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跟我妈炫耀苟哥会用厕所,从来不在笼子外拉便便后。早上收拾书包时就摸到了一把粪球,这家伙精明的很,把便便都扒拉在我包里了,我还说地板上怎么都干干净净的。
我回头看了一眼在我床脚美人躺,格外悠闲自在的狗兔子,怒气冲冲地奔了过去。小家伙懵懂地抬起头,黝黑的眼睛无辜地瞅着我。没料到下一秒被我两手抓起,扔进了笼子里。
关上笼子门之后,苟哥才反应过来,牙齿“嘎嘣嘎嘣”地啃着铁笼子门,发泄着不满。我没理她,这家伙变本加厉,在笼子里上蹿下跳,撞得“哐当哐当”响,我忍无可忍,只好妥协,一开笼子门,这狗兔子“噌”地一下就窜了出来,跑得没影了。
我看着她肥乎乎的屁股一晃就消失在了沙发底下,心说我果然是对她太纵容了。百因必有果,而我之所以对苟哥那么好,也许是在以另一种方式弥补另一些生命。
初中的时候,为了买各种各样的小吃,我兜里常常会有十多块。某一次卖糯米糕的小贩没来,来了一个我最最最喜欢的,卖小兔子小仓鼠的中年男人。
幼儿园和小学的时候我往往是站在人群里踮着脚往里面看,或者挤到前头贪婪地瞅着那些白白胖胖红眼睛的小兔子。我爸妈不让养宠物,尤其是我妈,对于那些毛茸茸的小生物,她总是格外厌恶。
再发现原地打滚除了被暴揍一顿之外没有任何结果后,我懂得了钱的重要性。初中的时候我已经不会在像小学生那样可怜巴巴地求着父母买小兔子小仓鼠,我捏着手里的票子,面无表情,心里却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钱的分量。
我一眼看中了一只上蹿下跳活泼异常的小仓鼠,清了清嗓子,尽量显得自己很成熟:“这个多少钱?”
“30。”男人顺着我手指的方向瞟了一眼,哑着嗓子说。
我从裤兜里掏出了三张十块钱,那是前几天省下来的,没有想到在这个时候派上了用场。男人粗糙的大手一把抓走了我手里的钱,然后顺手把笼子递给了我。我连讨价还价都忘了,接过来之后,手上的重量让我忽然意识到这个小家伙真的属于我了。
我妈妈会答应吗?这个问题阴魂不散,但是看着胖嘟嘟的小东西,我什么都不想烦了。
不出所料,我妈着实把我骂了一顿,但她没有动手,也没有让我把仓鼠丢出去,我便也心满意足了。
我把笼子搬进我的房间,用零花钱在淘宝上给它买了双层别墅和鼠粮。每天给它打扫笼子,它倒是不领情,一看到我就冲着我龇牙咧嘴地示威。后来它不仅吃得多了,还开始了积极健身,每天都沿着笼子爬上爬下,好像是在为越狱做准备。
我每天都会和它说会儿话,它有时候软软地躺在地上乖乖地听,有的时候上蹿下跳快快乐乐地听。我和它说完话,心情会好很多。没有养它的时候,我常常会自己和自己说话,以至于我爸妈曾一度怀疑我有精神问题。
多了一个朋友的感觉挺好,至于它是不是人类,根本就不重要。
直到某一个晚上,我妈当着我的面,一把拎起那个双层别墅,连着里面惊慌失措的小仓鼠,一起出了门。
等她回来的时候,手里的双层别墅还在,小仓鼠没了。
“我把它扔了。”我妈轻飘飘地看了我一眼,把双层别墅往我房间一扔,然后“砰”地一声关上了门。
我坐在冰冷的地上,厚重的窗帘隔开了月光,房间里好黑好黑,我不知道我妈把小仓鼠扔到那里了,不知道离开了人类照料的它,是不是正面临着和我一样的黑暗,无边无际无处可逃的黑暗。
后来和我妈提及这件事,她有理有据:“仓鼠都有病菌,传染给妹妹怎么办。”
我也就再也没有问过了。
到底仓鼠只是被我妈扔了,也许从此之后它重获自由,过上了幸福的鼠生。但是我之前养的小兔子,是实实在在地被杀了吃了。“兔兔那么可爱,怎么可以吃兔兔”,这句话被无数人嘲讽为软妹名言,但是真的轮到自己身上,就不是那么有意思了。
前一秒还乖乖蹲在自己膝头白白胖胖安安静静的小兔子,下一面就被割喉放血扒皮,成为了一到神色狰狞的菜肴。这件事就发生在我八岁的时候,我好像目睹了一场谋杀,行凶者是我的外婆外公,帮凶是我的爸妈。我站在一边,看着小兔子努力挣扎着,却被一刀封喉,鲜血喷在它白色的毛上,像是给它穿了一件红色的衣裳。
我看着它四肢无力地蹬了几下后垂了下去,眼里的光亮一点一点暗淡。
兔子死掉的样子,和人死掉的样子,是一样的。
我就站在那里,站在那里看着。
我不是很喜欢我的外婆外公,也许他们曾经也没有多喜欢我。我妈也许也不喜欢他们,但是他们的确不喜欢我妈。挺绕的,事实都是这样。
至少我们家还很穷的那些年,是这样的。
仇恨的土壤会培养出爱的花朵吗?格林童话里的女主人公,虽然有各种奇葩的继母和恶毒的姐姐,但是她们依旧温柔善良,最后善有善报。
但现实不是童话,当你的妈妈每天都把她当年所受的所有委屈不公冷眼嘲讽,其中很大一部分都来源于她的至亲,都向你倾诉的时候;当你的外公过六十大寿时,他周围坐的都是你的表弟表哥,而你和你穷酸的爸妈远远坐在角落的时候;当你清明上坟时发现家谱中只有长子长孙次子次孙,独独没有你的妈妈和你的名字的时候。
你让我心无芥蒂地去爱他们,我做不到。
我有多做不到,就有多想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