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张居正时代,中国面临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状况,资本主义浪潮开始席卷全世界,中国的资本主义萌芽悄然产生。而张居正清晰地认识到这一时代特点让他的改革适应了时代的变迁。
张居正(1525-1582),字叔大,号太岳,湖广江陵(今湖北沙市郊区)人,明代嘉靖时期的进士。1567年,明穆宗登基后,他成为内阁成员之一,1573年明神宗登基后,成为内阁首辅,在他执政期间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是中国封建社会末期最负盛名的改革家。
张居正在很小的时候就显出过人的天资,十五岁成为诸生。当时的巡抚顾璘对他的文章特别欣赏,考上进士后改为庶吉士,开始研究国家规章制度,受到大学士徐阶的青睐。严嵩倒台后,徐阶成为内阁首辅,张居正对他的帮助很大,张居正因此被升为礼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学士。不到一年,又被升为礼部尚书兼武英殿大学士,加少保兼太子太保,进入了内阁,正式走入明王朝的政治核心。张居正眉目清秀,胡须奇长,塌实肯干,自信豪放,但又有谋略。进入内阁后倨傲异常,对于其他大臣的意见从不接受。每一出语,又总是能够切中关键所在,所以其他人都很敬畏他。
后来,高拱将首辅徐阶排挤出内阁,成为新的首辅。高拱与张居正以前私交不错,但高拱同样是一个高傲独断的人,就与张居正发生了矛盾。张居正想推行变革,但是高拱却很保守,不肯采纳张居正的变革建议。由此双方矛盾加深,后来张居正利用高拱与太监的矛盾将他驱出了内阁。
当时的司礼秉笔监冯保,深得两宫太后和皇帝的庞爱,他与高拱早有矛盾。一次,冯保管辖下的一个太监到内阁传旨,高拱很倨傲的对传旨太监说:“这圣旨出自何人?难道十岁的孩童会下圣旨吗!”(当时皇帝只有10岁)还威胁要把擅权的太监都赶走。传旨太监回去后把高拱的话告诉了冯保,冯保很气愤。随后高拱召集阁臣张居正、高仪商议除去冯保,张居正在会后把内阁会议密告冯保,结果冯保在两宫太后面前哭诉,高拱的跋扈早已为两宫忌讳,于是传旨召集群臣,下诏命高回原籍修养,即刻起程,不许停留,就这样高拱被驱走了,不久内阁另外一位大臣高仪也死了,张居正成为新的内阁首辅。
张居正为了取得皇帝的信任,树立自己的威信,决定经宴由自己亲自来主讲。“经”是由翰林学士或有学问的大臣给皇帝讲解经书,“宴”是讲经已毕皇帝赏给参加的官员们一顿饭吃。经宴是每十天一次,讲经时高级官员都出席,只有皇帝一人坐着,其他的听众和讲官全部肃立,张居正每次除讲经外,还讲《贞观政要》,向小皇帝灌输成为一个明君的意识。
年幼的皇帝对“经宴”很感兴趣,很快他要求张居正每天为他讲经,甚至有的时候还要“午讲”,有时皇帝还与张居正促膝谈心,并且称他为张先生,十分恭敬,张居正也不断用自己的政治主张影响小皇帝,由此皇帝对张居正开始绝对信任,这成为张居正进行改革的坚强后盾。
张居正的改革在政治上,以“尊主权,课吏职,信赏罚,一号令为主”。主要是解决官僚争权夺势、玩忽职守的腐败作风。他认为当时朝野泄沓成风,政以贿成,民不聊生,主要原因是“吏治不清”。他以加强官吏考核为途径,“斥诸不职”,“省冗官”,淘汰并惩治了一批官员。在执行上,他“信赏罚”,“持法严”,使赏罚有度,百官肃然。在他执政期间,官员勤政,“一切不敢饰非”,朝廷号令,“虽万里外,朝下而夕奉行”,行政效力大大提高。当时,云南的黔国公沐朝弼屡次违法乱纪,按律当罚,但朝廷舆论认为这件事情很难处理,张居正则雷厉风行,先是改立沐朝弼的儿子继承爵位,同时派人去抓捕沐朝弼,沐朝弼不敢反抗,被解到京师,张居正免他一死,将他幽禁在南京。张居正的一系列的措施很快取得了极大的效果,为其他改革措施的实行提供了一个优良的施政环境。
军事上,张居正任命戚继光镇守蓟门(今河北迁西县西北),李成梁镇守辽东(今辽宁辽阳),又在东迄山海关,西到居庸关的万里长城上加修“敌台”三千多座,加强北方的防备。并在边疆实行互市政策,通过互市不仅使得财政紧张大为缓解,在军事上则是使马匹大增,减少了太仆寺需要的种马,增强了中原的军事力量。互市又使边疆在政治经济上保持稳定、正常,缓和了同北方少数民族的关系。当时就加封俺答(北方蒙古首领)为顺义王,由于设立茶马互市,保持贸易往来,俺答很长时间没有侵犯边关。
张居正的改革成就主要集中在经济上,其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一)清查土地。当时的明王朝“豪民有田不赋,贫民曲输为累,民穷逃亡,故额顿减”,导致国家财政紧张、人民困乏的根本原因。1578年(万历六年),张居正下令对全国的土地进行重新丈量,清查漏税的田产,截止到1580年(万历八年),统计全国查实征粮土地达七百零一万三千九百七十六顷,比弘治时期增加了近三百万顷。朝廷的财政紧张局面得到极大缓解,“自正(正德)嘉(嘉靖)虚耗之后,至万历十年间,最称富庶。”
(二)实行“一条鞭法”。“一条鞭法”的主要内容是:1.以州县为基础,将所有赋税统一成一条进行征收,总为一项收入。过去的田赋分为夏秋两季,征收的时候又加派了种种名目,非常繁烦,改成统一征收后,不仅政府容易掌握,而且可以使百姓易懂,从而减少了贪污的环节,降低了不必要的损失。2.改变徭役征派方式。在改革以前,明朝有均徭、杂泛和里甲之分。均徭、杂泛按人口数分派,应役方式又有力差(以身应服)、银差(纳银代役)的区别;里甲是按户征派,不役者纳“门银”(户银)。改革中的举措之一就是取消里甲之役,把应征的全部门银,同丁银合并一起。“丁银”的计算办法,是将力差的“工”(劳动)和“食”(服役期间全部生活费用)折算成银;如“银差”则是按纳银数再加收少量“银耗”(碎银化铸银锭时的损耗),然后全部役银按照“地”或(田粮)和“丁”两个因素来考虑征收,也就是所谓的“量地计丁,丁粮毕输于官”。从现在开始,丁的负担也有一部分转移到“粮”或“地”。户不再是徭役的唯一依据。3.改变上缴形式。在赋、役之中,除国家必需的米麦丝绢还需要实物,以及丁银的一部分需要人丁来承担外,其他的都可以折合成货币——银交纳。4.官府要征发劳役,都将采取金钱雇佣的方式。过去由户丁承担的解送田粮之差、厨役、催税、修路、伐薪等差事一律清除。这项改革的最大意义在于将赋役变成货币方式支付,既是商品货币经济发展的自然结果,反过来又可以促进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三)对泛滥成灾的黄淮进行治理。张居正任命当时著名的水利学家潘季驯修治黄、淮,使黄河改道,降低了水患。同时对漕运系统进行了梳理,当时每年的赋税都是从开春后开始发运,而那时水灾频繁,不是河水冲堤,就是河床干涸,于是改成在十月北运,到来年年初全部运完。经过改革以后,中央仓库里的粮食开始变得丰盈,足够支用十年。
张居正进行改革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封建王朝的统治,但这些措施也符合当时的社会发展需要,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但他作为一个政治家,却缺少豁达的风度,他的改革又触动了一些官僚集团的利益,1582年(万历十年)张居正病逝。反对他的人开始反攻了。反对派把矛头对准了张居正的“一条鞭法”,而成年后的神宗皇帝此时开始要求权力,于是下令取消“一条鞭法”。这个举措令反对派欢呼雀跃,而从前被冯保、张居正排挤走的高拱也送来了《病榻遗言》,为自己申冤,辽王妃王氏也上来奏疏,说张居正诬陷辽王,霸占王府(张居正在老家江陵城住的是获罪辽王的王府),在这种情况下,张居正被加上了“诬蔑亲藩,箝制言官,蔽塞朕聪……专权乱政,罔上负恩,谋国不忠”等罪名,并且将张居正的家产抄没,张家的子弟全被发配到“烟瘴地面”。
在举国一片声讨声中,只有学者李贽给予了张居正一个公正的评价,称颂他是“宰相文杰”。到了明熹宗登基后,有人称道张居正,熹宗下诏恢复了张居正过去的官职,并安葬祭祀,1630年,崇祯登基后,礼部侍郎罗喻义等开始为张居正翻案,崇祯于是恢复了张居正两个荫职及诰命,并恢复了张居正的儿子张敬修的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