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1月25日,发生历史上罕见的飑线和冰雹灾害,冰雹粒大而稠密,最大的直径为15厘米,重1.825千克。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7亿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6961万元、农户财产损失8916万元、工业企业及其它损失1128万元。市政府发放救灾款182万元,安排捐赠款31.9万元,救济棉被360床,大米24.97吨,衣物2627件,赈救灾民10.13万人。
2000年5月27日、6月19日、8月25日发生三次特大暴雨,全市19个乡镇、269个村、68294户、29.7万人受灾,死亡6人,房屋损坏12398间,倒塌4357间,农作物14533.3公顷受灾。6月下旬至8月上旬出现持续50天高温少雨天气,最高气温38.6℃、降雨量仅24.1毫米,叶坪、黄柏、云石山、沙洲坝、谢坊、武阳、合龙、壬田、九堡等乡镇旱情较为严重。受旱面积达6600公顷。当年,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8000余万元。市政府下拨救灾款148万元、捐赠款39.2万元,发放棉被756床、大米14.5万千克、衣物5345件,赈救灾民8.02万人。
(第三节)社会事业
养老抚孤1986年,全县设立46所敬老院。其中,乡(镇)办敬老院22所、社会办6所、村办18所,入院老人1202人,人均生活费年标准达307.7元。1988年,增设敬老院6所,入院老人增至1346人,1992年又增至1866人,人均生活费标准达到720元。2000年,全市敬老院调整为41所,其中光荣院24所、社会院4所、村办院13所,建筑面积104521平方米。入院赡养老人1653人,生活状况超过当地农民平均水平。
1995年开始建设瑞金市福利院,1997年10月投入使用,占地5500平方米,建筑面积4900平方米,工程造价380万元。至2000年,接收安置代养老人58人次,收养孤儿、弃婴115人。1998年开展涉外收养业务,向国外输出部分孤儿。
残疾人事业1986年,瑞金有民政局福利厂和叶坪乡福利厂,接收安置残疾人员63人。1988年开始从省、地下拨的救灾资金和地区民政事业经费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福利工厂生产周转金。1991年起,国家制订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境内福利企业发展迅速,至1993年,境内城乡创办福利企业15家,吸收“四残”(肢体、智力、聋哑、视力)人员372名。1994年,福利企业逐渐停产破产,到2000年底,仅保留民政工业公司和民政局福利厂,安置残疾人员45名。
1993年,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县人民政府制订《瑞金县对残疾人实施优惠的若干规定》。从康复、教育、税费、生活其它方面规定了优惠待遇。1997年,在解放小学设立聋哑儿童特殊教育班,实施残疾人义务教育。同年,民政散门从外地调进50个品种700余件残疾人用品用具,开办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站,提供优质服务。是年,国家统一部署“视觉中国第一行动”在瑞金启动,至2000年底,市内478名白内障患者进行了复明手术。与此同时,市民政部门为17名缺肢人安装假肢、37名残疾人进行康复训练,为59名残疾人提供用品用具、210名残疾人及其家属减免义务工及乡统筹和村提留等社会负担,30名残疾人子女上学享受减免义务教育杂费,50多户残疾人个体工商业者享受税费减免。
殡葬改革邑人亡故后,入殓出殡,棺木土葬,此俗延续数千年。1999年9月,市民政部门实行殡葬改革,与南昌市投资商合资建设殡仪馆,投资260万元,兴建火化车间、告别厅、吊唁厅、冷藏室、整容厅、骨灰堂、综合服务楼等5600平方米,配备车辆3台。至2000年,殡仪馆建成,并开辟了1万平方米的公墓区。是年7月23日,殡仪馆开馆。同年,市人民政府制订《瑞金市殡葬管理暂行实施细则》,提出殡葬改具体措施,在境内逐步实行故人火葬。
社团登记1986~1998年,瑞金社会团体存在多头登记管理的情况。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社会团体有14个。1998年,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全国清理整顿社会团体的要求,瑞金明确社会团体由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社会团体向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双重负责,并且开展年检活动。1998~1999年,瑞金注销社会团体1个,取缔非法社会团体25个,重新登记13个。2000年,培育发展社团2个。
福利彩票发行1991年,瑞金开始发行即开型福利彩票,按照购买自愿的原则,当年发行福利彩票5万元。其中,50%返还给彩民,21%用于敬老院建设、扶贫、济困、助残等福利事业。1993年,福利彩票发行额达52.8万元。1995年,发行福利彩票241.8万元。至2000年瑞金累计发行福利彩票952.7万元。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1993年,瑞金贯彻执行国家民政部《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坚持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扶持的原则,采取自助为主、互济为辅、社会养老保险与家庭养老相结合的办法,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为目的,在全县乡村开展社会养老保险工作。1995年,瑞金农保基金积累在全省率先突破1000万元。至2000年,全市共有10.58万人参加农保,累计收取保费1174.07万元,基金积累总额达1621.39万元,有4500人到期领取养老金,累计发放养老金47.13万元。
(第四节)婚姻登记
1986年上半年,赣州地区民政局在瑞金举办全区婚姻登记员培训班,瑞金各乡镇民政所有20人参加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婚姻登记员证书。乡镇婚姻登记人员持证上岗。当年办理结婚登记2800对,离婚登记21对,清理违法婚姻40对。
1989年,根据省民政厅赣民字(1988)39号文件精神,调整了婚姻登记收费标准,各乡镇婚姻登记机关启用“瑞金县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钢印),并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卡,规范婚姻档案管理。是年,办理结婚登记6000对。其中,补办登记1500对。办理离婚登记25对。
1990年,全县城乡广泛开展《婚姻法》宣传月活动,认真检查乡、镇婚姻登记工作,查处违法婚姻,全年清理出500余对违法婚姻,全部列入计划生育管理。
1991年,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工作,规定各乡、镇民政所为法定婚姻登记机关,设置乡镇婚姻登记档案室,健全婚姻档案。同时,对乱收费现象进行重点清理,严肃查处。是年,办理结婚登记3000对,离婚登记35对,清理违法婚姻30对。
1993年5月1日起,统一使用由国家民政部监制式《结婚证》、《离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等法定婚姻证书。是年,办理结婚登记4134对,离婚登记95对。
1994年,瑞金开始实施重新颁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按照《条例》规定,要求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时,当事人必须持其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婚前健康检查证明等,到夫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所提出申请;由民政所对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婚姻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婚姻登记工作程序步入规范化轨道。1994~2000年,共办理结婚登记281.54对,离婚登记671对。
(第五节)地名管理
地名调查1979年,成立瑞金县地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1981年,开始对全县的地名进行普查。至1985年,完成地名普查工作,出版瑞金有史以来第一部《地名志》和《地名图册》。是年6月,地名普查资料整理归档,建立地名档案室。同时建立地名卡4335条。
1988年10月,编纂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名词目江西卷《瑞金县词目释文》。1995年,在全市设置地名标志和城乡门牌,共设置道路巷牌515块、门牌107670块、纪念地牌8块。1996年3月,编纂中华人民共和国县乡大辞典《瑞金市词释文》。同年,对全市进行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工作,新建地名卡4166条。2000年6月,对象湖镇部分巷、街、路进行命名、更名,命名街道2条、巷22条、路5条、市场3个;更名巷1条。
勘界工作1996年11月,成立瑞金市勘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开始对市界进行勘定。按“实事求是、互谅互让、友好协商、逐段勘定”的原则划定行政区域线,尊重历史,并顾及经营现状,对边界线两侧的“插花山”、“插花地”、“飞地”实行领辖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维持现状,待后处理。至2000年11月,完成了瑞宁线、瑞于线、瑞会线、瑞石线等4条县际线和省界赣闽线汀一瑞段的勘界任务,总长522.15千米。
省界福建长汀与江西瑞金段,长102.74千米,界线附近瑞金辖域内设有拔英、泽覃、叶坪、日东等乡,长汀辖域内有大同镇、古城镇、红山乡、四都乡;瑞(金)宁(都)线长77.47千米,界线附近瑞金域内有丁陂、瑞林、冈面、大柏地等4乡镇,宁都域内有固村、长胜、对坊、黄石、赖村等5个乡镇;瑞(金)于(都)线长143.7千米,界线附近瑞金辖域丁陂、瑞林、下坝、冈面、九堡、万田等6个乡镇,于都域内有葛坳、曲洋、汾坑、沙心、宽田等乡镇;瑞(金)会(昌)线长148.9千米,界线附近瑞金域内有万田、云石山、武阳、谢坊、拔英等乡镇,会昌域内有小密、西江、凤凰岽、珠兰、文武坝、富城、湘江等7个乡镇;瑞(金)石(城)线长49.34千米,界线附近瑞金域内有大柏地、壬田、日东等3个乡镇,石城域内有洋地、大由、横江、龙岗等4个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