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死?”老马一愣,“你还真敢说啊,给我打!”
咦?
事情不应该是这样的!
按照李牧原本的计划,这些人应该像树林中的强盗一样,被他这种强硬的态度吓退。
但是现在,李牧却面对着身前四人,手持锄头,身后还有一个老马的夹击。就在锄头飞到李牧脸上的那一刻,他突然明白了,这些人之所以不畏惧,是因为他们无知。
早在客栈的时候,李牧就已经有种异样的感觉了,他一直觉得哪里不对劲。现在他终于明白了,那种不对劲来自于光。
客栈的灯光非常亮,在这漆黑的村子里,简直成为了众星捧月一般的存在。随着他逐渐远离客栈,道路两旁的光也就消失了。
简直就像是诱蛾灯。
客栈就是一盏庞大的诱蛾灯,不断地吸引着过客们投宿,为这个村子源源不断地赚取收入,而取得的收入,则大部分又反哺于客栈的建设,所以客栈周围的村舍都显得破落,实际上,较之于普通的村落,这些房子都很好,然而那个客栈,却是城镇级别的标准。单靠客栈的营收当然不够了,按照老马的说法,他们应该还存在买卖人口,以及一些在小说中写出来会被屏蔽的罪恶勾当。
这帮混蛋!
李牧的腹部遭受猛烈的重击,直接把他打翻在地。他感觉五脏六腑都要被搅碎了,喉管里一阵酸流涌上来。然而周遭的攻击还是不停。
果然……这帮混蛋就是乡村黑社会一般的存在,他们目无法纪,没有规矩,也没有太过强大的力量,所以甚至连“灵”是什么都不知道。按照毕方的说法,妖界所有人,除非已经入神,否则或多或少会散发出一点儿灵,然而李牧并不是妖界之人,所以开泉之前身上没有灵的迹象,这让树林的那伙盗贼感到恐惧。然而眼前这些正在对他拳打脚踢的社会渣滓们,则是根本不知道灵这一回事,所以他们根本不在乎李牧是否散发了灵。
这也让他们歪打正着,如果是碰到真正入神的高人,他们已经灰飞烟灭了,然而李牧没有灵,却恰好是因为他正是个弱得一无是处的家伙。
“噗——”李牧又受到一记重击,口中猛地吐出一口鲜血。他现在正像一只被按在铁板上的虫子,不断弓起身体以缓解疼痛。他的骨头时不时传来芹菜被折断时中空的脆响,一呼吸就感觉密密麻麻的刺伤顺着喉管淌进肺部。
五人打得差不多了,老马将手一挥,示意几个人收手,然后对另外四个人说道:“辛苦了,给他留一口气吧。”
“怎么了老马?难得见你有恻隐之心。”一个帮凶嬉笑道。
“哼,我们刚才也算有个约定呢,那就是我要把他的妹妹抓过来玩弄一番,这种好事,当然是要在他的眼前进行比较好吧?”
那人笑道:“哈哈,老马,真有你的啊!既然这样,我去给你把他们抓回来吧。”
“呵呵,不要着急,咱们尽可能不在客栈里引起任何冲突。”老马道,“想个办法,把大叔骗出来做掉,然后再把小姑娘带过来,咱们五个人都可以玩。”
“哈哈,我喜欢那个小的。”
“那我要那个大的吧。”
“我全都要。”
老马伸出手往下压两下,示意他们安静,笑道:“别着急,咱们全都有机会,这样的事也不是第一次干了,完全驾轻就熟。”
他的表情转换成一种李牧前所未见的阴鸷模样:“我房间里那两块儿,终于可以换掉了!”
李牧说不出话,只是惊恐,愤怒地用缩小的瞳孔望着星光下五个漆黑的影子。
两块儿?
两块儿什么?李牧尽量不往自己所见过的文艺作品最幽暗的深处去想,但是如同浮光掠影般,各种丑陋污秽的景象掠过他的心头。
他像条勇敢却失去了水的鱼,在地上抖动,腾起一段距离,随后咬住了老马的脚踝。老马“啊”地惨叫一声,然后用血红的,斗牛般的眼睛盯着李牧,抢过身边那人的锄头,往下连刺数回,直溅得自己脸上全都是鲜血才收手。他匆忙地挥手,示意四人快去干,那四人脸上的表情竟因为老马的狂怒而开始犹疑。
“快去!”老马怒吼一声,他们便急忙跑开,消失在夜色之中。
老马低身抓起李牧的头发,将他抬离地面一段距离,突然,他爆发出一阵笑声:“哈哈?怎么回事?你一个大老爷们,也会哭啊?”他将李牧的头狠狠地撞倒地上,又用锄头的把儿敲了他的额头五下,李牧感觉凉丝丝的粘稠物从自己脑袋上流下来,连意识也不明朗了。他趴在地上,四肢都失去控制力,自然展开,手背和脚背都贴在地上,就这么,趴在一片黑暗之中。
“你别死啊,睁开眼睛,让你的妹妹们看看她们的哥哥……尽管是傻子……何其狼狈。当然,重头戏还是你看看自己妹妹将变成什么样。”
对于这些令人恶心、发指的语句,李牧完全听不进去了,他感觉自己失去了一切,正卧在一片永恒的漆黑中,这个世界,符合他对死亡的定义。可怕的死寂,此时却成为他忠诚的伙伴,抚慰着他浑身的伤痕,他的手背、脚背都放在地上,换言之,他的手心,脚心都朝向天空。
他再次进入了开泉所需的,五心朝天的状态了。
而且这一次,他几乎是用那种传说之中的,接近于“入神”的状态,在飞速地进修着自己的灵泉。
……
“老伯!老伯!”一个看上去人畜无害的家伙气喘吁吁地闯进客栈,飞奔到金叔那一桌,“请您快去看看吧,您的儿子在去老马家的路上,被野狼咬伤了。”
金叔抬起头来看了那人一眼,在对视的一刹那,那人心脏像被揪住一般,猛烈地颤动了几下。随后金叔伸出一只手,抓住了他,那人惊呼一声:“哇!你……你想干嘛?”
金叔的脸上露出了朴实的笑容:“请你快带我去找他,我正好随身带了些医药。”
“哦……行。”那人急忙收回了手,心道:这混账老爷子,儿子出了事,会像这样若无其事吗?
毕方道:“父亲,何不让我去呢?”
“大丫,你照顾二丫,我很放心。”金叔道,随后就跟着刚才那人,出了客栈。
远处的斗篷男满饮一缸,老板娘走过来,搓着手道:“客官,只怕您也醉了,让我扶您上楼休息吧。”
斗篷男乜斜她一眼,忽然哈哈大笑,吓了老板娘一跳。他凑近老板娘耳朵,低声道:“您真以为我不知道这客栈的猫腻?”
老板娘心中一震,虽然额上发汗,但仍微笑:“哎哟,客官,您莫不是说笑。”
“哼!”斗篷男指着她的鼻子,“你们刚才说了酒水免单,现在不想让我喝了,所以找个借口扶我上楼嘛!”
老板娘听了,楞了一下,随后长舒一口气,笑道:“啊……哈哈哈,是啊!您真是目光灼灼,这都瞒不过您,我也是吝啬,愿送您一坛女儿红!”
斗篷男摆摆手(如果他有的话),道:“我也不刁难你,你应该认识那个老马,教他愿赌服输,把银票给我就好。其他的都是小事了。”
说吧,斗篷男便起身上了二楼,老板娘跟上去给他带路。
这么一来,一楼剩下的就全是本村的村民,除此之外,便是隋香和毕方。却说刚才那四人中的一人上前,色眯眯地对毕方说:“二位小姐,父亲走了,一个人呆在这里是不是有些害怕呢?”
隋香得意地摇摇头:“没有哦,我们都很勇敢的!”他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让这猥琐男心里直发痒,手就要伸上去,毕方将一根筷子像飞镖一样扔过去,正插在此人的指缝中间,他不得不抽手回去。
毕方娇笑道:“是呢,我们两个小姑娘在这儿太不安全了。二丫,不如咱们一起上楼休息吧!”
隋香道:“好呀!”
男人道:“你们还不知道自己住哪间吧,让我引你们去。”
毕方右手抱拳道:“那就多多辛苦了。”
男人心中大喜:太……太好了!我马上就能品尝到佳肴了!这两个,虽然穿着粗布衣,但看皮肤体态,不是那些田间地头的野丫头能比的,这种,我还是第一次!
他躬身让路:“二位,请吧!”