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倩华第一眼看过去就不喜欢萧鸿渐。
首先,没有女人会喜欢被人平白认老了二十岁的。
其次,她本来就因为君越怡想要跟沈浩分手,而满肚子怒火。
这会儿就算是看到君越怡家里有个公蟑螂,都足够她杀之后快的。更别提是萧鸿渐了!
最后,那就只能怪萧鸿渐自己了。
他本来就是个衣食无忧的富二代,容貌又俊秀,眼神又温柔。
就算这些年已经经历了生活的各种吊打,但骨子里与生俱来的优渥矜贵,还是挥散不去的。
他很少穿西装,加上现在除了要在娱乐圈里跟那些时尚元素摸爬滚打外,还要经常去各个学校跟孩子们老鹰捉小鸡。
所以他今天穿着一件胸前印着米老鼠图案的粉色长袖T恤,外面是黑灰格子的衬衫。
灰色亚麻长裤,白色帆布鞋。
萧鸿渐有两个耳洞,其中一个是甄珠帮他打的。
那是萧鸿渐决定跟甄珠在一起,并亲口跟她承认,自己确实一度有过将她当做唐韵的感觉。
但过了一段时间后,才意识到甄珠是不一样的。
两人发生关系之后,萧鸿渐为甄珠戴上了一枚戒指。而甄珠却带他去打了一个耳洞。甄珠说戒指戴在无名指上,是因为那根血管距离心脏最近。
但是人脑才是产生意识的本源,还是打个耳洞吧。把某个纪念,存在距离意识最近的位置。
当时萧鸿渐还笑话甄珠,说她在这种时候居然还能说出这么不解风情的话。
没想到甄珠取出一对耳钉,给他戴上了一个。
看到那对耳钉的时候,萧鸿渐是有些懵的。
因为那是他之前买给唐韵的,还没等送出去,就出事了。
当时萧鸿渐是有点心虚的,想着要怎么解释的时候,甄珠就已经帮他戴上了。
甄珠说,唐韵毕竟是为了救你,才出事的。你应该要记住她,就算为了我,也要记住她。
后来萧鸿渐再回忆起当初的场景,只觉得心里像被人埋了针一样,痛得几乎不能呼吸。
所以在甄珠出事后,他又打了另一个耳洞。
为和甄珠举行婚礼而准备的全套首饰中,他取下了一枚钻石耳钉。
在距离心脏和大脑都最近的地方,他以为,自己这一辈子会带着这两个女人的名字,像肩膀上的长明灯一样。
照亮他前方没有太多选择的那条路......
可是,在一个人眼中最珍视的东西,或在另一个陌生人的眼中,则成了最碍眼的奇葩。
比如这一刻的萧鸿渐,在温倩华看来,简直就是一个被工薪阶层家庭宠坏了的富养男孩。
三十岁了也没有个正经营生,估计不是在迪士尼公园里当人偶,就是在外面当骑手。
而自己这么优秀的女儿,到底是什么眼光!
或许明显能感觉到温倩华看自己的眼神很不友善,萧鸿渐有点尴尬。
“伯母,我……”
“我看起来,年纪很大么?”温倩华轻轻从鼻腔里哼了一声。
“不是不是,我以为……我……”
这种时候越解释越崩盘,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干脆别出声了。把一切阶级矛盾都交给身边的女人就是了。
于是萧鸿渐站直了身子,往君越怡身上看了一眼。
“妈,鸿渐近视眼,您别介意。她是觉得您身上的气质慈祥温和,还以为您是奶奶呢。”
那一刻,萧鸿渐突然意识到——这个女人的情商不是一般的高啊。
三两句话一转,立刻给妈妈戴上了慈祥和温和这样的帽子。温倩华哪里还能再摆脸色?
不过萧鸿渐也是怪自己唐突了,冒冒失失地就认人。
他跟君越怡,其实也就只能算是普通朋友吧?
君越怡请萧鸿渐坐到沙发上,并吩咐保姆去倒水。洋山芋一见到他回家,这会儿撒丫子在客厅里转悠。
君越怡说,奶奶样的这只边牧叫洋山芋。
萧鸿渐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心里猛然怔了一下。
他想起甄珠给唐斌买的第一条导盲犬就叫土豆。后来被人害死了,又找来一条小的,叫马铃薯。
甄珠走了以后,萧鸿渐原想让唐斌带着马铃薯跟自己搬过来的。
可是老爷子不愿意。
他说他们非亲非故。
萧鸿渐说他是甄珠的丈夫,也就是您的女婿,怎么就非亲非故了。
后来他微微反应了一下,一股脑的心酸涌入胸腔。
甄珠也不是唐斌的女儿啊,只是甄珠不小心杀了唐斌的女儿,出于愧疚,才留在他身边的不是么? 萧鸿渐没有再劝,但他每周都会过来看看唐斌。
他烧菜很难吃,一个衣来伸手的富家公子,做菜本来就是人类迷惑行为。但萧鸿渐这些年,已经做过了太多他原以为自己根本不回去做的事。
一开始,两人相顾无言默默吃着,然后先后去洗手间上吐下泻。
最后萧鸿渐把剩菜给了马铃薯,马铃薯吃完连发-情都不发了。
萧鸿渐才意识到,这样下去不行。
无论是甄珠还是唐韵,在天之灵都不会放过他的。
后来,唐斌也渐渐的不再拒绝与他交流了。
有时候萧鸿渐在前面做菜,唐斌就在后面指点,放葱放盐,加水什么的。
如今萧鸿渐的厨艺有了稳步的提升,至少可以跟孤儿院里的大师傅有的一拼了。
再后来,唐斌的老房子拆迁了。
唐斌原打算去养老院的,可是年纪不到。
唐斌才54岁,按规定,都没到法定的退休年纪。
于是萧鸿渐干脆有了个好主意,把唐斌送到了自己投资的一家孤儿院里。
那家孤儿院是个特殊机构,里面都是残障儿童,也有很多失明儿童。
唐斌这两年自学盲文,完全可以过去跟孩子们一起交流学习。
人,有的时候不怕孤独,不怕失落,只怕没事情做 。
温倩华好像并不怎么喜欢狗,一直皱着眉头躲。
最后君越怡把狗给关出去了,他看到萧鸿渐的胳膊上还有伤。这大家伙有点人来疯,跑上跑下,呼哧气喘的。待会儿可别把口水掉人家腿上了。
“妈,你怎么突然就过来了?奶奶呢?”
“奶奶在午睡,我也是刚到。你也是,生病了怎么都不跟妈妈说一声?还跑出去?都这么大的人了,一点都不会照顾自己。”温倩华倚回沙发另一端,全程看似漫不经心地数落着女儿,其实目光一直在偷偷打量着萧鸿渐。
坐姿还挺端庄,不像没教养家的男人。眼神有点拘束,说明心里还在紧张。
“只是吃坏了点东西而已,不用那么大惊小怪的。”君越怡看了看时间,快四点了。于是他抬头对温倩华道:“妈,要不晚上一块吃点?我叫刘婶多做些。”
“我不吃晚饭的,减肥。”
“这样啊,那您真是没口福了。今晚我想亲自下厨的。”说着,君越怡站起身来往厨房走,一边走一边问保姆说,她吩咐的食材是不是都买好了。
“我也去帮你——”
“不用,跟我妈随便说说话吧。”
君越怡甩手就进了厨房间。一道轻飘飘的移门挂上,把萧鸿渐暗黑料理界的洪荒之力硬生生憋了回去。
温倩华今年五十一岁,有着这个年纪豪门名媛最深刻的危机感。
永远担心自己不够漂亮,不够有吸引力。
其是萧鸿渐觉得,她保养得已经相当不错了。
这半天下来,萧鸿渐干坐在那又不知道该插什么话,着实是尴尬得快蒸发。
就这刚才温倩华说减肥的话题。萧鸿渐笑了笑,礼貌地接腔道:“伯母坚持不吃晚饭很久了吧?难怪能维持这么好的身材,比现在好多年轻小姑娘有毅力多了。”
想起自己公司里的那些小艺人,为了让她们上镜漂亮,公司还得千叮咛万嘱咐的不让她们出去偷吃东西。
“呵呵,我也是习惯了。一直不吃,也不觉得饿。”温倩华轻轻哼了一声,话题转得跟十二级台风一样,劈头就问:“萧先生的父母是做什么工作的?”
萧鸿渐摇摇头:“他们以前经商,现在都在国外定居。”
“以前经商?那现在是什么情况?”
“就是......”
萧鸿渐挠了下头:“就是年纪大了,不想管事情了。”
“那这么说,萧先生也算是个年纪轻轻,就继承家业的天子骄子咯?”
温倩华眼睛一亮,整个人往前凑坐几分 。
她生性比较势利,或也正是因为吃尽了年轻时候的苦。
以前觉得有爱的男人最靠谱,后来才发现,有钱才是一切。
所以,她迫不及待想知道这个看似平平无奇的萧鸿渐,到底有什么资本能让君越怡这么清心寡性的女儿,突然像是食了人间烟火一样。
“伯母您说笑了,我只有家很小的文娱公司。跟朋友合伙开的。”
“哦,这样啊。”嘴上说着理解,但温倩华心里又添了一道减号。
开文娱公司的?那种鱼龙混杂的地方,而且家里连个长辈都没有,自由作,没人管。啧啧,这种男人,从出身到相貌到事业到气质,跟沈浩怎么比啊?!
——真不知道自家女儿什么眼光!
“那萧先生家里还有兄弟姐妹么?”温倩华开启户口本模式,“你跟越怡,又是怎么认识的?”
萧鸿渐:“……”
如果事到如今他还看不出来温倩华对自己的不友善,并不完全是来自于那一句唐突的‘奶奶’,那他真的可以把智商捡一捡回炉重造了。
“伯母,我想你是不是误会了?我跟越怡就只是同事而已。今天过来只是因为他前几天生病没去公司,我作为他的老板,来看望一下。”
看萧鸿渐笑得真诚,温倩华也有点尴尬了。
“你,不是他男朋友?”
“哈哈,当然不是啦。伯母您看我弄得这一身狼狈样子,男朋友哪里能这样子上门啊?”
萧鸿渐的话不无道理。终于,温倩华牵了牵唇角,脸上的表情总算多云转晴了。
“那真是不好意思了,萧先生。你看我,真是……”
“伯母,这是我的名片。”萧鸿渐挺了挺身子双手递过去。
“原来你是越怡的老板啊?”温倩华凑近萧鸿渐。这亲密度,就跟突然调转了磁级的吸铁石一样。
“哈,老板也算不上。越怡经验丰富能力强,工作上的很多事,我都要听她的呢。”
“那,你们经常在一起的话,一定比我们当长辈的了解她对吧?你告诉阿姨,越怡他是不是有男朋友了?”
“这个……”萧鸿渐骤然萌生了一种想要进去炸厨房的冲动。
君越怡给自己安排的角色,简直是hard级别的啊。
“伯母,我真的不太了解越怡的私事。不过,在公司内部尚且没人听她提起过。”
“那真是怪了。好端端的,他突然提出要跟在一块七年多的未婚夫分手。还说自己有喜欢的男人了。”
温倩华表示,自己这个女儿从小思路就很怪癖。给他当了三十四年的妈,至今不敢说真的了解她。
多年来,她频繁换工作,甚至换行业。走走停停,惬意人生。
貌似是既没打算成家,也没打算立业。
所以温倩华一直觉得,她可能生了个假女儿。
想起自己当年带着君越怡毅然决然离开了云老三,不就是为了能给她找个更好的家,接受更好的教育,走向人生的巅峰么?
可是这个女儿,压根就没有让自己省心过。
早先几年她还忍不住催促几下,好在沈浩一直对君越怡情深如许。总觉得自己作为男人,愿意给越怡一些时间,希望她能找到自己喜欢的事,玩够了就会想着回家。
可是没想到,突然从天降下来这么大一变故!
温倩华也实在是急得没脾气了,才逮一根稻草算一根,恨不能把萧鸿渐的嘴都撬开。
然并卵。
因为此时的萧鸿渐脑子却像坏掉一样,直接宕机了。
什么?
君越怡已经三十四岁了?
她那窈窕的身材,满满胶原蛋白的皮肤,漂亮清纯的娃娃脸!
如果不是化了特效妆容,说她十四岁都有人信好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