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可能在于投资杭州的跨国公司相对较大比例来源于欧美国家,同时杭州的本地企业配套环境相对比东莞好一些。这与本书第六章第四节关于杭州与东莞的对比分析结论是一致的。
成员嵌入影响因素的统计结果可以看出:
第一,与相同国籍企业合作关系比例,和与其他国家跨国公司合作关系比例这两项成员嵌入指标的影响因素中,只有跨国公司内部因素显着相关。内部往来关系同时影响二者,而市场销售自主权显着正面影响了与相同国籍企业合作关系比例,财务管理自主权则显着负面影响了与其他国家跨国公司合作关系比例。
第二,我们特别关注与原有伙伴合作关系比例以及与本地企业合作比例这两个指标。可以发现,与原有伙伴合作关系比例同时受到跨国公司内部因素和本地区位因素的影响,而与本地企业合作比例只受到本地区位因素的影响。这一点与实体要素的其他维度基本受跨国公司内部因素影响的结论有很大差异。
另外,跨国公司内部因素中的企业规模和内部往来关系负面影响了与原有伙伴合作关系比例,这意味着实力强的企业可能更有能力单独进行对外投资。至于创新性区位因素,它同时正面显着影响与原有伙伴合作关系比例和与本地企业合作比例两个指标,表明了良好区位环境无论对于外资的区位选择行为(如外资在本地的集聚)和成员嵌入(如推动本地企业嵌入到跨国公司生产网络)都有助益。但制度性因素则跟与本地企业合作比例显着负相关,原因可能在于如第五章论述中所指出的,当前一些地方制度会不利于跨国公司的本地嵌入,甚至产生阻碍作用。
综合上述关于本地嵌入实体要素的回归结果,可以跟效应要素影响因素进行一下比较,存在以下异同点。
不同点:①与影响效应要素的主要因素是本地区位因素不同,影响实体要素的主要因素是跨国公司内部因素,但本地区位因素也起到部分影响。原因在于跨国公司在实体要素层面的本地嵌入行为,相对来说具有更大的自主性,与企业的战略动机行为更直接相关;而效应要素更多的是一种行为效应,具有事后性,因此跨国公司内部因素的影响相对更间接,本地的区位因素影响更为明显。
跨国公司内部因素指标在影响实体要素和效应要素上存在差异。影响实体要素的内部因素中主要是子公司自主权;而影响效应要素则主要是公司的价值链活动范围。这反映了“本地实施型”子公司有利于效应要素的形成,而“本土生根型”子公司则更有利于实体要素的形成。这一研究结论进一步回应和深化了4.3.2节关于母子公司互动下的本地嵌入演进模式的相关论述。在本地区位因素中,地理性因素、创新性因素、制度性因素和竞争性环境都对效应要素产生了正面影响;但对实体要素来说,竞争性环境没有影响,而制度性环境则体现出对于本地企业合作关系比例的负面影响。
相同点:①全球价值链因素对二者都没有产生显着影响。这一点有待进一步深入考察。本节的实证结果再次验证了本地区位因素的重要性,这与一些学者(White,2003)认为跨国公司内部因素和非本地因素起着主导作用,而本地因素影响不大的结论有些出入。此研究结论的不同恰恰反映了本研究将本地嵌入划分为实体要素和效应要素的研究构思的合理性和必要性。②本研究结论说明跨国公司内部因素和本地区位因素都发挥着作用,相反全球价值链这一非本地因素却没有显着影响。对于统计结果中全球价值链因素指标都不显着,有两种可能性解释:第一,当前阶段,跨国公司对我国大陆的投资主要是集中于生产基地型的投资,在全球价值链中基本上处于边缘性或低端环节。在边缘位置,价值链类型和环节的差别带来的影响没有很大区别。这也从某个侧面反映了全球价值链治理关系的复杂性(杨友仁,2006),不能仅仅着眼于全球价值链的整体性,还要深入到价值链的具体环节层面。第二,本书关于价值链指标设计中,仍没有把跨国公司与本地企业之间的博弈关系变量很好考虑进去,而通过间接方式验证。这一点将在下一节中进一步展开。
第五节 本章小结与讨论
一、研究结论
本章的研究结论包括以下两个部分。
(一)本地嵌入程度的研究结论
本地嵌入程度的研究主要通过描述性统计和方差分析进行论述,主要得出以下三方面的结论。
第一,杭州和东莞两地的跨国公司的本地嵌入整体程度有限,尤其是实体要素层面。在地理嵌入方面,位于市内和其他省份两个地理尺度很低。在结构嵌入方面,本地网络规模较小。在关系嵌入和结构嵌入的各种关系类型中,与当地科研院校的联系最为薄弱。在成员嵌入方面,最高的是原有合作成员比例,而最低的是与当地企业合作比例指标。可见,跨国公司的本地网络的开放性水平仍不高。
第二,影响本地嵌入的三个方面因素在两地的发育程度都不高。在全球价值链因素方面,大部分跨国公司所处的全球价值链属于生产者驱动型,并且在全球价值链中所处的环节较边缘(表现为拥有自有品牌、进行自主研发的企业比例较低)。在本地区位因素方面,处于中间值水平。在跨国公司内部因素方面,当地子公司的成长性仍不高。这一方面表现为子公司投资主要是出于对基础性资源的寻求,出于战略性资源和知识性资源两种战略动机比例很低;另一方面,当地子公司的自主权仍处于中间值水平,价值链活动范围有限。
第三,从整体上说,无论在本地嵌入方面,还是在影响因素的发育程度方面,杭州大部分都显着高于东莞。在本地嵌入方面,除了效应要素没有显着区别外,实体要素杭州大多显着优于东莞。在影响因素方面,跨国公司内部因素和全球价值链因素,杭州基本都显着优于东莞。而在本地区位因素方面,地理性因素东莞优于杭州,创新性因素和制度性因素两地没有区别。另外,投资杭州的跨国公司的本地嵌入更偏向于采取“重建网络”模式。这里可能有一疑问,为什么杭州在本地区位因素并没有显着优于东莞(反而在地理性因素差于东莞)的情况下,投资杭州的跨国公司更偏向采取“重建网络”模式呢?一个可能的原因在于杭州的本地经济发育程度高于东莞,杭州有着大量的本地企业;而东莞当地产业网络绝大部分企业是外资企业组成的,本地企业发育非常滞后。这表明杭州(及本地企业)全球价值链的区域角色高于东莞,这构成了投资杭州的跨国公司进行本地嵌入的其中一个动力。
(二)本地嵌入过程机制的研究结论
本地嵌入的过程机制包括内在路径和外在影响因素两个层面,主要通过回归分析进行验证。
概括而言,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结论:
第一,在内在路径方面,实体要素四个维度(地理嵌入、关系嵌入、结构嵌入和成员嵌入)对效应要素的作用路径的存在性假设都得到不同程度的验证。但是各个维度对于效应要素有的是正相关,有的是负相关。还有,维持与原有合作伙伴关系对于各项效应要素都产生显着正影响,而只有与其他国家外资企业的合作比例正面影响了网络文化。这表明,成员嵌入程度的加深未必一定会给跨国公司带来益处。另外,本地嵌入效应要素和实体要素的形成都与跨国公司的经营时间长短没有显着相关性。这些都表明,跨国公司本地嵌入并非自动性行为;而且本地嵌入效应要素的形成,除了内在路径外,还需要其他条件的配合。
第二,在外在影响因素方面,跨国公司内部因素和本地区位因素都显着影响本地嵌入的实体要素和效应要素,但是存在主次之分。其中,影响实体要素的主要因素是跨国公司内部因素,本地因素次要;影响效应要素的主要因素是本地区位因素,跨国公司内部因素次之。这一研究结论提供了重要的政策启示:影响本地嵌入实体要素和效应要素有不同的主导性因素,因此,应该针对当前本地嵌入的现状问题及所处过程阶段,重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举例来说,针对“本地不结网”的失效问题,关键的博弈关系是政府与跨国公司、母公司与本地子公司。作为地方政府,可以考虑采取强制性要求或直接干预手段,甚至介入到母子公司的博弈关系中,以期吸引规模实力更大的跨国公司,吸引出于战略性和知识性资源获取动机的跨国公司,采取合资投资方式扩大子公司的价值活动范围,以及增加子公司的自主权程度与范围等等。在这种情况下,仅仅依靠良好区位环境的建设,并不一定能保证跨国公司的本地结网(即实体要素的形成)。针对“网络封闭”和“网络学习效应差”(即效应要素形成滞后)的失效问题,政策重点应主要放在本地区位环境的建设和完善,包括各种类型的区位因素,尤其是创新性因素。另外,从政府角色的角度来看,影响跨国公司本地嵌入实体要素的主因是跨国公司内部因素,这意味着,当遇到跨国公司出于自发性而不结网的情况时,当地政府可能不得不采取直接的甚至是强制性的手段直接去参与博弈;当面临“网络封闭”和“网络学习效应差”情况的时候,政府可以转变为间接调节的角色。这里再次回应和深化了第四章最后有关政府角色转变和政策着力点问题的讨论。另外,跨国公司内部因素对实体要素和效应要素的不同影响,反映了“本地实施型”(本地价值链活动范围广)子公司有利于效应要素的形成,而“本土生根型”(自主权程度和范围高)子公司则更有利于实体要素的形成。
第三,以跨国公司所处的全球价值链的类型与环节特征为衡量指标的全球价值链因素,在实证结果中,没有对本地嵌入产生显着影响。Chen,Chen &; Ku(2004)一文曾经通过方差分析得出不同价值链类型之间的本地连接程度存在显着差异(生产者驱动型显着高于购买者驱动型)。事实上,基于本研究的数据,采用方差分析法,同样可以得出不同价值链类型之间在客户关系、生产信息和管理信息的3项地理嵌入指标,以及与本地科研院校关系的结构嵌入和关系嵌入2项指标,存在显着差异(其中客户关系、生产信息2项地理嵌入指标和与本地科研院校关系的关系嵌入1项指标,生产者驱动型显着高于购买者驱动型;其余2项则相反)①。但是在回归分析中,全球价值链的类型并没有产生显着影响。这说明了Chen,Chen &; Ku(2004)仅仅依靠方差分析方法还不足够。
二、进一步讨论
上述两部分研究结论之间存在着一些不协调的地方。一方面,本地嵌入的实体要素指标和效应要素指标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大都表明目前投资杭州和东莞两地的跨国公司,虽然经过了约9年的经营时间,但是其本地嵌入程度整体上并不高。这表面看来无疑是一个消极的信号,很容易与一些学者提出的“沙漠里的教堂”(Grabber,1994)、“飞地经济”等观点联系在一起。另一方面,当深入到本地嵌入的过程机制,无论从内在路径还是外在影响因素的统计结果来看,都证明了通过改善区位环境、影响当地母子公司的互动关系,都可能有助于促进跨国公司的实体要素和效应要素的形成。从这个角度来看,是一个积极的信号。从上述不协调的结论中,我们可以看出,跨国公司的本地嵌入并非是自动性和自主性行为,而是需要外部力量的介入,其中地方政策和力量是可以有所为的。当前一些地方出现的跨国公司“松脚性”现象,可能是自身初始条件的先天不足,也有可能是地方“不作为”,甚至“错误作为”的结果。针对“如何作为”,不同理论提出不同的理论解释和政策建议。下面我们将基于本章的研究结果分别回应现有一些理论观点和政策主张。
(一)与产业集群理论的对话
产业集群研究最近成为热点。产业集群理论主要是从地方性的“制度”、“文化”和“关系”等观点来解释特定地域的经济发展。但是由于这些观点大多源自于欧美经验的观察,是否适用于发展中国家的地方发展借鉴仍存在争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