒不如一户已丧失了劳动能力的四类分子?追究原因,我想人大多数还是富于同情心的,心里都有个是非标准,尽管政策把父亲划为阶级敌人,但在老百姓眼里父亲仍是一个丧失了劳动能力的老人,一个曾经众口一词的好人。至于马涛们落不上户,一方面是下洼子的贫下中农看队长的眼色,怕得罪队长;另一方面也怪马涛们心术不正,野心太大,失去了大家的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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