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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

—哈姆雷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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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四年二月。

天色阴沉,狂风大作,黄土遮天。

北伐大军聚集在北校武场,旌旗招展,牛皮鼓咚咚地敲响。

桓温和一众北伐大将就站在大军前面,今天的风实在太大,吹得他睁不开眼,他本想对着众将士发表一番慷慨激昂的演讲,但几番张开嘴,黄土立时就吹进去,糊住他的喉咙。

无奈之下,他只能沮丧地下令开拔。

就在这时,狂风骤起,诡异的风在校武场上拐着折线,好像一只有力的巨手,用力撼动着中军大旗,所有将士都看到那杆高达丈许的酒红色“晋”字旗在风中摇摆不定。

突然,众人听到“咔嚓”一声脆响,那杆旗子竟然被风吹断了。

“嚯!”众军哗然。

看着断裂的旗杆,桓温脑门也开始冒汗,北伐大事,尚未出师,旗杆就被风吹断,实乃不祥之兆,按理说应该终止,等待良辰吉日再行开拔,但是事已至此,无后路可退,在此情景下,他依然硬着头皮下达了出兵的命令。

众将士们亲眼看到旗杆折断,又听到强行出兵的指令,这显然影响到了士气,至少吴终骑马殿后的时候,看到将士们大都耷拉着脑袋,神色黯然。

“这次北伐,出兵乃大凶之兆,兵者不祥,闻风则返。”这是不久前贺不悔对他说过的话。

“莫非她又猜中了?”他不安地想道。

北伐大军行进缓慢,他们是正午发兵,快到傍晚的时候,又来到那片梧桐林,吴终骑在马上,远远看到一高一矮两个人就站在那栋已经被废弃的木头屋子旁边,高个的是个女人,身穿一身黑衣,如瀑布般的黑发披散在肩膀上,明艳的红唇很远就能看见;矮个的是个小男孩,身穿粗布白衣,目光如朗星般狡黠,两人手拉着手,默默望着自己。

“该死的,说实话,我不希望你去讨伐燕国!”

“但我必须要去,那是我的职责!”

“你和桓温一样,都有一颗私心在作祟,但愿我猜错了!”

“不悔,相信我,我会胜利归来的!”

“我不看好你们,这次北伐,会很麻烦,但愿你能活下去!”

“为什么这么说?”

“你迟早会知道的!”

“这就是你答应照顾寄奴的原因吗?”

“该死的,你想多了,我就是喜欢这孩子!”

“不悔,有你在,寄奴在江南就安全了!”

“该死的,告诉你,我不会呆在这里的,我会带着孩子回到北方,只有在那里,我才会安全,你知道的!”一听到“江南”这两个字,贺不悔顿时脸色大变,连她抚摸着刘裕头顶的那只手都开始哆嗦起来。

“回到邺城吗?”吴终问道。

“当然,”贺不悔看着他的脸,面带讥讽之色,“你们不是要北伐吗?北伐的终点是哪?”

“就是邺城,燕国国都。”吴终答道。

“那好,我就带着寄奴在邺城等你,如果你和你的桓温北伐能打赢,那就是你到邺城来接我们回来,如果你们倒霉了……”

“相信我,不悔,我们不会倒霉的!”吴终很不高兴地打断她的话。大军尚未出师,她的话听上去实在晦气。

“但愿如此吧,总之,在你出征这段时间里,我会帮你看好你儿子,也让他看看北方山河,他需要知道,晋国王朝的根源在哪里!”贺不悔说。

“用不了太久,我就会带着北伐军队进入邺城,然后把你们接回来的!”吴终说。

就在木屋前,吴终和贺不悔就此别过,十天相处,他总觉得时间太短,也许,北伐胜利归来后,他们可以相聚得更久远一些,他看到贺不悔牵手刘裕的样子,真像是一对亲生母子。

时间回到十天前,他们骑马从木屋中逃离,遮月黑马沿着月光一直向前跑,跑到了树林深处,这里有潮湿的草地和散发着泥土气味的青苔,明月如银盘挂在天上,静旎地如同仙境。

一条小溪就在旁边,溪水淙淙,清澈甘冽,吴终和贺不悔坐在青石板上,手捧清水,喝了几口后,又向脸上撩拨几下,遮月悠闲地在周围散步,不时寻找些干枯草根咀嚼,二哥依然如面口袋般瘫软着,从见到死去斥候的时候,他就已经腿脚不听使唤了,到后来,更是锦酥骨软,有气无力。

刘裕手里拿着一根草棍,站在吴终和贺不悔身边,看上去憨态可掬,就是一个七八岁的普通男孩而已,很难想象,刚才就是他单枪匹马冲入木屋,那种胆色气度,简直如枭雄降临一般。

在溪水边,他们谈起今晚的诡异经历,事情要从贺不悔来到南方说起。

晋国北伐的消息其实早就传到了燕国王庭,自从先皇慕容儁死后,他的儿子慕容偉成为皇帝,开始重用慕容恪,后来慕容恪病死,太师慕容评掌握了朝廷决断大权,至此,吴王慕容垂依然靠边站,他的性格很不讨喜,尤其不受慕容评待见。

贺不悔告诉吴终,自从先皇死后,她先前的靠山没有了,为了继续在北燕宫廷混下去,她找到了新的靠山,她的靠山,一定是当朝最有权势的男人,现在,那个人就是慕容评,至于她是通过何种方式获得慕容评信任的,她并没有告诉吴终,吴终也很知趣地没去打探,只是她说到攀附靠山的时候,发现吴终的脸色很不正常。

当得知晋国要第三次北伐后,为了打探消息,贺不悔自告奋勇招募了一批间谍,派他们混入北伐军队,因为桓温急于扩充人数,因此招募的兵丁良莠不齐,什么人都有,间谍们很容易就混进了兵营,就如同吴终所发现的二哥那样。

“也就是说,间谍确实是你找来的,这点耶洛赫没说谎。”吴终看着她说道。

“没错,就是我,你代表晋国,我代表燕国,你为桓温效忠,我为慕容评效忠,各为其主罢了!”贺不悔白了他一眼。

“但是我犯了一个错误,我不应该只身来到南方,这里不是我的地盘,因此当我出现在兵营附近的时候,就被他们察觉到了。”贺不悔轻轻叹了一口气。

“你说的‘他们’指的就是阿圈和耶洛赫吧?他们跟你到底是什么关系?”这是吴终心中最大的疑问,阴阳双煞和贺不悔,他们的行事风格非常相似,他们都有帐篷,他们都很神秘,在他眼中,他们都是无法企及的存在。

“这些话我不应该告诉你,该死的,你知道得越多,危险就离你越近,这些事情你不该知道,但自从你救我出来,你已然得罪了阴阳双煞,从今以后,他们不会放过你,因此,知道些我们的旧事,可能对你有好处。”贺不悔说。

她告诉吴终,阴阳双煞和她,包括蓟城的力奴,他们都属于一个家族,这个家族很奇怪,所有成员自称为拾荒者,天下分为九州,最早的时候,九州一共由九个拾荒者镇守,每人负责一个州,后来,到了汉朝末年,战乱频繁,州的界限变得模糊,拾荒者的镇守范围也有点乱,比如她自己,现在管着幽州和并州,阿圈和耶洛赫,则管着扬州和吴越之地,至于荆州、冀州等,还各有拾荒者镇守。

“你知道,作为拾荒者,是有一些常人所不具备的能力,”她对吴终说,“但是这种能力是有区域限制的,在我的地盘上,我可以做很多事,但是到了别人的地盘,我就什么都做不了。”

“难怪,刚才你被他们放在铁锅里,看上去很无助。”吴终点头。

“拾荒者对自己掌管的地盘很敏感,他们厌恶别人侵入自己的领地,比如我,一旦出现,阴阳双煞就能感觉到,在这里,我只能任由他们摆布。”

“如果我不出现,他们会杀了你吗?”

“不会,家族内部是不允许互相杀戮的,他们杀不死我,该死的,你不知道,刚才阿圈他们的目标不是我,而是你!”贺不悔捧起一泼凉水,用手掌拍打在自己脸上。

“为什么是我?”吴终对此很不解。

“因为你发现了他们的秘密!”贺不悔说。

这个秘密,就是阴阳双煞其实是一个人,他们是雄雌同体,可以分开,但本质还是一个,除此之外,他们的能力还发生了变异,因为耶洛赫曾经是天师道的大师兄,他的身体经过了杜子恭的改造,变得与其他拾荒者不一样,对于封闭的拾荒者家族体系而言,这种变化意味着封闭的家族体系被打破,拾荒者家族与外界势力产生了联系,对于其他拾荒者来说,这是不能容忍的。

“不悔,是这样吗?”吴终说出自己的判断后,深情地凝视着心爱的女人。

“该死的,你很聪明,这点寄奴跟你很像!”她嬉笑着用手指在他的脸上抚摸着,旁边的刘裕见此情景,立即耷拉下胖嘟嘟的脸蛋,然后赌气地走到他们跟前,把贺不悔抚摸吴终面孔的手掌拿开,放在自己的脸上,然后一脸无辜地看着她,用力眨巴着眼睛。

“这孩子还真是可爱呢!”贺不悔心花怒放,用力把刘裕揽在怀里,用自己的脸去摩挲他的脸颊。

“爹,今天可是我把你们救出来的,可我都没问过你,这个姐姐是谁啊?”刘裕被贺不悔强行蹭脸后,皱着眉头捂着下巴。

“寄奴,你不知道,这是你的大姨,你娘的姐姐!”吴终眨巴着眼睛,看着贺不悔说道。

“大姨一定是个很厉害的人!”刘裕懵懂地嚷道。

“寄奴,你以后也会成为很厉害的人,我发誓!”贺不悔拍着刘裕的脑袋,面带微笑。

“有多厉害?”

“天机不可泄露!”贺不悔故作神秘状,她艳丽的红唇翘起来,宛如一朵盛开的海棠。

“又是天机,我听到好多天机,什么是天机?”刘裕惬意地趴在她肩膀上,好奇地问道。

“该死的,说到天机,你就应该知道为什么他们要制造这么一间充满蒸汽的房间来算计你了吧?”贺不悔边用手轻轻拍着刘裕的头,边冲吴终笑问道。

“肯定是关于张天师的符咒,”吴终说,“那符咒是几年前张天师在蓟城所画,却代表了天师道最正统的道法,杜子恭势力再大,也不过是旁支,耶洛赫是杜子恭认证的大师兄,却没得到张天师的祝福,因此那符咒对他来说,就是封印,即便他是拾荒者,又是大师兄,但是那道符咒却不认他,他想对我动手,必须让符咒失效才行,只要我穿着那件衣服,他们就不能近得我身,所以才想出用热蒸汽融化油污,让油渍浸入棉絮,符咒失效后,他们可以随意摆布我。”吴终说。

“你说得很对,该死的,我没想到你能知道这么多,你以后可能会很危险!”贺不悔说。

“难道我现在不危险吗?”吴终反问道。

“阴阳双煞行事残忍,不光是针对你,还会针对你的家人!”她嘟囔着。

“我已经领教到了!”吴终眼中怒火再次燃起,“此次我去北伐,寄奴一个人留在京口,实在危险!”

“该死的!”她突然小声咒骂起来,“你总算知道我为啥冒险一个人来到这鬼地方了吧!”

“不悔,你……”吴终的眼眶变得潮红,他的声音有些哽咽。

“别以为这样就能让我原谅你过去做过的蠢事!”她翻起白眼,狠狠瞪了他一眼。

“你的嘴从来不饶人!”他抹着眼角,吃吃笑起来。

“我来南方,总得有个说得过去的理由吧,所以我跟慕容评请假,说去南方刺探轻薄,他相信了,于是我就来了,只可惜了那些斥候,他们每天除了喝酒,什么正经事都没干,却被阴阳双煞全都杀了,这两个家伙,迟早要跟他们算账的!”贺不悔的眼圈也开始变红。

“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对我们这么充满敌意?我从没得罪过他们,为什么?”吴终问道。

“实话告诉你,我也没想明白,曾经他们都很好,你明白吧?跟我们关系都很融洽,反正也没见过几次面,至少聚会的时候,还是很有礼貌的,但是这些年,他们变了,都赖那个杜子恭!”她恨恨地啐了一口。

“杜子恭应该不是你们家族的人吧?为什么会有这么大本事?”这件事吴终这么多年来,始终没想明白。

“我也不知道,这也是我一直想搞清楚的事情。”贺不悔用手指挠着头发,同样困惑。

北伐大军一直向北行进,渡过淮河后,就进入燕国境内。

时间已至三月,即便是北方,也进入莺飞草长的季节,空气中弥漫着花香,这些鲜艳的花朵在埋满尸体的土地上生长绽放,颜色比平时更鲜艳,气味也比平时更香浓。

刚刚进入北方的时候,他们并没有遇到太多抵抗,零星的骑兵冲击对几万人的部队无法构成太大威胁,这些小股的鲜卑部队面对北伐军,除了将自己和坐骑都埋葬在开满鲜花的土地上之外,做不了其他更多事情。

整个三月,吴终感觉他们北上进程都很顺利,这种顺利也让他产生出某种感觉,他觉得贺不悔的预言是错误的,燕国的骑兵看起来不堪一击,尽管他们身材高大,又骑着身披黑色铠甲的强壮战马,但他们在北伐军长矛方阵的抵御下,成批地倒下,按照这种节奏,光复中原又有什么困难呢?

邺城的燕国王庭中,太傅慕容评垂涎欲滴地看着大殿正中那镶金的巨大王座。

这王座的主人,曾经叫做慕容儁,现在则叫慕容偉。

慕容评是慕容家族中为数不多身材不算高大挺拔的男人,尽管他也长着一张白皙俊秀的脸庞,但他给人留下的印象更多的是“精致”而不是“威武”,他喜欢穿着镶嵌金银丝线的绸缎衣服,衣服上是手艺最好的绣娘留下的珍禽异兽图案,他也不喜欢吃白水煮得半熟的牛肉,而是和江南人一样,喜欢庖厨精心烹调的鲜美小馔,他平日生活细腻而丰富,他是燕国权利最大的人。

尽管从外表看上去,他是显赫而华丽的,但在燕国宫廷,有一个标签是他一直无法摆脱的,那就是黯弱。

和慕容垂相比,他没有军功,事实上,他就从来没上过战场,和死去的慕容恪相比,他没有政绩,当那位太原王活着的时候,尽管皇帝慕容偉也一样黯弱,但是燕国朝廷依然井井有条,可现在,晋国北伐军队已经开始在燕国的土地上横行,他尽管着急,却没有手段,只能任由晋军在淮河北岸撒野。

相比于千里之外的北伐军,慕容评更愿意把智谋集中在邺城的宫廷中,他的富贵由此而得,他的智慧由此而生,在对待吴王慕容垂的态度上,他和当今王座的主人心有灵犀,叔侄俩从来就没把慕容垂当成过自己人。

从慕容偉登基的那天起,慕容垂就已经很清楚自己未来的前途,就和这王庭雄伟宫殿的穹顶一样,黯淡无光。

攻下洛阳后,燕国经历了一段太平日子,正所谓飞鸟尽,良弓藏,太平盛世,战神无用武之地,所以当他得知桓温兴兵北伐的消息后,一度兴奋,觉得朝廷该请他出山了,结果,消息进入宫廷,就如同一滴水掉进深潭,没有半点浪花,这让慕容垂很失望,他经常站在茫茫夜色中,惆怅地看着满天星斗,荧惑犯紫薇,这个流传在燕国的谶言似乎从未消失,一直流传在燕国宫廷的帷幔中,相比于外敌,朝廷对他的防范似乎更盛。

整个四月,坏消息一个接一个来到邺城,晋军向北一路势如破竹,已经度过汶水,到达齐鲁之境,直到这时,皇帝开始惊慌,他决定虚心向朝廷栋梁请教御敌之策,近臣们围在皇帝身边,每天给他提出各种建议,这些亲信近臣中,并不包括慕容垂。

但是这里面还是有他的眼线,开始的时候,他听到消息说,皇帝有意让他挂帅出征,而他等待的就是这样一个机会,他的能力众所周知,但他的势力小得可怜,他希望用这样的机会抓住军队,军队就是他日后翻盘的本钱,这是他的私心,也是他的野望。

“待我挂帅出征之日,就是大鹏展翅腾飞之时!”他对自己说。

然而,很快他就得到消息,朝廷确实派出一只精锐部队去应战,然而领兵大将却是慕容厉,慕容厉是慕容评的堂弟,显然,慕容垂再一次被朝廷排除在外了。

这是一只奇怪的军队,它的出征仓促而低调,那天,慕容垂站在邺城高墙之上,看着他们步履蹒跚,向东南方向而去,战马南行时,一步三回头,好似留恋故土。

“未战而思乡,非吉兆!”慕容垂深深叹气,神色黯然。

南征军队出城后,就没了消息,但是在邺城,又有了关于慕容垂的坏消息,这则消息是关于先皇的,就是在洛阳城破后,他和十三鹞子在墓园对先皇挫骨扬灰的事情。

消息传来,他既害怕又愤怒,那天的事情,本是绝密,如今却传到了慕容评耳朵里,这只能说明一点,就是赵承嗣已经被收买了,他现在背叛自己,成了慕容评的人。

人在有情绪的时候,判断就会失误,实际上,拿下赵承嗣的人,是贺不悔,而十三鹞子,就是贺不悔送给慕容评的见面礼。

慕容评坐在太师椅上,美滋滋地品着酒,在他面前,一排身着鹅黄色纱裙的侍女们一字排开,翩然起舞,他眯着眼睛,脑海中却闪现出贺不悔的样子,和她的妖艳和婀娜比起来,眼前这些侍女显然让他提不起兴趣。

“不悔,不悔,也不知道你何日才能回来!”慕容评喝得半醉,斜靠椅背,喃喃自语。

“没有你在身边,喝酒也是无味!”他继续嘀咕道,其实在他大哥还活着的时候,他就已经垂涎贺不悔的美貌了,只是当时有心没胆,不敢妄动,对她的淫念只能留到春梦之中,那时的他,甚至不敢用正眼去看她,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慕容恪死后,此时,他发现,整个燕国朝廷,他已经可以掌控拿捏了。

也是在这时候,他发现贺不悔开始主动凑过来,这让他很高兴,但毕竟是先皇的女人,他一开始也不敢妄动,就在他准备捅破那层窗户纸的时候,却得到了晋国北伐的消息,之后贺不悔主动请缨去南方刺探军情,这理由让他无法拒绝,于是他派了几十个斥候,然后悻悻地目送着她离开,继续在府邸里幻梦春宵。

赵承嗣也是这时候被贺不悔送来的,对这帮马贼,一开始慕容评是根本没放在眼里的,他不觉得这群脏兮兮的强盗对自己有什么价值,可当他听说了洛阳墓园发生的事情后,顿时眼前一亮。

其实他也有自己的理想,那就是能永远活下去,能永远掌控燕国朝廷,这样他就能永远富贵。

于是他就把这则消息的价值发挥到了最大,让它传到皇帝耳朵里,传到慕容家每个男人耳朵里。在他这番操作下,慕容垂成功变成了慕容家的公敌。

慕容垂的愤怒,就源于此,他想报复,但慕容评位高权重,奈何不得,于是他把所有愤怒,都倾泻到了十三鹞子身上。

潼关西北方向,山河交错,尘土飞扬,滚滚黄河在这里遇到莽莽苍山,山水激荡,形成大片辐射状支流,丰盈的水势造就石泽遍地,崎岖难行,也成了中原腹地边上盗匪马贼聚集之所。

赵承嗣带着他的兄弟们,骑马站在一块巨石上,背后是滔天黄水巨浪,在他们对面,是吴王慕容垂和他的上百亲兵。

从昨晚开始,慕容垂追了十三鹞子整整一夜,直到此刻,将他们堵在悬崖瀑布前,此刻前面已经无路可走。

在此之前,为了找到十三鹞子,慕容垂已经在山河间寻觅了整整三天,其实要在三天内,要在这片如刀切斧凿般被河水风沙造就的复杂地形中找到十几个马贼,也绝非易事,慕容垂能做到,全凭了一个重要向导,那就是二哥。

二哥那天被吴终救出后,很快也清醒过来,按照军中惯例,敌军斥候是要被当场处决的,只有他是个例外,因为他是贺不悔派来的,当着贺不悔的面,吴终也没有为难他,就把他放了,恢复了自由的二哥一路跌跌撞撞向北,想回到赵承嗣身边,除了当马贼,他从没想过,也不会做其他事。

“当探子真是个苦差事,还是当马贼舒服!”他向北走的时候,脑子里只有这一个念头。

如果他一心回到强盗窝,也许就平安无事,可他度过黄河后,突然冒出来一个念头,他想去找慕容评领赏,南下刺探情报前,他见过慕容评,还是贺不悔引荐的,当时贺不悔把鹞子们全部抓来,让燕国太傅挑选一个最精壮机灵的,结果慕容评挑到了他,开始他不乐意去,谁都知道,当斥候凶多吉少,可能去了就回不来,为了让他安心,慕容评给了他一个承诺,如果他能活着回来,就赏他黄金五十两。

他现在活着回来了,就想到这笔赏金了。

于是他只身跑到邺城,邺城的繁华他早就领教过,在去慕容评府邸的时候,还在美滋滋盘算着领到黄金后如何在这座北方最繁华的大都市里快活些日子,美酒美女和美食都等着他来享用,美好的愿景让他脚步轻飘飘地,就这样来到太傅府门口。

虚幻的轻飘还没有降落下来,现实很快告诉他,没有贺不悔带路,他甚至连慕容评的面都见不着,王府门口威严的武士用铁枪将他阻隔,让他始终无法接近这位当朝权臣。

二哥在府邸边悻悻地徘徊了两天后,终于放弃了讨要赏金的想法,他只想赶紧离开邺城,却正好在城门口,撞见了慕容垂。

此时慕容垂因为流言之事正对十三鹞子恨得咬牙,见到二哥,不由分说捆绑起来,然后带回拷问,二哥去了地牢,在吃到夹棍和铁钩的刑罚后,就全招了,他不敢再违背慕容垂的命令,成为他们的向导,从邺城一路向西,来到十三鹞子藏身之地。

这些年,赵承嗣带着他的兄弟,始终就在这片山河交界的地方活动,他们靠打劫来往客商谋生,日日刀头舔血,不曾荒废武力。

在寻找赵承嗣的时候,二哥还是留了个心眼,他告诉慕容垂,马贼从来都是居无定所,他们不会在同一个山洞连续过夜,因此他只知道鹞子们活动的大致区域,没法提供更准确的信息,如果想要找到赵承嗣,就得挨个搜寻这里所有的洞穴和茅草房。

他这么做,其实是想给鹞子们留出时间,他们兄弟平日里纵横山川谷地,对这里发生的事情都会知晓,狭长的山谷里突然冒出一片黑压压的骑兵,他以为鹞子们很快就会察觉,然后赶紧逃走。他之所以这么说,是想给自己兄弟们留出逃跑的时间。

慕容垂只能选择相信他的话,这些年来,他一直跟这帮马贼打交道,也知道他们的习惯,二哥所说,也算实话,因此他和骑兵们三天来不休不眠,搜遍了这里每一寸土地,这一日,当他们正在探视一片由沙砾构成的横切断崖下一片狭长碱滩时,突然听到断崖上面响起马蹄声,然后传来熟悉的忽哨,慕容垂向鲜卑骑士挥了挥手,手指指向上方,又指了指二哥的方向。

众人会意,很快,被捆成粽子一般的二哥被带到跟前,慕容垂看看他,又扭头转向砂墙,朝他努努嘴:“上面的人是谁?”

二哥诚惶诚恐,赶紧眯着眼睛,仔细倾听片刻,额头上开始冒汗。

“是不是赵承嗣?”慕容垂阴冷地盯着他。

“是,是他!”二哥结结巴巴回答,看到慕容垂瞪着血红的眼睛开始冷笑后,他扑通一下跪倒:“大王饶命,大王饶命!”如果没有绳子,他一定会狠狠磕响头,直到把脑门磕破。

“你已经没用了!”慕容垂冷冷说道,“去和他们团聚吧!”说罢转过头去,紧接着,亲兵们一拥而上,有人迅速捂住二哥的嘴,随后,锋利的长刀就割断了他的脖子,鲜血飞溅,死尸跌倒,滴血的人头被骑士抓在手中。

慕容垂冷漠地看着双目圆睁的人头,下巴抬起轻点两下。

骑士们都没说话,但是调转马头,一片黑色方阵转眼间跳过砂墙,上面就是一片河滩,他们看到十几匹马正在河边喝水,一群衣衫褴褛的精壮汉子坐在石头边说笑,为首的就是赵承嗣。

赵承嗣没想到,从地平线下面突然冒出一片黑压压的骑兵,这帮人距离自己不过几十仗,他看见为首的骑士突然抬起手,扔过来一个圆滚滚的东西。

那东西在沙砾上翻滚着,正好滚到赵承嗣脚底下,他看了一眼,大叫一声。

他看见了二哥的人头!

人头睁着眼,切口还在滴血,正用凄惨的眼神注视着他。

“是吴王,他来杀我们了!”鹞子们惊恐地喊叫着,他们手脚并用爬到自己的战马脚下,跌跌撞撞翻身上马,想跑却无路可退。

双方就这样相遇了,慕容垂的骑士们整装待发,骄傲地向着十三鹞子发起了冲锋,他们的盔甲和兵器撞击,发出铿锵的声音,鹞子们远远看到一个方阵向自己冲过来,赶紧翻身上马,忙不迭抽出闪亮钢刀,准备迎敌。

骑士们排成正方形马阵,人手一柄三尺长陌刀,快马奔腾,陌刀横持,奔跑起来,好像一座重型收割机,十三鹞子因为人少,所以排成三角阵型,赵承嗣居中,他的姐姐赵海棠和他骑在一匹马上,此时却是男装打扮,因此并没惹人注意,其他人围在他身边,队伍最前方是马贼中最强壮的人,手持一柄马槊,用来抵挡鲜卑骑士的细长陌刀,其他人持弯刀分列两侧,面对黑色方阵,他们并不畏惧,策马上前,在冲锋的时候发出凄厉的嚎叫声。

常年的劫掠生涯,让他们变得彪悍嗜血,所以他们打起架来,比这些胡人还像胡人。

一番冲击过后,鹞子们的队形散了。

他们尽管这些年横行北方,他们的名号连朝中重臣都有所耳闻,但是他们毕竟是一群马贼,和慕容垂的亲兵比起来,还是很难取胜,赵承嗣见势不妙,将两根手指放在嘴里,吹起口哨,鹞子闻讯,调转马头,转身就跑。

慕容垂对他们恨之入骨,哪里肯放?于是马鞭向前挥舞,骑士们打起精神,在后面追赶。

就这样,双方在大河边上追逐,一直跑到道路尽头,鹞子们被逼到了一块大石头上,他们背后是滚滚黄河,前面是横刀冷血的铁甲骑士。

“背信弃义的毛贼,我看你这回往哪跑?”慕容垂用马鞭指着赵承嗣,恶狠狠骂道。

“大王莫怪小人,实在是那婆娘追得太紧,小人为了活命,才不得已这么做的!”赵承嗣喘着粗气,他被追了大半天,早已口干舌燥,精疲力竭。

他说话的时候,能感觉到自己的马在哆嗦,这匹马平素跟着他打家劫舍,见惯了杀人砍头的血腥场面,如今后蹄发抖前蹄一直想往下跪,一直踉跄着向前迈着小碎步,他偷眼向下看了下,不觉惊出冷汗,原来这块巨石并不水平,而是向下倾斜,而且表面湿滑,他的马这样做,就是为了避免滑到河里去。

慕容垂知道,赵承嗣所说的婆娘,就是贺不悔,他心想这妖女真是好手段,竟能让这帮马贼说出如此秘密,有她在,日后定会成为自己的麻烦。

“毛贼,既然你怕那婆娘,难道就没想到会有今天吗?”慕容垂瞪着血红的眼珠,准备下令用最后一个冲锋将所有人悉数斩杀。

“大王,如今事情已经泄露,就算杀了我们,也没什么用,况且你已经杀了二哥,何必要赶尽杀绝呢?不如赦免我们,让我们兄弟以后继续为您效劳!”赵承嗣哀求道,作为一伙毛贼,他惹不起贺不悔,也惹不起慕容垂,只能在他们夹缝中活着,一如他现在的处境一样,就算慕容垂不出手,只是远远看着他们,在湿滑的石头表面上,鹞子们也支撑不了多长时间,所以他只能慌不择言,却不想这时候说出的话,反而让慕容垂更加生气。

“留着你们?让你们活着继续出卖我吗?”慕容垂高举马鞭的右手在空中颤抖着,过了一会儿,那只手用力放下来,马鞭正指向赵承嗣。

“全速冲击,一个不留!”他厉声命令道。

下达命令的时候,他并不知道前方地面状况,战神也有被愤怒冲昏头脑的时候,百人骑兵方阵就这样冲了过去。

“等等,别过来,这里……”赵承嗣沙哑的声音淹没在爆裂的马蹄中,他本想警告慕容垂,石板这边地面湿滑,可骑兵们执行指令确实迅疾,这是多年训练的结果,整齐有序,令行禁止,本来都是值得夸耀的地方,但在这里,却成了骑士们的催命符。

慕容垂指挥的骑兵方阵,不管阵仗多大,在冲锋的时候有三种基本阵型,其一叫闯阵,面对比自己强大的对手时,骑兵会排成两列纵队,像一根针一样扎进对方阵列中,从前进,从后出,然后调转马头,往复冲击,将对方阵营搅乱,之所以排成两列,是为了同行的骑士之间互相照应,双人四手,可以左劈右砍;其二叫破阵,面对和自己实力相当的对手时,骑兵排成四列纵队,与闯阵相似,破阵时,骑兵冲进敌阵,但进去后会迅速分成四个小队,每列纵队为一队,入阵后,四个纵队将敌方分割包围,破阵的目的在于切割敌阵,以便各个击破;其三叫踏阵,面对比自己弱小的对手,此时骑兵排成方形阵列,彼此距离不过几尺,阵容密集,这种方阵冲击敌方,完全是碾压的态势,骑兵在敌方移动的时候,依然保持着紧密距离,所过之处,一切都会被踏平,采用这种阵型时,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彻底消灭对方。

此时,慕容垂的军队,就采用了踏阵式。

赵承嗣知道慕容垂的阵法,一看这架势,就知道他是铁心要行剿灭之策,于是横下心来,心想既然彻底撕破脸,干脆就让你肉疼一把,于是他转过头去,对身后的兄弟使了个眼色,鹞子们都在靠近河边的位置,经过短暂调整,他们的马匹已经能适应湿滑的石面,鹞子们常年混迹在一起,彼此之间,一个表情或眼神,就能心领神会,所以赵承嗣回头时,后头的兄弟就已经知道大概,他们开始慢慢疏散距离,给前来踏阵的黑色骑兵留足了冲刺空间。

亲兵们按照惯常踏阵节奏,大踏步向前推进,领军百夫长在启动的时候,就已经估算好了踏阵范围,这块巨石前窄后宽,也就是说,鹞子们所在的位置,宽不过三四十丈,骑兵方阵的面积是十丈见方,也就是说,只要冲过去,片刻间,就能让鹞子们灰飞烟灭,当然,他也注意到了前方地面的倾斜,只是没想到,除了倾斜,地上还有积水,以及被积水滋养出来的褐色青苔。

就是毫不起眼的青苔要了骑士们的命。

陷阵方阵如风般冲到鹞子们跟前,却没想到对方竟分为两列,反而用破阵式反向冲击,若是放在黄土地上,面对鹞子们的破阵,骑士们只要稍微调整阵型,把他们包围起来,很容易就可以把鹞子们全部剿灭,按照常理,这种反向破阵纯粹是自寻死路,可就在湿滑的石板上,当骑士们冲击到石板边缘的时候,巨大的惯性让战马无法刹住脚步,马蹄和青苔摩擦,战马嘶叫,骑士呐喊,后面的骑士刹不住又撞过来,硬生生先把前面几排连人带马撞进了奔涌的黄河里。

顷刻之间,慕容垂带来的百人方阵损失了六成,冲在最前面的百夫长是第一个掉进河里去的人。

反观十三鹞子,根本就没费多大力气,径直冲到残余骑士中间,他们抽出腰刀,开始和鲜卑人肉搏。

本来鲜卑骑兵即便损失了几十人,但是相比鹞子们,人数上依然有优势,只是刚才经历太过惊险,片刻之间,一大半人就消失了,幸存者们惊魂未定,根本不敢再向前踏进一步,他们的马也在石板上打着趔趄,跌跌撞撞,尽管陌刀锋利,但是施展不开,又过了一会儿,十几名骑士被鹞子们斩落马下。

慕容垂没想到,本来志在必得的踏阵,竟会是这种结果。

赵承嗣也没想到,如此绝境,自己竟然还能活下去,他仰头看天,感谢老天爷的庇佑,然后闭上眼睛,嘴里嘟囔着古怪的经文,这是多年来,每次置之死地而后生后,养成的习惯。

他本打算念完经后,好好羞辱一番慕容垂,可是,他又得意的太早了。

慕容垂的亲兵都是身经百战,不战至最后一人决不罢休的忠诚死士,他们的陌刀尽管被打掉,但是人马俱在,有人趁着赵承嗣念经的时候,纵马赶到他身边,这时候赵海棠已经感觉不妙,张开嘴刚喊了一声,就被对方整个从马上摘下来,随即横放在马鞍前,然后返回本阵,将人献于吴王驾前。

“承嗣!救我!”吴王听到眼前这个俘虏竟然是个女人。

“姐!”赵承嗣从恍惚中睁开眼,猛然见到自己亲姐竟然被人掳走,惊讶之余,他失声喊了一句,就这一句,让慕容垂顿悟,他看着赵承嗣,面带冷笑。

“毛贼,我今天虽然杀不了你,但是,这个女人以后就是我的了!”他说完,用红色的眼睛不怀好意地看了赵海棠一眼。

“慕容垂,不要伤害我姐姐!”赵承嗣绝望地喊道,他知道,双方积怨太深,赵海棠落到慕容垂手里,凶多吉少。

“赵承嗣,还记得在辽东吗?你带人劫持了我的王后,当时我也这么跟你说过,可王后回来后,就像变了一个人,再也回不去了!”慕容垂恶狠狠说道。

“你要让我做什么?”赵承嗣冷冷问道。

“我要你们全部自杀,现在!”慕容垂冷笑道。

鹞子们骑在马上,一动不动。

慕容垂的残余亲兵此时全部返回到他身边,双方人数基本相等。

“大王你记住,你手上欠了我两条命,二哥和我姐姐,你若非要赶尽杀绝,就在这里,你觉得一定能赢吗?”赵承嗣狠狠瞪着他,同样充满愤恨,世间业债,有因有果,互相背叛,只能让怨念越积越深,直到有一天,再也没办法解开,只能通过杀戮来了结。

慕容垂和赵承嗣,就是在不停地背叛中,憎恨彼此纠缠,从此再也无法消解。

到今天为止,两人都对对方恨之入骨,但如今形势,慕容垂知道这份仇恨还要再延续些日子了。

“小毛贼,记住,今天是你姐姐救了你的命,让你还能多活几天!”慕容垂边说,边用眼角打量了一下自己手下的人数,他之所以这么说,也是因为实在损失惨重,估摸着剩下的人手如果再和鹞子们硬拼,只怕战果不保,尽管他心里依然愤恨,但现实摆在眼前,至少要保证自己全身而退。

“我会救出我姐姐的!”赵承嗣咬牙喊道。

“很好,用一个邺城太守来换吧!”慕容垂仰天大笑,时光轮转,当年的话语现在拿出来,显得格外嘲讽。

傍晚,吴王府里,赵海棠如木偶一般被沐浴,更衣,几个侍女将她推出淡粉色缦帐的时候,慕容垂眼前一亮,上次让他感觉如此惊艳的女人,正是贺不悔。

“到我跟前来!”慕容垂抬起眼皮,伸手拉起面色绯红,身上仅披着一件淡黄色麻布浴衣的年轻女人。

赵海棠半低着头,也不敢说话,只是顺从着他的力量,慢慢靠近。

“这么多年,混迹在强盗堆里,也没有埋没你的姿色,看这皮肉和筋骨,确是个绝色美人儿!”慕容垂的手指在她下巴上轻轻划过,又用两根手指揉搓着鬓角的长发,捏起发梢,放到自己鼻尖,嗅到女性特有的芳香气息。

“大王,你……”此刻在赵海棠依然惊魂未定,从歌女到马贼,从小到大,她没经历过几天安生日子,总是漂泊在江湖,周旋于各色男人中间,因此仰人鼻息成为习惯,她害怕,她惶恐,她如漂泊在风浪中的浮萍,只能随波逐流。

“今晚,我会跟你同床共枕,明天早晨,再来决定你的命运!”他捏着她的脸蛋,看着她的眼睛,从她清澈如镜的瞳仁中,他看到一个瘦削持剑男人的倒影。

在华丽的卧室里,仆童们忙着将优雅的香粉涂抹在女人身体上,四周的青铜香炉冒出淡蓝色的烟气,女人身体雪白,紧凑而结实,她半垂着头,长发披散,将面孔遮挡。

那一夜,令赵海棠不堪回首,却让慕容垂生机勃发。

她躺在铺满白色鹅毛的软床上,房间里弥漫着麝香的气味,淡黄色的天花板上绘制着威武的黑衣骑士,骑士们抱着面遮黑纱的神秘女伴,在马背上肆意挥洒着蓬勃欲望。

赵海棠躺在床上,她的脸正对着屋顶的壁画,画上的内容让她脸红心跳,让她更加炙热的,是慕容垂犹如一张坚硬的被子,毫不讲理地盖在她身上。

她就躺在那里,没有说话,没有哭泣也没有呼喊,但是她的温度和柔韧让慕容垂体会到了什么叫谦恭。

她的谦恭让他体会到了征服者的快感,有时候,他把她想象成贺不悔,继而是段氏,然后是可足浑月儿,唯独,他不知道她的名字,也没兴趣知道,他只知道,她可以满足他的一切欲望。

赵海棠为了活下去,已经做了能做的一切,在这雨夜中,当她看到身边这个红眼睛男人的时候,同样发挥着想象,想象着一个翩然少年的模样,时过境迁,那少年可能早已经不是她印象中的样子,而是和眼前这个中年男人一样,声音沙哑,气息混浊,胡须虬结。

这都不重要了,她能做的,只是让他高兴,毕竟,二哥的人头让他见识了慕容垂的残忍,她不想自己的脑袋也被人拎在手里。

吴王对她很满意,当他侧卧在榻上,看着她蜷缩成一团,好似一只无家可归的小猫时,脑子里在酝酿一个计划,一个让他东山再起的计划。

她未来的命运,就在这个计划里。

“你这样的女人,屈身在我这小小王府里,真的可惜了!”他拍打着她白皙光滑的大腿,肆意地笑着,“你会成为一个绝佳的礼物,让人无法拒绝的礼物!”他大声对她说道。

在鲜卑人看来,女人就是男人之间相互拉拢示好的手段,当初他用贺不悔向慕容儁示好,后来慕容儁又用月儿向他回应,如今,在得到赵海棠后,他觉得该对慕容评做些什么了,尽管他对这位当朝太傅一丝好感都没有。

接下来的几天里,他一直在尝试邀请太傅慕容评,邀他来自己府邸做客,慕容评开始是抵触的,他也知道自己和吴王的关系不好,只是没有撕破脸而已,对于他的邀请也在心里嘀咕,莫非是鸿门宴?

他拒绝一次,慕容垂就邀请一次,不停地邀请,直到有一天,朝会之后,慕容垂故意当着众人刺激他说道:“你是不是害怕?若是胆怯而不敢去,我就不邀请你了!”

胆小的人最恨人说他胆小,慕容评就是这样,在激将法刺激下,他索性来到吴王府邸。

为了迎接他,慕容垂做了准备,他让赵海棠穿上最好的薄纱长裙,那衣服雪白剔透,穿上后,身体的婀娜姿态纤毫毕现,在酒宴上,他专门安排赵海棠给慕容评倒酒,这酒是产自河东的上好汾酒,几杯下肚,慕容评脸红心跳,在看赵海棠,在慕容垂的眼色示意下,早已放下酒壶,取来一把玄色琵琶,纱裙半罩,琵琶声脆,她的大腿从裙子里露出来,如萤石般白皙耀眼。

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

嗓音宛如夜莺啼鸣,琴声如珍珠落入银盘,秀色如戈壁中的甘霖,正所谓,秀色可餐,就是眼前这番景象。

一曲《敕勒歌》,唱得慕容评心神荡漾,他眯着眼睛,用小刀敲打着酒尊,专盯着赵海棠纤细的腰肢和颀长的大腿,半张着嘴,这副色咪咪的样子早就被慕容垂看得通透。

“太傅,今天这酒喝得如何?”临行前,他拉住慕容评的手,假意寒暄。

“甚好,甚好!”慕容评摸着燥热的脸蛋,感觉浑身热气腾腾。

“我这王府,肉可还好吃吗?”他继续问道。

“羊肉鲜嫩,我的刀没有磨损分毫。”慕容评心不在焉地回答着,眼神总是不自禁向赵海棠那里张望。

“我早就说过,来我这喝酒吃肉,又有什么可怕的呢?”他斜着眼睛,似笑非笑道。

“是我多心了,吴王雅致,日后还要常来才是!”慕容评也斜眼盯着赵海棠,说得倒是真心话。

“我看太傅对我这侍女很是喜欢,偏巧这是我从西域偶然得来的,太傅如果喜欢,不妨送给你!”慕容垂顺着他的眼神牵过赵海棠的小臂,然后讲如藕般的胳膊送进慕容评手里。

“我怎敢夺爱……”慕容评假意谦虚,手却如同老虎钳子一般死死抓住赵海棠,疼得她忍不住咧嘴,慕容垂见状,狠狠瞪了她一眼,示意她无论如何都要忍住。

“我听说昔日石崇有一绝色侍女,名叫绿珠,吴王可知道这个典故吗?”慕容评斜眼看着他问道。

“太傅不是孙秀,我也不是石崇,只要太傅喜欢的,不管是女人,骏马还是土地,甚至山川,只要喜欢,拿走便是!”慕容垂挥袖挡住自己那张忍不住咧到耳根的嘴。

“知我者,吴王也!”这是慕容评临走前,留给慕容垂的话。

看着他牵手赵海棠,走路一步三摇的矮小背影,慕容垂再也忍不住,无声冷笑,他的计划已经完成,这份礼物,只要能送出去,他期待的回报就一定会回来。

果然,几天过去,他明显感觉到,自己身上的压力少了很多。

朝廷派出抵抗北伐军的慕容厉战败,皇帝惊慌,甚至动了迁都的打算,就在这危难时刻,是太傅慕容评挺身而出,向皇帝举荐了吴王慕容垂,说普天之大,只有他能安定王庭,因此推荐他成为燕军主帅。

当然这些话都是耳目从朝堂上传回来的,吴王坐在自家庭院里,眯起眼睛听他们婉婉道来,他知道,这回自己的机会真的来了。

凭心而论,尽管他对慕容评的为人和能力都十分鄙夷,但论在朝堂的影响力,尤其是在那位年轻侄儿那里的影响力,他差得不是一星半点,他的侄儿,对他的防备甚于贼寇,但对慕容评,却是全力信任,这让他在欣喜之余,不由得有一丝心酸和嫉妒。

如此贪财好色,色厉内荏之辈,能得到如此待遇,这到底为什么?

环顾天下,南面的桓温,西面的姚苌,北面的刘卫辰,都能做到权倾一时,这三个人,在他眼中,都是插标卖首之徒,战场上,都曾是他手下败将,唯有他,被誉为当世战神,终其一生,却郁郁不得志,难道这都是上天注定的命数吗?

为了证明自己,他不得已采用美人计,堂堂战神,要靠女人来赢得机会,这真是莫大的嘲讽!

但是机会毕竟来了,有时候,隐忍和屈服也是一种智慧。

很快,他等来了皇帝的圣旨,命他即刻挂帅,领兵三万,击败桓温。

同时,皇帝告诉他,为了保险起见,他们还向秦国求援,估计援兵很快就会到来,到时候统一由他指挥,务必要把晋军赶回去。

收到圣旨,慕容垂无奈地摇着头,想到如今的皇帝已是自己侄儿,比起自己父亲,燕国开国皇帝来,那气魄已经相差十万八千里,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的雄心壮志,到如今,变成严防死守还要请外援的怯懦,难道,真的是一代不如一代吗?

他从心底厌恶秦国,不希望皇帝卑躬屈漆地给符坚写信求援,在他心中,秦人如虎狼,请来容易,到时候送走可就难了,可事已至此,他也无可奈何,当下之际,唯有以快制胜,在秦兵赶来之前结束战斗。

潼关以西,一只身穿黑衣的万人军队正在疾速前行,这只军队举着秦国大旗,军旗上镶着一个赭黄色的“姚”字,军队一路向东,目标正是潼关。

潼关以东,一只身穿黄色衣服的步兵队伍,步履缓慢,这支队伍人数不多,超不过千人,以老兵居多,大多胡子拉碴,眼窝深陷,他们肩膀上扛着残破的旗杆,上面写着一个“李”字。

在不久的将来,这两支队伍将在潼关相遇,这次相遇,将对燕国和秦国的命运产生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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