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机关编成2个纵队。第一野战纵队,即中央军委纵队(“红星”纵队)由军委总司令部及其直属队组成,叶剑英任司令员。第二野战纵队(“红章”纵队)由中共中央和中央政府机关、后勤部队、卫生部门、总工会、青年团、担架队等组成,李维汉任司令员。中央机关与主力红军组成野战军,同时行动。第一野战纵队下辖4个梯队:第一梯队,包括总部一、二、三局和无线电三台、电话一排、通信队、警备连、工兵连(已先一天出发)、运输二排等,由彭雪枫率领,代号“红星”;第二梯队,包括总部四、五局和总政治处、警卫营、总政治部、医务所、运输一排等,由罗彬率领,代号“梅坑”;第三梯队,包括工兵营、炮兵营、运输一大队的两个排、附属医院等,由武亭率领,代号“小松”;第四梯队,包括干部团、医务所、运输大队的一个排,由陈赓、宋任穷率领,代号“公馆”。第二野战纵队,辖干部团(也叫工作队)、干部休养队、警卫营(营长姚喆)、教导师(师长张建武),担任后卫,约5000人。于1934年10月10日17~18时,分别从瑞金的梅杭、田心圩、石门圩、洋溪、九堡等地出发,开始二万五千里长征。
中央红军一、三、五、八、九军团于10月16日至19日,从江西兴国、宁都,福建长汀、宁化出发,在于都集结,开始长征。
三、经济文化事业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时期,国民党及其军队对中央苏区采取军事围剿、经济封锁政策,不让苏区内“存一粒米、一撮盐、一勺水”,建立纵深260公里的封锁网,严密封锁中央苏区。中共苏区中央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及时提出“自力更生,大力发展生产,坚决粉碎敌人的经济封锁”的方针,以土地革命的深入开展推动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军民团结战斗,兴工促农,发展商贸,冲破了国民党及其军队的经济封锁,确保了红军给养及人民的衣食自给。
(一)农业
土地革命推翻了封建剥削制度,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使农民获得生产资料,劳动热情空前高涨,主动组成多种生产形式,发展农业生产。
耕田队1930年春,上杭县才溪区群众首先组织起“耕田队”。毛泽东发现后在全苏区推广,中央土地部颁布《夏耕运动大纲》,规范耕田队的功能。至1933年,根据地内普遍成立“耕田队”。瑞金武阳区石水乡成立耕田队,全乡设1个大队,配备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2名,下设4个耕田分队,男女耕田队员千余人,其中女子耕田队400多人。耕种红军公田,帮助红军家属及苏维埃工作人员。“耕田队”是劳动互助的初级形式,帮军属做工不算工钱。农户之间进行劳动互助付工钱或还工。
劳动互助社1931年秋,临时中央政府颁布《劳动互助社组织纲要》,对劳动互助社的组织、作用、劳动、调剂办法、工资换算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坚持自愿、平等、互利原则,深受群众欢迎,并踊跃参加。据不完全统计,到1934年上半年,瑞金县共有社员8987人、兴国县51715人、西江县23774人、长汀县6717人。
犁牛合作社1931年底,瑞金县石水乡首先创办犁牛合作社,解决耕牛缺乏的困难。1932年2月,临时中央政府发布《关于春耕问题的训令》,指示各级政府要帮助农民设立耕牛站。1933年3月和4月又相继制订和颁发《关于组织犁牛站的办法》、《关于组织犁牛合作社的训令》。由此,犁牛合作社组织在根据地逐渐发展起来。其中,瑞金、兴国组织得最好。瑞金云集区叶坪乡评为全县犁牛合作模范乡。1934年4、5月份,瑞金组成犁牛合作社37个、兴国72个、长汀66个、西江284个。
兴修水利临时中央政府高度重视水利事业,根据地内各级政府的土地委员会下设水利局或水利委员会,专门管理疏沟渠、修水陂等水利事业。对较大的水利工程则成立建设委员会进行具体领导。据1934年5月28日《红色中华》报道:长汀、宁化、汀东三县兴修陂圳2366座(条);兴国县兴修陂圳820座(条)、水塘184口;瑞金县兴修陂圳2314座(条),新开水圳26条,94%的农田得到有效灌溉。
植树造林为了保护陂圳河坝,防止水土流失,1932年3月16日,中央人民委员会作出《对于植树运动的决议案》。向全苏区发出“立即开展植树造林运动”的号召,苏区各地积极响应。至1934年,仅瑞金县就植树60.37万株。
开垦荒地1933年2月,临时中央政府发布《开垦荒地荒田办法》,规定:农民开垦的土地“免征土地税三年”,“对开荒有成绩者,给予物质奖励”。有力推动垦荒工作。苏维埃各级政府纷纷组织青年开荒队、妇女开荒队、红军战士及政府工作人员开荒队。至1933年底,中央苏区共计开垦荒田21万多担,兴国、瑞金以及上杭的才溪乡的荒田已基本垦复。
推广农技苏区各级政府注重宣传科学种田,传播农业生产知识。1932年6月,江西省工农兵第一次代表大会作出“各乡组织肥料种子研究所,实行改良生产”的决定。1933年,江西省苏又提出:必须迅速建立农业试验场、展览所,提倡与改进农业生产,把各项优良的生产方法传播到县、区、乡与每个群众中去。中央苏区各县均设立农事试验场,引进新品种。各县还设立农产品展览所,陈列各种高产作物,介绍和推广先进的生产技术,供农民参观。互相交流经验,支持农民改良品种,革新农具。
干部参加农业生产根据地的干部既是革命战争的领导者,又是生产建设的组织者。毛泽东、周恩来、朱德等党和红军的领导人,以身作则,带头参加农业生产,影响和带动了一大片,涌现出一大批联系群众,坚持参加生产劳动的好干部。中央政府制订《优待红军家属礼拜六条例》,规定礼拜六干部必须参加义务劳动。广大干部不但坚持参加劳动,而且处处关心群众。毛泽东表扬瑞金、兴国的干部作风“值得我们大家称赞”。在表扬先进的同时,中央政府还十分注意反对脱离群众、脱离生产的官僚主义作风,深受群众拥护。
查田运动1930年起,苏区各地根据毛泽东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实践中形成的“依靠贫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的土地革命路线和没收地主、富农出租的土地,“抽多补少、抽肥补瘦,以乡为单位、以原耕地为基础、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的政策,在中央苏区开展了打土豪、分田地的斗争。
封建土地关系盘根错节,苏区各地的土地革命斗争发展不够平衡,加之王明“左”倾路线严重干扰,致使分田运动搞不彻底。中共苏区中央局和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决定在中央革命根据地内进行普遍的、深入的查田运动。
1932年的查田运动,按照《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检查土地的没收与分配,强令推行“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的过左政策,以及侵犯中农利益、消灭富农的错误倾向,并施行重新分配土地。
1933年开展的查田运动,在毛泽东直接领导下进行。着眼于检查漏划的、残存的封建势力和隐藏的阶级异己分子,彻底解决土地问题。方法是:先搞试点,然后普遍开展·及时纠正错误。2月,临时中央政府首先在瑞金县云集区叶坪乡开展查田运动试点。取得了查田运动的经验。随后,临时中央政府又组织工作团,去云集、壬田两区参加查田运动,取得更多的经验。6月1日,临时中央政府发出《关于查田运动的训令》。6月2日,中共苏区中央局作出《关于查田运动的决议》。6月17日,临时中央政府主席毛泽东在瑞金叶坪主持召开了瑞金、会昌、于都、胜利、博生、石城、宁化、长汀等县区以上苏维埃负责人查田运动大会,到会代表400多人。大会推选毛泽东、梁柏台、邓发、胡海、高自立、阿金、刘据盛、胡家俊、邱世桂、杨世珠、阙继明等11人为主席团成员。会上,少共中央局代表凯丰、临时中央政府代表毛泽东先后发表演说。全总执行局、土地人民委员部、国家政治保卫局、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部、中央军委、武阳区苏的代表相继在会上发言。18日下午至19日,毛泽东作了《查田运动是广大区域内的中心重大任务》和《查田运动的第一步——组织上的大规模动员》报告。20日下午,中央组织部代表罗迈(李维汉)召集与会的党团员会议,提出“查田运动中要改造和发展党”的问题。21日上午由毛泽东进行大会总结,下午大会闭幕,邓发致闭幕词,项英发表演说。最后,八县代表订立查田运动竞赛条约。临时中央政府及时派出工作团到各地检查,正确地分析农村阶级,纠正查田运动中出现的错误倾向,切实解决土地问题。是年9月,临时中央政府再次发布查田运动布告。10月10日作出《关于土地斗争中一些问题的决定》,并批准毛泽东所着《怎样分析农村阶级》一文,作为划分阶级成分的标准,深入开展查田运动,直至1934年10月。
(二)工业
中央革命根据地的工业生产,主要有军需工业、公营民用工业和民营手工工业。
中央军委兵工厂1931年9月,中央军委决定将中央军委修械处、江西省苏修械处和红三军团修械处合并组建中央军委兵工厂,址设兴国莲塘官田村,吴汉杰任厂长、张健任党委书记。建厂初期,有员工200多人。1931年12月,红军攻克寻乌、会昌2县的国民党军队据点,征招修枪技术工30多名。1932年4月,红军解放漳州,缴获国民党军张贞部修械厂的车床2部、30马力的发电机1台及一批汽油和其他修械设备。不久,党组织从沈阳兵工厂调来地下党员韩日升、郝希英等熟练工人。此后,兵工厂设铁匠股、枪炮股、木壳股、皮革股、机器股、修配股,既能修理步枪,又能修理驳壳枪、机枪、迫击炮,还可以制造步枪。1933年,兵工厂下设造弹与修枪2个分厂。两年间,为红军和地方武装部队修理步枪4万支、机枪2000挺、迫击炮100多门,制造子弹40万发、手雷6万枚、地雷5000个。1933年5月,兵工厂迁址西江。
被服厂1929年3月,红军攻克长汀后,没收国民党军郭凤鸣部被服厂,建立红军被服厂。1930年夏,组建中央军委被服厂(简称中央被服厂),下设瑞金、长汀、宁都3个分厂。共有缝纫机100多台,工人700余人。主要为红军缝制上衣、裤子、帽子、被子、背包、绷带、米袋、子弹袋、红领章等。
印刷厂中央苏区先后兴办毛铭新印刷所、中央印刷厂、财政部印刷厂、中央军委印刷厂等印刷企业。毛铭新印刷所设在汀州城,拥有3台石印机、2台圆盘机和4架平台机。1929年3月,红军攻克汀州,印刷所工人日夜赶印文告,如《十大政纲》、《红四军布告》、《告民众书》等。此后,印刷所负责人毛钟鸣、毛如山参加革命。1932年春,毛铭新印刷所主要承印共青团中央编辑出版的《青年实话》和地方党政机关的文件。1933年春,工厂由汀州城迁到长汀古城的井头村,接着又搬到瑞金的下坝子,并改名为《青年实话》印刷所。1931年冬,成立中央印刷厂,主要印刷《红色中华》报和中央刊物、文件。工厂由兴国迁入瑞金后,分设石印与铅印两部。财政部印刷厂,主要承印钞票、公债票、邮票、合作社股票等有价证券。中央军委印刷厂,以印刷《红星报》和军事读物、文件为主业。是时,苏区印刷厂被誉为制造精神炮弹的“兵工厂”。
中央钨砂公司成立于1933年春,址设于都铁山垅,属国民经济部直接领导。下设铁山垅、盘古山、上坪、小龙等4个矿场,有5千名工人。至1934年夏,共计产值200多万银元。
中央造纸厂1933年在瑞金高围创办。同时,在汀州中华商业公司下建立造纸公司,资本20万元。主要产品玉扣纸,供应中央、省、县机关、学校、文化单位及民间用纸。
中华织布厂1930年创办,职工100多人,有织布机40多台。专门为红军生产毛巾、袜子和医疗用的纱布等。1931年由汀州迁至瑞金。
通讯材料厂1931年夏在于都平安寨创建,职工20余人。修理无线电台、收发报机和电话机。1932年从于都迁入瑞金。
(三)交通
1931年冬,中央内务人民委员部发出关于修筑桥路的第一号训令。1932年5月,江西省苏决定开辟于(都)、会(昌),于(都)、瑞(金),于(都)、赣(州),于(都)、宁(都),于(都)、兴(国)和于(都)、兴(国)、万(安)等6条干线,至1933年路基基本完成。1933年11月,临时中央政府发布修筑苏区域内22条干路及县、区、乡支路的计划,并严格规定道路的质量要求。各级政府努力推动,仅用短短的两年时间,便完成桥路修筑计划的80%以上。
(四)邮电
1929年春,红四军进军赣南、闽西后,各地陆续建立地下联系网络。1930年春,赣西南与闽西根据地先后建立赤色邮政。1930年10月,闽西和赣西南赤色邮政发行第一套邮票。邮票面额有二分之一分、一分、二分、三分、八分、一角、三角和欠资票8种。同年,苏区各县成立邮政支局,支局下设路站或邮政代办所。1932年3、4月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邮政总局在瑞金成立,归内务部直接领导。各省设立省邮务管理局。各县按地域及军事需要,分设甲、乙两种邮局。乡镇或交通要道设邮政分局或邮政代办所。邮政业务分为普通信函、挂号邮件、快递邮件、红军信件、包裹等类。苏区电讯事业始于1930年底。1932年初,红军通信学校在瑞金洋溪村正式成立,归中央军委三局领导。通信学校共分8个大队,学习无线电、电话等知识,学员多至千人。
(五)商贸
中央苏区的商业,由国营、合作和私营三种形式构成,在反对国民党的经济封锁及中间商人过分剥削的斗争中不断壮大。
国营商业主要是发展对外贸易和粮食商业。根据地的对外贸易,是指中央苏区对国民党统治区域的商品交换关系,包括“进口”和“出口”两个方面。起初由私商掌握。根据地进口的商品主要是食盐、布匹、煤油、药材等。出口商品主要是粮食、纸张、钨砂、茶叶等。一些商人利用经济封锁的特殊环境,在进、出口贸易中谋取暴利。
1933年2月,临时中央政府决定在国民经济人民委员部下设对外贸易局,钱之光任局长。在福建上杭、新泉,江西赣县江口、会昌乱石圩、泰和寺下等处设立对外贸易分局和十几个采办处,构成对外贸易网。经过艰苦的甚至是殊死的斗争。把苏区的米、谷、豆、油、烟、纸等输出发卖。将国民党统治区的食盐、煤油、火柴、布匹、药品、电池等物资输入供应,取得了显着成效。1933年,对外贸易局以1000元货币和2000担稻谷作本金,半年内完成了近33万元的商品流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