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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没有人给我们智慧,我们必须自己找到它。

——马塞尔·普钽鲁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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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个寒冷的冬夜,城外一直在刮风。

如钩残月倒挂在天边,微弱的月光被惊涛般奔袭的流云所裹挟,照不亮地上的路。

低矮的山丘连着荒凉的孤岭,地面以上,弥散着干枯稻草烧焦的味道。

在一段黄土残垣坍塌而成的土洞外,还有一段行人随意踩出来的弯曲小径,两旁边枯树灌木,中间寸草不生。

一群依照褴褛的半大孩子,手里拿着残破的兵器,并瞪着惊恐的眼睛,目送着三个人慢慢走在小径之上。

走路的其实是两个人,那是两个男人,其中有一人背着个女人,他们走得很慢,在孩子们惊诧的目光中慢慢走远离开。

两个男人中,吴终走在前面,跟在他身后的是被赵承嗣称为“二哥”的刀疤脸,吴终对这个人印象很模糊,去年在私军兵营的时候,有过一面之缘,当时他的脸蛋还算白净,一年过后,他的脸上出现了一道吓人的血红色刀疤,从额头一直延伸到左侧嘴角,刀疤是鲜红色的,说明伤口愈合没多久,这道伤疤曾将二哥的脸撕裂为左右两边,到现在看起来依然骇人。

二哥是来盯梢的,赵承嗣为了说服他花了很大力气,他尽管脸上带着刀疤,看上去吓人,但和其他鹞子们一样,他也对吴终有着发自内心的恐惧,他本不愿意来,但别人更不愿意来,最后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吴终则命令他背上王后,跟在自己身后。

还没出门就捡了个苦差事,二哥欲哭无泪,又不敢说什么,只能默不作声跟在吴终后面,倒是那群半大孩子,一直围在洞口,即不敢进去,也不敢离开,他们没想到被自己抓到的过路客竟然几句话就让一直被伊视之为偶像的十三鹞子乖乖就范,而且甘当劳力,所以煞是惊讶,这种惊讶的表情一直维持到吴终干瘦的身影消失在昏暗的地平线上。

这条路不好走,地面上都是折断的枯黄茅草,后半夜凝霜,他们所穿着的草鞋踩在茅草路上,不时地打着趔趄,吴终还好,二哥背着王后,更是苦不堪言,又不敢抱怨,只能在心里卖力地问候赵承嗣家人。

等他们走到邺城西门的时候,天已经蒙蒙亮了,一夜寒风吹过,将城门口的青石路扫得干干净净,他们赶到的时候,正好赶上戍卒开城门。

“吴终,我这样子,进不得城,还是让我走吧!”二哥背着王后站在门口,开始犹豫不定,他脸上的肉在动,尤其是伤疤附近的肉,他很紧张。

“这会儿害怕了?当初杀人放火的时候怎么不怕?”吴终冷言讥讽道。

“我是怕连累你,我是朝廷通缉的要犯,要是还没进城就被人抓了,岂不误事?”二哥尴尬地答道。

“不怕。”吴终淡然一笑。

二哥随即看到他走向城门口,然后和守城士兵亲热地攀谈起来,不时拍打着对方的肩膀,然后两人时而大笑,时而击掌,就像是亲兄弟一样。

“张大哥,这两个人要跟我一同进城,可好?”吴终最后轻轻抚着士卒的胳膊微笑而问。

“走吧,进城后收敛点!”士卒笑呵呵说道。

二哥突然想起来,吴终在邺城就是守城戍卒,离现在不过一年光景,说起来,他还是守城士卒中的骄傲,是从普通士兵通过比武,成为吴王麾下俾将都尉的第一人,也许会是唯一的人。

所以,邺城之门对吴终,始终都是畅通无阻的。

“对你而言,我还是夜魔终结者,按理说,你更应该感谢我才是!”吴终似乎察觉出二哥的心思,走在半路上突然回头对他说道。

由于天刚亮,城中街道上行人还很少,他们背着王后从大街转到小道,身影穿梭于幽曲的老巷中,在城中又走了半个时辰,来到一处灰色石板房外。

吴终站在门口,四处看看无人,这才小心地敲响门板。

过了一会儿,听到屋里有个女人在回应。

“大姐,我是吴终。”他贴着门板,低声说道。

二哥听到屋里的脚步声突然慌乱起来,那是一个女人拖着木屐跑步的动静,他听到门后传来亲昵的咒骂声,很快木门打开了,他看到一个年轻貌美的妇人,用一张刚睡醒未施妆容的素颜,面露欣喜开门相迎。

女人吊稍眼角风韵十足,即便不说,二哥也能想到,这样相貌的女人,一定是活跃在风月场上,但这里毕竟不是花街柳巷,只是普通人家的房子,所以她只是卖笑人,而非卖身女,看她家的布置陈设,只能说是一般,离红场花魁差得远,从这几点就可以推断出,这女人每到夜晚,就会流连于邺城的小酒馆里,以陪酒卖唱为生。

这时他还不知道,此女是他栖身的十三鹞子魁首的亲姐姐。

“吴终兄弟,是你吗?”妇人亲昵地捧着他的腮帮子,恨不得一口亲在他脸上。

“大姐,别这样,还有客人!”他害羞地轻轻推开那妇人。

“一年没见,听说你当官了,怎么还是这副德行?”妇人双手叉腰,上下打量面前这三个如同乞丐一般的人,嘴里发出啧啧的声音。

“别提了,一言难尽!”吴终尴尬地笑着,然后带着二哥走进石板房,妇人随后又将房门关闭。

到了屋里,妇人领着他们来到卧房,卧房很寒酸,除了一张床和破旧的桌子外,再没有其他物件。

“这女人是谁?”她看到吴终小心地把王后放到她的床上时,惊讶地差点喊出来,同时柳眉倒竖,略带嗔怒地瞪了吴终一眼。

“这是吴王的老婆,皇后的妹妹。”吴终看着妇人,轻描淡写地说道。

“老天爷!”妇人被这句话吓得伸手捂住了嘴,“小兄弟,你是认真的吗?”

“姐姐,我什么时候骗过你?”吴终淡淡一笑。

“叫我海棠!”妇人撅着嘴,两只脚用力在地板上跺了两下。

“好的大姐,她真是王后,吴王你应该知道吧?曾经是咱们邺城最大的官。”

“那还是我告诉你的好吧!”赵海棠挑着眉毛,面带不屑。

“现在他老婆就躺在你床上,她病得很厉害。”吴终说。

“按理说我应该相信,可她穿得破破烂烂,脸上也是又脏又黑,身体瘦弱,肩胛骨都从后背凸出来,怎么看都像乞丐婆子,你却跟我说她是身份尊贵的王后!”赵海棠充满怀疑地看着他。

“你去找个湿手巾,把她的脸擦干净再看!”吴终说。

过了一会儿,赵海棠端着黄铜脸盆,上面搭着粗布巾,她蹲在床前,拨开王后额头上散乱的头发,用手巾沾着热水,轻轻擦掉王后脸上那堆积多日的污垢。

“果然,真是美得让人嫉妒呢!”在手巾的勾勒下,王后那张原本就天生丽质的脸庞又重新人间。

“她在发烧,身体也很烫呢!”赵海棠在擦拭的时候,手指伴随着手巾,从王后额头一直摸到胸口,她看到王后面色潮红,嘴唇干热,状态很不好。

“她病得很重,怎么会这样?”赵海棠简单给王后把表面梳理一下,然后问道。

“听说过十三鹞子吗?”吴终轻轻把她拉到一边。

“满城都是通缉令,他们是朝廷要犯!”赵海棠说。

“可你不知道他们的名字!”吴终看着她的脸。

“没人知道他们的名字,只知道他们合在一起叫十三鹞子,兴许有十三个人,对吧?”赵海棠懵懂地问道。

“二哥,你们一共几个人?”吴终转头问道。

“原来十三个,现在只有十二个!”二哥哑着嗓子嚷道。

“他,他是马贼!”赵海棠差点喊出来,被吴终匆忙地捂住嘴。

“小点声,你不怕我们被官府抓走吗?”吴终低声嚷道。

“我害怕被他杀掉!”赵海棠的嘴尽管被吴终用力捂着,但还是止不住尖叫。

“别喊,他是十三鹞子不假,可他不是头目,真正的头目是你弟弟,赵承嗣!”吴终在她耳边低声说道。

“胡说,我弟弟被夜魔抓走了!”她倔强地回应。

“二哥,还得问你,是谁派你到邺城来监视我的?”吴终再次回头求证。

“是赵承嗣,他是十三鹞子带头大哥!”二哥站在旁边抱着肩膀,一脸不屑地答道。

“天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赵海棠没想到自己费尽心机寻找的亲兄弟,竟然变成朝廷通缉的头号逃犯。

“说来话长,但还得跟你说。”吴终叹了口气,然后把这段经历简单讲述了一遍。

赵海棠听罢,无力地坐在床沿边,两只胳膊不自觉地哆嗦起来。

“吴终,我该怎么办?我真的害怕!”她脸上带着泪痕,还没来得及梳妆的长发垂到腰间,身穿素色的睡衣,样子楚楚可怜。

“海棠,我不是吓唬你,我们处境都很危险!”吴终神色紧张,“但如果王后死在这里,我们就更加危险,就怕没法活着离开邺城了!”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她双手捧着脸,小声抽泣着。

“事已至此,过去的事情没法改变,从现在起,你要按照我说的去做!”吴终把手放在她肩膀上,轻轻摇晃着她的身体。

“告诉我应该怎么做!”她抬起头,看着吴终的脸,试图让自己变得坚强一些。

“你现在马上出门,找一个郎中,让他到这里来给王后治病,千万别告诉他王后的真实身份!”吴终托起她的脸颊,目光轻柔又坚定。

“还有吗?”她眼角含泪看着眼前的男人。

“千万别和任何人说起我们,路上留神,别让人跟踪!”吴终继续嘱咐道。

“我知道了!”赵海棠匆匆拾起放在床头的棉布长衫,然后站起身,简答地把长发扎成马尾,也顾不上打扮,快步走到门口。

“等一下!”吴终招手。

“还有什么事?”她回头看着这两个黑瘦邋遢的男人。

“回来的时候带点吃的,王后饿坏了!”他有些不好意思地半低着头。

“是你们饿坏了吧?”她擦拭着眼角的泪,还是忍不住扑哧笑起来。

“王后好久没吃过像样的东西了!”吴终捂着肚子讪笑起来。

“请一个普通郎中加上买吃食,一共需要一百五十个铜板,如果请一个好点的郎中,大概需要……”她说。

“姐姐,我们没钱呢!”他看看二哥,两人身上均无分文。

“姐也没打算找你们要!”她看着两个可怜兮兮的男人,微微一笑。

整个白天,吴终和二哥就躲在赵海棠家里,她找来了郎中,给王后开了药,又带来麦饼,让两人吃饱,然后又按照药方去抓药,熬药,然后给喂王后喝下去。

王后喝了两副药,到天黑的时候,高烧开始退散,脸色也不像早晨那样殷红潮热,逐渐恢复了原本白皙的肤色,她恢复了意识,也能睁开眼,跟着众人一块喝粥。

天黑之后,吴终开始收拾兵刃,他用一块白色麻布缠绕住自己的长剑,然后把布带握在手里,似乎要出门去。

“二哥,跟我一块走吧!”他朝那个脸上带着刀疤的鹞子招手。

二哥茫然地看着他,不知道要去向何处。

“你要跟我去办件重要的事情。”吴终说道。

“你们俩打算把把这个女人扔到我家里,然后自己溜走吗?”赵海棠用自己身体挡住大门,面带不悦之色。

“海棠,别挡着我,我还有件更重要的事情要办。”吴终说。

“去见你的心上人吗?”她皱起鼻子,似乎鼻孔里有很酸的东西。

“我倒真想去见她!”吴终受她影响,用手背擦着鼻子,“可她把我赶出来啦,怎么好再去见她!”

“我也应该把你们都赶走!”她轻皱峨眉,唇间微吐嗔气。

“别忘了,你曾嘱托我找到赵承嗣,我没忘记承诺,我将要做的事情,关系到很多人都性命,包括你弟弟。”吴终说道。

“至于你,二哥,”吴终笑道,“海棠是赵承嗣的亲姐姐,你应该不会担心她趁我们不再偷偷把王后救走吧!”

“这我倒不担心,”二哥哼了一声,“我就是不知道你要带我去干嘛?”

“会让你知道的。”吴终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两人离开石板房,迎着夕阳向西而去。

“但愿,但愿你们都能平安,但愿你们都能活着回来!”她惆怅地看着他们,犹豫地抬了下胳膊,想去拥抱他,但最终还是站在那里,目送着他推门离去。

入夜之城,灯红酒绿,吴终行色匆匆,走在灯红酒绿的繁华街道上,他的身影很快融入一大群追求夜生活的市民中。

皇帝的巡视给这座北方重镇带来了年末的狂欢,在无数小酒馆里,皇帝成了酒客们最热衷的谈资,尽管皇帝身体欠佳,可他依然在无数酒后的故事演绎中变成了男女香艳情爱的主角,在这些传说里,关于皇帝和他的兄弟,他的老婆和那个不受欢迎的神秘女人之间,存在着数不清的恩怨纠葛和爱恨情仇。

没人关心故事的真实性,他们觉得身为皇帝,生活理应如此,没有这些香艳的绯闻陪伴,谁还愿意当皇帝呢?

塞北风酒馆,最靠里的位置有一张榆木桌子,被酒客们用袖子抹去了清漆,露出木心中的年轮,桌子的颜色从深变淡,又从淡变深,可能它存在的年限比塞北风这个酒馆存在的时间还要长。

吴终带着二哥,和郭小乙就在桌子两端相对而坐,两人面前放着盛满泡沫浑酒的粗陶酒碗,桌子中间摆着一盘盐水煮黄豆,两人用手指捏着黄豆,压碎了放到嘴里,然后端起酒碗,咕咚咕咚喝着凛冽的店家私酿酒。

“十三鹞子可是朝廷通缉的重犯,哥哥竟然把他带到邺城里,胆子可真够大的!”郭小乙用手捂着嘴,小心翼翼盯着二哥。

“其实他们都是苦命人,而且他们都在邺城附近住,要怪只能怪狗日的夜魔!”吴终说。

“别的不说,就凭哥哥单枪匹马取下夜魔首级,让大家都安宁下来,否则,说不定我也和这位二哥一样,成了鹞子中的一员呢!”郭小乙笑道。

“小乙,一年光景,从守城门的小兵当到百夫长,着实不错!”吴终端起酒,用力撞到对方碗口,酒花四溅。

“吴大哥,我不如你,百夫长只是个士兵头,你可是吴王的俾将,不瞒你说,你斩夜魔,赢比武,会吴王的故事已经在戍卒中变成传奇!”郭小乙大口喝酒,由衷赞叹道。

“可我如今落魄了!”吴终发出悠长的叹息。

郭小乙喝了一口酒,叫了声哥哥,说你是吴王麾下爱将,武艺绝伦,如何称得上落魄呢?

吴终嘿嘿笑起来,说吴王一直不受他当皇帝的哥哥待见,所以自己跟着他,自然没什么好处。

“谁说的?”郭小乙借着酒劲拍了下桌子,“吴王要进献玉玺,这是多大的功劳?”

“我要跟你说的就是这件事!”吴终突然变得严肃起来。

他说他知道天师进玺的事情,而且就是为此事而来,他担心进献玉玺的时候会有变故,所以想找郭小乙商量,看能不能让他俩混到侍卫的队伍里。

“哥哥,我知道你的意思,而且我不知道你们会在典礼上做出什么事,如果答应你,对我会很危险。”郭小乙边喝酒边叹气道。

“明白,特别是我身边还有朝廷通缉的罪犯,兄弟,我不会为难你。”吴终兀自端起酒碗,一饮而尽。

“哥哥,你想多了,别说带你混进侍卫队伍,就是现在让我拿起刀,跟你出去杀人,也使得。”郭小乙突然攥住他的手,诚恳地说。

“我只需要两件邺城侍卫的衣服。”吴终告诉他。

郭小乙对他说,邺城的侍卫分很多种,最高等级是皇帝带来的御前侍卫,他们是皇帝最信任的人,在典礼上,会站在皇帝身旁最近的位置,而邺城本地的军人,只能处于外围,他虽然是个百夫长,但他的队伍等级却很低微,他们还没资格凑到皇帝身边去。

“我只能保证在典礼的时候,能让你们混到阅兵台边,至于怎么上去,还得你们自己想办法。”郭小乙说。

“兄弟,放心,我们不会给你添麻烦的!”吴终用力捏了下他的手,面带微笑道。

达成协议后,吴终带着二哥离开赛北风酒馆,在郭小乙带领下,两人来到一个充满霉味的驻兵仓库,从两侧散乱的长条板凳上找出两件看着还算整洁的侍卫服装,尽管衣服上弥漫着汗臭味,他们也别无选择,只能硬着头皮把衣服穿到身上。

就这样,在仓库里,吴终和二哥完成了从逃犯到侍卫的伪装,通过郭小乙安排,他们穿着这身衣服混入侍卫队伍,在号房外的土炕上睡了一夜。

第二天,正好赶上皇帝御驾亲征,讨伐秦将姚苌,他们依然混在队伍里,出城去和秦军打了一仗,说是打仗,最多也就算活动下筋骨,毕竟秦军快速退散,他们扛着旗子,跟在黑色衣服的秦国人后头跑了几步,然后就听到吹鼓手兴高采烈吹响了得胜的号角,然后跟着队伍回城。

“来得早不如来得巧,我们刚混进来,正好就要举行天师进玺的典礼了!”吴终笑呵呵看着二哥说道。

“我到现在还不知道你打算干嘛?”二哥边噘嘴边耸起了肩膀,从昨晚到现在,他一直处于困惑中,莫名其妙跟吴终喝了一顿酒,然后又睡了军营,听说还要参加进献玉玺的典礼,更加困惑。

“二哥,你听好,今天我要做件大事,可能会很危险,但我需要你的帮助!”吴终神色凝重看着他的脸,“我有个朋友,被慕容垂扣押了,而去他今天可能会死,我要把他救出来!”

“你是在说张天师吧!天师进玺,最危险的当然是天师!”二哥哼了一声。

“没错。”吴终回答。

“慕容垂是个骗子!”二哥一提到这名字就愤恨不平。

“所以咱们现在目标一致,我们都不信任他,对吧?”吴终说。

“我真想杀了他!”二哥气愤地啐了一口。

“我们杀不了他,但是能破坏他的计划!”吴终说。

“吴终,虽然我对你也没什么好感,但这件事咱俩目的一致,我听你的就是了!”二哥道。

他们随着凯旋的队伍直入城内,然后到了校武场,他们赶到的时候,空地上已经人山人海,到处都是兵卒和看热闹的百姓,他们看到皇帝已经坐在太师椅上,像个提线木偶,半个身子耷拉到扶手上,但是那双微微泛红的眼睛却充满欲望。

郭小乙说的没错,阅兵台周围都是森严的皇家侍卫,他们穿着银色的铠甲,腰间的宝剑都配着蛇皮包裹,精雕细琢镶嵌着珠宝的华丽而精致的剑鞘,侍卫们精神抖擞,眉眼间散发着御林军的骄傲和霸气。

皇家侍卫包围了阅兵台,而吴终所代表的邺城守军,作为本地土兵,终究不是皇帝亲信,所以只能靠边站,他俩自然不甘心,两人的目的就是尽可能接近阅兵台,所以他们耷拉着脑袋,一点点往里凑,衣服的味道起了很好的掩饰作用,只不过会引来很多声埋怨,两人只当听不见,就这样一直挤到阅兵台边上,吴终抬头观看,发现他可以沿着不算高的栏杆,很快爬到台子上面去。

“吴终,小心点,我看见高群了!”两人站好后,二哥突然凑到吴终耳边,小声提醒道。

“高群是谁?”吴终并不晓得这名字。

“他是吴王的同伙,是吴王在宫廷里的内应,一年前,蓟城外那场大屠杀,我亲眼见过他!”二哥咬着牙说道。

闻听此言,吴终再没答话,不过他虽是站在阅兵台下执戟,但不时地偷眼看下高群,然后锣鼓齐鸣,典礼就要开始了。

他看见吴王慕容垂和张天师出现在队伍尽头,吴王神色阴沉,低头不语;张天师穿着闪闪发亮的绸缎衣服,但神色沮丧,他脸上涂着白粉,但白色的粉底下能看到伤痕,看来这段时日受了不少苦。

典礼开始后,张天师手捧玉玺一直往前走,吴终眼尖,早看出黄绸布包袱底下藏着一把匕首,他心里暗暗吃惊,看样子天师打算在进献玉玺的时候刺杀皇帝,五龙夺玉玺,天师要亲自手刃画中那最靠前的白龙,再看吴王,送走天师后,他一直留在原地,看样子是不打算上台,这样,刺杀皇帝的罪名将由张天师一人承担。

他开始紧张,然后一直盯着天师行进的轨迹,当天师登上阅兵台的时候,和皇帝距离越来越近,这回,张天师和高群同时出现在他的视野中,张天师是越来越紧张,他的手也在抖,怎么看怎么不像个志在必得的刺客,反观高群,脸上杀气越来越重,在天师靠近皇帝的时候,高群一只手已经隐在腰间,然后嘴角露出一丝狞笑。

“他要动手了!”吴终心里大叫声不好,一切都被算计完毕,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张天师刺杀皇帝,高群斩杀张天师,一旦行刺开始,整个链条就会联动,事情将会陷入无可挽回的境地。

事情紧急,来不及多想,张天师无意行刺,这是很明显的事情,但吴王一伙定然不会放过他,吴终也能想到,不管张天师是否出手行刺皇帝,高群是一定会杀掉他灭口的,从他的动作来看,出手只在须臾之间,为了救出张天师,他不惜大闹校武场,哪怕被皇家御林军围攻也在所不惜,他脑子里只有这一个想法,随即就沿着刚才观察的路线跳上土台,他本以为自己贸然跳上阅兵台一定会引来众多侍卫围攻,可他错了。

等他站到台上的时候,上面的人都大睁着眼睛,视线全都集中在天师手中的玉玺上,他正好看到张天师哆嗦着打算跪下,皇帝双眼放光,伸出手从张天师怀里把玉玺夺下,然后不知道是极度兴奋还是其他原因,两眼翻白,竟然当场昏迷过去,就在这个当口,高群也抽出佩剑,尽管还没举起来,眼尖的吴终已经看到太师椅下面森然的寒光。

所有事情就在这个瞬间发生,看样子,张天师根本没办法躲开高群的夺命之剑,皇帝突然晕倒给了正好站在其后的高群充足的时间和空间,以及诛杀的理由。

看上去就是个死局,故不能用常规的方法破解。

吴终想到的解决办法简单而粗暴,他迈着大步,三两步跳到张天师背后,此时天师正好双膝跪倒,而皇帝刚好翻出白眼球,而高群刚好亮出佩剑,就在此刻,他发力用自己膝盖狠狠顶在天师腰眼上,也就是道家所说的肾经之所在,突然重击之下,张天师也和皇帝一样,翻着白眼晕倒了,于是两人就面对面撞在一起,双双趴在台上。

之后,就像其他人看到的一样,高群被救驾的卫兵带走,皇帝被太医们抬到担架上,紧急抢救,张天师也生平第一次享受到了皇家的医疗救治。

事发突然,事了仓促,所有人的精神都在大起大落中变得亢奋,亢奋就会忘记很多细节,比如突然跳上阅兵台的陌生人,没人注意他的存在,甚至吴王都没想到,自己苦心盘算的天师进玺,竟然会如此收场。

吴王在原地愣了片刻,半晌,用力挥舞着宽大的袍袖,悻悻地离去。

他并没发现自己一直被人不动声色地注视着。

吴终见他要走,赶紧把二哥召唤过来,指着吴王的背影,吩咐他赶紧跟过去,用身上这身衣服作掩护,混入吴王的侍从队伍里,记住他的一举一动,到了晚上跟自己汇合。

“今天很关键,皇帝生死未卜,我打赌今晚慕容垂一定会到行宫来!”他对二哥说道。

“事情还没玩,他不会善罢干休!”二哥点头称是,“只是邺城行宫这么大,我到哪里去找你呢?”

“你只要盯住慕容垂,皇帝在哪里,他晚上就一定会到哪里,而我也一定会在那里!”吴终说。

“我知道了!”二哥面无表情默默点头,转身欲走,吴终突然一把拉住他。

“二哥,你知道吗?你现在看上去比给吴王当兵的时候精干多了!”他微微笑道。

“所以我一点也不后悔当什么十三鹞子,就算被朝廷捉住,被送上断头台也不后悔!”二哥说。

校武场阅兵台上,两人就此暂时分别,吴终一直跟着太医,装作侍卫模样,随他们先进入行宫,而二哥则装作吴王侍从,默默跟随在其身后。

且说二哥跟着吴王慕容垂,先行回到黄家别墅,吴王没想到天师进玺被一场意外收场,心中不免懊恼,更让他恼火的是,不但天师进玺被中途打断,而且心腹高群还被当做刺客,抓进皇家诏狱,就如同他夫人段氏一样,诏狱的恐怖,想来令人不寒而栗,高群进去,免不了要吃很大苦头,他既担心高群死扛着不说,免不了和段氏一样下场,更担心高群抵不住拷打,供出他为幕后主使之人,此刻他也陷入两难境地,最初在焦躁情绪驱使下,他打算带亲兵硬闯地牢,救出高群。

不过他很快就冷静下来,理智告诉他,现在还没到鱼死网破的境地,皇帝虽被救走,但生死未卜,即便侥幸生还,看那病恹恹的模样短时间也难以理政,所以他还有机会,他现在最应该做的是紧随在皇帝身边,然后伺机继续做完该做的事。

所以他召集自己亲信随从,从中选出了十名武艺高强之人,吴王带着这批死忠门客,宣称要去行宫陪驾,在进宫之前,门客们身上穿着两层衣服,里面是黑色的夜行衣,随身带着短小精悍的兵刃,在夜行衣之外穿上朝臣服装,看上去就像是吴王率领众大臣去向皇帝请安的样子。

“只有先夺下皇权,才能救出高群!”吴王用这句话不断给自己鼓劲。

二哥躲在暗处,眼睁睁看着吴王及门客们真把自己当成了亡命徒,他们聚集在一起,彼此述说着豪情壮志,看似气吞万里如虎,但他们很心虚,也很惶恐,很亢奋,也很混乱,所以他们失去了镇定,也失去了原本应具备的敏锐观察力。

可是他自己也一样,他的任务是盯梢,但他不知不觉中漏掉了最关键的人。

邺城行宫同样乱作一团,情况并不比黄家别墅好多少,由于皇帝突然晕倒,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所以没留下任何指示,前来探望的贵族大臣络绎不绝,行宫守卫不知道该拒绝谁或是迎接谁,贺不悔虽然算是皇帝身边人,但谁都知道她并没有任何名分,连个妃子都不算,所以她说的话也不会被人理睬,她能做的就是把自己和皇帝关在寝宫里,不让任何人进屋,这算是一个狠招,如果有人贸然闯入,就会被以惊扰圣驾的罪名处决。

所以行宫被割裂成两块,最核心的寝宫大门紧闭,所哟人都被贺不悔拒之门外,而寝宫之外,偌大的行宫倒像个菜市场般热闹,各色人等充斥在大小房间里,看似忧心忡忡讨论着皇帝的病情,其实各自怀着鬼胎,都想在这场突发之大变故中获得最大化利益。

这对吴王及其门客来说是个好消息,他们可以停留在此,而不必担心遭到驱逐,之前最担心的贺不悔自顾不暇,只能采用自我封闭的办法,把自己蜷缩起来。

同样,这对二哥来说也是个好消息,他凭着侍卫的衣服,竟然也尾随在吴王之后混进行宫,此时他已经知道吴王一行天黑后要留在这里,然后继续行刺之事,他只想赶紧找到吴终,把这危险的讯息告诉他。

“这些亡命徒,他们疯狂起来,连十三鹞子都要甘拜下风,只有吴终这样狠辣的杀戮者才能阻止他们!”二哥作为名震北方的狂野马贼,也没想到自己竟会被吴王一行人身上散发出的凶狠气势震慑住。

两煞相冲,黑风向北,荧惑犯紫薇,中庭弱,边声连角起,红龙雾气缠身,欲夺玺。

“今晚就要定下家国大事!”吴王和门客们躲在偏僻的青瓦红墙下,看着日暮夕阳,寒鸦归巢,他们齐齐褪下朝服,露出黑色短襟夜行衣,他们腰间插着匕首,手里端着鬼头刀,这是一种刀身不长,但是刀背厚重的兵器,重在发力,一般都用在搏命硬拼之时。

“他们这是要来硬的啦!他们真的疯了!”二哥低声喟叹,“吴终,该死的,你他妈在哪?我必须马上见到你!”

行宫中的场景让二哥惊慌,他突然发现就在自己愣神的时候,刺客们似乎少了一个,他赶紧揉揉眼睛,仔细清点人数,没错,从黄家别墅出来的时候,现在出现在视野中的人比起那时候,的确少了一个。

这个人的身份很容易确定,那就是吴王慕容垂,他的衣服和别人不一样。

二哥觉得自己糟透了,竟然把最应该盯紧的人给看丢了,有心去寻找,又怕这帮门客也突然消失,只得硬着头皮,停留在此,他自我安慰说,吴王一个人,又没带着凶器,应该不会掀起多大风浪,倒是眼前这帮凶徒,很可能会在行宫闹出血光之灾。

不需要多长时间,他就会明白自己犯了一个错误,那个消失的那个男人,那个眼睛赤红的男人,才是最值得他关注的人。

这个夜晚,注定是个多事之夜,就在吴终和鹞子二哥潜伏行宫,分头行动的同时,在邺城西口外,一列悠长的马队正在缓缓靠近城门,大约有十几个人,他们骑着黑色的骟马,身穿黑色发亮的长袍,手指上镶嵌着白纸做成的指环,头上戴着尖头顶部开口的黑帽子,脸上挂着送葬用的白色面具,按照鲜卑人的习俗,人死后,送葬的人为了避免被鬼魂看到自己真面目,都会在脸上戴上这样一个白油纸面具,为了抵消掉死亡的悲伤,面具上通常会画着一张笑脸,这队人马从身上穿着到脸上的面具,符合送葬者的特点,只是他们面具上描画的是一张诡异的笑脸,面具上大片的白色,只有一直咧到耳根的弧形细长墨线描画的上翘嘴角,再加上身处幽暗的深夜,这队人马悄无声息地前进,就好像冥府送葬的幽灵。

三辆马车被骑士围在中间,马车也是清一色黑漆黑轮,中间一辆马车最为宽敞,由四匹重型长毛挽马牵引,每匹马都比邺城最强壮的汉子还要高出一头,车身宽敞,长宽都逾丈许,如高台之顶,车上面停着一口金黄棺盖,黑漆棺身的硕大棺椁,龙纹纵横,冥马引路。

所有人皆沉默不语,就这样从西北一直向东而行。

他们来到城门口,城门已经关闭,为首的骑士像夜枭一样飘然下马,叩响了城门上的狮子头铜环。

“什么人?”城墙上守夜士兵探出脑袋。

“陛下病危,太原王从襄国运来金丝楠寿材,此乃陛下所用,快快开门!”叩门骑士用鲜卑语大声嚷道。

“我没听说要从城外给陛下运送寿材啊?”守夜士兵嘟囔了一句,“可有太原王书信凭证吗?”

“没有书信!”冥衣骑士回答。

“城门关闭,没有太守命令,又没有王爷书信,如何放行?”士兵喊道。

“大胆!此事不可耽误,速速开门,放我们进去!”叩门骑士仰头怒喝,同时向身后用力挥舞着手臂。

然后就听到黑暗中发出钢刀出鞘的声音,尖锐的金属摩擦声让夜枭潜行般的沉寂转瞬变为剑拔弩张的怒喝。

这帮人气势汹汹,车上的棺材金光耀眼,让人不得不信,他们蛮横霸道的风格,也跟皇帝身边近臣侍卫别无二致。

听说是皇帝所用的寿材,守城士兵不敢怠慢,十几个将校连滚带爬从城楼上快步跑下来,有人打开城门,一个校尉模样的军官走到马车前。

“没有凭证,怎可放你们进去?”他围着庞大棺椁转了几圈,面露难色。

“事情紧急,谁知道陛下突然晕厥?太原王急令我等出城,将尚在路上的棺椁紧急接入城中,直到现在才赶回邺城,谁料天黑,你们已经将城门关闭,所以未曾带来凭证。”校尉看不见骑士藏在面具后面的脸。

“可否摘下你的面具?”显然校尉也意识到这一点,他隐约中有种不好的感觉,这帮人来历不明,无凭无据,而且连长得什么样子都不知道,他跟这群穿着不祥冥衣的人站在一起的时候,总感觉阴气森森,胃里痉挛不止,浑身的肌肉从脚趾到头顶有节律地收缩着,那种感觉,就像是传说中的弥留之际,亡者和冥府使者会面的场景。

“面具是为了尊敬逝者,佩戴面具和棺材的规格一样,都是礼仪所规定的,如果现在让我们摘下面具,所有看见我们脸孔的人都会被杀死!”骑士握着刀,斩钉截铁地说道。

这种习俗,但凡燕国人都知道,民间白事也都是一样套路,只不过棺椁的规格要低很多,而且面具也比他们所佩戴要小很多,到后来,也就是象征性的蒙上眼睛,但眼前这伙人,他们的油纸面具比脸还大,在黑夜中,一张张惨白面具脸配上黑衣服,光是看一眼就让人不寒而栗。

“我无法确认你们的身份!”校尉后退一步,也把手放到腰间佩刀上。

“我们是运送陛下棺椁的侍卫,这点你应该知道!”骑士大声喊道。

“可我从来没见过你们!”校尉也跟着喊起来。

“请不要阻拦我们,如果皇帝不测,你等将要陪葬!”马上又听见有人嚷道,黑夜里,刀剑在看不见的地方摩擦,校尉放眼望去,看到后面黑色的战马仿佛不见尽头,他有点心虚了,他没法确定这支队伍到底有多长,也不知道他们有多少人,只是感觉到一股逼人的气势正在慢慢向前涌来,然后一点点将他压到身下。

“快让我们进去!”他们用鲜卑语蛮横地喊起来。

校尉叹了一口气,鲜卑武士之骁勇天下闻名,和骁勇齐名的,还有他们的狂傲,他们从小骑着马在大草原上驰骋,孩童之时就会用弓箭狩猎,他们是天生的战士,杀人对他们来说,跟屠宰牲畜没什么区别,况且皇帝病重的时候,就是帝国法制最为薄弱之时,这时候,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宫廷里,就算他在这里被人杀死,只怕日后也没人会回忆起这件事。

“说到底,燕国是鲜卑人的国家!”守城校尉越想越觉得自己犯不上为了此事较真。

“太原王还在等着我们,你还犹豫什么?”骑士们见他犹豫,反而不依不饶,接连上前几步,将校尉逼到墙角,即便隔着面具,也能感受到那张看不见的脸有多张狂。

守城校尉无奈,自知凭自己手下这些人,只怕是惹不起冥衣骑士,他又仔细打量一番这些人,他们无论穿戴,谈吐还是习俗,活脱就是原生的鲜卑武士,再看这口棺材,其用料与质地远非寻常之物,也只有皇帝,才能用得起这么大且厚重的楠木棺材。

校尉看了几遍,没发现什么异样,加上马队簇拥上来,把戍卒们围在中间,不断用鲜卑语威胁喊叫,一直在催促,无奈之下,他只得放行。

马队缓缓驶入城内,那口大棺材在城楼的火把映衬下,反射出难以捉摸的神秘光泽,原本鲜亮的龙纹随着马车的前行,越来越黯淡,骑士们又变得安静下来,只有若有若无的马蹄声回荡在城市幽静的街巷里。

吴终混入行宫后,一直跟在张天师身后,看他被太医们抬进偏房,然后灌下去两碗汤药,很快就苏醒过来,他原本就没事,只是被外力突然撞背过气去,此时行宫已经乱成一锅粥,太医们早就心虚紊乱,他们就算四处乱转,也不愿意安安静静地待在一个固定的地方,皇帝随时会出问题,寝宫又被贺不悔守住,不让任何人进去,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该干嘛,因此变成浮萍,哪里声音大,显得热闹,他们就飘到哪里,心乱如麻,六神无主,说的就是太医们此刻的心境。

吴终乐于看到此景,趁乱走进偏房,把张天师拉出来。

张天师晃了晃脑袋,揉着眼睛,好久才把他认出来。

“兄弟,怎么是你?”他还有点迷糊。

“从你进入校武场,我就一直在盯着你!”吴终笑道。

“是你把我打晕的?”张天师此刻总算搞清状况。

吴终把自己的情况简单跟他叙述一遍,张天师听罢,感觉鼻子酸楚,他以为自己被世界抛弃,遇到的只有暗算和刺杀,不想一直有人惦记着要救他出来,算下来,这已经是第二次了。

“兄弟,我都不知道欠你几条命了!我该如何偿还呢?”他用脏手揉掉眼角的泪滴。

“这话你对贺不悔说其实更恰当!”吴终默默用同样脏的手掌蹭掉他脸颊残留的眼泪。

救下张天师后,已经是日暮西山之时,他们只顾说话,天已经黑下来,在整个下午都喧嚣无比的行宫,随着天色变暗,也渐渐安静下来,太医,侍卫,大臣,他们没法进入寝宫大门,就算堵在门口,也没有任何消息,随着时间推移,人越来越少,到接近午夜的时候,只有寥寥数人坚持守在门口,吴终和张天师躲在廊柱后面,把情况看得一清二楚,他们也知道,贺不悔和皇帝就在那扇门的后面,他们在等待机会,能在不被人看见的情况下,进入寝宫。

天师进玺的过程,吴终看得清楚,现在玉玺就在皇帝怀里,他之所以潜入行宫,又守到这个时候,所为的就是拿回玉玺,眼看门口人越来越少,他们也开始向既定方向悄然转移。

除了他二人之外,同样盯着寝宫这两扇木门的还有吴王慕容垂和他的死士门客,他们有着相似的伪装,如果以木门为中心,两伙人分别在门的两侧潜藏,到夜深时分,慕容垂的门客先出手了。

他们人多,且都怀着必死之心,他们脱掉外在的伪装,露出黑色的凶服,他们的行动快速凶狠,他们偷偷潜入守夜人的身后,无声息地用匕首割断他们的脖子,然后把尸体悄然拖走,没有声音,很快,寝宫门口清净了,只看到地面上依然残存着斑驳的血迹。

然后他们聚集在木门外,用手中的兵刃试图撬开房门,二哥看得真切,却不敢行动,他捂着嘴,心里清楚,一场大变故即将发生,这让他既矛盾又纠结。

“你在等我吗?”身后传来吴终的声音,声音来得突然,把正在思考的二哥吓了一跳。

“你去哪了?他们已经动手了!”二哥指着木门,他看到吴终身边还站着一个黑衣道人,白天他也参与了天师进玺的行动,知道此人就是张天师。

“你是不是还挺盼着他们得手呢?”吴终似乎猜出了他的小心思,冷冷地呲着牙。

“此话怎讲?”二哥却假装不知。

“我看到你一直在搓手,恨不得跟他们一起去撬门吧!”吴终看着他的脸。

“我没有!”二哥试图辩解。

“事情紧急,我也不想多言,只是劝你,死了这条心吧,就算他们得手,你知道他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彻底剿灭你十三鹞子,信吗?”吴终说完,突然用力推了他一把。

这一下将他从藏身的廊柱后直接推到了宫殿的宽大走廊上,在石砌宫墙壁龛两侧几十盏宫灯的照耀下,二哥高大的身影在地面上投射出一圈影子,自然也吸引了门客的注意力。

他们没想到清场工作没做完,还遗漏了一个,于是几个人提着刀,向他快步走来。

二哥也慌了,再看吴终,又不见人影,他只得只身应战。

长短兵器的撞击声在空旷的走廊里发出悠长的回音,诡异的宫殿里,除了交战的双方,看不到一个侍卫,平日围绕在皇帝身边的人,现在不知道躲在哪里,宫廷中的黑夜,远比人们想象的还要黑暗,围绕着最后那扇木门,还在上演着生死厮杀,最后只有一个人,有资格去推开那扇紧闭的门。

青灰色的回廊,地面的石板凸凹不平,就连细微的孔洞都在经历时光的冲刷,百年的行宫,片刻不得安宁,可能见多了这种场面,这不是发生在青铜半跪侍女宫灯下的第一场宫廷搏杀,也不会是最后一场,不过对慕容家族所建立的燕国而言,这的的确确是最后的争夺,回廊归于平静,宫灯依然明亮,从墙壁缝隙里慢慢渗出的积水会用细丝慢缕的方式渗入石板的微小缝隙里,冲刷掉殷红的颜色,最后一律变成沉积的灰黑色,然后显得愈发沧桑和古旧,这就是所谓时光和流年,唯一值得记录的内容就是最后一滴血流干的时间定格在午夜子时。

“我把二哥突然推到回廊里,吸引刺客的注意,他们以为遇到了巡查的侍卫,然后就过去跟他搏杀,我趁乱悄悄潜入他们身后,用长剑将他们刺穿,作乱者已经悉数陈尸于外,你可以看到他们。”吴终站在寝宫门口,对贺不悔讲述着自己一路从蓟城行至邺城的经历。

“所以,你要跟我说的就是这些?”贺不悔看着吴终,面色憔悴。

“你现在安全了!”吴终说道。

“收起你的怜悯心吧!”贺不悔尽管脸色苍白,但依然倔强地白了他一眼,“吴终,你知道我的本事,我在哪里都是安全的,只有我能救你!”

“可昨晚刺客挠门的时候,你在哪?”吴终不屑地发出冷笑,他是第一次对贺不悔露出这种表情。

“我在等他们进来!”她依然嘴硬道。

“可你为什么在哭?”吴终看着她红肿的眼睛问道。

“因为我想你!”她抬起头,忍不住地泪流。

“不悔,我也一样,我又杀人了,为了你!”

“也为了你自己!”

贺不悔看到三个人,吴终,张天师和二哥。

“人数不对!”她摇了摇头。

“一直是我们三人。”吴终解释道。

“张天师还没来!”贺不悔白了天师一眼。

“妖女,你什么意思?”张天师一直记恨她把自己赶出蓟城,正是她的驱赶行为在先,才引出后来天师道被吴王屠戮,天师本人被酷刑逼迫等一系列后果,这件事让他今生都难以忘怀。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贺不悔使劲搓着蓬乱的头发,“你是张天师,可天师进玺本来不是你,而是另一个张天师,现在来的是你,还有一个你,马上就会来的!”

吴终和张天师面面相觑,两人都被她这番话彻底搞糊涂了,这句话的每个字他们都能听懂,可就是连到一起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不悔,你会生病吗?”吴终有些关切地问道。

“听不懂是你们的问题,而不是我的问题!”她瞟了他一眼,感觉自己受到了冒犯。

“你说的是假天师吧?”吴终突然回想起去年铜阙台下那一幕,“连你都不知道他到底是谁吗?”

“我想不出来!”贺不悔峨眉紧蹙,在吴终印象里,能让她面露难色的事情,昨天还没遇到过,不过从昨晚到现在,他挚爱的妖女仿佛进入了困难模式,事事不顺,忧愁与困苦常相伴。

“那你知道他们在哪吗?”

“黑色的马车拉着金色的巨大棺材,带着白色面具的黑衣骑士遇到红眼睛的男人,他们打开棺材,天师从棺材里爬出来,现在他们正向这里走来!”在张天师听来,贺不悔简直比他更像是个神棍。

最好的时代从来都是和最坏的时代一样,存在于人们的传说和想象中,而通常过日子的,都是不好不坏的时代,历经这个时代的人们,没办法对自己所处的时代做出评判,只有后人回顾历史,才能知道他们所经历的是什么样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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