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达华手中提了只水桶,想到院子中的古井中提一桶水,把自己身上的污秽洗漱干净。他醉醺醺地打开古堡的大门,走进了雾气弥漫的后院。
古井边,惨白的月亮照映在雾气四溢的井水里迷幻着眼睛,井里的月亮扭曲晃动,变得刺眼而虚幻。放下吊桶,转动轱辘。因为年久日深,转轴并不怎么灵活,轱辘发出吱吱嘎嘎刺耳的声响。
一桶水摇上来后,一口深井汲水上来一个黑色卵球,发现了桶里有个黑色的珍珠有成年人的脑袋那么大在吊桶中载沉载浮。它闪着绿油油的星光,可以看见里面有团阴影。
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就掬了一捧水浇在脸上,被冷水一激灵酒也醒了大半。
“咦,这是什么鬼东西?”仔细打量着吊桶里黑黢黢的圆球。灵光道长过往的无数冒险的经历给予了他勇气,用手掌拍了拍没什么反应就将圆球从水里捞了起来,大概有十磅重。
灵光道人看不见的是,光火堡内的“脏东西”迅速躲进了“暗处”,因为有个更加邪气的魔王将要诞生了。周围万籁俱寂,一丝风也没有。道长听见了一声噗通的心跳,起初他认为是自己的,接着他就可以肯定是从手中的玩意儿传出来的。他的第一反应是往后退了一步,惊得双手松开,圆球掉落在了捣衣用的大青石上,它极具弹性,蹦到了草丛里。这只黑卵像蛇蜕皮一般,脱下了表面的一层起了褶皱的膜衣。
他也听说过古堡的恶劣名声,前段日子里的“镜中恶鬼”的梦境一直在困扰着自己,怕是今晚要遇到了晦气么?他从衣兜里迅捷地掏出辟邪的符纸,贴在这枚卵上。双手结印,嘴里念起了焚咒真言,但预想中的符纸焚毁引起大火荡涤邪秽的场景并没有出现。灵光道长疑惑喃喃:没有道理呀!按照英剑门的玄学思路解释,离火属阳,坎水主阴,阴气太重。这东西具有滋阴补阳的作用!难道捞到宝了?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他就更加确信,他是受到神灵庇护的人。
到了第二天,太阳刚刚升起,风化的膜衣中,就冒出一阵青烟,数条黑色的类似铁线虫的不明生物发出唧唧的惨叫,被阳光给晒死。
在那些泡辣椒、泡萝卜、辣白菜、老坛酸菜等等坛坛罐罐的旁边,是整坛整坛浸泡的药酒,什么蝰蛇酒、蛤蟆酒、蜈蚣酒、蝙蝠酒、梅子酒、雄黄酒、鹿鞭酒、黑寡妇蜘蛛酒,只要您叫得出名的,他统统都有。什么?担心他喝不完?亲爱的读者朋友们就别操那份闲心了,这灵光道长可不比旁人,他不嫖不赌不抽烟土,唯一的嗜好就是喝口小酒,甚至到了嗜酒如命的地步。早上一起床,别的什么都不干,先来一杯荞麦烧酒漱个口再吞下肚去,美其名曰“还魂酒”。坚称这一行为起到了杀菌的作用,也是他不刷牙的道理,反正他干什么事都有他的道理。
在这些坛子中间就有那么一坛黑卵泡酒了,这是个透明的装泡菜用的坛子,里面悬浮着一个很明显的黑卵。不干人事地灵光道人将其泡在了荞麦烧酒坛子里!他暗自猜测,这肯定是神星峰上飘下来的东西,也就是“神赐”,绝非凡品。他相信这是祖师爷显灵发了善心,为他修长生的梦想带来一丝希望。泡个养生酒滋补可延年益寿说不定还能永生不死呢!胚胎悬浮在青色的荞麦酒里,红彤彤发出冷光,可以看见里面胎儿的阴影。他迫不及待地舀了满满锡杯酒抿了一口,咂巴咂巴嘴。也许是心理作用,他感到无与伦比的惬意,飘飘然仿佛脚踏祥云有了“仙气”,进入了冥想状态,复杂的奥义在他脑中似乎也变得简单起来,他盘腿打坐,没过多久就响起了如雷鼾声——他在那张自己的破床上睡着了。
曹达华对一切有益的劳动均具有不可克服的厌恶。他对人生的追求,比大多数唐泽人来的都要纯粹,他早就跳脱三界外不在五行中,早就超脱了对钱的追求,那是寻找人类最初的本能——吃与喝。灵光道人悟出了人生的第一个道理——天下武功,唯贱不破。曹达华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无赖,能把任何东西说得合情合理,能将麻风病说成好事,只有诸神才能降服此等妖孽!
要是天气热(唐泽十有八九都这天气),早早的就结束了上午的“制药”工作,舒舒服服地躺在凉椅上,抱了个酒葫芦吹瓶起来。他饮早酒的坏习惯不算,还顿顿喝,工作的时候也喝,夜里还有一遍“安神酒”,量还挺足。他喝起酒来没一点儿逼数,自己几斤几两完全把持不住,前面就提过他遇鬼的那晚,自斟自饮喝醉的情形。
闹饥荒的年岁,他宁可饿肚子也不能一顿不喝酒。话说回来,酒是陈的香,放个几年也没关系。但这种情况几乎没出现过。年底前,他总要喝断几天酒。酒瘾上来的这几天是最难熬的,在镇子里到处作妖。
他喜欢躺在浴桶里,在洗澡的时候肆无忌惮地,嘣出一连串汩汩作响的泡泡屁。单身汉就是这么任性,这么随意。但他从不刷牙,夜里也不洗脸,酒和食物残渣在他的嘴里发酵变苦变臭,也无所谓。他的口气臭得要命,几乎不换洗衣服,气候温热的唐泽就很难容忍这个习惯,因此他的身上总有一股子酸臭发馊的体味儿令人“敬而远之”。山下的妇女都称呼他为“臭道长”,小孩大人们都离得远远的,流浪汉远远望见他也被迫提前“下班”了,因为他来了几乎所有人都走光了。
另外,他总是抱怨自己的殡仪馆没有生意,这可能是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黑色水蛇状的酒液进入了灵光道人的腹中。每当夜里,躺在床上熟睡的灵光道人,浑身都会发出绿莹莹的冷光,睡觉的时候置换出体内癌细胞后,以黑烟的形式从鼻孔回归到婴儿身上,在他腹部下面不可名说的位置起了根本性的转变,在往好的方面。只是这件事从来就没有人知道。
这次他罹患癌症,更是有了懒惰的借口,喝了半年等待死亡的降临,左等右等没见自己瘦成皮包骨头,让后悲惨地疼死在床上。反而是货架上断了货,他下山到杂货铺里买酒。因为我有原材料。他这半年来坐吃等死,胡吃海喝,钱花得精光。生计的难题有摆在了他的面前,他又烧制了两炉子丹药,下山兜售,顺便购物。
大概过了半年,有一天在镇里的公牛酒馆,灵光道长有幸见到了自己的“大恩人”王侍医,这位本镇最有名的大夫,见到曹达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死命揉了揉眼睛,以为自己这杯兑水的白兰地酒捣了什么鬼。
丹药售卖的情况并不理想,很快就没了耐心,看见公牛酒馆里进进出出的酒客,他舔了舔嘴,肚子里的酒虫搅得浑身难受。
在酒馆的吧台上,看见了王侍医,他像见了鬼一样,手直哆嗦。“你怎么还没死?没道理呀!”
这黑卵泡酒他掺合这各种酒喝了三个月,抱着今朝有酒今朝醉态度。到了第四个月,他发现自己下腹的下面已经消肿了。尿出了一些浑浊带血的组织脓液后,尿液开始变得澄清,用手碰触也没有之前那种针刺感了。管他有癌没癌,从此以后,他的酒喝得更凶了。他醉眼迷离的目光集中到那只透明的黑卵泡酒坛子里,疸疸癌喝了黑卵泡酒竟然好了!这应该就是“仙酒”了。你敢信!灵光道人伸开双臂拥抱生活,“这下我百毒不侵了。”
他的脑袋灵光一闪,有了主意。王侍医的话让他开了窍——他死不了了!不,我要趁机捞一笔,顺便要狠狠捉弄一下这个傲慢的刻薄鬼。
灵光道长可是得理不饶人的主,远远地就站在他面前,扭扭自己健康的腰肢往他身旁逐渐靠近,捏起拳头在口中呵呵气,往自己的胯下结结实实地来了两三拳。“王侍医,我就知道镇子里有这么些人,眼红别人长寿健康,硬是把好人给忽悠蔫了,壮男给忽悠成太监。天理何在?医德何在?”
王侍医伫立当场像一根木头,没有半句话。
曹达华就更来劲了,“众位乡亲父老,半年前我们可敬的王侍医诊断出贫道罹患‘疸疸癌’,并提出要给我去势,像公马一样给咔擦了。”酒馆里有许多大老爷们不自觉地捂住了下面。“可是,你们想一想,贫道何许人也?自从吃了自己研制的‘百草续命丸’之后,这病就奇迹般地好了。”
镇里一个大脚李的码头扛包工就不服气了,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灵光道长,谁不知道你又在打广告,该干啥干啥,希望酒能堵住你烦人的嘴。”
大家都乐了,没人理睬他。曹达华不乐意了,就扯起嗓子开始折磨那个可怜的侍医起来,要他在众人面前出丑,还要给自己证明。“王侍医,您说句实话,我上次是不是得了疸疸癌?”
在这间凉爽的酒馆里,王侍医的褂子已经被汗湿了。“是的。”
“您曾经扬言我无药可救,除了刚才那个法子,是也不是?”
王侍医只能说:“是的。”
“后面的话就无需赘言了,我多么健康的人儿站在你们面前,而且比之前更年轻有活力,是因为我服用了‘百草续命丸’,心动的乡亲父老们可以现在订购,童叟无欺镇情价。”
众人一瞧,镇里最有名的王侍医都担保这药有效,都纷纷掏钱开始内订了。灵光道长来到一张圆桌前坐下,问酒保讨了笔墨纸砚开始工作。王侍医赶紧趁此机会溜了,嘴里一个劲地说道——见鬼了!
夜色逐渐上来了,屋内变得晦暗不明。黑卵自行逐渐破裂,黑色的液体侵入酒里消失不见,星光从泡酒坛子里透射出来,散发出奇异的绿光,照亮了整个房间。绿光消失萌娃诞生!泡酒罐子里赫然出现了一个赤身裸体的婴儿,但也并非神话传说中那样的金光射目,异香四溢,枯草发出嫩芽,花蕾绽出花朵,提前迎来花季,而是像只晒熟了、瓤子馊掉了的香瓜,浑身沾满了滑腻腻湿哒哒的粘液,一股子尸臭味憋在泡酒坛子里。我们的灵光道人自然是错过了这等玄妙的景观,他兀自躺在那张破床上做着美梦。过了一会儿,黑色的酒水开始沸腾轰隆作响,整个货架开始摇晃。酒坛里形成一道漩涡,黑色的液体注入了婴儿的肚脐之中,酒水又重新变回了原来的亮青色,没有之前的任何痕迹。灵光道长伸足了懒腰,骂骂咧咧地从床上爬起来,映入眼帘的首先是一地狼藉,货架上跌落了一坛子泡萝卜,接着是惊呆了,酒坛里有个溺毙的婴儿。
泡在酒坛里的胚胎发出绿油油的冷光,要说龙神显灵也不过如此。灵光只坚持了一炷香的时间就重归寂静。泡酒玻璃坛子里有个漂浮在酒里的婴儿。也许是因为他常年浸淫丧葬服务,他的第一反应并不是害怕酒坛子里无缘无故多了一具婴儿的尸体,而是肯定自己谋杀了婴儿。他嘴里不停的唠叨:“造孽呀!”摇摇晃晃地爬起身来,从酒坛里拔出婴儿,倒提着婴儿的双脚头朝下,学产婆的手法拍打婴儿的屁股——这对刚生下来的背过气的婴儿有时管用。过了一会儿发现这个手法徒劳无用他埋冤自己辜负了老天的馈赠。
乱葬岗的密密匝匝到处是树,有松树也有铁杉树,那些树又高又大,阴森森的,有的足足有九十英尺高,林中即便在正午时分也是黑黢黢的,是附近一带猫头鹰的栖息之地。天阴沉沉的,像要下雨,一如灵光道长此时糟糕的心情。他在鬼歿呓语森林的乱葬岗上,给自己灌了半坛子烧酒,拿上盗墓铲,按照风水学上的指示,在一处“负阴抱阳,背山面水”的地方,随便挖了个浅坟。他是吃着碗饭的,没必要怀疑他的专业性。按规矩烧在坟头了三炷香和祭文黄纸,念叨几句经文就准备填坑。细雨淋湿了泥巴,而泥巴粘在了他的屎黄色破烂不堪的道袍上,他抱起襁褓中的婴儿准备看他最后一眼——自己造的孽。机会找上门了却没抓住,活该你这辈子霉运当头。老天爷赐予宝贝,他却拿来泡酒,都说喝酒误事,这没得争论。他嘴里咕噜着:“我哪儿知道你就是师傅口中要我等的人儿!”
浅浅的坟土堆子里升起一股不黄不白的烟。“卧燥嘞!真他妈臭!”灵光道人用宽大的袍袖捂住口鼻,轻轻刨了刨稀松的坟土,拽出那个死婴,却发现他额头上金光闪耀,一声啼哭惊动了呓语森林里沉睡的孤魂野鬼。
灵光道人用剩下半坛子烧酒洗去婴儿身上沾满的黄泥。细雨淋在婴儿红润润的脸上,额头上冒出一股青烟,烫出了一条弯弯扭扭的疤痕,迷烟透出香气,伤疤金子般耀眼,当听到一声啼哭的时候他知道这孩子活过来了。
他将婴儿高举头顶,打了个酒嗝,对着上天感激地大声说道:“我有徒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