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这批墓葬发现于丹江上游,因而其文化属性显然应是一个引人关注的新问题。因为从东周列国时期的地理情势来看,丹江上游已经远远的偏离了楚国的腹心之地——江汉平原;而丹江上游又紧邻关中,当时关中地区则又为秦国的统治中心;加之近年来于洛南县境内发现了一批特征明确的东周晋墓与魏墓,而洛南与丹凤之间又只有一山(蟒岭)之隔,距离非常邻近。那么,这批墓葬是否属于楚系,抑或属于秦系或者晋系呢?对此问题下面我们略作分析。
先来分析这批墓葬与楚系墓葬的关系。由前面的论述可知,这批墓葬的年代约为春秋中期延至战国中期;而从规模来看,这批墓葬显然应属小型墓葬。如果将这批墓葬与郧县、淅川、襄樊以及江陵等地所发现的同类楚墓作一比较,则可看出它们之间主要存在有以下几方面的共性特征:
1.墓葬形制与墓向基本相同。
2.葬具的使用情况及其结构大体一致。
3.葬式同为仰身直肢。
4.以鬲、盂、罐和鼎、敦、壶为主的陶器组合形式完全相同。
5.绝大多数同类器物的形制完全相同或者相似。
6.普遍随葬青铜兵器与鹿角的葬俗亦基本相同。
当然,如果将这批墓葬与当阳以及江陵等地所发现的同类楚墓进行比较,亦可看出它们之间仍然存在有以下差别:
1.在当阳赵家湖等春秋中期楚墓中,均出土有一定数量的陶簋,但其不见于丹凤墓地。此外,在淅川、当阳以及江陵等地的春秋中期至战国墓葬中,均普遍发现有陶簋和长颈陶壶(也有称长颈罐者),并且还有一定数量的环耳陶簋、陶谯壶、陶罍以及陶斗、陶勺和陶匕,但以上器形均未见于丹凤墓地。
2.在陶器组合方面,丹凤墓地尚未发现鼎、壶类的组合形式。
3.两者在某些同类器物的形制方面亦存在有一定的差别。例如,丹凤墓地所出陶扇的实足普遍较低,而当阳以及江陵等地楚墓所出陶鬲的足根则相对较高;江陵等地楚墓所出陶鼎大都腹壁较直,足上部并且多有装饰,而丹凤墓地所出陶鼎的腹壁则多弧曲,足上部则均无饰物;丹凤陶敦的钮、足亦与江陵等地有所不同;等等。
根据如上之对比分析,可以看出这批墓葬虽与东周时期的同类楚墓略有差异,但是其总体文化特征却是基本相同的,因而可谓是大同小异。因此我们认为,这批墓葬理当属于楚系墓葬的范畴。
再分析一下这批墓葬与秦文化墓葬的关系。如果将这批墓葬与关中等地所发现的同类秦墓进行对比,则可看出它们在文化面貌方面绝少共性而差别非常明显。例如:
1.在墓葬形制方面,战国中期秦墓比较流行洞室墓,而此种墓形则不见于丹凤墓地。
2.在葬式方面,春秋战国时期的秦墓均普遍盛行屈肢葬,而丹凤墓葬则全部为直肢葬。
3.在随葬陶器的类别方面,春秋至战国中期秦墓中有数量较多的陶簋、陶甗、陶囷以及陶大喇叭口罐,以上器类皆不见于丹凤墓地;而丹凤墓地则有许多陶敦,其亦基本上不见于秦墓之中。
4.在器形方面,虽然丹凤墓地与秦墓当中都出土有鬲、盂(盆)、罐和鼎、豆、壶类器物,但是它们在形制方面则有着很大的差别。如前者陶鬲的实足相对较高,且陶罐多为小口或小口直颈,而后者陶鬲的实足则相对较低,陶罐则多见大喇叭口形;前者陶鼎的蹄足亦相对较高,而后者的鼎足则相对低矮;前者的陶壶皆为素面,且颈部均无附耳,而后者陶壶则多有彩绘,其颈部也多有带环的附耳;前者的陶豆多为细高柄,而后者的陶豆则豆柄较短;等等。以上情况说明,两者在陶器的形制方面有着很大的差别。
5.在陶器组合方面,丹凤墓地亦与秦墓明显不同。如在春秋晚期至战国中期,丹凤墓地陶器的基本组合形式为鼎、敦、壶、豆,而在关中等地的同期秦墓中,其陶器组合则多为鬲、盂(盆)、罐、豆或鼎、簋、壶。
6.丹凤墓地青铜兵器的出土比例相对较高,而秦墓中青铜兵器的出土比例则相对较低。
7.丹凤墓地中有不少墓内随葬有鹿角,而此种葬俗则基本上不见于关中等地秦墓。
根据以上之对比分析,因此我们认为这批墓葬与秦系墓葬明显不同,其显然不属于秦文化的范畴。
下面再来分析一下这批墓葬与晋系墓葬的关系。如果将这批墓葬与候马等地所发现的同期晋系墓葬作一比较,则可看出它们在文化面貌方面共性很少,而差异却极其明显。例如:
1.在墓葬形制方面,战国早、中期晋墓或魏墓的墓室结构多呈口大底小的漏斗状,且底部多有宽大的生土二层台,墓室的四角往往置有石块以固定葬具,而以上情况与丹凤墓地的同期墓葬均有很大差别。
2.在墓向方面,春秋中期至战国中期晋墓以及魏国墓葬的墓向以南北向为主,而丹凤墓地同期墓葬则以东西向为主。
3.在葬式方面,春秋中期至战国时期的晋系墓葬虽以仰身直肢葬为主,但仍有一定数量的屈肢葬,而屈肢葬式则不见丹凤墓地。
4.在随葬陶器的类别方面,东周时期晋系墓葬的典型器物侈口袋足鬲、宽平沿短直颈壶、莲瓣盖壶以及盖豆均不见或极少见于丹凤墓地;而丹凤墓地所常见的陶敦则基本上不见于晋系墓葬。
5.在陶器的器形方面,两者除有个别同类器物的形态比较相似而外,绝大多数同类器物的形态则有较大差别。
6.在陶器组合方面,春秋中期至战国中期晋墓以及魏墓陶器群的基本组合形式为鬲、鼎、豆、壶或鼎、豆、壶;而在丹凤墓地,春秋晚期至战国中期陶器群的基本组合为鼎、敦、壶。
7.在随葬品方面,东周时期的晋墓以及魏墓中随葬石与铜、铁带钩的现象极为普遍,但此种情况则不见于丹凤墓地。而丹凤墓地中随葬鹿角的现象则较流行,这种情况却不见于晋系墓葬。此外,丹凤墓地随葬青铜兵器的比例相对较高,而晋系墓葬中随葬兵器的比例则相对较低。
根据以上情况,因此我们认为这批墓葬亦不属于晋系墓葬。
综上所述,可知丹凤这批东周墓葬的文化属性既非秦系,亦非晋系,而当属于楚系墓葬。
丹凤楚墓的发现理当证明,至迟约在春秋中期至战国中期之时,丹江上游这块地方应为楚国所辖有。那么,这种情况在文献中有无记载呢?
根据《左传·文公十年》记载,楚成王四十年(公元前632年)曾使王子子西“为商公”,唐人杜预注谓:“商,楚邑,今上雒商县”。当时的商公当为县公,而唐代的商县旧址就在今天的丹凤县境。由这条文献记载可知,至少在春秋中期之时,丹江上游地区应属于楚国商县之领地。而丹凤楚墓的发现情况,亦当与文献记载是基本吻合的。
丹江上游这批墓葬虽属楚墓,但如前述,其所在地区已经远远地偏离了当时楚国的腹心之地,而且在文化面貌方面,这批墓葬在与江陵等地楚墓总体特征基本一致的前提下,其自身仍然存在有比较显著的区域特点。依照目前对楚系墓葬进行分区的研究成果,我们认为将丹凤楚墓归入其中某区均是不相适宜的。我们初步认为,广布于丹江上游地区以丹凤楚墓和山阳鹃岭楚墓为代表的楚系墓葬,依其自身特点事实上已经构成了楚系墓葬中一个新的分区,因此或可考虑将其称作“商洛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