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林雪给杨军打了个电话,让他早点回去吃饭。
在路过附近的那所小学校时,他又听到了一阵整齐的朗读声:“我们村里种了许多果树。现在是春天,满树都是花,我们村是花园;到了秋天,树上结满果子,我们村就成了果园……”
“我的爱情是不是也快结果了……”杨军停下脚步听了一会儿,心中若有所思。
回到家一推开门,他就看见林雪已经炒了两个平时他特别喜欢吃的菜摆在桌上。
杨军笑着说:“今天你这是怎么了,表现得这么优秀,是不是有什么阴谋啊?”
“你这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林雪粲然一笑,“一想到你这么多天早出晚归的,人都瘦了好几圈,特意给你好好补补。”
杨军尾随着林雪进了厨房,悄悄地接近她,猛地从背后一把搂住她的腰坏笑道:“那你可碰上坏人喽!我先吃了你补补得了!”
林雪吓了一跳,马上便恢复了正常,一边忙着炒菜一边说:“最近业务怎么样?顺利吗?”
杨军温柔地把嘴贴在林雪的耳边轻声说:“还那样儿,没什么起色。”
林雪一把推开他,娇嗔道:“起开,别耽误我干活儿。”
“好,好,好,我的林大师傅,让我尝尝你的手艺有没有进步。”杨军笑着一转身进了饭厅,用手捏了一块糖醋排骨扔在嘴里,复又回到厨房。
他一边嚼着,一边兀自学着周星驰在电影《食神》中的模样说:“萝卜没挑过,筋太多,失败;猪皮煮得太烂,没咬头,失败;猪血又烂稀稀的,一夹就散,失败中的失败……”
林雪还没等他说完,就板着脸举起手中的炒铲,作势欲打:“吃还堵不上你的嘴,快别在这儿添乱了。”
杨军一把抢过了她手中的物件,笑道:“你的病刚好,快去休息吧!今天让你尝尝‘食神’的厨艺。”
“嘁……”林雪没有进屋,就靠在厨房的门框上呆呆地看着他。
杨军一边炒菜,一边笑着逗她:“快进屋去,傻看着我干吗呀?我脸上又没长花?”
“我在想一件事儿。你说,我当初怎么就喜欢上你了呢?”
“这要说妹妹你有眼力呀,能够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什么是宝藏?什么是潜力股?那说的就是我呀!”
“你可千万别夸我,我就是一俗人。”
“是那种透着一股沁人心脾的高雅,高雅中又带着几许不食人间烟火的尊贵,尊贵处又尽显几许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的豪迈的那种俗吗?”杨军望着林雪坏笑道,“如果要是那种俗,求求你了,让我也俗一回吧!”
“你就会欺负我。”林雪撅着嘴,跑过来作势要打杨军。
杨军一把把她搂在了怀里,林雪也紧紧地抱着他。
杨军轻轻地抚摸着她那乌黑靓丽的长发,林雪则像只小鸟一样伏在他的怀里喃喃道:“我真想陪着你一生一世……”说着,竟然泫然欲泣。
“怎么了,说得好好的……”杨军有点莫名其妙,急忙手忙脚乱地帮林雪擦眼泪。
“没什么,只是有点儿感动。”
蓦然间,一股刺鼻的气味传来。
“哎哟,菜糊了!”杨军大喊着,“快把煤气关了!”
林雪急忙从杨军怀中跳起来,果断地关了煤气阀门。他俩对望了一会儿,不禁哈哈地笑出了声。
过了两天,林雪说想回杭州去看看父母。杨军想陪她一起回去,但林雪坚持说不用,让他在这儿专心忙公司的事。想到眼下公司的境况,杨军只好作罢。
临行那天,杨军帮林雪拿着行李,和她一起走上站台。站台上人头攒动、接踵摩肩。
不知为什么,杨军总觉得今天有一种莫名的哀伤气氛笼罩着他。
他以前一直从心里特别讨厌离别时的那种情景和情绪,看着那些送行的人与坐上火车的人含泪告别总觉得挺俗的。
可今天他也没能免俗。
他紧紧地抓住林雪的手,仿佛害怕她从地球上蒸发一样,千叮咛、万嘱咐:“路上小心,到了那边就给我打电话,有什么事儿也一定要给我打电话。”
林雪含着眼泪痴痴地望着他,杨军也饱含深情地凝视着她。两人就这样静静地看着,静静地站着。
开车的时间到了,离别的悲痛瞬时充斥了整个站台。
“我爱你!”突然之间,林雪蓦地一把抱住了杨军的脖子,深深地吻着他,泪流满面……
杨军强忍着心头的伤感,一边帮林雪擦拭着泪水,一边逗她:“别哭了,又不是上刑场!快上车吧!一会儿火车就要开了。”
当林雪依依不舍地正要踏上火车的时候,杨军猛然高喊了一声她的名字:“小雪!”
林雪停下脚步,转过身含泪望着他。
杨军用尽全力冲着她大声喊道:“我一定要给你幸福……”
林雪的身体猛地颤了一下,不知不觉再一次潸然泪下。
火车徐徐地开始向前滑动,林雪的身影在杨军的视线中渐渐模糊。
隆隆的轰鸣声越来越远,他向远方努力地挥着手,泪水终于忍不住夺眶而出……
(二)
命运这个东西有时候就是那么奇妙,它往往会让你在不想看到的时候,看到那些你不应该看到的东西。否则的话,在我们的主人公身上,也不会发生接下来的这些故事。
杨军和李非去白山市见一个客户,他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嗓子说得都快冒烟了,可客户对他们提出的价格依然无动于衷。他俩无可奈何、垂头丧气地无功而返。
从客户的办公室出来后,杨军觉得口干舌燥,而且心情也烦躁到了极点,于是他俩达成共识:急需补充水分!
路过一家便利店时,李非进去买水,杨军在门口等着。一会儿工夫,李非拿着两瓶矿泉水走出来,先递给杨军一瓶,然后自己拧开一瓶“咕嘟……咕嘟……”地喝了起来。
杨军接过水,出于职业的敏感,他有意无意地扫了一眼它的商标。
忽然之间,他觉得这瓶矿泉水的商标似曾相识。他急忙定睛一看,只见那深蓝色的商标上赫然写着“一品山泉”四个字。
他聚精会神地拿着这个瓶子仔仔细细地端详着,越看越觉得心里发凉。
因为他认出了眼前这个矿泉水的品牌名称和包装设计——正是自己提交给钱百发那三个方案中的一个。
李非见杨军盯着那瓶水直发愣,不禁吓了一跳,急忙推了他一把:“怎么了?天池怪兽跑到瓶子里去了?”
“你仔细看看这瓶水的包装图案。”杨军叹了一口气,拧开瓶盖,深深地喝了一大口水。
李非拿起手里的瓶子仔细一看,也不禁大惊失色。
杨军看着商标底下的一行小字:白山市晶晶饮品有限公司荣誉出品。
“他妈的,咱们让钱百发给涮了!”他从牙缝里恨恨地挤出了一句话。
李非也在一刹那反应过来,沉声道:“这小子的演技可真够好的。”
“没错,钱百发和晶晶饮品公司的张建国跟咱们演了一出成功的双簧。”
从看到那行小字的一瞬间起,杨军就立刻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虽然他初涉商场,可他自信自己的智商并不低。
事已至此,整件事情的真相基本上已经水落实出了:首先,晶晶公司要搞VI设计,张建国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找到钱百发,让他帮忙物色一家广告公司。
但这里面应该基于两个前提:一是张建国非常信任钱百发;二是钱百发夸下了海口,他拿到的价格是最低的,方案的质量是最好的。因为杨军他们曾给大品牌“樵夫山泉”做过策划。
然后,钱百发找到了杨军,他相信在杨军这儿能占到大便宜,因为杨军毕竟是一个初入商海的雏儿。于是,他先说自己的公司需要,然后随便找个理由说杨军他们做的东西不行,而他在这期间早已暗度陈仓,把杨军他们的方案转手给了张建国。
最后,钱百发在这个过程中有没有渔利很不好说,不过,通过他在酒店上演的那场戏来看,他的心理底线仅仅是一顿饭和三千块钱,而当时一套VI的市场价格应该在五万到十万之间。
钱百发高就高在摸透了杨军的脾气、秉性,揣摩透了他的心理,不费一兵一卒之力就达成了自己的目的。
李非听完杨军的分析后擦了擦头上的汗,喃喃自语:“真不愧是高手啊……”
稍稍沉默了一会儿,李非突然又爆发了,他自言自语地像在说自己,又像是说给杨军听:“真是丢人啊,平时还腆着脸拿自己当人精供着呢!自我感觉那叫一良好!这回可倒好,被人玩儿了都不知道。”
杨军铁青着脸没有吭声,而是点燃了一支烟,坐在马路牙子上沉默着。
“我早就提醒过你,现在知道了吧——商海有多深,深得能淹死你!”李非见杨军独自闷着头抽烟,也不忍再继续指责,而是走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用一种略带安慰还有一丝恳求的语气说:“老杨啊,以后做事你要多听听别人的意见,别我行我素的,想一出是一出。咱们这是做生意,不是做创意。”
杨军垂头丧气地说:“是我太大意了,没有听你的,要不咱至少还能拿回三千,我怎么能这么感情用事呢?”
“事情都过去了,咱别说这些了。”李非拉着杨军狠狠地说,“咱回去找钱百发算账去,不能就这么便宜了他们!”
“等等,李非!”杨军重重地吸了一口烟,冷静地说,“我们就这么找他们是没有用的,咱们什么合同都没签,他们要是死不认账咱也没招。”
“那你说该怎么办,难道就这么算了?”
“没那么容易,不会就这么算了的。不过,我们先不要打草惊蛇。”杨军把手中的烟蒂扔在了地上,用鞋尖狠狠地把它碾灭,然后回过头,对李非一字一顿地说,“哥们儿,谢谢你!我向你保证,今后我一定是商场中的达尔文。”
(三)
回到C市后,杨军破天荒地给大锋打了个电话。这是他们俩半年多以来的第一次通话。
杨军把眼前这件事和被严永刚开除那件事联系起来之后认为:整个事情的经过可能更复杂,而钱百发应该是这两件事的关键所在。
在这之前,杨军一直认为:严永刚开除自己的理由不过是“莫须有”的罪名。现在想起来,这或许不是空穴来风。他想,大锋一定会了解其中的一些端倪,甚至是非常重要的原因。
“喂,是王总吗?”杨军轻描淡写地对着电话说。
“是……杨总啊,找我有事儿吗?”大锋接到杨军的电话很是意外。
“没事儿就不能找你呀?”杨军打了个哈哈,活跃了一下尴尬的气氛,“我想跟你打听一件事儿。”
大锋迟疑着,喃喃地说:“嗯……你说吧!”
杨军把自己想知道的事跟他讲了。大锋犹豫了一下,便嗫嚅着说起那天和严永刚在茶馆里的经过。
通话结束时,大锋一本正经地说,哪天有时间找李非和刘劲松一起坐坐,大家都这么久没聚了。
杨军则冷冷地说了声:“再说吧!”便匆匆地挂断了电话。
他重重地坐在了沙发上,于千里、钱百发和自己会面时的情景就像过电影一样,一幕幕地在脑海中回放……
陡然间,他的目光定格在了于千里送给自己的那幅“飞马踏雁图”上。
杨军猛地从茶几上抄起一只玻璃杯,狠狠地向那幅字画摔了过去。一声清脆的响声伴随着无数碎片,星星点灯一样地撒落在地板上。
“我终于知道了……”杨军咬牙切齿地从嘴里挤出了一句只有自己才能听得见的话,“好一个移花接木啊!于千里、钱百发你们可真够毒的!”
从那以后,杨军的商场理念就是:夹起尾巴做人。
“夹起尾巴做人”的目的有两点:一是制造假象,伪装自己,收敛锋芒,隐藏实力,保存有生力量;二是只有在做到了第一点之后,才能在关键时刻给敌人以致命一击。
毛主席说过:“消灭敌人是为了更好地保存自己。”这句话其实反过来说也同样成立——保存自己是为了更好地消灭敌人。
杨军认为“夹起尾巴做人”这一理念可以分为三重境界:
一是蜕变成狗。就像自己现在一样,明明是条丧家犬,偷偷摸摸捡点吃的填饱肚子就得了,不必非得牛×哄哄满世界地乱叫,似乎想吓唬别人:“你可别碰我,小心我咬你!”岂不知咬人的狗是不叫的。
在这一阶段,有几点要注意:第一,一定要把尾巴藏好,不要让人发现你是一条狗。第二,要加强心理素质的训练,以免遭受打击之后,受不了刺激变成一条见人就咬的疯狗。否则的话,你将永远没有机会提升到更高的境界——因为你很快就会遭到捕杀。第三,要想做一条好狗,就要知道什么样的人可以咬,什么样的人不能咬。
什么样的人可以咬?杨军自己得出的结论是,至少有三种人绝对不能咬:一是你的主人,二是你主人的家人,三是你主人的朋友。
二是蜕变成狐。狐性多疑,这绝对是对狐狸的恭维之词。不管多么凶的狗都是家畜,可狐就不一样了,再弱小的狐浑身上下也都充满了野性。尽管捕获的猎物大多是田鼠、兔子一类更弱小的生灵,但最主要的是它不需要再像狗一样,靠摇尾乞怜、靠逗着主人乐呵、靠主人的施舍过日子。
一旦从狗蜕变成狐时,你就绝不能轻易相信任何人、任何事,凡事都要持怀疑态度。为人要圆滑,处事要谨慎,千万不可大意。捕获猎物后,也要随时保持警惕,注意有没有危险逼近,因为狐狸再怎么狡猾也毕竟不具备太大的杀伤力。
最关键的一点同样是:不要露出尾巴,让别人发现你的本来面目。
如果真的一不小心被发现了,你一定要作出一副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样子,让敌人放过你。可你真的会改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狗都改不了吃屎,更何况是充满野性的狐狸呢?或许有人说你真的改变了,那是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看出来——其实,是你隐藏得更深了。
三是蜕变成狼。狗也好,狐也罢,要论其杀伤力都无法与狼相提并论,最终能成大事的一定是狼。或许你会说狼凶残,但那是各人的视角不同罢了,狼还有诸多狗、狐所不具备的优点。
首先,狼忠诚勇敢。无论是对爱情还是家庭,狼的忠诚度远远高于狗和狐。一旦家人面临危险时,狼会挺身而出,奋不顾身地来保护他们。其次,狼坚忍执著。狼对于所要捕获的猎物有充分的信心和耐力,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直到猎物最终被吞进肚子里。最后,狼团结一致。狼群会向着一个共同的目标前进,这种协作能力是狗和狐所永远无法企及的。
当你蜕变成狼时,那么你“夹着尾巴做人”的功夫就已达到了最高的境界。无论你是一只独狼,还是成百上千的狼群中的一员。
经过这些深刻的反思之后,杨军时常能感觉到体内的DNA在发生着某种奇妙的变化。他已经隐隐约约地感觉到,自己正在从狗蜕变成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