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谈管理总是离不开“道”,总要求从“道”的高度来进行管理,他希望管理者特别是侯王能够守“道”,他认为守“道”,万民就会自然拥护。这是他“无为而治”思想的具体表现。本章以天地无为而万物自然生长发展为例来说明管理者应积极效仿之。
“原文”
“道”常①无名。
朴②,虽小,天下莫能臣③。
侯王若能守之,
万物将自宾④。
天地相合,⑤
以降甘露,
民莫之令而自均。⑥
始制有名,
名亦既有,
夫亦将知止,⑦
知止可以不殆。
譬道之在天下,
犹川谷之于⑧江海。
“注释”
①常。马王堆甲、乙本作“恒”。王弼注:“道,无形不名,常不可名。”
②朴。也是“道”。《吕氏春秋·论人》有“故知知一,复归于朴”。帛书本作“朴唯小”。
③臣。控制。即使之服从。
④宾。归顺的意思。
⑤天地相合。指阴阳会合。
⑥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指雨露均匀。古代交通不便而不知雨露其实并不是很均匀的。老子总结自然规律,此条有误。他本意是好的,即希望以此而使天下公平正义、分配公平合理。
⑦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始制”指建立政治制度是必要的。名,名分。任继愈注全句说:既然建立了管理名分(政治制度),就不宜苛细。
⑧于。帛书本作“与”。
“译文”
“道”长久地没有名称。道,叫做“朴”这个名,虽然小,但天下没人能使之服从。侯王如能守住它,万民将会自然拥护。天地间的气体结合,于是落下雨露,人们没有让它均匀而它自然均匀。开始立制管理就有了事物的名称,名亦已有所制定,那也要能够适可而止,知用名的限度而不滥用。知道适度用名才不会对万事万物的管理乱套。这好比“道”之周行天下,如川谷之水流向江海一样。
“解说”
老子认为“道”经常没有名称,但是所有规律可谓之“道”。不过,很多具体规律都用一个字“道”来称呼似不合适。即具体的“道”应有具体的名称,然而这比较难,它们没有具体的名称。“道”用“朴”这个名称称呼之,虽然小,但也代表各种具体规律,天下谁也不能支配它,即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吕氏春秋·论人》有“故知知一,复归于朴”。是说智者懂得对立统一规律,从而通于“道”(朴)。相反,“道”哪怕是再小的“道”即具体规律也是支配天下事物的。因此,老子认为侯王若能悟“道”并恪守“道”即服从规律,运用规律,那么万物就会臣服。他举了下雨雪的例子(当然是他在当时科学不发达的情况下观察的结果),认为人们并没有要老天将雨均匀降落,雨雪就自然均匀地降落了。无声无令,自然就均匀地降下甘露以滋润万物,说明“无为”的好处。
接下来,老子表达了要少用名分制度。认识和管理国家社会,没有名分是不行的,但不要太过,要顺“道”之自然。他的理论根据是,“道”虽然有各种各样的具体的“道”,但经常没有名称,也没有必要都给一个名称。因此,管理国家社会也没有必要搞那么多名分制度。老子这么说,也许有其针对性。儒家如孔子就主张正名分,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认识事物、管理社会,详制名目和制度,是社会的发展,也便于管理,孔子是对的,老子的思想并不都对,这又是一例。当然,把礼特别是丧礼搞得那么复杂其实是阻碍社会进步的。周礼已经把制度搞得很详细了,还有人要坚持甚至要进一步搞得森严一些,老子是持不同意见的。例如,主张父死儿子要守丧三年,一般人都表示疑虑,守丧三年,活都不让干了,吃什么呢?又如不同的人死了用棺材也详分等级,庄子也认为没有必要。因此,老子主张制度要定得简单一点,不过也不能都简单。
老子在本章的一个重要发现就是:“朴,虽小,天下莫能臣。”即规律(道)总是支配万事万物的,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支配它,各种具体的规律都是如此。因此,要积极发现规律、应用规律。
但是,他认为名目制度不要搞那么详细具体,认为都可以用“道”来统管,“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都是值得商榷的,但不一定都是对的。当然,名目制度过繁也不行。过繁会使人手足无措,而尊道贵德则是最重要的。
“诗赞”
规律规律
有谁人能征服规律
规律哪怕最小一条
人们都得听它号召
天道公平这是规律
海纳百川这是规律
物极必反这是规律
循环往复这是规律
管理若能都守规律
国泰民安何有忧虑
名分制度不可省略
是繁是简据其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