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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父亲

短短的时间内,我便慎重的决定,不能跟赵仲秋相认,不能给他带来一丝一毫的困扰。现在,我只想见见我的生父是什么样子,能看看父亲的模样,这大抵就够了罢。

我出神之间,一个儒雅的中年男子已经从书房里走了出来,他的模样与我想象中的相差无几,上上下下一副简单的文人打扮。

赵仲秋身着一袭灰色长衫,眼戴一副银丝眼镜,足蹬一双简朴的黑布鞋。他的黑发是利落的油头短发,一张稳重的国字脸,浓眉大眼,有老师的严肃气质,也有墨客的亲和与文静。

我从赵仲秋的三庭五眼之中,看到了几分我的模子,不过,我的脸型与他差别太大,因此我们看起来,不算像。

我大概是承袭了庄岫玉的脸型,赵仲秋的容。

我直怔怔地望了赵仲秋很久很久,直到他带茧的大手在我眼前挥了挥,我才醒神过来。

赵仲秋温文尔雅地说道:“丫头子,你看什么?我脸上有花吗?”

我的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眼眶里不知怎地,热的紧。在眼泪出来之前,我刻意地偏头,假装欣赏屋子里的家具,顺势望向天花板,我有些尴尬:“没有,我...我这人就是爱出神,赵老师别介意。”

妇人已经去书房帮赵仲秋打扫屋子了,安静的堂屋里只剩下我和他,他的语气比较疑惑:“你...好像不是我的学生吧?我在学校没见过你,你既然知道我的地址,找我应该是有什么事,直说就可,对了,你尊姓大名?”

我迅速转起脑筋,还算流畅地撒谎道:“我...我叫绮君,的确不是您的学生,是这样的,我有个认识的小妹妹,是你们学校的学生,以前我穷没有上过学,听小妹妹说,赵先生的课讲的极好,我就想...您能不能给我私下授学?学费都好说。”

赵仲秋面露恍然大悟之色,他不紧不慢地端起茶杯,一手拿起青花瓷茶盖,一手将杯口递到嘴边,喝了点水,沉吟着斟酌道:“可以,只不过要双休日才能给你上课,你也知道我寻常得去学校上课,学费的话......既然你是爱好学习的女子,我也就不多要了,按照学校里的一半收就行。”

我连忙如哈巴狗一样地点头,喜滋滋的从包里拿出钱付学费,赵仲秋收的费用极少,看的出,他的品行高风亮节,是两袖清风之人。

我不知该如何称呼那位妇人,不过赵仲秋亲昵地唤她玉箐,可见他夫妻俩的感情宜室宜家,我脑里一通,就唤了她一声师母。

玉箐热络的挽留我吃晌午饭,我的推拒不管用,她盛情难却,我便扭捏地留下来了。

赵仲秋打趣玉箐说,他的学生每次来求学问,都被玉箐喂成了小猪仔,一个个儿的爱找他求学,大多是为了蹭饭。

玉箐只和蔼地笑道,既被称之为师母,与母亲是一样的,母亲不该疼爱孩子吗?

我在他们之间,看到了一种爱情,是相濡以沫及共挽鹿车。

开饭的前夕,我同父异母的弟弟从外头跨门而入,他是一个眉清目秀的少年,大约十六七岁,还在上学的年纪。他手中抱着一个脏兮兮的蹴鞠球,身上衣衫微湿,正满头大汗地喘气,他兴致勃勃地说刚玩过一场比赛。

他单名一个谨字,谨慎做人的谨。赵谨懂事礼貌,规矩和教养极好,他会帮玉箐做家务,会跟赵仲秋汇报今日花钱买了什么东西。

赵谨招待我时,颇为古道热肠,他同他母亲一样容易自来熟。

我生平以来,第一次跟父亲同桌吃饭,吃饭间我一直低着头,控制不住地掉了几滴眼泪,起初他们没发觉,等见我掉泪之后,都关怀备至地问我怎么了。

我迅速擦干净眼角,埋头刨饭道:“没事儿,我...我爹妈死的早,我没吃过母亲做的饭,一时吃到师母的饭,尝出了家的味道...就觉得幸福。”

赵仲秋怜悯地凝视我,玉箐体贴入微的给我夹菜,赵谨目露同情的与我说笑。

这一顿极简单的家常饭,回味悠久。

我在彭城开了一家花店,只聘请了一个姑娘帮忙打理铺子,等一切安顿下来后,我写信给谢白,告诉了他我的地址。

我常常搬一个小椅子,坐在店铺门口看书,有时看着看着,书本上全是我的眼泪。我清醒地拍打脸庞,难过的时候多了去,越哭越懦弱,我并不愿成为一个终日以泪洗面的人,新生活会慢慢来地,大不了孤独终老。

突然间,觉得自己苍老了许多。我在花店里低调的生活,就好像是一个混吃等死的老人一般。

我最开心的时候,便是星期六和星期日,因为我可以见到我的生父。我在他面前,装成一副不识字的土包子模样,偶尔故意写错字,经常故意念错字,他完全相信我就是个文盲。

他书房累计的厚书,书柜里都不放下了。我上完课离去时,顺手会捎几本书回去看,这样就不用花费多余的钱买书了。

我和赵谨处的越来越熟,他亲切的管我叫君姐。

对于他们问起我的姓氏,我都是胡诌的,就骗他们说,我姓沈。

赵仲秋的书房里挂满了各种丹青和书法,我那时就会在心底称赞,我的父亲是个才华横溢的人,而且他对玉箐师母从来是嘘寒问暖、照顾有加的贴心之态,所谓贤夫莫过如此。

庄岫玉有眼无珠,抛弃一个温润贤人,今在将军府里为那缥缈的富贵地位,同诸多女人争的你死我活,她要的东西,于我来说,太过冰冷了。

而我的坎坷命运,也是她一手促起的,谢她当年生我之恩,恩过相抵,我们今生该再无瓜葛了。

我在彭城呆了半月有余,没有被杜若笙找到,确切的说,我不知他有没有找过我。谢白倒是找上了门来,他这次竟是大搬家,要在窟弯镇里开盐铺子。

谢白说,咱们兄妹相依为命,我去哪儿,哪儿就是他的家。

谢白的铺子里有几个伙计一起看管,他不用亲自打理,按时去巡视一番即可。他不呆在自己的店铺里忙,反而经常跑来我的花店帮忙种花,什么粗活儿脏活儿全抢着干。

花店才开张,生意将就。因此空闲下来的时间诸多,我蹲在店门口种盆栽,今日小秀休假,店里只剩下我和谢白,他从郊外推了一车湿润的泥土来,拿着铁楸帮我一起倒腾盆栽。

“哥,你老大不小了,早点成家立业娶媳妇吧,有了嫂嫂我还可以讨红包呢。”我弄了点蚯蚓放进泥土中,因为它可以疏松土壤,让土壤保持健康。

谢白手里的小铁楸一顿,他耷拉着眼皮,闷闷道:“你要红包管我要就是,娶媳妇...尚早,等事业大了再说。”

我瞅了瞅谢白那张俊秀的容颜,撇嘴道:“你的事业够小资了,娶媳妇绰绰有余,”我稍微挪了点过去,不自觉地压低了声音,“哥,我看我手下的那个小秀尤可,你们要不试试?”

谢白突然伸长了手臂,一把勒住我的脖子,以玩笑的语气威胁道:“你是我娘,还是我妹?管的忒多!看我不勒死你!”

我吐着长长的舌头,两眼翻白的求饶道:“我错了,错了,放手!勒死人了!”

谢白老大不小,还跟我玩上了瘾不肯撒手,我佯装咬他,他来劲的逗我。

我们嘻嘻哈哈的打闹之间,地上出现了一双黑亮的长军靴,靴子里塞的长裤是熟悉的橄榄色军裤,我和谢白抬眸一望,有些吃惊。

那男人有着军人的肃气,通身一如既往的庄重,他古铜色的皮肤在光芒下尽显男人气概,一头短发干净利落,五官明亮,嘴角很平。

谢白松开了我的脖子,我搭着谢白的肩膀站起来,抖了抖腿上的泥土,我平视沈斯宁,“你是怎么找到这里的??你来做什么??”

沈斯宁扫了谢白一眼,又把视线集中在我脸上,他一开口说话像久违的老友一般,“有朋自远方来,不欢迎么?不如去茶馆喝一杯茶?”

谢白拉过我的手,他搜出帕子帮我擦干净手上的泥土,温声道:“去吧,有我看着店。”

沈斯宁的目光盯在谢白和我的手上,我同谢白亲近惯了,没觉得有什么,也没解释什么。

沈斯宁随意选了一家茶馆与我叙旧,热茶上桌,我端起来喝足了一口,重复问道:“你来找我做什么?我们两个也算是无交集之人吧。”

沈斯宁将大檐帽端端正正的摆放在桌上,他的双手交叉在一起,轻笑道:“你那日出城后,我担心你将来有困难,所以派了人跟着你,我沈家确实欠了你一份情,你需要什么,尽管向我开口,”接着,他又低语一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来找你。”

我没把他的话放在心上,一偏头,看向茶馆里正绘声绘色讲故事的老先生,我漫不经心道:“没什么欠的,我自己做的选择,自己过,谈不上什么欠不欠,沈少将一如既往地是个“烂”好人,喝完茶,你还是回去吧,再也不要来我这儿,免得三爷顺藤摸瓜的查到我。”

沈斯宁从鼻音里发出一声嗯,“你的日子过得滋润,这么快就有了新欢,我以为你的情伤起码得几年才能恢复好。”

我喝完杯里的热茶后,咬着茶杯口,不顾形象的用嘴玩杯子。为了不让沈斯宁再瞎担心我,我不置可否道:“人的路是往前,不是滞留在后,更不是倒流逆行。”

“是了。”沈斯宁轻轻拿下我嘴里的杯子,他板着面容,态度严肃地说道:“哪有人像你这样咬杯子,当心磕坏了牙和舌头。”

我抢回杯子,提起茶壶倒水,顺便帮他斟满了茶。我把桌子上的瓜子花生横扫一通,未曾想沈斯宁也有闲心嗑瓜子,他一直与我闲聊着,后来他改用手剥壳儿,把瓜子仁都摆放在一处。

我瞧着那堆白花花又饱满的瓜子仁,眼热的紧,难得能欺负一下沈家人,我像饿狼一般,直接抓起沈斯宁剥的那堆瓜子仁,胡乱的往嘴里塞满。

我得意挑衅的咀嚼满口果仁,含糊不清道:“对不起,吃光了你辛苦剥的瓜子。”

“无妨,就是给你剥的。”沈斯宁脸上漾起的温柔笑,仿若涟漪一般,越荡越多,他稍微低头,持续耐心地剥着瓜子或花生。

我一愣,有点憋屈,他的笑意也真是莫名。

我决定宰他一笔,于是,我握拳轻咳,舔着脸道:“你不是说欠了我么?我改变主意了,我想去逛街、吃东西。”

沈斯宁将那颗瓜子仁摆在我面前,他毫不犹豫道:“好。”

就这样,我满大街的扫货,生活用品、零嘴吃食、衣裳裙子......有什么我买什么,专挑贵的买,有史以来,第一次这么阔绰的买过东西。

从前跟着杜若笙,不想多花他的票子,晓得给他省钱,都没有痛快过。

花了沈斯宁一大把票子,他仍然面不改色,除了对上他的宝贝妹妹以外,他待旁人其实顶好,脾气也温和似水。

走在古朴的小镇上,沈斯宁的那身行头颇为引人瞩目,还有好几个俏姑娘瞅他呢,他只是目不斜视,哪儿也不乱看,偶尔侧头与我说说话。

我踩着地上的格子走路,随意问他,“你待属下也这么好吗?你跟他们笑吗?”

他稍微偏头,将那张正脸对着我,他没有笑,却让人觉得他在笑,他和煦的脸孔宛若春日里的柳叶,宛若仲夏里的银月,只叫人看了舒服。

“他们笑不起来。”

我好奇道:“为什么?”

沈斯宁摇摇头不语,他明明年少,却心事重重,透着一股惆怅的气息,许久,我才听见他轻飘飘地说,由民而治者也,单是我而已。

他的话前言不搭后语,我听得云里雾里,也没去仔细琢磨什么。

一路满载而归的回花店,沈斯宁提重物,我提轻物。

谢白见状,上前帮忙接过我手里的袋子,他低声责备道:“花人那么多钱,真是的,以后除了我,再不许花别人的钱。”

我吐舌道:“啰嗦,他是沈斯如的哥哥,自觉欠了我,这叫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关我什么事儿。”

谢白戳了一下我的脑袋,“少贫。”

谢白对沈斯宁很客套,客套之中带着几分疏离,他们磕唠了几句,互相握手。

沈斯宁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请求道:“我...就回省城了,但是走前,能否去车里为我唱一首安眠歌帮催眠一下?路途遥远,早些睡可以养精神。”

谢白轻碰我的背,他撺掇道:“去吧,花了人家的钱,权当付了歌费。”

“是是是。”

我随着沈斯宁坐上一辆绿皮军车,我清嗓子开唱前,沈斯宁做了一个手势示意我别唱,“等一下,我们说说话吧,这样更容易睡着。”

他的要求真够婆婆妈妈的,我敷衍的答应道:“嗯,你说。”

沈斯宁看着窗外,低声问道:“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为什么你们都...让我很不理解?唐衡是这样,杜若笙是这样,二妹也是这样,还包括你。”

我深思片刻,不大确定的说道:“喜欢一个人,会喜欢看他,不管他在哪里,一眼就能看到他,我的眼睛会变成一个录像机,他的一举一动,就会全部装入录像机里,他微小的一切,会被无限放大,好的,不好的,都会放大,但是如果能包容他的不好,这便是爱。我对三爷的感情,并不偏执,你们可能觉得我没那么爱他,但是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人知道,我的爱既浓烈又平淡,她就是我自己。”

沈斯宁一怔,他缓缓的叹气,看了看我,微笑道:“你还是唱歌吧。”

“嗯。”我悠悠地唱着玫瑰玫瑰我爱你,同时回忆起我和杜若笙在夜巴黎门口的初遇,时而唱的甜蜜,时而唱的落寞。

我一连唱了几首歌,沈斯宁还是没有睡着,他坐的端正,目视前方,他听得认真入迷,嘴角自然的微微勾起。

唱得久了,喉咙越发干渴,我不禁埋怨道:“我看你今儿是睡不着了,睡不着也不能勉强,我...就走了,多谢今日的招待。”

沈斯宁一把握住我的手臂,他忽然给了我一个温暖的拥抱,这突如其来的拥抱让我懵然,他松手后,低低道:“小百合,再见。”

“再见。”

“若以后你想要富贵,想要地位,可以找我。”

“不了,自力更生的富贵更踏实。”

“我是说...算了,保重。”

“保重。”

我下车朝他挥手道别,那辆绿色的军大车渐行渐远,但车窗边儿上始终有一只大手在轻挥,军车变成了一个墨绿小点,消失在凹凸不平的泥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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