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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每一件大事,表面看来,虽然轰轰烈烈,光明正大的,可是暗中,却不知有多少阴谋的勾当,奸狡的诡计,辛酸的血泪,只是你若不深深地去体悟发掘,你便难以察觉。

——古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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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终和慕容垂策马疾行,一直跑了一夜,眼看就要跑出邺城边界,到了第二天上午,他们已经快到襄国。

一路上,他们遇到很多士兵,这些士兵在各个州县设立了关卡,为了通过关卡,他们将头上的帽子拉低,尽量只露出半边脸,所幸士兵们并不认识他们,因此得以一路向北方行进。

颠簸了一夜,两人都已是风尘仆仆,腹中饥饿。

又往前走了不远,他们抵达一个小村落,就在路旁,看到一户人家,两人彼此相视,都有前去化缘的意思。

他们看到袅袅炊烟升起,断定屋内有人,吴王骑在马上,冲着小屋用鲜卑语喊了几句话,没听到任何回应。

吴终用汉话大声喊道:“有人吗?我们是过路的,想在这里讨点东西,填报肚子!”

过了一会儿,听到里面传来一个老妪沙哑的声音:“这年月,自己的肚子都吃不饱,哪还有东西让别人吃饱?”

两人下马,走到门前,轻轻叩门。

“大娘,求您行行好,我们实在饿得不行了!”吴终隔着门大声说。

从门板里传出一声叹息,吴终对吴王使了个眼色,吴王赶紧从怀里掏出一小块金子,递到他手中。

“大娘,让我们吃饱肚子,这块金子就是你的!”说罢将金块握在手心,用其边缘轻轻敲打着门框。

过了一会儿,门打开了,一个苍老的妇人,衣着褴褛,眼窝深陷,嘴唇上满是刀刻般的竖纹,她扶着门框,警觉地看着他们二人。

“有什么可吃的东西吗?”吴王问道。

“我这只有秣粥。”老妇回答,秣粥就是用豆秣和其他杂粮混在一起,熬煮出来的稠粥。

“没有干粮吗?比如大饼?”吴王又问。

“年轻人,看样子你们是城里来的富贵人吧?”老妇看着他手里的金子讥讽地笑着,“你们以为手里拿着金子,就能吃到大饼吗?”

“算了,把秣粥给我们盛满吧!”吴终看了吴王一眼,两人又把帽子向下拉了几下,快步走进屋内。

屋子很小,因为窗户也小,所以黑乎乎的,堂屋正中间是个黄土堆砌的大灶台,灶台下燃烧着干枯的高粱杆,屋内弥漫着柴草燃烧的味道,灶台上放着一口大锅,锅内的颜色和锅底一样,都是黑漆漆的,锅里煮着粘稠的褐色液体,也就是老妇口中所说的秣粥,正向外散发着白色蒸汽。

老妇蹒跚着走到锅边,从灶台上找出两个粗糙布满裂痕的粗陶碗,用木勺在锅里搅动着,给他们每人端上一碗散发着热气和柴火味道的稠粥。

“喝吧!”她大声说着,“粥是刚煮好的,我还放了些高粱和麦麸,希望你们能吃饱肚子!”

他们捧着碗,蹲在地上,就着热气呼噜噜喝着碗里的粥,滚烫的感觉从嘴里流入全身,顿时整个身体都热起来。

吴终看到吴王边喝边皱着眉头,想必他以前没喝过这种老百姓日常充饥的东西,粥的味道并不好,各种杂粮的味道混合在一起,直冲脑门,但他并没有因此而放慢速度,看来,饥饿是治愈富贵病的一剂良药。

“能不能再给我一碗?”吴王很快喝完了第一碗,又把空碗递给老妇。

“你们饭量太大,我自己都不知道能否吃饱呢!”老妇接过碗,眼睛却始终盯着他的手。

“大娘,金子给你,能不能再给我一碗?我真是饿坏了!”吴王见状,识趣地把小金块放到老妇手中。

“我只能少吃一点了,先让你们吃饱吧!谁让你们是贵客呢!”老妇咯咯地笑起来,又将碗盛满。

“大娘,打听个事,”吴终边吃边问道,“为什么我们一路过来,看到很多士兵在附近聚集,这里出什么事了吗?”

“谁知道呢!”老妇瞪着眼睛,狠狠朝地上啐了一口,“这么久了不都是这样吗?无外乎又有胡人南下了吧!”

闻听此言,吴王瞪大了眼睛。

“年轻人,我不是说你!”老妇看着他轮廓分明的高鼻梁,冷冷笑道,“我说的是比你们还靠北的胡人,好像叫什么‘敕勒人’吧,他们骑着马横冲直撞,闯进我们的村子,抢我们的东西,还会杀人!”

“不对吧!”吴王放下碗,“据我所知,朝廷不是已经彻底击败了这些敕勒人吗?朝廷把他们赶回来漠北,他们从此再也不敢过来!”

“让你的朝廷见鬼去吧!”老妇不屑地用鼻孔哼哼着,“告诉你吧,我活这么大所见过的朝廷,比我家祖宗十八代加起来见过的还多!”

吴王被她呛得无言以对,只得低下头,将自己碗里的秣粥扒拉干净,他看了眼吴终,发现他正在用舌头舔着碗底残存的豆秣。

“吃饱了吗?你们可以走了,不过,往北走可要小心,你们这么有钱,要是被那些敕勒人看见了,要把你们绑走呢!”老妇打量着他们身上的衣服,边看边摇头。

从老妇家里吃饱,他们又骑上马,继续向北走。

“大哥,敕勒人南下,是真的吗?”吴终心想这些事慕容垂最清楚。

“我觉得奇怪,你要知道,就在不久前,是我带兵横扫漠北,将他们赶到了大漠深处,有我在,他们怎么还敢南下侵扰?”慕容垂面露困惑之色。

“是不是他们知道大哥你现在不在了?”吴终笑道。

“胡闹!”吴王瞪了他一眼,“这种事情,他们怎可能知道?”

“我是担心,如果边境发生战乱,我们还能否及时赶到蓟城?”吴终问道。

“边走边看吧!”吴王忧心忡忡地回答。

和邺城一样,襄国位于平原地区,四战之地,这些城市在战争中,失而复得,得而复失,反复变换着主人。

天空是灰黄色的,土地是灰黑色的,风中飞着沙尘,尘土飞进他们的眼里和嘴里,让他们每前进一步都很艰难。

他们不敢进入城市,只是绕过城池,然后向北行进,吴终骑在马上,远远看到襄国城内高高地阙楼,深褐色的箭塔,还有城墙上竖起的长矛。

两人经过城池北门,没有停留,继续向前,又走了几十里,看到官道上站满了士兵,他们正拉着鹿寨,将道路封堵起来。

吴终和吴王交换了一下眼神,骑着马缓步走到他们跟前。

“兄弟,为什么把路拦住?”吴终在马上大声问道。

“前面不能走了,敕勒人就在北面不远处活动!”士兵回答。

“肯定是敕勒人吗?”他们一块问道。

“除了他们,还有谁敢深入大燕国的边境?这些人真是凶狠!”士兵脸上那惊惧的神色不会撒谎。

“我听说吴王早就把他们赶回大漠深处了,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吴终故作惊讶。

“别提了!”士兵摆摆手,显然他们身上所穿衣服的光滑面料给了他很大的耐心,“虽然我没见过吴王,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但我之所以在这里守卫,因为奉了上级的命令!”

吴终看了他大哥一眼,两人下马走到一个略偏僻的角落。

“是您下令封路吗?”

“并没有啊!”吴王诧异地摊手并耸着肩膀。

“他们为什么会这么说?据我所知,邺城和襄国周边都归大哥管辖!他说的命令,不是您下达的?”吴终不解。

“你说的是从前!现在我已经管不了他们了,你也看到,命令是新下达的,至于是谁,我也不知道!”吴王显得很着急。

“大哥要不要把身份告诉他,命令他让我们过去?”

“别傻了,如果在这儿暴露身份,除了被抓走,没有一点用处!”吴王嘟囔道。

“那我们该如何过去?”吴终抬眼看着四周的环境,除了一条大路,周围都是起伏的丘陵,丘陵的土地上长满了带刺的荆棘,在夏天的时候,这里会连绵成一大片绿色的低矮灌木丛,到了冬天,就变成一片枯黄的带刺屏障,如果有人带着镰刀,一路缓慢前行的话,可以在三五天内通过去,可他们骑着马,想快速通行的话,完全不可能。

“看我的吧!”吴王冲他微微一笑,然后又从怀里摸出一小块黄色的金属,紧紧捏在手里,转身牵着马又回到关口。

“兄弟,我们有急事,要到北方去,能不能让我们过去?”他笑嘻嘻看着士兵,很难想象皇室亲王能谦恭至此。

“你们要去哪?”士兵看了他一眼,但并不知道眼前点头哈腰的就是名震天下的吴王慕容垂。

“蓟城!”吴王说道。

“这很难,”士兵匝着嘴,“从这里到蓟城的道路,一定会通过敕勒人活动的区域,他们就在前面不远的地方,你们胆子真大,就算为了自己的小命,也应该停留几天,等他们离开了再走吧!”

“可我们确实很着急!”吴王面露难色,“事情紧急,我们必须马上过去,行个方便吧!”他边说边把指尖捏着的金块悄悄塞到士兵掌心里。

士兵偷眼扫了下手心里金灿灿的颜色,赶紧握紧拳头,将手放到身后。

“我想不明白,你们这些有钱人,真是要钱不要命,你们就不知道再往前走会送命吗?”他开始搬动身旁的鹿寨,吴终帮着他一块将沉重的障碍打开一个缺口。

“出了这道们,你们只能自求多福了,如果见到敕勒人,一定要机灵点!”士兵还在叮嘱,一回头,发现两人已经消失在前面的漫漫黄沙中。

他摊开手掌,仔细打量掌心这雕刻着精致花纹的金块,又看了看一路烟尘的方向,边叹气边摇头。

吴终一行穿过鹿寨后,继续向北行进,沿途没有遇到任何行人,他们仿佛两匹孤独的狼,在荒芜的土地上一路前行。

沿途的道路上,可以看到凌乱的马蹄印,还有脚印散步在四周,看来,士兵没有说谎,这里确有马队活动的痕迹。

“兄弟,你为什么笑?”吴王发觉从关口出来后,吴终在马上不时地兀自笑出声来。

“大哥,我在想,王爷和金子,到底哪个更好使?”他笑着回答。

“你觉得呢?”吴王对此也饶有兴致。

“我看还是金子好用,吴王这个名头,说没就没了,不像金子,只要攥在手里,就是自己的!”他大声答道。

“可金子总会花光,不像爵位,会伴随一生!”吴王说。

“大哥又说笑了吧?吴王是个好爵位诶!”吴终加速向前跑去。

“你这个坏小子!”吴王仰天大笑起来。

他们不曾停歇,看着头上有些朦胧的太阳一直升到天顶,又从穹顶向西边垂落,一直走到傍晚,夕阳西下,狂吹的西北风又不觉增强了几分。

眼看天又要黑下来,他们慢慢停下,从前方吹来的风中,他们嗅到了不同的味道。

那是烟火混合着铁器的味道,风中还夹杂着战马的嘶鸣和人声。

“前面有人!”吴终小声说道。

“小心从事!”吴王挥着马鞭,鞋跟狠狠捶打着白马的肋部。

吴终策动着遮月,紧跟在他身后,又走了大约一里地,他们看到前面亮起火光,不是一团,而是一片。

他们来到一片营地的边缘,此时天已经完全黑下来,营地上点着篝火,支着帐篷,吴终心里有点紧张,莫非这就是人们所说的敕勒人?

他们没有上前,远远地围营地转了一圈,从规模上估计,这里约有不到千人,而他们只有两人。

“大哥,趁着没被他们发现,赶紧走吧!”吴终进言,可他看吴王似乎并不急于离开。

“兄弟,一路下来,我口袋里的金子已经用完了,如果再碰到关卡,该怎么办?”吴王意味深长地盯着他的脸,似笑非笑地说。

“大哥,你想闯进他们营地去抢吗?”吴终惊问。

“有何不可呢?”吴王此时平静地好像在谈论今晚去哪家饭馆吃饭。

“我们两人去抢整个敕勒人的军营,大哥你…”他其实想说的是大哥你脑子没问题吧?

“兄弟,你错了,不是我们两个人,而是你一个!”吴王举起手里的马鞭,大声纠正道。

“我没明白!”吴终毫不掩饰心中的惊惑。

“兄弟,如你所说,这一路上,金子确实比我这个吴王的名号好用,所以一路都是我在花钱,现在我身上的金子用完了,可我们还会遇到阻拦,该怎么办?”吴王笑道。

“为什么要我去抢?”

“因为路上花钱的都是我啊!”吴王依然笑眯眯地。

“大哥你是认真的吗?”吴终暗想此人的心思还真是难以捉摸。

“昨晚你可是信誓旦旦对我说唯命是从,现在大哥钱袋里空了,你就不能帮衬着赚点钱吗?”吴王看着他,眼中透出一股冷光,转瞬即逝。

“既然大哥发话,小弟自然效命!”吴终在马上对弯腰作揖。

“去吧,路上小心!”吴王努着嘴,看着远方的篝火出神。

吴终看着黑压压的营地,感觉头皮发麻,但没有办法,他抽出吴钩宝剑,紧紧攥在手中,又转身看了吴王一眼。

吴王依旧乐呵呵地坐在马背上,在原地兜着圈子,似乎根本就没把这当回事。

吴王的心思不可捉摸,他却不得不履行自己的承诺,他离开的时候,两人再没有说过话,他骑着马,借着营地外一排低矮槐树的掩护,悄悄绕向营门。

因为无从知晓吴王的目的,如果只是为了抢钱,应该直接冲到中军大帐,那是营地主将的所在,整个军营值钱的东西应该都在那儿,他不可能每个帐篷都进去搜刮一番,如果真是那样的话,他需要杀死营地上所有人,或者很快就被反杀丢掉性命。

看来,想要完成任务,并且活着回来,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径直冲进去,直奔中军大帐,就像三国年间,关羽在乱军中斩首颜良一样,现在想想,当年关公战颜良的地方,应该就是这里,天道轮回,现在轮到他去冒险了!

打定主意后,他策马来到营寨门口,大门半敞开着,他看到了守卫的士兵和两旁搭建的临时箭楼,他必须快速冲进去,快到守卫来不及反应。

因此在冲锋前,他又轻轻拍打着黑马的脖子,轻声说:“遮月遮月,我的性命就系在你身上了,一定要快,明白吗?”

马儿竖起耳朵,轻轻打了个响鼻,似乎听懂了他的话。

他将宝剑举在空中,深吸了几口空气,凛冽的寒风灌入五脏六腑,让他清醒而保持冷静,然后双腿用力夹紧,遮月嘶叫起来,一人一马加速前进,孤单地向营寨发起了冲锋。

虚掩的寨门很快被冲开,他猜得没错,里面的人没有任何防备,当他冲进去的时候,只听到惊慌失措的呼喊,还有仓促捡起的兵器和地面摩擦发出的声响,他不管这些,眼中只盯着中军大帐,他的遮月马大声咆哮着,发出刺耳的嘶鸣声,四蹄生风,如飞般向前挺进。

寨子里乱成一片,火把被撞倒,转而点燃了帐篷,士兵们慌张地从帐篷里钻出来,随即人头就被锋利的吴钩带离身体,吴终骑在马上,瞳孔中都是通红的火焰,他手中的利剑仿佛死神的亲吻,但凡挡路者,都被它收走了灵魂。

他很久都没有大开杀戒了,尽管睡觉的时候,他都会听到吴钩在半夜发出的啸叫,可他不想理会,他不想用鲜血去喂饱它的锋刃,他宁愿它锈迹斑斑,永远挂在那里。

但它总能如愿,每隔一段时间,它就会饱餐一顿,光滑的剑身并不沾血,它永远是寒光闪闪,冷气逼人的,血迹只是过客,它喜欢的是割裂身体的感觉,是剑刃划开动脉,鲜血喷溅的那一瞬间。

他最害怕随着时间流逝,会忘却真正喜欢这种感觉的,到底是他的剑还是他自己。

虽然他一直觉得自己最反感的就是杀戮,他也竭力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但每次开始后,就很难停下来,不管是在洛阳城外,还是崇圜殿里,或者今天,他的剑只要拔出鞘,总会伴随着大量的死伤。

在营地士兵的眼中,吴终和他的马好像从天而降的黑色阴影,谁也不清楚他从哪里来,也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只是见到他手中挥舞着银色长剑,肆意地砍杀,他们的长矛还来不及举起,这道黑影就已经飘落到其他地方。

“他是妖怪,他是妖怪!”人们发出惊恐的喊声。

吴终突然察觉出一丝异样,这些人的相貌各异,有人看上去眼窝凹陷,鼻梁挺拔,但更多的人和自己相貌相似,也就是说,这个营地上的士兵,是胡人和汉人夹杂在一起的,从他们呼喊的语言上,也能听到这种差别。

“这就奇怪了!”他心中暗想,“都说这是敕勒人的营地,可没见到一个敕勒人,他们到底是谁?”

而且从这些人受到惊吓后,迟钝的反应和笨拙的反击动作来看,他们不像是久经沙场的职业军人,倒像是临时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

吴终向前冲刺的距离越远,他心中的疑惑就越大,眼看中军大帐就在眼前,巨大的半透明的帐篷中,透射出明亮的烛光。

当他骑着马,冲进中军大帐的时候,发现里面空无一人,偌大的帐篷四周点着粗大的蜡烛,帐篷正中间放置着黑色条案,条案上是空的,条案后头有两排挂架,上面挂着黑铁盔甲和弓箭。

他跳下马,在帐篷中简单观察了一下,没发现任何值钱的东西,别说金子,就是铜钱或者兽皮都没有,只有噗噗的火光在跳跃着,让他的倒影忽明忽暗跳动不已。

“见鬼!”他心里暗暗骂了一句,答应吴王的事没办到,一路冲进来还杀了这么多人,只怕很难活着出去了!

外面喊杀声四起,他不敢在此久留,于是牵着马缰,正打算走出帐篷的时候,就看到一个年轻人手举弯刀,跑到帐门口,那人见到吴终,也不说话,举刀劈头就砍。

吴终低头让过了第一刀,又侧身让过了第二刀,他此时万念俱灰,不想再杀人,所以一直没有拔剑。

但年轻人没打算罢手,他步步紧逼,把吴终又逼回到帐篷里,吴终且战且退,直到两条腿碰到了条案边。

他没法继续后退了,年轻人红着眼睛,手中的刀向着他的脖颈砍过来。

吴终别无选择,拔出了他的剑,之后的动作,就全是本能了。

然后听见“当啷”一声,年轻人趴在条案边上,他的刀已经被甩到了远处,而在他锁骨旁边,就是吴钩锋利的剑刃。

“你不应该冲过来!”吴终看着他,冷冷地说。

“别杀我,我不是坏人!”年轻人紧紧闭着眼睛,嘴里嘟囔道。

“你不是敕勒人,听口音倒像是邺城人!”吴终说。

“我是邺城人,是的!”年轻人两只手捧在一起,放到胸口上,好像在祈祷。

吴终看着眼前这个小伙子,他比自己年纪还小,脸由于紧张而变得通红,尽管五官因为恐惧而挤在一起,但还能看出平日里清秀的模样,他的样子有些眼熟,很像自己认识的一个女人。

“你叫什么名字?”吴终用剑轻轻碰了碰他的肩膀。

“我叫赵承嗣。”年轻人回答。

吴终听到这名字,身体猛然抖了一下,他的眼睛睁得更大了。

“你在邺城有个姐姐,是吗?”

“我姐姐叫赵海棠,是酒馆卖唱的歌妓!”赵承嗣偷偷睁开眼睛,看着眼前这个比自己大不了多少,但浑身上下都散发出死神般气息的青年。

“那就是你了!”吴终长叹一口气,将剑从他身上移开,“在邺城的时候,你姐姐曾托我找你,现在总算找到了,我不杀你,且起来吧!”他忧虑地看着赵承嗣,帐篷外火光越来越亮,呐喊声越来越强烈,他已经能听到铁器碰撞的颤音,感受到皮靴踏在土地上的震动。

来自邺城被夜魔抓走的赵承嗣,突然出现在号称是敕勒人的营地里,这是吴终始料未及的,他很想问清楚赵承嗣这段时间究竟经历了什么,可他还没来得及张嘴,外面的人马骤然而至,喊杀声连成一片。

吴终只得持剑冲出帐外,他不能躲在帐篷里面,蜂拥的士兵如果都冲进去,就成了瓮中捉鳖的态势,那时他就不会有一丝逃走的机会,想要活命,他只能先冲出去,变被动为主动,兴许还能觅得一线良机。

他看到几百人已经聚集在门口,他们高举火把,将中军大帐周围照得亮如白昼,而且这些士兵已经排成三层包围:第一层大约一百人,手持长枪,围在距离帐门两丈外的地方:第二层大约一百多人,手持弯刀,间隔着穿插在长矛兵之间的缝隙里:第三层超过二百人,他们站在更远的地方,张弓搭箭,正瞄着自己所在的位置,只需要一个微小的触动,这些箭簇就会齐发,将自己射成刺猬。

见此情景,吴终眉头紧锁,长矛兵手里的武器就是天然屏障,他的剑再锋利,也很难靠过去,况且他们身边搭配着弯刀兵,随时可以过来对他补刀,以当下的阵势,如果贸然动手,他的结局只有一个,就是很快被杀死。

吴终抬起头,看着头顶浑浊的月亮,无言苦笑,他没想到,自己会以这种方式死在乱军之中,自从咸阳分别后,他日日思念贺不悔,夜夜梦中想和她再见面,却不想,咸阳的别离会变成永别。

缓过神来的士兵们低声耳语着,他们的身后躺着同伴的尸体,他们眼中投射出仇恨的目光,他们虽然害怕他,但更想杀死他,因为他已经在这群人中留下了血债。

吴终自己也知道这一点,心想既然如此,也没必要换得别人羞辱,倒不如放开手来,拼死一搏,当他下定决心的时候,手中的剑孤独而倔强地伸向前方。

“杀!”士兵们一起大吼起来,长矛阵列坚定地向前逼近,上百支矛头一起向他紧逼过来。

吴终绝望地挥起吴钩,他已经不在乎能砍断哪只矛,所有的疑问和念想,都将在今晚终止,一柱香后,他将躺在地上,任由体内的血液流干。

就在他绝望而徒劳地举起剑的时候,突然听到队伍背后马蹄声骤起,节奏很快,然后又听到欢呼声,从队伍后面如潮水般向前涌起,士兵们突然表情肃然,然后从中间分立到两边,刚才咄咄逼人,必要将他杀死的阵势,转眼间变成了两排迎宾的队列,他们手中的长矛和弯刀,齐刷刷举过头顶,然后用短促而整齐的声音高喊着一个名字:“吴王!”

吴终看到一匹灰白色的马从士兵中间疾驰而过,转眼间来到自己跟前,马上坐着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子,面容冷峻,神态威严,他手中只有一条马鞭,却能让刀枪箭矢、金戈铁马都臣服。

“大哥,是你!”吴终惊叹起来。

吴王跳下马,轻拍着他的肩膀,然后拉起他的手,走进中军大帐,看了看蜷缩在角落的赵承嗣,然后来到盔甲边,举起黑铁头盔,轻轻掸去上面的尘土。

“俾将吴终,军中是何情况!”吴王斜眼看着他,中气十足地问道。

“这……末将……不知!”吴终垂着头,确实不知该如何回答,事态急剧的反转,超出了他的预料,他无法确定眼前这位吴王千岁,是否在继续给他挖坑。

“他是个魔鬼!”士兵中有人愤恨地喊道。

“对,他杀了我们的同袍!”更多的人在高叫着。

“请大王杀了此人!”士兵们一起举起手中的兵器,吴终看到他们眼中愤怒的火焰正毫不掩饰地投向自己,如果没有这位吴王震慑住场面的话,他现在应该已经身首分离,血溅当场了。

“安静!”吴王突然举起右手,所有人见此情景,竟然同时噤声。

“吴终是邺城通过比武选拔出来的俾将都尉,他武功高强,你们都看到了!”吴王不动声色地说着,“来时路上,我们得到消息,说附近有敕勒人在劫掠,吴终作为俾将先行探路,很显然,他把你们当成了敕勒人!”

士兵们面面相觑,显然不太愿意接受这个解释,但没人提出反驳。

吴王转向吴终,对他微微笑了一下。

吴终顿觉心中寒若冰霜,他无法猜测吴王笑容的背后到底隐藏了什么。

夜风吹入营帐,烛火跳动得更加厉害,人影斑驳,光线迷离,人们的表情在昏黄的火光中扑朔迷离,更难分辨。

吴王站在案后,吴终站在案下,士兵聚在门口,吴王凝视着吴终,士兵怒视着吴终,吴终看着脚底下的沙土地,关于自己对吴王的承诺,此刻一个字都不能说,

大帐中,诸人还未散去,又听到远方传来马蹄声,很快有哨兵进来报信,说寨门外发现一股骑兵,正快速奔袭而来。

“是什么人?”吴王取下佩剑。

“好像…是朝廷的人!”哨兵胆怯而犹豫地看了慕容垂一眼。

“你错了,当前来犯的,就是敕勒人!”吴王突然变得仿佛金刚下凡,他怒目圆睁,紧握佩剑,杀气腾腾。

“是敕勒人!”所有人高喊起来。

“听我将令,准备迎敌!”吴王迅速穿戴上那身黑铁披挂,此刻的他,收去了锦袍玉带时的温文尔雅,那张俊朗而棱角分明的脸,隐藏在漆黑的头盔后面,变得粗糙而冷酷。

所有人撤出帐外,迅速排好阵型,吴王骑在马上,手中佩剑在空中挥舞,在空气中划出很多不同的符号。

他们看到远处的火把连成一片,扬起的尘土遮蔽了天空,鲜卑士兵骑马时发出特有的连片忽哨声,彼此呼应着,吴终眯起眼睛,骑兵们越来越近,甚至都能看到打头的旌旗,从上面的文字上来看,这绝不是什么敕勒人,而是正经的燕国骑兵,不过,他所在营地里的士兵并不这么认为,即便他们也看到那些旗帜,但吴王的论断对他们来说,不容质疑。

“全部听我号令!”吴王高举佩剑,他的声音透过头盔,听起来变得苍老而沙砾。

士兵们全部肃然,整个营地变得鸦雀无声,只听到远方骑兵悠长的哨音,士兵们凝眉而视,一时间宛如雕像一般。

“第一队,骑兵二百人,马尾挂上树枝,向西去,不要停,距离营地一里,绕圈!”吴王下达了第一道命令。

“得令!”骑兵校尉带领着手下,马尾腾起滚滚烟尘,快速通过营门,绕圈去了。

“第二队,步兵四百人,持长矛变成两个方队,东西各二百,待敕勒人追赶骑兵时,用长矛拦截,刺马不刺人,方队前后依次递进,像平日你们训练那样!”吴王大声下达第二道命令。

“得令!”步兵校尉带领着长枪兵,跑步冲出营门,列阵迎敌去了。

“第三队,弓箭手三百人,排成两列横队在营门口,前蹲后立,待到步兵将敕勒人刺下马后,立即弓弩射向落马者,不得有误!”吴王下达了最后一道命令。

“得令!”弓弩校尉带着麾下箭手,来到营门口,排好阵势,此刻,三军全部就位,弓箭上满弦,长枪摆好架势,他们鼓起的眼珠紧紧盯着越来越近的火光。

“兄弟,到我身边来吧!”吴王吩咐完,看到了呆立于一旁的吴终,又换回柔软缓和的声调对他说话,并向他伸出一只手。

吴终没说话,默默来到他身旁,和他一起凝视着夜空中的战火。

“今晚,你会看到一场胜利,一场属于我们的胜利!”吴王低声说道。

“您说的是一场乌合之众对朝廷官军的反击胜利吗?”他扬起的眉毛恰如其分地表达出自己的情绪,不过吴王并没看到。

“小伙子,胜利就是胜利,它不在乎是谁取得的,也不在乎对手是谁!”吴王背对着他说道。

“如您所说,我也曾取得过一场胜利,可您的手下似乎并不买账,还要杀了我报仇呢!”吴终憋了很久,此刻没有旁人,他觉得有必要发泄出自己的不满。

“不,你只是一个抢劫未遂的盗贼而已!”吴王冷冷回应道。

吴终心中的怒火在燃烧,他强忍着不让自己表现出来。

“你看!”吴王似乎并不关心他心中的波澜起伏,他用马鞭指着前方,意兴阑珊地说:“如此简单的阵法,如此生疏的兵士,只要他们能全心全力去执行,即便是我燕国纵横天下的骄兵悍将,在这样一群人的攻击下,竟然变得脆弱不堪!”

他说得没错,吴终看到远方连片飘忽的火光好像被无形的手重重击落,骤然停止,原本傲慢的哨声,很快变成了哭喊和惨叫,引诱,截击和歼灭,三者连成一个圈套,环环相扣,每一环都在高效运行,远道而来的骑兵从一开始就猝不及防,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在战场上,一个环节发生错误,此后想要补救,挽回错误的可能几乎为零,正所谓一步算错,满盘皆输。

这场战斗,根本没用多长时间,追来的骑兵很快被打得溃不成军,冲在前面的被长矛戳下来,随即被射倒,后面的马被前面的马绊倒,甚至省去了长矛兵去截击他们,只顾送上人头,眼看着他们成片溃败,最后,营门口的弓弩手用满载的火箭送了他们最后一程,纷飞的火箭把压轴的重装骑兵射得四散奔逃,营地外筑起一道火墙,熊熊火焰让他们无法靠近,胜负已分,吴王完胜。

“看到没有,就是这样!“吴王指着漫天火光,转身看着他被火映成红色的脸,淡然一笑。

”该恭喜大王,取得了对朝廷的胜利,现在,您逃犯的罪名又加重了几分!“吴终冷冷回应道。

“你是说诛九族吗?我倒想看看!”吴王大笑起来。

“大哥!”吴终紧攥着拳头,眉毛拧成了一股绳。

“你看,他们回来了,走吧,该去和得胜归来的士兵们一块庆祝一下了!”吴王似乎对他的感受毫不在乎,依旧快乐地摆弄着手里用九股水牛后脊皮编制而成细长而油亮的马鞭,营寨门口很快被胜利归来的士兵围住,他们刚才被吴终闯营而形成的沮丧一扫而光,取而代之的是高举着缴获的兵器,盔甲和粮食,从而带来心满意足的欢呼声。

“吴王,万岁!吴王,万岁!”他们聚在营地中央,举着手中的兵器和火把,大声高呼着口号,吴王就站在他们中间,他卸下头盔,显得谦和而沉稳,脸上带着镇定的微笑,给士兵们带来无尽的信心。

“你们知道刚才击败的是谁吗?”吴王大声问道。

“敕勒人!”所有人用整齐的呐喊声回答。

“你们看到是谁带领着他们吗?”吴王又问。

“一个穿着黑色斗篷的人,他的速度很快,被我们打败后,迅速逃走了!”士兵中有人回答道。

“你们见到他长得什么样子吗?”

“他好像是个光头!”有人说。

“不对,他的头发盘在脑后,听说敕勒人都是这样的!”旁边的人争辩道。

“他的脸上好像纹着黑色的条纹,样子很吓人!”周围有人补充说。

听到这些话,吴终可以想象出那人的相貌,其实根本不用想,那人的相貌已经深深铭刻在他脑子里,在荒芜寒冷的北方,能找出这幅尊容的,除了哈什干,再没有其他人。

可为什么是他?这个原本被当做流亡马贼的胡人,仿佛越来越置身于神秘的云雾中,和他记忆中难以忘却的黑衣人合二为一,可比起黑衣人的神秘可怕来,哈什干更像是个跳梁小丑,他怎么也不能把这两个人合并到一起。

一个人可能有很多张面孔,都是用来迷惑世界的,他吴终如此,吴王也是如此,难道哈什干不可以这样吗?他不停地问自己。

真相似乎只留出半边脸,然后又把自己藏身到浑浊的泥水中,让人看不分明,想把这么多年一直困惑自己的事情弄明白,并非易事,还需要更多的线索,他把视线投向身边的吴王,这位结义大哥似乎对黥面剃发的马贼首领没有多大兴趣。

他的这种淡然,更让吴终觉得不同寻常,因为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这些敕勒人,不是我们的对手,对吗?”吴王继续着他的兴致高昂,面对着士兵,他是一个天生的演讲家和指挥家。

“威武!威武!”兵士们打了鸡血般狂呼不已。

“你们知道是谁带领着你们吗?”吴王继续高喊着,他扬起脖子,将头颅高举向天,在队伍中穿梭,让每个士兵都看到他的相貌。

“是吴王!”士兵们呐喊声更大了。

“倘若明天,我被降罪,列为逃犯,又当如何?”吴王好像喝醉了酒一般,摇晃着又回到阵前。

“敢阻挡吴王者,杀无赦!”听到这阵阵喊杀声,看到这帮狂热的追随者,吴终感觉背后有些发凉,这些人仿佛突然从平地冒出来一样,不,他们的来历,应该是这样的!

狂欢逐渐冷却后,营地又变得寂静下来,篝火变成炭火,只保留着深红色的余温,营地上插满了缴获来的官府旗帜,大旗上飘荡的“大燕”字样格外引人注目。

吴终和慕容垂慢慢走出寨门,沿着散布着尸体和残箭的土路前行,又回到他们第一次分别的小土堆旁边。

几个时辰前,吴王就是在这里向他讨要盘缠,随后发生的事,竟然如此惊心动魄。

“我该叫您大王,还是大哥?”吴终低着头,盯着脚下的荒草出神。

“吴终,我并没有辜负你,为何要这样问?”吴王故作惊讶。

“就在这儿,听了您一席话,我差点丢了性命!”吴终一想起刚才被几百士兵堵在大帐外的经历,至今心有余悸。

“你早就该死了!”吴王冷言如霜。

吴终抬起头,与他四目相对,他的瞳孔漆黑如夜,隐藏着秘密,不过现在应该是解开的时候了。

“吴终,你知道自你进入邺城后,有多少次和死神擦肩而过吗?”吴王眼中浓黑的眼珠在远方篝火的映衬下逐渐开始变得清晰透彻。

“大哥,这应该从你跟天师道勾结在一起后,把邺城当成自家后花园开始吧!”吴终始终凝视着他的双眸。

吴王慕容垂,兄长便是当今燕国皇帝慕容儁,两人本是亲兄弟,但吴王功高盖主,又很受先皇宠爱,只可惜自己的母亲不是皇后,因此属于庶出,无论战场上他如何卖命,如何攻城拔寨,甚至打成了当世战神,都不敌大哥嫡出这一条,所以先皇过世后,大哥慕容儁继位为燕王,不久称帝,号称九五。

不过皇帝不傻,知道自己无论名声才能皆不如这位亲弟弟,对他自然百倍防范,而且猜忌之风日盛,虽然封他为吴王,可手中的权利却日渐减少,他被帝国的朝廷一点点边缘化,最后被迫离开国都,到邺城居住。

他虽然志向远大,可邺城离蓟城千里之遥,他看不到皇宫的高墙大殿,也听不到朝会的慷慨激昂,只能流连于漳河边,直到他和天师道,或者说和大主教相识相知后,情况发生了改变。

他们聪明又敏感,直到吴王为何忧郁,所以向他表达了忠诚,而他看到对方信徒众多,也知道这是一股强大的力量,所以两方一拍即合,在邺城开始了秘密的布置,吴王供给长生人在邺城扩张的特权,而他们作为回报,要为吴王完成一项最重要的任务。

“大哥我说的可对?”吴终讲完了第一个故事。

“还算基本合拍,但你还没说这是什么任务呢?”吴王看上去轻松惬意,好像真在故事一般。

对于燕国的一字并肩王,皇帝的亲弟弟,能做的大事只有一件,就是起兵造反,即便不能马上造反,也得拥兵自重,要朝廷不敢对自己下手,对备受猜忌和排挤的吴王来说,有这种想法很正常,在当今天下群雄争霸的局面下,想要活命,手里必须掌握一支只对自己忠诚的军队,因此天师道在邺城的重要任务,就是替吴王招募私兵。

不过想在朝廷眼皮底下公开完成这件事,根本不可能,且不说慕容垂的起居都被监视着,邺城上下都是皇帝亲自任命的官吏,他不可能把城市的军队划归自己名下,因此要完成这件不可能的任务,只得通过一些偏门手段,在此需要下,夜魔粉墨登场了。

很难说这主意是吴王,还是大主教,或者是他俩一块想出来的,从几年前开始,他们就在缓慢而耐心地安排,结果就是夜魔的传说满天飞,到了晚上,他就会出现,将人抓走,几年下来,吴王通过夜魔,已经抓到了上千人,这些人里有百姓,有守城的兵丁,夜魔在行动的时候没有挑选的余地,随着传说日盛,他能抓到的人也越来越少,不过他总算在临死前,凑够了吴王需要的士兵数量,因此,为何兵营里的士兵看似笨拙,因为他们很多人都是匆匆被抓,没有军事素养,这些人要想形成战力,还需要更多时间的打磨。

所以说,夜魔最终就是一个工具,为吴王获取私人武装的工具。

“夜魔的名字叫耶洛赫,他那可怕的相貌为传说增添了恐怖的气氛,邺城人听到这两个字都会吓得夜不能寐,夜魔的故事越来越真实,可大哥的兵源却越来越少,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吴终笑道。

“编造的传说一旦变成事实,对我来说不是好事!”吴王轻轻叹气,“夜魔渐渐变成我的拖累,所以他死了,可所有信徒都说是你杀了他,撺掇我杀了你,给他们的继承人报仇呢!”他意味深长凝视着吴终,似乎在提醒他,这就是他该死的节点之一。

“大哥觉得是我杀了耶洛赫吗?”吴终反问道。

“当然不是,只能说那一晚实在凑巧,还记得刚才士兵们所说的黑衣人吗?他是个马贼,脸上刺着古怪的花纹,他叫哈什干。”

“我认得这个人!”吴终狠狠咬着牙回答。

哈什干原本是个马贼,在一次邺城郊外的游猎中,被吴王误射中,当时吴王心中愧疚,便给他治伤,谁料发觉此人伶俐乖巧,很会揣摩人心,于是便留在身边,开始作为弄臣,给自己逗闷子寻开心,逐渐发现此人办事稳妥,而且心狠手辣,很适合去做一些见不得光的事情,对当时的吴王来说,最隐晦的事情就是对长生人的监视,疑心病似乎是慕容家族的遗传,他们越依赖谁,就越不信任谁,从上到下都是如此,所以,尽管长生人信徒一直在为他秘密效力,可他依然不放心,觉得他们会背着自己搞出大阴谋,所以吴王就任命哈什干作为自己的密探,以普通信徒的身份,打入长生人内部,去刺探他们的消息。

除此之外,更重要的一点,他一直怀疑自己的王后被诬陷下狱是一件阴谋,这里面有长生人信徒参与其中。

伴随着快速壮大的信徒规模,哈什干很容易就混入其中,凭借着他的唇舌和手段,结识了众多信徒,还把某些人发展成小密探,替自己打探消息,他们出城前在崇圜殿召唤出的那个年轻人,就是其中之一,而当时吴王对他说的那些奇怪的话,其实就是密探接头的暗语,只不过他们互相并不认识,所以那个年轻人虽然对出暗号,还是担心有诈,直到他们拔刀威胁,这才说出实情,这就是那天夜里发生的事。

就在吴终和夜魔相遇的那天夜里,哈什干已经得到吴王的指令,夜魔耶洛赫因为名气太大,导致邺城入夜家家闭户,很难继续抓到壮丁来充实私军,所以当时吴王给他的指令就是找个机会除掉耶洛赫,尽管两人武功相差悬殊,但他相信狡猾的哈什干一定能完成这件事。

他没想到的是,当天晚上,哈什干就杀掉了耶洛赫,当然,多亏吴终的突然闯入,他的弓箭重伤了耶洛赫,又鬼使神差般丢掉了自己的剑,当耶洛赫一瘸一拐带着一把锋利的宝剑逃回崇圜殿的时候,哈什干发现自己的机会来了!

于是他假意给夜魔治伤,并骗取了对方的信任,然后,用捡来的剑将他杀死,并完美地嫁祸给吴终,事情做得干净利索,本来毫无破绽,只不过,这一切被大主教识破了。

令吴王始料未及的是,大主教杜子恭并没有杀掉哈什干,反而许诺要他继承耶洛赫的地位,这个狡猾的马贼反而借此机会在长生人徒众中步步高升。

“从那天起,哈什干变了,他给我透露的消息越来越少,而关于王后的情况,则没有一点消息,我发现自己已不能完全掌控他了!”吴王神色有些黯然。

“哈什干失去了大哥的信任,出于对未来的恐惧,大哥一定要继续寻找愿意誓死为自己效命的人,所以就有了不久前的比武选拔。”吴终说。

“你知道比武选拔的最终目的是什么吗?”吴王问道。

“大哥要选出自己的裨将。”

“不!比武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了找出你!”吴王说。

长生人的大主教杜子恭,虽然已经知道哈什干就是杀死夜魔耶洛赫的凶手,可并不说破,反而不停地催促吴王,要他查明凶手,为夜魔报仇,而对于此事,吴王也不能说破,两方都揣着明白装糊涂,毕竟当晚有人见过吴终,而他又在崇圜殿大开杀戒,所以无论是大主教还是吴王,都必须找到他,可之后的日子,吴终突然消失了,前来寻仇的信徒只知道他脸上有几道伤疤,是个小兵,但他们寻遍邺城大街小巷,始终没找到这个戍卒,为了给长生人一个交代,吴王想出了比武选拔的办法,在邺城这么多年,能把夜魔追得身受重伤且亡命逃窜的,只有他一个,所以只要他报名,最后的冠军非他莫属,吴王对这段经历娓娓道来。

“大哥就不怕我不报名吗?“吴终反问道。

“哪个士卒不想当将军呢?”吴王呵呵笑着,“即便你不报名,你身边的人为了自己的前程,也会怂恿你报名参赛的,我说得没错吧?”

吴终点点头:“确实如此,不过杨泽是大哥亲自点名的,难道不想提拔他吗?”

“杨泽功夫虽然可以,但比起夜魔还差得多,他没有那种孤胆冷血的刺客气质,只能做个百夫长罢了!”吴王解释说。

“决赛那天,从我看到你的第一眼起,我就知道要找的人就是你,事实果然如此,杨泽旧习难改,所以必然会输给你,不过你在成为裨将前,还要经过一道生死关!”吴王看着他缓缓而谈。

“又是哈什干,他杀了我的好兄弟!”吴终恨恨说道。

“感谢你的好兄弟吧!”吴王叹道,“要不是他替你死了,现在你已经躺在城郊荒野的坟墓里,被野狗拖去肠子了!”

“大哥你对哈什干如此纵容,为何不杀了他!”吴终一提到这个名字就很难平静。

“在那以前,我对他已经完全失去了控制,他已经变身为长生人大师兄,去捧他的新主子了,脑子太过伶俐的人,终究很难信任,这也是为何我选中你的原因。”吴王答道。

“就因为我脑子笨拙?”吴终偷偷白了他一眼。

“不,因为你重信誉!”吴王说,“比武那天哈什干去射杀你,并不是执行我的命令,相反,他在违抗我的命令,从他射出那一箭起,我们就此割裂,不再有任何关系!”

但他没想到的是,哈什干竟然还偷了他的调兵符,这也是为何今晚会突然出现追兵的原因,毕竟,哈什干知道吴王藏匿私兵的地点,也只有他能找到这里,所以当吴王得知领兵之人相貌之时,并不吃惊。

“不过那一箭也表明了我的态度,你知道比武过后我就离开了,并没追究行刺之人,我是想告诉大主教,我已经给过你们机会,可你们自己不中用,没有杀死这个年轻人,从今以后,你就是我的人,以后谁也不能再动你!”吴王继续说道。

“可大主教似乎并没买大哥的账,不久前在漳河边,我们就是被他算计,差点一块死在石洞里!”

“确实如此,杜子恭这个人,心机智慧都是上上之品,他好像知晓一切,只是从不说破,对于这样的人,我甚为忌惮!”从他的眼神中,吴终看到了恐惧,他从没见过吴王对谁会如此顾忌。

“大哥对我也是同样的想法吧,从见面到现在,虽然表面上看,和气且大度,但大哥心里一直对我不放心,为了让我死心塌地效力,先后在崇圜殿给我立了投名状,让我和长生人彻底结成死敌,而后一路试探,最后,就在这座营寨前,眼看到了自己的私兵营寨前,大哥甚至还在担心,害怕我会和私兵合伙架空大哥的权威,为了让这支军队都仇恨我,大哥甚至不惜牺牲掉很多人,给我挖了一个大坑,从此之后,您的军队跟我势同水火,如此心机,我实在有些害怕!”吴终把心中的想法都说了出来。

“我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吴王看似热情地拍打着他的肩膀,“我从小到大,就没有可信任之人,皇帝与我是至亲,尚且相互猜忌,必要置我于死地,我需要一个可以信任的人!”他低声安慰着吴终。

“难道非要通过这种方式吗?”吴终对此很是不屑。

“置之死地而后生,灭绝所有幻想,才能重新燃起希望!”吴王扶着他的肩膀,眼神又炽热起来。

“在说我吗?”

“我在说咱俩!小子,今夜本是我的私兵打赢的第一场战斗,我在这样的时间对你坦诚相对,告诉你一切,足以证明我对你的重视,这还不够吗?”吴王大力摇动着他的手臂,满怀期待地诉说着。

“大哥请恕我直言,”吴终摇着头,报之以不悦之色,“宫廷的权谋和恐惧已经让你的心灵变得扭曲,如此下去你会变得越来越可怕,越来越神经质,就算躲过皇帝的刀,自己只怕也难善终,与其在燕国这样煎熬,偷偷摸摸积攒军队,为何不去投奔秦国?我听说秦王苻坚招纳贤才,以大哥战神之名,如去投奔,必委以重任,到时候亲自率领一支军队,回来与燕国朝廷正大光明决战一场,不好吗?”

“也许会有那一天的!”吴王说。

“我们走吧,天已经快亮了!”吴终看到东方启明星升起,预示着新的一天就要到来。

“我们还要继续向北走,别忘了我们此行的目的是什么!”吴王提醒他。

“大哥,我还要求你一件事!”两人的背影越拉越长。

“兄弟,有什么事尽管说!”

“军营中有个小伙子,叫赵承嗣,我要把他活着带回邺城去!”

“他是你亲人?”

“并不是,只是我答应过他姐姐,一定要信守诺言!”

“你知道吗?我最欣赏你的就是这点!”

“得了大哥,因为这个我差点被你害死!“

”这是权谋,权谋就是试探人心!不去试探,怎知诚心?哈什干就是前车之鉴!“

“我知道!”

“你知道?我一直很奇怪,你一个守城的戍卒,却知道很多事,你家里是干嘛的?”

“平民而已,听书听多了瞎说的!”

“我总会搞清楚的!你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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