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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医魂

1.初入医道

一晃,5年的大学生活过去了。

我们那一届的大学生本来就很少,整个市场上非常缺医生。我实习的时候,也是作为特长生留校的,所以,我一直很期待留校。我还记得,在我们学校做实习医生的时候,有一天我值班,有个病人疼得满头大汗,当时值班的医生都不在,就我一个人,我那会儿刚刚学中西医结合,想了一下,就去病房拿了一根银针,在她阿是穴扎了一针,她马上就不疼了,他们都说我胆子挺大的,反正她是好了,那个病人也对我特别好。我还因为这个,写了一篇文章,登在校报上。

分配工作的时候,我老公留校了,但是我最后那次考试发挥失常,没能留校。

本来我以为我可以进到市级医院,没想到最终分到了一个区级的医院,就跟公社的卫生院差不了多少,我去报到的时候,到了医院,我就问人事科在哪里?他们说这里没有人事科,我说我是来报到的,他们说那就是院长办公室,我敲门的时候,就是一块棉帘子挂下来,我撩开厚厚的门帘,院长笑容可掬地接待了我,他是一个中年男性,有些白头发,特别的热情,说:欢迎你!太好了,我们医院终于有大学生了。

我其实对毕业分配的医院很不满意,甚至可以说,那算是我人生的第一个不如意。因为医院小,内科儿科放在一起。来到医院的第一个想法就是,我不想在这里干,我读了五年医科大学,这里有什么前途?我第一个想法就是考研,通过考研离开这里;第二个想法是商调,到大医院去。

我开始忙着准备考研,但是考研要填报名表,卫生局根本不批,那个年代医科大学生就黄金,稀缺又珍贵,好不容易来了,怎么能让你走?我考不了研,商调也不行,那段时间,我的情绪真的是糟糕。但是发生了一件事,让我改变了想法,我的日记,记录了我当时的感受。

83年的11月4日星期一

今天我碰到了一个病人,悬雍垂水肿成约大概0.5厘米直径水泡,他恶心直吐,我当时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只能对症处理了一下,我突然发现很多东西需要我做,我目前需要的是踏踏实实的学点实际的东西,这里需要我,条条大路通北京,医院虽小,只要我努力,也一定会在事业上有所成就!

从明天开始锻炼身体,每天在医院门诊,从早上8点,坐到下午5点半,近10个小时,晚上又坐着看书,这样下去,身体会虚的,在学校我就养成了早起的习惯,现在打乱了,我要使自己重新开始生活规律起来。

因为这个病人,我开始认真对待工作,好好研究医学知识,并且重新锻炼起身体。

2.危机意识

人安下心来,初到小医院的失落心情,也就慢慢淡了,我越做越得心应手,被同事看重,被病人尊敬,被家务缠绕,被孩子需要,我整天在医院、家里、幼儿园,菜市场之间,忙得不可开交,也乐在其中。因为我喜欢钻研,又常常用偏方为病人治好顽疾,特别受病人欢迎,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我每次去附近的菜市场买东西,不管是卖肉的,卖菜的,卖水果的,总会给我一些额外的关照,记得有一个卖肉的,每次都要给我留一些肥肉,因为那个年代,大家更喜欢肥肉,可以炼油。

这一天,我老公从医院回来,给我讲了一个他遇到的新案例,说到当今世界最前沿的医疗方法是如何处理的,他那边满腔热情滔滔不绝,我听得稀里糊涂,突然产生了一种深深的危机感,不行,我跟老公有差距了!前一段时间,我也有这种危机感,当时他去北京出差,回来之后,给我买了件时下最流行的紫青色外罩衣,我试了一下,觉得不好看,不愿意穿。他说:我买的时候,看人家穿着挺好看的,怎么你就穿着不好看了?我当时就有点不爽,因为从小到大,我都爱美,觉得自己是不是落伍了?(后来学色彩之后,才知道紫青色属于冷色,不是我的色系。)

大学时年级有五百多个同学,班上有二十多个同学,毕业后,分不到不同级别的医院,我在区医院,老公被分到部属大医院,虽然是同行,但在大医院和小医院呆的将近四年,让我们在医学水平上,开始有了差别,我是一个有危机意识的人,我觉得,我要调走了。

刚好我老公的单位也要人,也希望我可以去那里,因为名额问题,要排队。正在这时,我有一个老乡,她给我打电话,说正在办退休,找不到接班人,希望我到她医院去。

为了尽快改变现状,我就决定去老乡的那家医院。

好不容易来了个大学生,我们医院不放。

从小不喜欢求人的我,为了让人家放我走,还要打听领导是谁?打算去送礼,但我们俩谁都不想去,最后纠缠了半天,决定两个人一起去。

算好了送礼的日子和时间,我们俩到了领导家门口,鼓起勇气,敲门。

没人应。

用点力嘛!我说。

“要不你来敲。”他退到一旁。

“我敲就我敲。”我用力敲了三下门,只感觉到心脏加速跳起来,脸也忍不住发热,不知道领导一开门,看到我这副样子,会做何反应。

还是没人开门。

怎么办呢?我俩对望着,谁也没勇气再敲门了。

正在这时,有人路过,疑惑地看我俩一眼,说:他们不在家,昨天就出去了。

我一听,开心得不得了,我们俩逃一样的跑了。

像我们这种送礼都送不出去的人,怎么会想到日后我能够在销售方面有成绩呢?!

3.如鱼得水的新医院

我调到了西安市中心医院,一家很有名的三级甲等医院,成为了神经内科的一名医生,我们科在整个全省排第二位,我们主任是省神经内科的副主委,两个主任都是北京调来的,都是很有威望的专家。

相对于从前大病小病一把抓,我更喜欢这里的针对性,专业性,但是它对医生来说,也更具挑战性,那些小医院解决不了的脑科难题,都要在这里解决。整个身体都是由大脑支配的,所以神经内科的诊断相对是比较复杂的,因为它看不见摸不着。

在八十年代的中国,虽然有CT等医疗辅助设备做诊断,但是医生的经验和水平也是非常重要的。我很幸运,我碰到了非常好的老师,当时带我的主任,做事情特别认真,手把手地教我,我们科室的其他很多主任和大夫,也都对我特别好,加上我自己也比较好学,所以很快我就能够独挡一面了。为了帮助诊断,我们经常要给病人做腰穿,一个进修大夫跟我说:哇,你好历害呀,每次都是一针见水。我也感觉我的动手能力蛮强的,有那么一点小自豪。对我来说,到了大医院以后,确实成长得很快。

记忆中,医院的病人特别多,走廊里总是加床挤得满满的,我三天就一个夜班,有时候一个晚上要抢救四五个病人,无数次的深夜,来了急诊病人,接到通知,我裹着军大衣,健步如飞到急诊室,心里充满了自豪,知道自己又可以帮到病人,从来不觉得这么晚这么冻从床上爬起来,是一种辛苦。甚至有一次,我管的一个病人因为便秘问题,难受了好几天,我和家属一起教她按一个穴位,亲自看着老人家解决了问题,高兴得不得了。连病人家属都难为情地说:大夫,这么脏这么难闻,实在是不好意思。

我笑道:这有啥,能帮病人解决问题,本来就是我们医生该做的!

外界的人不太了解,其实不仅是我,作为医护人员的我们,每个人都是特别有爱心有耐心的,这是我们的职业素养。虽然做医护人员每天加班加点,但是因为能够帮到病人,我们都是很开心的。至今为止,我都觉得,医生是一个非常伟大的职业。

有一天,我正在给一个农村来的疑难病号看病,有位领导带了一个官员来看病,我请他们稍等,忙完了手头这个病号之后,就给他们看病。事后,我对面的医生说我:你怎么这么没眼色?人家是大领导,你还让人家等那么半天?

我笑笑:在我眼里,每个病人都是平等的,不管他是农民还是高干。

可能是因为我性格开朗热心,所以我的人缘特别好,不管是在哪里,很快就赢得大家的喜欢,我在这里干得很开心,如鱼得水。

医院的工作虽然很忙碌,但是文体生活还是比较丰富的,市卫生局举行乒乓球比赛,一个熟悉我的医生,知道我在学校乒乓球打得好,力荐我参加比赛,虽然很久不练了,但我还是和另一个医生,代表卫生局拿了市里的第四名。

领导说:这是我们卫生局有史以来,第一次在市级比赛中获奖,怎么奖励你们?

我说:我们不要钱,给我们放假出去玩。

领导答应了,给我们放了一周假,整个乒乓球队都跑到九寨沟去玩,美丽的风景,让我至今记忆犹新,尤其是那一次旅行,让我学会了吃辣椒。在这之前,虽然我老公喜欢吃,但我从来不吃,这次之后,我就爱上了辣子。

从九寨沟一回来,我们一个医生惊讶地说:只知道你是医学院高材生,没想到乒乓球也打得那么好。

“山中无老虎,猴子称霸王。”我笑道。

又过了一段时间,我代表医院,参加市里的文艺比赛,唱了一首民歌,也获奖了。我参加了医院的论文比赛,竟然也拿了个并列第一,我们主任可开心了。我也越来越自信,每天热火朝天地忙着。

4.医生的无奈

在医院里呆得久了,会看到各种各样的病人。透过医院,也了解到了社会上的很多的家庭,如果病人经济条件好,基本的医疗费用、护理跟得上,还好。但是很多农村来的病人,家境本来就不好,当碰到重病的时候,就雪上加霜了。

还发现一个更可怕的现象,就是那些又穷又病的人,更容易上当受骗。我不止一次的看到,病人因为病情严重得实在拖不下去了,卖了家里的猪啊、牛啊、羊啊,救命钱都带到医院门口了,却被那些骗子几句话就骗走了——骗子往往会说,有更好的医院啊,有便宜的特效药啊,有民间仙方啊等等,钱被骗走后,到我们医院挂了号看了医生,根本没钱买药,好几次我实在是不忍心,给他们买药。

有一个农村来的孩子,家里兄弟姐妹很多,父母体质不怎么好,在我们医院看病,他妈照顾他,他爸说回家筹药费,来了就吵架,因为借遍了亲戚朋友,也凑不上医院必须的费用。那母亲满脸憔悴,那病孩子一看就营养不良。

有一天,这孩子妈妈也回家了,他一个在病房,我听人说他因为没钱已经大半天没吃饭了,我赶紧去帮他买了饭菜,又给他塞了点钱,嘱咐了他几句,才回到我的办公室。

有一天,我在病房值夜班,他把他妈从老家带来的鸡蛋拿来感谢我,我又赶紧送回去了,我真的很感动,这孩子挺不容易的,但还是想着怎么来感谢我。

当然,对于病人的记忆,最刺激的是第一次“人手钻颅”。那一天,正是我值夜班,有个急诊病人脑内大出血,需要尽快把病人颅内淤血引流出来,我在脑外科医生的指导下,壮着胆子开始手术,非常顺利地把手术做完了。

过了很久,有一次在大街上,有个人老远就叫我:魏大夫!

您是?我看着他,想不起来。

“你不记得我了?你还在我脑袋上钻了个洞,我一辈子记得你呢!”他把头歪了一下,示意我看钻洞的地方,开心地说。

看他恢复得这么好,我挺开心也挺自豪的。

我还有一个病人,我医好了他的脑血管病的偏瘫,当他好了以后,连续好多年的过年,他都会给我送第二年的新挂历,而且特意跟我说:魏大夫,我是走着过来的。

因为从他的住处到我们医院,最少要走40分钟,当一个偏瘫的人能够行走自如的时候,那种开心和自豪是我们正常人无法想象的。

每次我看到他,我都会想起来我的一个因为脑血管病去世的伯伯。我刚刚工作的那一年,在医院接到一个电话,得知我父母一个特别好的朋友去世了,他对我们一家都特别好,听我妈说,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一个月只有四两菜油,他还挤出来拿给我们这些孩子。他尤其喜欢我,每年寒暑假的时候,都会邀请我去他家住一段时间,至今还记得我结婚的时候,他送我一个特别漂亮的粉色的床罩,可恶的脑出血,竟然夺去了他年轻的生命。如果我早工作几年,或许能救了他的命。

行医十年,我看到太多的生老病死,其中有一个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场面,至今让我难以忘怀,那是一个29岁的男性患者,因为大量的脑出血,来到医院时,一直昏迷不醒,经过几天的抢救,无奈病情凶险,还是去世了,当时因病人太多,他只能在走廊加床,那么大的个子,躺在矮矮的钢丝床上,一句话都没有留下就走了,留下一个两岁多的孩子,和年轻无助的妻子,还有年迈的父母。看着那对白发苍苍的老人悲痛欲绝的样子,和在旁边嚎啕大哭的孩子,虽然在医院天天见死人,但我还是忍不住哭了。

其实每个家庭都应该注重保养,一旦得了病,尤其是脑血管病,大部分都会留下后遗症,而且复发的可能性非常高。有的时候,医生也很无奈,所以,我们的健康我们要自己做主。

5.第一本书《脑血管病的康复与护理》问世

神经内科大部分都是脑血管病人,我们医生前期的治疗,非常重要,但是后期的护理,更重要,因为得了这个病后,很多病人后遗症严重,吃喝拉撒不得不都在床上解决。人说“久病床前无孝子”,病人本身的情绪波动——觉得自己没有尊严;家属对病人康复护理的不专业——因为没有明确有效的指导,都会直接影响康复的结果。有统计数据说,有三分之一的脑血管病人会在五年之内再次复发,而二次复发的话,后果更严重。

当时我查了国内外许多权威学术资料,得到一个统计数据,欧洲地区脑血管病的年平均发病率为200/10万/年;美国为260/10万/年;亚洲以日本发病率最高,40岁以上人口发病率为790/10万/年;我国发病率为120-180/10万/年。1984年,全国22个省(区)农村调查表明发病率为185.2/10万/年。1984年,我省的发病率为120.3/10万/年。那么拥有600多万人口的本市,每年就有7200多人发生脑血管病,而全国每年患此病者,约有20多万人次。(事实上,这个数据,到了2017年,已经翻了将近十倍。)

这一天,家人过生日,都等着我回去做拿手好菜,我下班后,刚把自行车推出医院大门,就被一个拄着拐杖满头大汗的病人和他的儿子给拦住了,他说:魏大夫,我特意来找你的。

“怎么了?哪里又不舒服了?

我回家后,按你教我的方法,恢复得还不错,但是,还有很多我不懂,平时我要吃些什么?万一家里没人时复发了该怎么办?我不是不方便吗?特意把我儿子带来,你说的话,我让他全记下来,这样就不怕记错了。

我很想告诉他,我家里人都在等着我,但是看到这个病人,拖着病体坐公交车跑了半个城市来找我,还带来儿子记录我说的话,又不忍心抛下他们,仔仔细细把他要问的问题一个一个答了,父子两个千恩万谢地告别我。

其实经常有病人问类似的问题,怎么解决这些病人的难题呢?我分身无术,时间和精力都有限,突然想,给他们推荐康复护理方面的书藉啊!那几个周未,我跑遍了当地所有的新华书店,图书馆,可根本找不到简便有效的有关脑血管病的预防与护理方面的书,大部分都是写给专业医生看的,偶尔找到相关的内容,也是晦涩难懂,我就萌发了一个想法,写一本科普书,帮到更多的人。

想法有了,可是我实在没有大块时间来写,不仅因为它需要极其专业的医学知识,还因为它在成书的过程中需要权威资料做基础。既然下定决心去做,有什么困难就想办法克服。从这一天起,只要有机会,我都会记录相关的笔记,或到图书馆查资料,或到书店买相关的书,或在医学专业杂志上寻求数据,或请教认识的专家。

足足做了两年的准备工作,我把要成书的资料全部找齐,开始编写,反复修改了三遍,也不知道熬了多少个日日夜夜,终于把《脑血管病的康复治疗》的定稿完成。

我老公也觉得这本书特别有价值,帮我在书中配上了精美的插图。

两年后,这本书出版,作者是我们俩,这时候的我已经告别了我的医生生涯。

有一次聚会,同学笑问我老公:你一个骨科医生,怎么写了一本神经内科的书?

我们相视而笑:这是我俩的秘密。

很多的朋友和病人看了我这本书,都觉得非常实用,很多年过去了,到现在还有不少朋友打电话问我要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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